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运行状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Critical Orifice Coarse Filter Cal Gas Line
Vacuum Reference Line Diluted Sample Out
②烟道外稀释探头
4. 采样管线
稀释系统的采样管线由四根聚四氟乙烯管 组成,其中两根分别用于往采样探头输送
校准气和稀释空气,一根用于往各种分析
接稀释采样器。
1.6.4 化学发光法NOx监测仪器
• 化学发光是由于化学反应产生的光能发射。氮氧 化物等化合物吸收化学能后,被激发到激发态, 在由激发态返回至基态时,以光量子的形式释放 能量。测量化学发光强度对物质进行分析测定的 方法称为化学发光法。由若干方法可以对NOx进 行化学发光测定,最广泛使用的是臭氧的发光反 应。
• 在化学发光分析仪(图1—19)中,用UV光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射石英管中的氧气产生O3。提供的O3超过
反应需要O3以确保NO完全转换成NO2和稀 释测量气体,使存在于样品气体中的其他 吸收发射的化学发光辐射的分子,例如: O2、N2、CO2的熄灭作用减至最小。因为
光电倍增管信号正比于NO分子数,而不是
NO浓度,所以必须小心地控制样品的流量。
1.6 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的分析 仪器
• 一般说来,一台分析仪器包含整个系统的 控制/显示单元、测量单元(光学部件单 元)、信号处理单元等。
1.6.1 非分散红外分析仪 NDIR
1. 简单非分散红外 Simple Non Dispersive Infrared 2. Luft检测器或串联型气动式检测器 3. Photoacostic光声检测器
• 受激发的电子快速的损失能量通过以下四种方法 之一返回到基态: • • • • ①分离,吸收高能光子能够引起电子完全脱离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DB41T 1344-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344—2016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 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2016 -12 -29 发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6
I
DB41/T 1344—2016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减少 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 站运行维护工作,保障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上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郑州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 州天之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陈丙乙、付博、崔海霞、张慧、侯跃、庞海涛、张长青、高鹏。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刚、韩坤、周新风、李卓立、蔡丽、汪太鹏、刘璐、朱伟、窦利军、张培、 杜瑞红、曹家璇、来志林、赵永辉、李金锋、冯继锋、张成、门宁、陈轲、黄冬、赵凌飞、陈建阁、丁 先飞、赵宇航、谢闯将、刘莹。 本标准自2017年03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DB41/T 1344—2016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读数与 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8
CEMS 量程漂移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仪器的读 数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9 CEMS 相对准确度 标准方法与CEMS同步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测定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 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标准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3.10 运行维护单位 为基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保证其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六大.一廿
弟一下
技术要求
• 2. 1功能要求
• 2. 1. 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要求
• ( 1 ) 应显示和记录超出其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10%的数据值。当测噩结果超过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 10%时,数 据 记 录 存 储 其 最 小 或 最 大 值 。
• 校准:颗粒物 CEMS 线性相关校准曲线应符合下列条件:
•
a)相关系数:0.85 C当测噩范围上限小千或等千 50mg/m3 时,相关系数 0.75 ) ;
•
b)置信区间:95% 的置信水平区间应落在由距校准曲线适合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的两条直线组成的区间内。
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 值:S30% ; 4) < 20µmol /mol 时 ,CEMS 与 参 比 方 法 测 量结 果 平均 值绝 对误 差的 绝对
s值6µm:ol/mol
。
• 笫三节设备指标
• 3.2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
• 3.2.1 颗粒物 CEMS
• 颗粒物: 24h 零点漂移和噩程漂移:不超过土2% 满噩程。
• (2)样品采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吸附、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朴,应不影 响 待测污染物的 正常测量。
(3)气态污染物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 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抖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
( 8) CEMS 机柜内应具备良好的散热装置,确保机柜内的温度符合仪器正常工作温度;应配备照明设备,便于日常 维 护和检查。技术要求
• 2. 1功能要求
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

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控制进行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通过这篇文章,希望给同行带来一些参考,让采样过程更加规范标准,采集的样品更具有代表性。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固定污染源;采样;质量控制1引言在百年征程的新起点,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对生态监测人员而言,要做到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切实反映排污情况,给全市一张网提供数据支撑。
在环境监测中,只有前端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后续检测工作才具有意义。
本文以污水厂有组织排放中的氨气、硫化氢等主要污染物的采样为例展开探讨。
2采前准备2.1采样方案编制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采样频次、分析方法,人员分工和质控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面的设置应该符合GB/T 16157、HJ/T 397、HJ/T 373的规定。
制作采样方案前,应提前踩点判断采样口是否规范、工况如何,采样平台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等问题,对本次采样进行预判、预测。
采样方案还应包含采集的样品数量,采集样品的时间安排等等。
制作采样方案均应通过审核,采样工作据此方案执行。
2.2采样设备工具采样仪器:双路烟气采样器(DL-6600)、多功能烟气湿度检测仪(DL-SY60)、智能高精度综合校准仪(崂应8040)、烟枪加热取样管(DL-Y12)。
作业工具:安全绳、安全帽、烟枪支架、堵布、剪刀、便携式冰箱、移动电源等。
2.3采样耗材(1)氢氧化镉-聚乙烯醇磷酸铵吸收液(硫化氢):称取4.3g硫酸镉(3CdSO4·8H2O)、0.30g氢氧化钠和10.0g聚乙烯醇磷酸铵,分别溶解于少量水后,将三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强烈振摇,混合均匀,用水稀释至1000mL。
此溶液为乳白色悬浮液,在冰箱中可保存一周。
[[1]](2)硫酸吸收液(氨):量取2.7mL浓硫酸(ρ=1.84g/mL)加入1L纯水,配得0.1mol/L的贮备液。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运维方案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7〕6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测、监控数据的真实、完整,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应保持在90%以上。
鉴此,为保证我公司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质量。
制定以下维护方案:1.日常巡检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CEMS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7天,日常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
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 工作状况、主要技术参数、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CEMS系统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
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
如更换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器死机、通讯和电源故障等,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3.定期维护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维护是日常巡检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维护应做到:3.1污染源停运到开始生产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3.2每30天至少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3.3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3.4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1.2 系统结构
§ 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样装置的材
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均具备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 2 、预处理设备
§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样响仪器测量。
部分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具备预处理设备。
§ 3、 分析仪器
§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 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
§ 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 5 辅助设备 §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 § 置、稀释零空气预处理装置以及冷凝液排放装置等;采用直接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 § 备主要包括气幕保护装置和标气流动等效校准装置等。
§ (5) 为防止颗粒物污染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在气体样品进入分析仪之前可设置精细过滤 器;过滤器滤料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疏水材料,过滤器应至少能过 滤(0.5~2)μ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 2.1功能要求
§ 2.1.3 辅助设备要求
§ (1)CEMS 排气管路应规范敷设,不应随意放置,防止排放尾气污染周围环境。 § (2) 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 0℃时,CEMS 尾气排放管应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排放尾气中的水分不冷凝或结冰,
CEMS CEMS
§ 1.1 系统组成
§
CEMS 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 SO 和(或)NO 监
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如图 1)。系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要求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半个月进行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重金属等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
3.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5)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6)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
(7)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1)pH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 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2)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3)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
(5)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洁。
(6)水温: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
(7)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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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准: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应每24 h自 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b.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应至少每3个月用校准装置校正 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c.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直接测量法)至少30d用 参比方法检查一次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 d.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完全抽取法)至少15d用 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80%~100%的满量程值)或校准装置校准 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e.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应至少每3个月校准仪器的零点。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钢瓶号和标签信息(浓度值、生产厂商、日 期、不确定度等),是否在有效期内。 标气钢瓶内压力(和初始压力对比)是否满足使用要 求。 针阀腐蚀或漏气吗,酸性气体应使用正确的装置。 气体管线和减压阀装置是否被腐蚀或被损坏。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数据和参数
分析仪面板上灯、指示和报警等的状态。 各分析仪的读数是否正常,与当前工况符合。 零点和跨度控制的设置,是否定期进行(自动)。 各测试参数的值,如:灯电压、电流值等。 对于颗粒物系统,明确相关系数是多少,怎样被设置 的。 参数设置是否正确,如,烟道尺寸、速度场系数、修 正系数等。 历史数据有无缺失情况。 检查定期维护记录,更换耗材、部件、维修等日期。 检查定期校准校验的记录。 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验:
至少6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照HJ/T75-2007标准 7.2.2进行;
b.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须扩展为对 颗粒物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 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和/或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 (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CEMS达到HJ/T752007标准7.4条技术指标的要求。方法见HJ/T75-2007 标准附录A
维企 护业 运、 营
定期校验商烟气源自EMS失控数据的判别比对监测
环 保
主
有效数据捕集率考核
管 部
门
CEMS日常维护保养
SO2监测系统
易耗品的定期更换。探头过滤器芯、 分析仪内各种过 滤器芯、泵膜及轴承、密封圈(垫)等 定期清理采样管线。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 反吹 定期检查冷凝装置。冷凝液是否正常排出 定期检查分析仪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的检查和校 正,同时还要对仪器光源电压、电流、温度等内部参 数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使用寿命到期的部。 环境的清洁。灰尘,环境温度为0~40℃
• 平台、走梯、开孔 • 预埋、预制 • 水、电、气施工
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连接 •管、线敷设连接 •水、电、气连接
运营维护管理
数据联网
•通讯协议联调 •数据上传率调试 •数据有效性调试
系统性能调试
•标校设备 •功能测试
日常维护保养 日常巡检 定期校准和校验
C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责任主体
定期校准 定期维护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标准物质的使用:
标准物质的选择(不确定度、资质和检定证书); 标准物质浓度值的选择 使用有效期; 取样管线的选择:防吸附 气瓶压力:低于0.1 M Pa 时, 应停止使用 取样气路的气密性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校准结果判断及处理:
项目
CEMS类型
校准 校准 水平 功能 周期
CEMS日常巡检内容
现场环境
检查各项参数的状态。 平台、扶梯、护栏, 积水,积灰, 牢固,安装点是否振动 影响CEMS正常运行的其他环境因素(强磁场,高温 等)
CEMS日常巡检内容
探头及管线
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抖动、下垂现象。 防护性护罩是否密封,探头表面是否保持清洁,反吹 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反吹气体压力是否正常,反吹气体是否被过滤清洁。 采样管线加热是否完好,加热温度是否达到规定温 度。 无论加热管线还是非加热管线,整体完好状况怎样, 是否腐蚀、脆裂、变脏。
CEMS日常维护保养
流量监测系统
定期检查探头腐蚀情况。 定期零点校准。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反吹 反吹系统的维护。过滤器,除水,压力 外观的维护。防止管路腐蚀、泄漏
CEMS日常维护保养
数据采集系统
检查各分析仪表的读数。 检查各项参数的状态。 检查数据存贮状况。数据齐全,缺失, 其他:充值、数据备份与硬盘维护,病毒检查,登陆 与报警日志检查等
CEMS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 及运行状况分析
CEMS系统运行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保证是一系列行为和程序,
在考虑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完整 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这些行为和程 序确保CEMS数据满足相应的标准要 求。
动态的过程
CEMS系统质量控制流程
系统设计
排污口整治
• 安装位置 • 系统组成
• 技术参数
CEMS定期校准与校验
定期校验:
至少6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照HJ/T75-2007标准 7.2.2进行;
b.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须扩展为对 颗粒物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 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和/或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 (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CEMS达到HJ/T752007标准7.4条技术指标的要求。方法见HJ/T75-2007 标准附录A
CEMS日常巡检内容
分析仪器的巡查
操作指示以及警告灯状态。 分析仪系统内管路或部件上是否有凝结水和灰尘。 颗粒物准直性如何。 记录仪表的显示值和时间,是否和控制室内一致。 零部件、阀等是否腐蚀或泄漏,塑料或橡胶组件是否 老化、破损。 冷凝水是否能够顺利排出,污染物气体有无被吸收或 吸附的可能性 样气采样流量和压力是否符合手册的规定
CEMS日常维护保养
颗粒物监测系统
清洁玻璃窗口。灰尘 校准光路准直。需要对系统管路及测点进行定期反吹 反吹系统的维护。定期更换空气幕系统的过滤器,检 查管路的密封情况,检查风机的工作状况和风压大小 定期的零点、量程校准。反光镜片和滤光片来模拟零 点漂移,量程漂移,每三个月还需要用手工标准分析 方法进行相关校准。 外观的维护。防冻,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