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劳动工资年报表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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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人力资源统计指标解释一、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1、单位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⑴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⑵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⑶发包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配、包装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⑸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⑺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岗职工。

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岗职工。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单位的在岗职工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指未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5、职工指在单位工作,以工资为生活费主要来源的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6、本年增加人数指在报告期内,本单位招收、录用和调入的全部从业人员。

工资年度汇总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资年度汇总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资年度汇总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工资年度汇总表是一种整理和总结员工薪酬信息的工具,用于记录和分析一个特定年度内的工资发放情况。

它是企业管理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

概述部分将对工资年度汇总表这一主题进行简要介绍和概括。

首先,我们将阐述工资年度汇总表的定义和作用。

其次,我们将介绍本文的结构,包括各章节的内容和分析框架。

最后,我们将明确本文的目的和意义,为读者提供对工资年度汇总表重要性的全面理解和认识。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能够了解工资年度汇总表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并能够掌握工资年度汇总表的组成要素和格式要求。

同时,读者还将了解工资年度汇总表在企业薪酬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使用工资年度汇总表时需要注意的建议和技巧。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关于工资年度汇总表的全面介绍,帮助读者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资年度汇总表。

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能够对工资年度汇总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能够运用工资年度汇总表进行薪酬管理和决策分析。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在本文中,将按照以下结构对工资年度汇总表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首先,本文将在引言部分简要概述工资年度汇总表的背景和重要性。

然后,在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子节分别介绍工资年度汇总表的定义和作用,以及其组成和格式要求。

在定义和作用部分,将详细解释工资年度汇总表是指对某一年度的工资进行统计和总结的表格,以及这个表格在工资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在组成和格式要求部分,将列举工资年度汇总表中应包含的数据项和信息,并介绍其正确的格式要求,以确保表格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接下来,在结论部分,将强调工资年度汇总表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和建议,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有效地利用工资年度汇总表。

这些建议可能包括如何正确填写和使用工资年度汇总表、如何根据表格所反映的数据进行决策和分析、以及如何合理利用工资年度汇总表改进工资管理和提升员工福利等方面的建议。

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

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

年工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一、基本情况年统计报表与去年相比的变化:(一)退休(职)人员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事业单位不统计临聘人员,只统计在职在编人员。

(三)改革性补贴统计车贴。

(四)新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统计(只涉及法院、检察院及各区县)。

.表“其中公务员”栏不含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人数。

.表表不统计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二、填报要求报按省厅要求,县(区)需填报份。

(一)第一套表:按往年方法与今年指标解释填报,此套表不统计目标奖。

(二)第二套表:统计目标奖。

(市级部门使用电子表格)指标解释一、主要指标解释.单位个数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

一般来说,一个部门只有一个机关法人,但也有部门下属有相对独立的二级单位,可能有多个机关法人;事业单位一般都是事业法人,应该按事业单位个数统计。

.职工年末人数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

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1 / 12人员和尚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正式职工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

正式职工人数等于单位年末职工人数。

.职工年平均人数指报告年内每年平均拥有的人数。

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以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求得,或者年初人数和年末人数之和除以求得。

为保证职工年平均人数统计的准确性,一般要注意以下两点:()坚持“谁发工资谁统计”。

不论在本单位工作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就应统计为本单位的职工。

“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能简单理解为是谁把工资交到职工的手中,应该理解为“谁负担工资谁统计”,也就是说哪个单位确定他的工资标准,核算他的工资数额,并在单位财务账目上体现了对他的工资支付,才被视为“发”了工资。

()按照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进行统计。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按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层次统计,如军转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享受上一级待遇的人员等;二是在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按执行工资对应的岗位统计;三是在统计期内,由于特殊原因,岗位(职务)变动而所执行的工资标准未变时,仍按原执行的工资标准对应的职务进行统计。

2024年劳资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2024年劳资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2024年劳资年鉴是一本综合性的年度统计数据报告,旨在提供有关劳工和劳资关系的重要信息。

该年鉴包含多个方面的主要统计指标,本文将对其中一些指标进行解释。

1. 劳动力参与率(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劳动力参与率指的是在劳动年龄人口中,实际参与劳动的人口所占比例。

该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劳动力参与率通常意味着较高的就业水平和经济活力。

2. 失业率(Unemployment Rate)失业率指的是处于劳动年龄但没有工作且有求职意愿的人口所占比例。

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业市场状况的重要指标。

高失业率通常与经济不景气、就业机会不足等问题相关。

3. 就业率(Employment Rate)就业率是指处于劳动年龄的人中有工作的人口所占比例。

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就业率通常意味着较低的失业率和相对健康的经济发展。

4. 平均工资(Average Wage)平均工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劳动者在特定时期内获得的平均工资水平。

平均工资是衡量劳动者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平均工资通常意味着相对较好的工资待遇和经济发展。

5. 劳动生产率(Labor Productivity)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劳动投入所创造的产出价值。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劳动生产率通常意味着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较高、劳动力市场合理配置以及生产力较高的经济体。

6. 工会组织率(Unionization Rate)工会组织率指的是工会会员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

工会组织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集体劳资关系状况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工会组织率通常意味着工人对劳资关系的集体代表能力较强。

7. 薪酬差距(Wage Gap)薪酬差距是指不同劳动者之间薪资水平的差异。

薪酬差距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劳资关系公平性的重要指标。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一、劳动统计年报、定报部分(一)主要指标解释1、劳动力资源劳动力资源是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或实际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

2、经济活动人口经济活动人口是指劳动力资源中已经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各地区的经济活动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

3、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5、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6、其他从业人员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但不包括在各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

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单位从业人员。

7、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8、人才资源具体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公务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年工资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及指标解释

年工资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及指标解释
行政管理局 填写“2类事业单位”。
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 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 单位。
科学出版社 科学时报社 青岛疗养院 庐山疗养院
填写”3类事业单位”。
四、统计方法
统计方法
按照“谁发工资 谁统计”的原则,职 工工资在哪个单位支 付,就由哪个单位按 现任职务(包括专业 技术职务)进行统计, 担任两种以上行政职 务的按最高职务统计。
凡国家文件(原人事部、财政部发文)规定的,都填写在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中。
②其他津贴补贴: 地方性津贴补贴、院及研究所自定的津贴补贴(如:百人计划津贴、 科技副职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3、平衡关系:
人统5表
职工年工资总额 (乙5)
=
从业人员与劳动 报酬情况表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乙13)
3、平衡关系:
人统16表
= 上年末职工人数 增加或减少人员 (乙2)
人统5表
职工年末人数 (乙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五、人统17表主要指标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
1、年离退休费: 指各单位(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全部基本离退休费和补贴以及退职人员 的退职费。
人统12表: 注意核对各职务岗位管理人员任职年限与工龄之间的逻辑关系。
人统13表: 注意核对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与工龄之间的逻辑关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人统14表、15表审核要点
人统14表: 注意检查各类工人与薪级工资之间的关系。
人统15表: 1、注意核实不同技术等级岗位(技术职务)工人任职 年限与工龄之间的关系。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不论 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还是单位 自筹的资金都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工资总额是按实发数统计, 包括报告期内补发的前些年的工资。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依据,特制定《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和社会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情况。

(三) 本报表制度的综合范围为广州市辖区内城乡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城乡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及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资料来源为各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

基层资料由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主管部门及各基层单位妥善保存,存档以备待查。

劳动情况表(I102—1表)未经市统计局同意,不得抄报其他机关或单位。

社会从业人员情况的资料来源是:统计局、工商管理局和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三家综合报表。

各类专业人员的资料来源为:1.人事部门的事业、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本企业人事部门档案或职称办公室资料。

(五)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主管部门及各直报单位应按照广州市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报送方式报送广州市统计局。

(六)对本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统计范围、指标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与部门不得随意修改。

(七) 本报表制度中的所有基层表和综合表中的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劳动报酬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八)《劳动情况》表表头基本情况填写说明:1、“登记注册类型”:按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表601表中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代码“18”填写。

2、“行业类别”: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填写。

工资统计指标解释和校核公式说明

工资统计指标解释和校核公式说明

工资统计指标解释和校核公式说明工资统计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的薪资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数据支撑。

为了实现有效的工资统计,需要掌握工资统计指标的解释和校核公式说明。

一、工资统计指标解释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企业正常工作日内应得到的工资,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津贴等。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给出的工资。

它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而定的一种奖励。

3.津贴补贴津贴补贴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员工的特殊需求而给予员工的一种额外的补贴。

比如市内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4.社保公积金社保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保障员工的权利和福利的金融体制,它是为员工在退休和离职后提供的金融支持,也是企业合法合规的义务。

二、工资统计校核公式说明1.计算公式总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实际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保公积金是企业的额外支出。

这个公式可以作为员工薪资的计算标准和企业成本的核算依据,便于企业管理者进行做出合理决策。

2.统计周期统计周期是指企业进行工资统计的时间段。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统计周期是由每一个月的第一天到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而且在每个月底,企业会通过计算平均工资从而确定每个员工所得到的薪资。

3.手续费计算工资统计时需要考虑到支付薪资的手续费。

准确计算手续费是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础。

工资的手续费包括员工的工资转账手续费和社保公积金的管理费用等。

企业可以根据银行规定的手续费标准进行计算,每个员工的手续费需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核算。

总之,了解工资统计指标的解释和掌握工资统计校核公式是企业管理者必不可少的知识点之一。

正确的工资统计不仅是员工获得合理报酬的保障,而且也是企业财务审计和决策的重要因素。

企业管理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工资标准,通过准确的工资统计有效管理企业的财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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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解释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3、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4、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重点指标区分: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及其工资由派出劳务的单位负责统计,而不是为哪个单位干活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不同于劳务派遣人员。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例1:举例一: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

类似情况还有单位的保安人员、室内绿植管理人员等。

例2: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人员,如果是整建制通过劳务外包公司雇佣的,这些施工人员虽然在建筑企业工作,按统计原则,这些施工人员由劳务外包公司统计,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予统计。

如果是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这些人员应由建筑企业统计为在岗职工。

5、其他从业人员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相应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6、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①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②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1—本季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计算公式为: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本季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

计算公式为:本季平均人数=(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或:年平均人数=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计算公式为: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127、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重点指标区分:财务帐上工资总额和应付职工薪酬一是项目不同。

工资总额无论是计入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二是会计帐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中的部分数据;应付职工薪酬是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全部数据。

8、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构成角度分解为四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

工资总额不包括人员的病假、事假等情况扣款,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9、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10、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员工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11、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给员工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12、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1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14、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总额。

15、人才资源具体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公务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16、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一般下延一级。

17、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的人员,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还包括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此项是以下4小项的合计项。

18、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受聘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

包括高级工程师(含一级飞行员、高级船长),农业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正副研究员,正副主任医师,正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正副编审、高级记者、主任记者、高级编辑、主任编辑,一、二级律师、公证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高级工艺美术师,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一、二级艺术人员,高级政工师。

19、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受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

包括工程师(含二级飞行员、船长、大副),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翻译,馆员,编辑、记者、一级校对,三级律师、公证员,一级播音员,工艺美术师,一级教练,三级艺术人员,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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