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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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学生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1. 资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在校本科学生。

2. 资助条件: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生活费等基本费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三、资助类别与标准1. 学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学费资助。

2. 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费资助。

3. 奖学金: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4. 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 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6. 其他资助: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性资助。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学习成绩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

4. 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审批通过后,发放资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基金,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学院应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 学生资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高档消费品;(2)旅游、娱乐等非学习、生活必需支出;(3)其他与学习、生活无关的支出。

六、监督与检查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院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助项目与标准第五条学校设立的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国家助学金;(四)学校奖学金;(五)学校助学金;(六)勤工助学;(七)学费减免;(八)临时困难补助;(九)其他资助项目。

第六条各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七条学生申请资助,应当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工作。

第九条资助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资助评审结果应当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资助款项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名单和金额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学校对资助款项实行分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资助效果,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学校对弄虚作假、套取资助款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制定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资助对象。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

2. 学业优秀学生,在学业上表现出色,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1.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方面的资助。

2. 奖学金,对学业优秀学生进行奖学金资助,鼓励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资助标准。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将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

2. 学业优秀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学校将设立不同档次的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资助管理。

1. 资助资金审批,学校将设立资助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

2. 资助资金监督,学校将建立资助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资助效果评估。

学校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六、实施机制。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资助资金实施机制,确保资助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放到有需要的学生手中,真正起到帮助学生的作用。

七、总结。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提高学业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学校将不断完善资助资金实施方案,确保资助资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

1.3 学生资助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2.1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2 申请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三、资金来源及分配3.1 资金来源:(1)国家财政拨款;(2)学校自筹资金;(3)社会捐赠及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3.2 资金分配:(1)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分配;(2)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及学校资金状况合理分配。

四、申请与评审4.1 学生资助申请流程:(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3)学校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4)学校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资金。

4.2 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表现和道德品质;(3)优先资助特殊困难群体。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5.1 资金使用:(1)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2)严禁将资助资金用于其他非正当用途。

5.2 资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学生资助资金;(2)学校对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严格审计,确保资金安全;(3)学校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开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六、监督检查6.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6.2 学校应定期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效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秀;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与评审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 资助申请表;2. 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第十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资助办。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学校的核心工作。

为了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对于促进教育公平、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活费用标准,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助额度。

三、资助方式1. 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缓解其生活压力,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3.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4.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5. 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6. 爱心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爱心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帮助。

四、资助程序1. 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

3. 公示:将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4. 发放: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5. 反馈:学校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确保资助效果。

五、组织管理和监督1. 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设立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审核。

3.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学生资助工作是指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服务保障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 临时生活困难或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3. 获奖助学金的学生;4. 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三、资助范围1. 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2. 助学贷款: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低息或无息贷款;3. 勤工助学:为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

四、资助标准1. 助学金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并动态调整;2. 助学贷款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个人情况确定贷款金额和利率;3. 勤工助学工资按照校内规定执行。

五、资助评定1. 学生资助申请须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2. 学校成立资助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评定;3. 资助对象需签订《资助协议书》。

六、资助管理1. 学生资助工作由学校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健全资助档案;2. 加强资助诚信管理,对违规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处理;3. 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估,及时调整资助政策。

七、资助监督1.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监督委员会,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2. 对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八、实施细则1.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制定,并定期修订;2.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需向全体学生宣传,确保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和流程;3. 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包括资助申请流程、评定标准、资助发放方式等。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关键。

各级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1. 资助对象:广东省内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资助:(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城镇低保家庭子女;(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4)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和资金来源1.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1)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2)二等:每生每年2700元;(3)三等:每生每年1800元。

2. 资金来源: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赠。

四、资助申请和审核1. 申请时间: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 申请程序: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流程: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 公示及异议处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1. 资金发放:资助资金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由学校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给学生。

2. 资金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六、监督与检查1. 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 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法律责任1.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学校和工作人员在资助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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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让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通过学校的资助,克服生活困难,更好的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学生情况,特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高度重视学生的帮扶工作,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成立“石湖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二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志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资助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学生资助,是指学校为使本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社会各界捐资等形式对学生的各项资助行为。

第四条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五条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资助政策和学校各项帮扶措施。

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使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六条每学年开学初,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平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跟踪调查,考察资助效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统筹资助。

第七条凡被纳入档案库的学生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刑事、行政处分的,立即取消所有资助资格。

第八条学校设立的资助方式
1、国家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三个档次每年每生3000元、
2000元、1000元。

具体资助条件和流程见文件材料
2、社会捐资:严格按照社会捐资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如伊诺华轮胎对
我校的捐资和福利彩票的捐资。

3、校内奖学金:每年对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九条:流程图(见附件)
第十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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