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规定
保理风险预警制度

保理风险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理业务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理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确保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保理风险预警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评估、及时应对、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行业指标和宏观经济指标。
第六条财务指标应包括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率、融资成本率等;非财务指标应包括客户信用状况、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变化等;行业指标应包括行业整体风险水平、市场容量、竞争对手情况等;宏观经济指标应包括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保理业务风险预警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风险程度,确定预警级别。
第三章风险预警流程第八条风险预警流程应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预警和应对等环节。
第九条风险信息的收集应通过内部报告、外部调研、市场分析等途径进行。
第十条风险分析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风险性质和程度。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应根据分析结果,确定风险预警级别,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预警应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三条风险应对措施应根据预警级别和评估结果制定,包括风险防范、风险转移、风险缓解等策略。
第四章风险预警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保理业务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制定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风险预警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在当前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保理业务的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二、业务范围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包括保理公司、商业银行等。
三、保理业务管理原则1.风险可控原则:保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保理交易风险。
2.公平原则:保理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证各方权益。
3.信息披露原则:保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各方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信息。
4.合作共赢原则:保理机构应与各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业务发展。
四、业务申请与审批1.申请资格:保理机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2.申请程序:申请人应向相关机构提交保理业务申请,包括业务计划、资质证明等文件。
3.审批程序:相关机构应对保理业务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资质、信用等进行评估,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五、业务操作与管理1.业务合同:保理机构与委托人应签订明确的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业务期限等。
2.业务文件:保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存档、备份等措施,保证业务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业务资金管理:保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4.业务风险控制:保理机构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分散等措施,提高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5.业务信息披露:保理机构应及时向委托人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业务进展、风险提示等。
六、法律责任与监管1. 相关机构应依法对保理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2. 保理机构及从事保理业务的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总结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保理业务的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各机构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与其他各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保理业务的发展。
保理业务规范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规范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理业务活动,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商以受让供应商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等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为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理商开展的保理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准入与经营规则第四条开展保理业务的保理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二)具有相应的保理业务从业经验和专业人员;(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四)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保理商应当建立健全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要求。
第六条保理商应当对供应商和买方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其信用状况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保理商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保理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应收账款的范围、金额、账期等;(二)保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三)融资利率、手续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保理商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登记,确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三、应收账款的管理第九条保理商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监控应收账款的还款情况;(二)及时通知买方应收账款的转让事宜;(三)协助供应商处理应收账款的争议和纠纷。
第十条保理商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质量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买方信用状况等因素,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应当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函件催收、上门催收等。
四、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保理商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控制保理业务中的各类风险。
第十三条保理商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风险:(一)信用风险,即供应商和买方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二)操作风险,即由于业务流程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等导致的风险;(三)法律风险,即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合同条款的不完善等导致的风险;(四)市场风险,即由于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导致的风险。
保理业务过程管理与风险控制

保理业务过程管理与风险控制一、引言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向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提供商业信用风险管理和销售账款的服务。
保理业务过程管理与风险控制是保理公司成功开展业务的关键因素,本文将对保理业务过程管理与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二、保理业务过程管理2.1 客户合作与业务开展保理公司在开展业务前,需要与客户进行合作,确保双方能够共同达到预期的商业利益。
保理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合作方案。
客户合作期间,保理公司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2.2 合同签订与账款管理保理业务的核心是购买客户的应收账款,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理公司需要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需要包括账款转让的相关条款,包括账款转让条件、账款转让后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保理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账款管理系统,确保账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3 资金管理与放款保理公司需要根据业务需求合理配置资金,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存储、调度等环节。
在放款环节,保理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划付给客户。
2.4 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保理公司需要对购买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确保账款的回收。
应收账款管理包括账款的登记、结算、核销等环节。
对于逾期未还的账款,保理公司需要进行催收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2.5 信息管理与报告分析在保理业务过程中,信息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保理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并分析相关数据,为业务决策提供支持。
保理公司还需根据需要生成各类报告,如账款报告、风险报告等。
三、保理业务风险控制3.1 信用风险控制在保理业务中,信用风险是一个常见的风险类型。
为了有效控制信用风险,保理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授信策略。
同时,保理公司还需进行定期的风险监控,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3.2 法律风险控制在保理业务过程中,法律风险是一个需要重视的方面。
保理的风险控制

保理的风险控制一、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是保理业务的核心风险之一。
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承担买方可能违约的风险。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保理商需要进行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卖方和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行业地位等。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提供保理服务以及具体的保理金额和条件。
2. 严格审查交易合同:保理商需要对交易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因合同缺陷导致的信用风险。
3. 建立应收账款监控机制:保理商需要定期对卖方的应收账款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信用风险。
一旦发现买方违约,保理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二、操作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是保理业务中由于内部流程缺陷、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控制操作风险,保理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内部流程: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同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加强系统建设: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系统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 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学习和创新。
三、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是保理业务中由于法律环境变化、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为了控制法律风险,保理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确保业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业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保理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和讨论,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完整。
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的法律纠纷。
3. 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旦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保理业务管控规定

保理业务管控规定一、引言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在企业融资和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控规定。
二、保理业务的定义和分类(一)定义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分类1、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商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保理商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是指卖方在债权转让时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暗保理是指卖方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时并不立即通知买方,保理商的身份在到期收款时才予以披露。
三、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一)客户申请客户向保理商提出保理业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应收账款明细等。
(二)尽职调查保理商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交易背景等进行尽职调查,评估业务风险。
(三)额度审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保理商对客户进行授信额度审批,确定保理额度、融资比例、融资利率等。
(四)应收账款转让客户与保理商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五)融资发放在完成应收账款转让手续后,保理商按照约定向客户发放融资款项。
(六)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对客户的销售分户账进行管理,记录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情况等。
(七)应收账款催收保理商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督促买方按时付款。
(八)还款结算买方付款后,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客户。
四、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一)信用风险1、对买方和卖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建立信用档案。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三章风险分类第四章风险分级标准第五章风险管理流程第六章风险控制内容第七章风险管理的考核与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保理”)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促进XX保理稳健、持续发展,根据《XX集团合规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保理业务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项目的开发与立项、立项项目的审批、决策和执行、项目执行后的持续管理等。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使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具体目标如下:(一)保证公司业务、财务及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整;(二)保障公司内部责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风险可控;(四)保障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岗位应当保持独立性,以职权独立履行管理职责,风险管理人员应避免与其承担的其他职责产生利益冲突;(二)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应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有案可查;(三)发展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具有前瞻性,并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四)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过程力求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进行的风险管理,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全体员工必须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五条【风险管理的主体】风险管理的主体包括:(一)董事会;(二)风险控制委员会;(三)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四)法务合规部;(五)公司职能部门。
第六条【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一)审议批准有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三)指导、监督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工作;(四)完成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事项。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引言商业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向企业提供短期融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快速获得资金并降低信用风险。
然而,商业保理业务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指引是非常重要的。
一、信用风险管理1. 客户评估:在选择保理客户时,应进行客户评估,包括对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行业地位等进行全面分析,确保客户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和还款能力。
2. 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对风险事件进行合理的约定和处理办法。
3. 监测与预警:建立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客户的异常行为和违约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操作风险管理1. 流程管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减少人为失误和操作风险。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岗位分工、权限划分、审批制度等,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 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风险,确保保理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1. 市场调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2. 多元化投资:降低市场风险,可以将资金分散投向不同行业和地区的项目,实现多元化投资,降低单一项目或行业带来的风险。
3. 保险保障:购买适当的保险产品,为保理业务提供保障,减少因市场波动而带来的损失。
四、风险评估与监控1. 风险评估:定期对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点。
2.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风险指标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风险应对与处置1.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风险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置。
2. 风险传导: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风险事件,协调各方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理风险。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是指在商业保理业务过程中,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保障商业保理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风险管理操作指引是商业保理企业为规范风险管理工作所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旨在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从而提升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风险管理原则1.风险识别与评估。
商业保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警觉机制,及时识别各类风险,并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影响因素和风险程度。
2.风险预防与控制。
商业保理企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和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3.风险传导与转移。
商业保理企业应根据自身承担能力和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风险传导和转移策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4.风险监控与回应。
商业保理企业要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密切关注各类风险的动态演变并及时作出回应,避免大额风险的聚集和蔓延。
1.市场风险管理(1)制定市场准入原则,对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其信誉良好、经营状况稳定。
(2)定期收集并分析市场信息,评估市场风险,确保商业保理交易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建立行业与区域风险分类,根据不同分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
2.信用风险管理(1)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制定客户信用评估指标和评分体系,合理确定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
(2)及时监控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确保商业保理交易的信用风险可控。
(3)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信用违约风险,如提前预警、调整授信额度、适时采取违约追索措施等。
3.操作风险管理(1)制定和完善商业保理交易的内部流程和控制措施,确保各环节的合规性和操作风险可控。
(2)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减少人为操作风险。
(3)建立风险监控和报告体系,自动化和实时监测交易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事件,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一、引言保理业务作为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促进企业资金周转、优化供应链金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伴随着业务的开展,风险也如影随形。
为了有效管理保理业务风险,保障业务的稳健运行,特制定本风险管理办法。
二、保理业务风险的类型(一)信用风险这是保理业务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指的是买方或卖方在交易过程中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收回。
(二)操作风险包括在业务流程中由于人为失误、系统故障、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引发的风险。
(三)法律风险可能源于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或不完善,以及法律纠纷的处理不当等。
(四)市场风险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应收账款的价值发生变化。
三、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确保保理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客户的利益。
(二)原则1、全面性原则:涵盖保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风险点。
2、审慎性原则:在业务决策和操作中保持谨慎态度。
3、适应性原则:能够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4、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一)客户尽职调查在开展保理业务前,对买卖双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信用记录等。
(二)交易真实性审查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查相关合同、发票、物流凭证等资料。
(三)风险评估模型的运用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对业务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四)定期风险监测对已开展的保理业务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的变化。
五、风险控制措施(一)信用额度管理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
(二)合同条款约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在应收账款的转让、回购、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三)风险保证金制度要求客户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以降低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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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
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理业务评审工作,防范保理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理业务评审是指风险管理部评审人员在业务部门尽职调查工作和融资管理部对贸易真实性、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审核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尽职调查材料,对保理业务进行客观、公正、审慎、严谨、专业、独立的尽职审查,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
第三条项目评审人员对业务部门报送项目的资料完整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上报条件的项目,提出补充资料、修订方案等反馈意见;对于符合上报条件的项目,形成明确的评审意见,报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二章保理业务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报送材料内容包括内部材料和外部材料,具体应根据业务类型、项目金额、复杂程度等区分对待。
(一)内部材料为报送项目的必备材料。
内部材料包括:经业务主办、协办人员签字,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的《保理业务立项表》、业务部门和融资管理部签署意见的《业务审查审批表申请表》,经业务主办、协办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申报材料。
(二)外部材料为根据公司《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业务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能支持方案结论或意见、体现主要依据和事实的材料。
所有外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章,项目主办、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三)如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资料不完整或未到达公司制度要求,融资部可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资料。
第三章保理业务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在完成项目立项及尽职调查后将项目移交融资部审查。
(一)业务部门填写《项目材料清单》,将项目资料移送融资部审查。
(二)融资部收到业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料后,核对项目资料清单,核实无误后在项目资料清单上签收。
(三)项目评审人员原则上应在正式接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理业务的评审。
对项目资料不全、问题分析不透彻的项目,评审人员向业务部门发送《项目评审工作联系单》,明确需要业务部门补充调查的事项。
业务部门应在7哥工作日内形成补充报告,连同其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项目评审人员审查。
项目评审人员审查通过后,在《保理业务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评审意见、项目资料等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对项目是否符合上会条件业务部门和融资部门有争议的,提请评审委员会主任认定。
第四章保理业务审查内容及方法
第六条保理业务评审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审查、业务方案合规性审查、风险审查、风险控制措施审查、业务方案审查和尽职调查分析情况审查。
第七条项目基础资料审查
(一)评审人员首先审查项目基础资料是否完备。
若资料缺失,评审人员应及时联系项目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提供。
(二)评审人员应该检查各类材料要素是否齐全。
有关证照是否失效,各种需要年检的证照是否年检,资料复印件是否加盖提供者公章,各证照之间是否一致。
第八条业务方案合规性审查
授信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审查董事会或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是否与签字样本符合等。
融资部对拟叙做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贸易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合法有效性、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等出具的意见。
审核我公司的保理业务方案是否合规,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项目风险审查
风险审查是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材料,对尽职调查报告中未提及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的风险,向业务部门和审查委员会提示风险。
风险审查认为尽职调查不充分或分析不清晰的,要求业务部门补充调查,业务部门应尽快补充调查资料、完善调查报告。
对于无法落实的或调查没有结果的,应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条保理业务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查
审查保理业务方案的每个操作环节,判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审查业务方案是否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审查保理业务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资金来源和保理业务的期限是否匹配。
第十一条保理业务综合评价
综合保理业务的风险水平、风险防控措施、收益水平、期限等方面的审查,对保理业务做出综合评价。
保理业务综合评价应重点突出、结论清晰。
对于总体方案基本可行,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项目,应明确提出实施前尚需补充落实的各项前提条件,逐条清晰加以列示。
第五章评审人员尽职审查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评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注重工作效率。
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为业务部门完善租赁方案和决策人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客观、独立的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评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公司的各项业务制度,对于不符合公司制度的项目,评审人员不得出具项目可行的结论意见。
第十四条评审人员具有以下情节的,将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一)未发现送审材料反映的信息存在明显遗漏、缺陷、瑕疵及不符合事实情况的,或虽发现资料明显不实,但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审查结论与项目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仍出具项目可行的结论意见的。
(二)未发现应知而未知的重大政策性、系统性、行业性、地区性等风险,或虽发现重大风险但未提出控制风险意见,把关不严的。
(三)对审查资料保管不力,造成重要资料遗失或泄密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公司业务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由于资料虚假或评审人员已严格按照公司保理业务流程及有关法规,在客户调查、项目资料审查、分析评价等环节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保理业务出现问题时,可视情况免除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相关资料是公司内部重要档案,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1业务审查表
3-2业务审批表
3-3补充项目材料通知单
3-4项目材料报送清单
业务审查表
业务审批表
补充项目材料通知单
项目材料报送清单
项目名称:
报送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