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标准
怀宁县县级医院收费标准

肾功能(尿素测定酶促法加收) 交叉配血 脑脊液常规 胸腹水常规 找抗酸杆菌 嗜酸球计数 红斑狼疮细胞检查 前列腺液检查 精液检查 血糖 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 滴虫检查 霉菌检查 疟原虫 穿刺细胞学 骨髓细胞学 淀粉酶 网织红细胞 心肌酶谱 血沉(仪器法加收) 乙肝三系定性 甲肝抗体 类风湿因子测定 抗“O”(免疫法加收) 血脂测定 尿液自动分析(显微镜检查加收) 尿妊娠试验 大便常规 大便隐血(免疫法加收) 本周式蛋白(免疫电泳法加收) 小肝功 大肝功 凝血酶时间测定(仪器法加收) 二氧化碳结合力 血常规 血糖测定(试纸法) 腰穿+鞘内注射术 石膏固定术(特大) 石膏固定术(大) 石膏固定术(中) 石膏固定术(小) 人工流产术 鸡眼切除术 脓肿切开引流术 后穹隆损伤缝合术 石膏拆除术 体表异物取出术
房水荧光测定 电子透视 裂隙灯下房角镜检查 食道吞钡透视 眼位照相 眼前段照相 眼底照相 视网膜动脉压测定 眼外肌功能检查 马氏(Maddox)杆试验 磁石试验 角膜刮片检查 结膜囊取材检查 睑板腺按摩 晶体囊截开术 沙眼磨擦压 眼部脓肿切开引流术 协调器治疗 后象治疗 前房穿刺术 前房注气术 泪道探通术 视野检查(动态视野检查) 眼压检查 角膜内皮镜检查 眼底血管造影 视网膜电流图 视网膜地形图 眼电图 视诱发电位 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口腔护理 皮肤护理 气切护理 小儿特级护理 小儿一级护理 小儿二级护理 小儿三级护理 小儿吸痰护理 会阴冲洗 尸体护理 总胆汁酸 胆硷酯酶 结核抗体
2099 2101 2101 2102 2102 2103 2104 2107 2108 2110 2111 2113 2114 2115 2117 2119 2120 2122 2123 2124 2125 2130 2132 2133 2134 2135 2136 2137 2138 2139 4001 4002 4003 4004 4010 4011 4013 4019 4020 4021 4022 4024 4027 4029 6002 6003 6005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经过三年的能力建设,全国300家县级医院已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以下简称达标县医院)。
现将达标县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要在进一步加强达标县医院能力建设的同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提升其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现就加强达标县医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持续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县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作用,以人才、技术、专科能力为核心,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一)强化专科能力建设。
针对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较大、县域外转诊较多、群众健康危害较大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以及重大疾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专病中心,重点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创伤、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产科、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
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
(三)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进一步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
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等建设,提高血液净化、微创介入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各达标县医院要重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解读):二甲评审细则(县医院1-2章)

4.平均住院日≤10天。
的申请。
5.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
3、同 C
6.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
【A】符合“B”,并
1、查临床科主任一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0%。
览表(含职称)。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0%。
2、同 C
1.1.2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
室设置情况。 3、查前一年手术
定的标准。
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 和 住 院 的 前 十 位
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病种。
(详见附件 1)
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 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3)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性,把维护人民群众
料。
度和规范。
健康权益放在第一 (1)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 (2)完成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
3、现场查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社
位。
(3)开展或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会 公 益 项 目 完 成
募捐等)。
资料。
(4)其他项目。
【B】符合“C”,并
6.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部门规定二级医院 【B】符合“C”,并
设置标准。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80%。
1、查医院统计报
2.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表、看平均住院日、
6年以上。
床位使用率。
县人民医院统计指标

95.05 83.1 0 0
95.06 85.19 0 0
95.47 86.29 0 0
信息科 信息科 妇产科 妇产科 麻醉科 检验科 检验科 检验科
95.4 100
96.1 100
95.6 100
检验科 药剂科 药剂科
县人民医院统计指标
序 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统计指标项目要求 发药出门差错率:二级医院≤2/10000 基础护理合格率≥90% 特、一级护理合格率≥90% 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常规器械消毒无菌合格率100% 成分输血率二级医院≥60% 尸解动员率100% 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12天 择期手术前等待时间≤3天 病床使用率二级医院≥85% 二级医院病床周转次数≥30次/年 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历 2006年 100 100 94 100 100 92 9.64 2 75.11 28.45 97 2007年 100 97 91.5 100 100 98 9.74 2 106.44 38.64 95.1 2008年 100 98 92.5 100 100 97 9.08 2.1 121.04 47.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94.5 2009年 2010年 备注 药剂科 护理部 护理部 护理部 护理部 检验科 医务科 信息科 信息科 信息科 信息科 医务科
县人民医院统计指标
序 统计指标项目要求 号 1 入院诊断符合率≥95% 2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 3 CT检查阳性率≥50% 4 MRI检查阳性率≥50% 5 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6 临床主要诊断的符合率达到90% 7 冷冻切片病理诊断与术后石蜡病理诊断符合率应达到 90% 8 患者治愈好转率不得低于全省同级医院平均水平(以 评审前一年全省卫生统计报表为准)。 9 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二级医院≥80% 10 住院产妇死亡率≤0.02% 11 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12 麻醉死亡率≤0.02% 13 二级医院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VIS≤150;80%以 上参加质评项目PT成绩100分 14 二级医院血液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 ≤2);80%以上参加质评项目PT成绩100分 15 二级医院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80%以上参加质评 项目PT成绩100分 16 二级医院细菌室间质评全年鉴定正确率≥70% 17 处方合格率二级医院≥90% 18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合格率100%;二类精神药 品处方合格率:二级医院≥90% 2006年 98.58 99.49 63.1 56.5 99.9 2007年 97.76 99.76 65 60 99.13 2008年 98.6 99.8 70 61 99.5 2009年 2010年 备注 信息科 信息科 放射科 放射科 信息科
某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概述

某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概述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医疗服务能力成为评判医院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某县医院作为该县的三级综合医院,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服务能力,才能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本文将从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诊疗项目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某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进行概述。
首先,医疗设备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条件之一。
某县医院应具备一定的医疗设备,包括住院部的病房设施、手术室设备、检验室设备等。
病房设施要求干净整洁,床位充足,可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治疗条件。
手术室设备要求先进齐全,能够满足各种手术的需求。
检验室设备要求精准可靠,可以提供各种常规和特殊的化验检查项目。
此外,某县医院还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以应对突发状况。
其次,医务人员是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核心。
某县医院必须拥有一支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队伍。
医生是医院的核心力量,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某县医院的医生要求有相关专业的医学学位,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同时,医生要求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以保持自身的专业能力。
护士是病人的主要护理者,也是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士应具备护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一定的护理经验。
其他辅助医务人员如药剂师、放射技师等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再次,诊疗项目是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准。
某县医院应提供多种多样的诊疗项目,满足不同疾病的诊疗需求。
常规诊疗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
此外,某县医院还应提供一定的专科诊疗项目,如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整形美容科等。
某县医院还应提供一定范围的康复医疗服务,如康复理疗、康复护理等。
此外,某县医院还应与其他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等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提供转诊和转运的服务,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最后,服务质量是衡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某县医院应制定相关的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以保证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一、部门设置在基本标准基础上,增设以下专业组或科室:一临床科室.1.内科内设置免疫学等专业组或科室.2.外科内设置烧伤科、血管外科等专业组或科室.3.妇产科内设置计划生育专业组或科室.4.口腔科内设置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等专业组或科室.5.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设老年病科二医技科室.1.医学检验科内设置临床分子遗传学专业组或科室.2.医学影像科内设置介入放射学专业组或科室.3.临床营养科.二、人员配置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一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高级职称.二至少有1名临床药师或能够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药学人员.三有条件的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三、医疗技术水平在达到基本标准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相关专科危急重症与疑难病的规范化诊疗,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推荐掌握的医疗技术如下:一临床科室.1.内科.1呼吸内科.1急性肺栓塞的规范化诊疗.2弥漫性间质性肺病的鉴别诊断与治疗.3开展过敏原的检测与特异性免疫治疗.4呼吸系统疾病的介入诊疗技术.5睡眠和呼吸障碍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2消化内科.1慢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疗.2难治性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初步治疗.3常见消化系统肿瘤的早期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4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或内镜下粘膜剥离术ESD.5内镜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套扎或硬化剂治疗、消化道狭窄扩张术及支架置入术、空肠营养管置管、肠梗阻导管置管、十二指肠乳头括约肌切开取石术、胆管或胰管支架置入引流术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6超声内镜检查技术.7胃肠道动力疾病的规范化诊疗.8肝穿刺诊断和治疗.9腹腔动脉造影及肝动脉栓塞术.3心血管内科.1心脏亚极量负荷试验.2核素心肌显影.3冠状动脉CTA检查.4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5经皮冠状动脉造影术、成形术PTCA球囊扩张及支架置入治疗.6经皮左右心导管检查.7经皮球囊肺动脉狭窄成形术、经皮动脉导管未闭封堵术、房间隔缺损封堵术,室间隔缺损封堵术等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8心脏瓣膜病、心包疾病的规范化诊疗.9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介入治疗.10常见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治疗.11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诊治室性心律失常的介入治疗.12ICD植入术.13经食管心脏超声检查.14急诊床边心脏超声检查.4内分泌科.1特殊类型糖尿病的识别,糖尿病强化治疗胰岛素泵等和血糖连续监测CGMS等.妊娠糖尿病的规范化诊疗.2甲状腺疾病的细针穿刺学检查.3胰岛细胞瘤等继发低血糖症的规范化诊疗.4垂体瘤、垂体性侏儒、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及其危象、尿崩症等下丘脑垂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5醛固酮增多症、库欣综合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等肾上腺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6性腺疾病:性发育异常和性腺功能减退的病因诊断和规范化治疗.性早熟的识别和治疗.多毛的鉴别诊断.闭经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泌乳的病因诊断和治疗.7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减退、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等代谢性骨病的规范化诊疗.8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高钠血症、低钙血症、高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的规范化诊疗.9类癌综合征、抗利尿激素不适当分泌综合征、异位ACTH综合征等伴瘤内分泌综合征的规范化诊疗.10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自身免疫性多内分泌腺病综合征等多发性内分泌疾病的规范化诊疗.11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围手术期处理.妊娠合并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的合理处置.12可开展内分泌相关检查:胰岛素低血糖试验或精氨酸兴奋试验、LHRH兴奋试验、葡萄糖抑制试验、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立卧位试验等功能试验.5神经内科.1脊髓疾病、周围神经疾病和神经-肌肉接头疾病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2介入下脑血管造影、溶栓、支架植入等脑血管疾病的介入诊疗技术.3运动神经元疾病、运动障碍疾病的规范化诊疗.4MR弥散张量成像、MR波谱分析等神经功能影像检查.5常用抗癫痫药物血浓度检测.6运动、语言功能等神经康复治疗.6血液内科.1难治性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2重型、难治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规范化诊疗.3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的规范化诊疗.4细胞单采及血浆置换的规范化诊疗.5白血病的诊断和化疗.7肾内科.1急性和慢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管酸中毒等肾小管-间质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2肾小球、肾小管疾病的病理诊断和规范化治疗.3建立动静脉内瘘、中心静脉导管留置等长期血管通路.4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浆置换等多种血液净化技术.8免疫科.1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脊柱关节病、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硬化症、混合性结缔组织病、血管炎、白塞病、骨关节炎、痛风、成人斯蒂尔病AOSD等常见风湿免疫疾病的规范化诊疗.2重症狼疮、重症皮肌炎、重症硬皮病、血管炎等风湿免疫疾病急诊处理.3狼疮脑病、难治性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血管炎、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结缔组织病伴肺间质病变和/或肺动脉高压、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症等部分疑难病和危重症的诊断.4血浆置换或免疫吸附治疗风湿免疫病.2.外科.1普通外科.1胰体、尾切除术.2重症急性胰腺炎引流术.3门脉高压症门静脉奇静脉断流术.4胆总管探查、胆肠内引流术.5胆总管囊肿切除术.6胆胰壶腹括约肌Oddi氏括约肌成形术.7脾切除术.8直肠癌根治术.9规则性右/左半肝切除术.10门脉高压症分流术.11胆囊癌根治术.12甲状腺癌根治术颈淋巴结清扫术.13乳腺癌保乳手术.14全结肠切除术.15腹腔镜下胃切除术、结肠切除术、脾切除术.2骨科.1人工髋关节置换术.2骨、关节恶性肿瘤的规范化诊疗.3骶骨肿瘤根治术4半骨盆切除术.5脊柱骨折的诊断与手术治疗.6腰椎间盘摘除术.7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8骨盆骨折的手术治疗.9关节镜下后交叉韧带重建术.10肩关节关节镜手术、踝关节镜手术.11胸椎管狭窄症、颈椎后纵韧带全弓化症的手术治疗. 3神经外科.1胶质瘤的手术治疗.2经额或经蝶垂体肿瘤切除术.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4常见颅内动脉瘤夹闭术.5常见椎管内肿瘤切除术.6听神经瘤切除术.4泌尿外科.1无功能肾切除术.2体外冲击波碎石术.3复杂性肾鹿角形结石手术.4开放全膀胱切除术.5前列腺摘除术.6肾上腺肿瘤切除术.7经皮肾镜诊疗技术.8肾癌根治和保留肾单位手术9腹腔镜下肾盂成形术.10复杂尿道狭窄、尿道下裂修复术. 11尿流率测定、尿动力学检查.5胸外科.1食管及贲门部手术.2纵隔肿瘤手术.3胸壁肿瘤切除.4主气管节段性切除术.5隆突成形术.6支气管袖状切除术.7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6烧伤科.1常见烧伤的规范化诊疗.2轻、中度吸入性烧伤的规范化诊疗. 3切削痂术.4焦痂切开减压术.5皮片移植术.6同种异体异种皮开窗、自体皮片嵌入移植术.7瘢痕挛缩畸形整复技术.8烧伤后期康复治疗.7血管外科.1大/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2动脉/静脉取栓术.3小腿交通支静脉结扎术.4肢体动脉/静脉外伤修复术.5股腘动脉、股胫动脉血管搭桥术.6颈动脉内膜剥脱术.7颈动脉体瘤切除术.8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后综合征的外科手术或介入治疗.3.妇产科.1妇科.1有合并症的子宫切除术.2多发性子宫肌瘤摘除术.3阴道成形术.4腹腔镜下输卵管修复术包括复通、造口、吻合.5阴道镜检查及宫颈LEEP刀锥切.6腹腔镜附件和子宫肌瘤摘除术.7卵巢癌、绒毛膜癌的规范化治疗.8盆底重建.9生殖道瘘修复术.10压力性尿失禁的规范化治疗.2产科.1妊娠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甲亢,血液病,免疫性疾病等疾病的规范化诊疗.2分娩镇痛.3对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衰、脑血管意外等严重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急诊处置.4.儿科.1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IE与颅内出血ICH的规范化诊疗.2新生儿溶血病的规范化诊疗.3新生儿严重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4新生儿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急救.5早产儿、低体重儿的重症监护与救治.6小儿急性白血病的免疫分型及规范化诊疗.7小儿腹泻病的病原学细菌、病毒检查.8小儿肺炎的病原学检查.9小儿内分泌疾病、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糖原累积病、肥胖、甲亢、甲减、钙磷代谢疾病等.10小儿癫痫及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治.11儿童哮喘的规范化诊疗.5.眼科.1白内障超声乳化术.2人工晶体植入术.3小梁切除术.4眼眶内肿瘤摘除术.5球内异物取出术.6眼底病激光治疗.7眼底荧光血管造影.8眼科A/B超声检查.9视野检查.10角膜曲率检查.11斜视纠正术.6.耳鼻咽喉科.1鼓室成形术Ⅰ、Ⅱ、Ⅲ型.2内镜下鼻窦手术.3悬雍垂腭咽成形术.4喉显微手术.5喉全切除术.6颈廓清术.7乳突根治术含改良根治术.8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9听功能评估技术含主、客观测听技术:纯音测听、声导抗、耳声发射、电反应测听.10婴幼儿听力减退诊断和干预技术.11前庭功能评估技术含ENG/VNG.12发声功能评估技术含喉动态镜、嗓音声学测试、空气动力学、喉肌电图.7.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等专业.1根管再治疗术.2牙周病手术治疗牙龈切除术、翻瓣术、牙冠延长术.3根尖手术.4口腔粘膜病的辅助治疗激光/冷冻/微波/等离子照射等.5乳牙早失间隙保持.6全面部骨折手术治疗.7下颌升支骨劈开+上颌骨Le FortⅠ型骨截开术.8四单位以上烤瓷固定桥.9套筒冠义齿.10磁性固位体义齿.11可摘式或固定式咬合重建.12全瓷冠桥修复技术.13颌面缺损的修复治疗.14正畸正颌联合治疗.15牙周病正畸治疗.16开牙合正畸治疗.17嵌体、瓷贴面.18种植义齿修复.19唇腭裂修复术.8.皮肤科.1重症药疹、大疱性皮肤病等重症皮肤病的诊治.2皮肤病相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治.3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诊治.4皮肤肿瘤的诊治.5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6血清变应原筛查.7皮肤真菌镜检、培养和菌种鉴定.8淋球菌镜检及培养、衣原体免疫法检测、支原体培养与药敏. 9疑难皮肤病组织病理学普通病理及免疫病理检查及诊断.10与皮肤病有关的各种自身抗体的检测.11皮肤病光疗和光化学疗法UVB/PUVA.12皮肤斑贴试验.13皮肤良恶性肿瘤的切除术.9.精神科.同基本标准.10.感染性疾病科.1乙型肝炎的病毒变异和耐药处理.2自身免疫性肝病、药物性肝病、原因不明肝炎的诊断与治疗.3伤寒的规范化诊疗.4麻疹并发症的诊断.5猩红热、狂犬病的诊断与初步治疗.6艾滋病合并机会性感染的诊断和治疗.7丙肝病毒核酸检测.11.急诊医学科.1心衰、肾衰和呼衰的诊断与急救.2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介入治疗.3急性脑血管病的诊断与药物治疗.4急性胸痛的诊断与急诊处理.5动肪、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心包、胸腔、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6血液灌流技术的应用.7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急诊科必备8床旁血液净化治疗连续肾脏替代、血浆置换,高流量透析等.9床边即时检验POCT:包括血气分析、血电解质、乳酸、血红蛋白、凝血功能、D-二聚体、脑钠肽、心肌损伤标志物等.10急诊超声检查技术.11急诊溶栓和栓塞技术.12.麻醉科.1围术期体温调控、控制性降压技术.2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3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疼痛治疗技术.4具有两种以上困难气道处理的条件和技能.5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中心静脉压、右心房压、肺动脉楔压等. 6呼吸功能监测含呼吸力学.7血气和水、血电解质、酸碱分析、凝血功能等监测.8纤支镜用于困难气管插管.9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监测等条件与技术.10神经刺激器引导下或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术.13.重症医学科.1胃液pH监测和腹内压力监测.2尿量、尿比重以及肌酐清除率监测.3出、凝血功能监测.4气道管理技术纤维支气管镜肺泡灌洗和吸痰术.5床旁CRRT技术.6严重肝功能障碍的规范化诊疗.7经皮气管切开呼吸功能监测,呼末CO2监测.8床旁凝血功能监测.9输液加温技术.10声门下吸引.11胸部振荡排痰.12俯卧位通气.13体外起搏和床边临时心脏起搏术.14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15肢体气压治疗间隙充气.16无创心功能监测.17镇静镇痛和肌松监测.18高频振荡通气.19体外膜肺氧合ECMO.20心室辅助装置.14.康复医学科.1康复评定.1平衡与协调功能、神经功能、感知和认知功能、残疾程度的评定. 2心肺运动试验.3临床步态分析.4言语和吞咽功能评定.5电生理EMG、EP、神经传导速度等.6高级脑功能和心理评定.7痛阈评定.8等速肌力测定.2康复治疗.1言语治疗.2假肢和矫形器应用和训练.3简易压力治疗.4心理治疗.5言语和吞咽治疗.6感知和认知障碍的治疗.7神经阻滞治疗电刺激引导.8膀胱和直肠训练技术.9假肢矫形器制作和训练.10等速肌力训练.11减重支持系统训练.3开展下述疾病的临床康复工作.1严重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瘫、外周神经损伤.2严重骨关节疾病和运动创伤、关节置换术后、矫形手术后和截肢后.3严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糖尿病等内科疾病以及PTCA和CABG 术后.4复杂慢性疼痛,例如复合性区域型疼痛综合症、慢性疼痛综合症.15.中医科.疑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规范化诊疗.二医技科室.下述医疗技术原则上由县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若暂时无法开展,可以与固定的三级医院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或者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满足临床需求.1.医学检验科.1垂体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胰高糖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儿茶酚胺、尿碘、维生素D等测定.2内生肌酐清除率、尿渗透压、尿酶学、尿酸化功能等肾小球滤过功能、肾小管功能检查,尿红细胞形态学检查,尿蛋白定量分析,尿圆盘电泳,尿轻链蛋白测定.3血清免疫球蛋白、补体、类风湿因子、自身抗体ANA、ENA、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抗磷脂抗体、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抗角蛋白抗体AKA、抗线粒体抗体、抗M2型线粒体抗体、HLA-B27抗原测定.4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学诊断: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量、抗HCV、HCV-RNA定量、HDVAg、抗-HDV IgM和抗-HDV IgG、抗HEV-IgM.5流式细胞技术检测特异性T细胞数量、T淋巴细胞亚群分析.6病原体的分子生物学检测.2.医学影像科.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同基本标准.能够独立或与相关临床科室共同开展以下诊疗技术:1超声诊断.1新生儿颅脑超声检查.2早孕胎儿系统筛查.3中孕胎儿系统筛查.4超声造影检查.5三维超声检查.6四肢关节超声检查.7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8能开展术中超声.9超声定位穿刺活检、抽液或置管.10超声定位穿刺经皮消融术.11超声引导下假性动脉瘤的封堵术.12经皮肾镜超声定位引导.13超声引导下肿瘤冷冻、射频消融等治疗技术. 2介入放射学.1全身各部位动脉及静脉造影术.2四肢动脉、静脉溶栓术.3各部位良、恶性肿瘤动脉内灌注化疗/栓塞术. 4上消化道内支架放置术.5经皮穿刺腰椎间盘微创治疗技术.6下腔静脉过滤器放置术.7经皮穿刺胆道/囊肿/脓肿引流、硬化术.8各部位经皮穿刺活检术.9无创性心脏功能成像.10治疗前定位.111至3级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121至3级呼吸系统介入诊疗技术.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大动脉、肾动脉与四肢动脉血管成形术,支架植入术.上/下腔静脉/髂静脉血管成形术/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滤器植入与取出.静脉支架植入术.血管瘤与畸形血管栓塞/硬化治疗.14经皮穿刺肿瘤射频消融/微波/冷冻技术.3.病理科.同基本标准.4.药剂科.1调剂工作.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室开展肠外营养、危害药品和其他的静脉药物集中调配工作.2临床药学工作.1临床药师工作: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会诊与抢救、病例讨论;进行治疗药物监测,推行个体化给药方案.2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3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管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中成药;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处方点评.4药物信息服务:定期出版药讯、举办讲座或培训.5.输血科.开展ABO血型、RhD血型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规则血型抗体筛查、血型抗体效价检测、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6.临床营养科.1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对常规开展的治疗膳食应依据营养治疗要求计算、设计标准食谱.定期评估主要营养素的供给量,检查、调整膳食配制,指导营养管理的实施.2按临床需求配制肠内营养液,设计并使用常见管饲液的标准配方.3对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治疗的病人进行营养会诊,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包括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营养查房和随访.4营养咨询门诊应用营养药品和医用食品、营养软件、食物模型等进行营养治疗、营养咨询、膳食指导及形式多样的营养教育等工作.5对疑难、重危、大手术患者及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进行营养会诊、营养评估和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四、医疗服务与教学科研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承担以下医疗服务与科研教学功能:一在承担本县域急危重症和疑难病诊疗服务的基础上,承担临近县域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的诊疗服务.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依据医院专科发展推进专科护理建设,建立优质护理示范病区,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安全、优质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服务.三具有较好的教学条件,承担一定的临床教学或临床实习任务,开展对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药事、护理、医技等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针对县域疾病谱和适宜技术的科研工作,并向基层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五、设备设施一基本设备设施.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二病区基本设备.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三病房单元基本设备.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四专科设备.根据县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以下仅提出与基本标准不同的设备要求.1.呼吸内科.设有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或病床的,配备纤维支气管镜、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床旁血气分析仪.2.消化内科.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胃镜.3.心血管内科.配置主动脉球囊反搏泵,24小时长程心电图检测设备.设置心内科重症监护病房CCU或病床的,配置CCU监护系统.4.内分泌科.胰岛素皮下注射泵.5.神经内科.动态脑电图仪.6.血液内科.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7.肾内科.血液透析机带有血液滤过功能.8.普通外科.超声刀.9.骨科.椎间盘镜、脊柱内镜、骨密度测定仪、神经电生理仪.10.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脑室镜、床旁血气分析仪.11.泌尿外科.体外碎石机、尿动力学系统、输尿管软镜、肾镜.12.胸外科.超声刀.13.烧伤科.翻身床、电动去皮刀.若设浸浴室,应配备相应设备.14.妇科.超声刀.15.产科.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16.儿科.小儿呼吸机.17.眼科.眼底激光仪、眼底造影仪、间接眼底镜、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角膜测厚仪、眼前节检查系统.18.耳鼻咽喉科.电动耳钻、电子测听仪、手术显微镜、声阻抗仪、耳声发射仪、电子喉镜、多功能睡眠监测仪、等离子刀、鼻阻力测定仪.19.口腔科.口腔全景机、牙科CT.20.皮肤科.红外线治疗仪、过敏源测定仪.21.急诊医学科.中央监护系统、自动心肺复苏器、床旁血气分析仪.22.麻醉科.神经刺激仪、经食道超声仪、麻醉深度监测仪、肌松监测仪、变温水箱.23.重症医学科.除颤仪带起搏功能、CRRT;微量注射泵4通道、肠内营养注射泵、控温仪.24.康复医学科.踏步器及助行器、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磁治疗设备、冷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25.中医科.熏洗类、推拿类、中医光疗、中医电疗、中医磁疗、中医热疗等设备.26.医学检验科.微量元素分析仪.27.医学影像科.X线数字胃肠机、X线数字乳腺机、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核磁共振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经颅多普勒超声TCD、动态血压监测仪、动态脑电图检测仪.28.病理科.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29.输血科.热合机、血型仪.30.高压氧室.高压氧治疗仓.31.消毒供应中心.环氧乙烷消毒锅、等离子灭菌器、真空灭菌器.六、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同基本标准.七、信息化建设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1.信息系统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三级以上水平.2.建有基本功能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医院信息系统,能实时采集、处理、汇总信息,整合医院主要业务及管理流程.3.信息系统对有关医疗质量、安全、费用的主要管理、控制指标有较强的过程控制与干预功能.4.建有门急诊、病区医生工作站.医生工作站,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1记录病志;2开立医嘱、处方;3检验、检查、治疗申请;4查阅及调用检验、检查报告及相关图像、影像;5检验、检查报告及相关图像、影像等有阳性提示.5.建有手术室手术麻醉信息系统.6.具有临床路径管理功能模块,实行电子化的临床路径管理.7.病区实现患者身份识别、移动护理等应用.8.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数据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关标准要求,医院信息平台和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
2022版江苏省县(市)级综合医院(二级)评价标准与细则-图文

2022版江苏省县(市)级综合医院(二级)评价标准与细则-图文附件:江苏省县(市)级综合医院(二级)评价标准与细则(2022版)江苏省卫生厅二○一一年七月-1-二、医疗质量(总分157分)-9-6分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各选择5各单病种病有一例不符合要求扣2分标准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评审细则标准分评审方法扣分标准药、合理治疗,建立临床路径,实行单病种管理的单病种数量≥5个3-2-1门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据门诊工作量合理安排专业卫技人员,保证诊疗质量,门诊医师中本院主治以上职称医师的比例≥60%。
三次门诊诊断不明,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收住入院诊断治疗。
3-2门、急诊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符合要求10分3-2-2急诊:落实《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急诊人员相对固定,能胜任急诊抢救工作;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抢救工作及时,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指导或主持。
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急诊会诊10分钟内到位,急诊留观时间≤72小时。
急救药品、设备齐全完好,符合规范要求,医护人员能熟练、正确使用。
3-3血液净化、传染病、输血、医院感染、病案和主要医技科室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符合要求43分3-3-1血液净化:血液透析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立普通患者血液净化间(区)、隔离患者血液净化间(区)以及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等。
透析器、管路、一次性器材的使用符合规范。
4分6分抽查3个;抽查3各临病种不足5个,缺1个扣床路径管理案例1分明查暗访结合,查阅排班表,查阅门诊病历,现场考评有一项不符合扣分1分明查暗访结合,现场考核急救技术操作,抽考医、护人员各3名有一项或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4分现场考查布局不合理扣2分,功能区缺一个扣1分;一种器材、设备使用不规范扣2分-11--12-5分查阅文件、抽查病历、现场调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3-3-6临床检验: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省《医院检验科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设置实验室,并有安全防护措施;临床检验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有标本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建立健全标本保存制度,常规标本保存≥7天,特殊标本长期保存;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室间质评,室间质评合格,细菌室间质评全年鉴定正确率≥80%。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修订版)一、部门设置按照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其中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
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123号)、《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23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31号)、《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99号)、《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一)临床科室。
1.内科。
科室内设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
科室内设置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3.妇产科。
科室内设置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4.儿科。
科室内设置新生儿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5.眼科。
6.耳鼻咽喉科。
7.口腔科。
8.皮肤科。
科室内设置皮肤病和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9.精神科。
开设精神卫生或临床心理门诊,根据需求确定是否设置住院床位。
10.感染性疾病科。
11.急诊医学科。
12.麻醉科。
13.重症医学科。
14.康复医学科。
15.中医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可使用跨学科科室名称,如“眼耳鼻喉科、五官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检验科。
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
科室内设置X线诊断、CT诊断、核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广东省县级人民医院建设基本标准一、建设原则第一条整合资源,合理布局。
县医院布局应根据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地级以上市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卫生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根据本标准和填平补齐的原则,建设业务用房和购置设备,完善机构功能。
第二条完善功能,满足基本需求。
县医院是全县的医疗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基本医疗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接受乡镇、村两级卫生医疗机构的转诊,承担乡镇、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及业务技术指导任务。
县医院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机构功能上要满足当地医疗卫生需求。
第三条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县医院建设要根据建设标准、覆盖人口及服务功能确定建设规模,实行统一技术规范,做到规模适度、功能适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
二、县医院设置及功能第四条县医院工作人员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可按病床与在编的工作人员之比为基数计算:100~400床为1:1.4~1.5,500床以上为1:1.6~1.7,其中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75%以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士人数应大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医护比例为1:2,医院实际开展的床位与病区护士之比不少于1:0.43。
第五条县医院应按表1设立有关科室和部门。
第六条县医院应建有挂号收费、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并按照“总体规划、规范标准、分步实施、科学论证、讲究实效、避免浪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整个医院日常工作功能,包括MIS、PACS、LIH、CRP、OA等系统的医院信息化系统。
具体按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相关要求建设。
网络建设及硬件设备的规划,要考虑到“实用性原则、易管理性原则、可扩张性原则、高性价比原则”。
第七条县医院应具备以下功能:一、医疗服务功能1、开展院前急救,对急诊病24小时应诊、出诊、抢救、治疗和组织转诊2、具备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紧急医疗队的能力。
能及时妥善处理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建立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安全、有效急诊服务。
4、有服务导诊人员。
医院内有提供24小时急诊用血服务。
5、急诊服务流程符合规定要求。
6、急诊服务有应急、应变服务能力。
7、有确保应急电、氧的供应。
8、具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等至少10个临床一级科室。
9、开展血、尿、便常规及生化细菌、免疫、性激素检查:X线检查;心电、超声、内窥镜、CT、病理检查等。
10、医院药学部门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服务。
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建立药学部门质量监管体系,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二、预防保健及计划生育功能1、按规定开展疾病预防、免疫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
2、开展常见计划生育手术。
3、承担当地卫生行政和社区服务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和主要慢性非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三、业务技术指导功能1、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组织医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
2、与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站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开展双项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
四、教学功能1、应有基本教学设施和带教实习生能力。
能承担中等卫校和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能培养中级临床医学人才。
2、能承担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站技术和管理人才进修培养。
三、建筑标准第八条县级医院选址,应满足医院功能与环境要求,院址应选择在患者就医方便、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的位置,并应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县级医院选址,应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质,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九条县级医院总体建设规划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二、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三、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四、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能耗。
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遵守医院建筑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规范建设。
建筑要满足县级医院的功能及业务需求。
县级医院建设要根据建设标准精神、覆盖人口及服务功能确定建筑规模,实行统一技术规范,做到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经济合理。
县级医院的建设,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建筑以改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项目。
严格控制床位规模,原则上现有编制床位数不再增加。
第十一条县级医院的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床。
第十二条县级医院建设造价原则上按每平方米1000元控制(不含土地和各种收费),具体根据气候、地域等因素上下浮动10-20%。
改造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
第十三条县级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比例,宜符合表2规定。
各类用房设置可参照表3规定。
在使用时,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的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30m2配置。
第十七条县级医院应以多层建筑为主,主要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便于以后因功能需要而进行改造。
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清新、典雅、朴素的行业特点和当地的民俗特点。
第十八条县级医院建设除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外,尚应根据医院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满足患者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
第十九条县级医院主要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及屋面,应符合建筑节能和防渗漏的要求;外窗应选用气密性和防水性能良好的产品。
第二十条门、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列规定:一、诊查室2.60m,病房2.80m。
二、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特殊设备的要求而定。
第二十一条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踢脚板、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
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齐。
二、手术室、烧伤病房、洁净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
三、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四、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
药剂科按照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中药房、药剂仓库分别设立建设。
门急诊药房按照100m2/1000人次/日,住院药房按照1m2/床位建设。
药剂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
五、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虫、防雀、防鼠以及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六、配餐、消毒、厕浴、污洗等有蒸汽溢出和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难沾污、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第二十二条县级医院的蒸汽、冷热水供应和寒冷地区的冬季供暖,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
主要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口径应加大一级并采取防堵塞、防渗漏、防腐蚀措施;应设置管道井和设备层。
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二十三条县级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并应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不间断供电。
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不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的医院,应设置自备电源。
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量。
放射科大型医疗装备的电源,应由变电所单独供电。
第二十四条县级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医院的手术室、产房、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检验科、血液透析中心、有关实验室等用房应设置空调和通风设施。
一、县级医院必须按照编制床位及年手术量确定手术室的建设规模,手术间与编制床位比例为0.20-0.25:10,也可按手术科室床位计算,每20-50张床设置手术间1间,每一手术室限置1张手术床。
至少建设两间以上的洁净手术室,其空气净化设施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
手术室建设要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设置医务人员、病人和污物三条通道,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二、县级医院必须在妇产科建设独立的产房,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M2,每8-10张产科床位设置一张产床,一个分娩室最多容纳2张产床,每张产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6 M2,年接生超过500人次的县医院需设隔离产房。
具体按照《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建设。
三、检验科的建设要按照检验科的基本功能分区建设,实验室能够担负门诊及住院患者的检验要求。
要分常规检验室、免疫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细菌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分别建设。
具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建设。
四、县级医院要建设独立的血液透析室。
面积应按照设置两台以上血液透析机规划,每台血液透析机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0m2。
具体按照《广东省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建设。
第二十六条必须建设属于临床二级学科的危重病医学科,必须是独立的医疗单元。
ICU的总床位数量,占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个ICU医疗单元以6-12张病床为宜。
具体按照《广东省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医院必须设有感染科病房,感染科病房为单独建筑。
具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建设。
第二十八条县级医院必须建立标准、合格的消毒供应室。
消毒供应室(中心)建筑面积为0.8~1㎡/床位,100床位以下至少70㎡,设有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生活区,各区必须分开。
具体按照《广东省医院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供应室(中心)审核验收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建设。
第二十九条县级医院应根据医院的使用特点和需求,有条件的设置智能化系统。
第三十条县级医院应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
第三十一条县级医院应建设满足业务工作需要的医用气体供应中心设施,中央负压吸引系统。
第三十二条县级医院必须独立建设给水设施,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医院医疗区必须建设处理设施,污水的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关于医院污水排放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县级医院的污物处理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建设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设备配置标准第三十四条县医院医疗设备装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