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决算超预算现象比较突出。
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三控制原则,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
造成决算超预算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决策时间仓促,准备工作不充分。
投资决策是影响工程造价的最关键一环。
有些建设单位在投资决策阶段没有足够重视可行性研究,时间仓促,投入技术力量不足,前期的调研深度不够,没有把许多应列入的费用预计进去,以致造成投资估算不准确,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二是勘测设计质量深度不够,设计变更多。
有些工程从投资决策立项到委托勘测设计阶段,时间较短,加上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深度不够,勘测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来不及对现场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匆忙完成设计图,造成许多漏项。
施工中由此而发生许多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了额外投资。
三是招投标方法不当,管理不到位。
有的施工单位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决算超预算。
四是部分项目因急于在某个重大节日或应对一些重要的检查等而形成一些赶工工程,由于受时间限制,正常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无法执行,再加上反复修改导致工程造价偏离正常水平。
五是政策层面对建设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下重大公共项目的投资者往往是政府,责任主体不明确、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导致花政府的钱大手大脚,责任心不强。
第二,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现象较普遍。
其主要表现为:(1)虚增工程量。
工程量是计算直接费的基础,从根本上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
目前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复计列、计算错误、变更减少部分未扣除、有意虚大等。
(2)高套预算定额。
预算定额是各地区或各行业确定完成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需的人财物的数量标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高套定额和换算错误等。
(3)虚高材料价格。
如在装饰工程中,由于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及产地复杂,往往施工单位容易在材料单价上做文章、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高估冒算。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是政府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有效使用纳税人的资金。
当前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招标控制价偏低、流标率高、标后变更频繁等现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导致了浪费和损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我们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低偏的问题1. 造成问题的原因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偏低的原因非常复杂,主要包括政府官员不了解市场价、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不当等多种原因。
为了降低项目招标技术门槛,政府在标书编制管理上往往十分严格和复杂,导致了招标文件过于繁琐,项目的实际难度和成本往往被低估和忽视。
2. 可能的解决对策(1)加强市场调研:政府在做好项目的技术准备和预算编制的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走势和成本情况,以便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
(2)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对招标文件编制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成本要求合理、适当,不应设置不必要的限制。
(3)严格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政府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其做事公正、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4)控制招标技术门槛:政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适当降低技术门槛,减少对项目的技术要求,减小投标风险,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流标率高的原因主要包括项目特性不清晰、招标条件不合理以及投标者不足等。
由于政府对项目需求未能清晰明确,导致投标人对项目的兴趣不大,而招标条件设置过于苛刻或者与市场情况不符,也会令更多的投标人望而却步。
为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项目特性:政府在进行项目立项前,应该对项目的需求和特性进行充分的考察和研究,尽量在项目的定义上对招标人提供详尽的信息和考察。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方面。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
为了创新审计工作,深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们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 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审计调查发现,近几年来,我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先后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管理平台,审计部门成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依法开展审计监督。
基本形成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审计监督方面的制度体系。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更加有序,控制更加有效,管理更趋规范。
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1.招投标不规范(1)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
部分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对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材料价格计取依据规定不明确;部分工程招标文件所附清单明显不符合08清单规范要求;部分招标文件前后出现自相矛盾;部分招标文件制定违规约定废标条款。
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导致废标现象较多,更严重的是会无形增加政府投资。
(2)评标专家工作不负责。
出现少投工程量,或者投报清单与招标清单误差较大,却中标现象。
某工程招某材料500套,中标单位投了400套,故意提高材料中标价。
08清单计价规范倾向固定综合单价,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投机取巧居然在评标专家面前得逞。
(3)施工企业之间出借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
部分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施工企业资质等审查不严,有的建设单位纯粹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施工企业之间出借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4)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勘察设计设计、监理、土方平整、配电工程、重要设备采购等则直接发包。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的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的思考2023-10-26•引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防范对策•案例分析目•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研究背景与意义管理问题导致的风险与挑战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复杂性、高风险性等特点,管理不善可能导致项目失败、资源浪费、腐败等问题,给国家或地区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研究意义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旨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项目决策、实施、监管等环节中的漏洞与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防范对策。
研究内容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当前研究的成果与不足;其次,结合实际案例,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最后,通过问卷调查获取一线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防范对策的提出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方法0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词不规范、不严谨、漏洞多详细描述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不规范,往往缺乏科学严谨的评估和审查机制,导致一些项目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合理性。
例如,一些项目可能存在超预算、重复建设或不符合国家政策等问题,但仍然能够通过审批。
项目立项审批不规范总结词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监管详细描述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不严格,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浪费和挪用现象较为普遍。
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项目可能存在贪污腐败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资金管理不严格总结词暗箱操作、不公平竞争详细描述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合同,而其他优秀的企业或个人则无法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简单地说,就是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
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外,一般称为政府工程(Government Project),如美国;也有的国家和地区称为公共工程(Public Project),如日本和我国的香港等。
深圳市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
在该文件中政府投资项目定义为,利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可见,政府投资项目较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外延更宽泛、内涵更丰富。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1、决策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方式主要是,个别领导说了算,善于争取多要点,形象工程突破程序加紧干,资金不足普撒胡椒面。
这样的决策方式,缺乏综合、长远和战略的规划考虑,难以做到正确把握投资机会、全面进行项目比选、科学论证可行方案,造成投资重点不突出,综合效益难显现。
2、投资主体缺位,管理主体模糊。
一般的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其投资主体十分明确,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姓公,其投资主体看似明确,实质上是投资主体缺位。
而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又表现为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实质上是管理主体模糊。
3、管之过多与失之过宽并存。
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有很大的差异,其中最核心是,非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为社会自有资金,具有内在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或公共性资金,容易出现争要积极、投资无度等现象,这决定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不仅是外部监管,同时要建立内在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
而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类同。
它限制了一般企业性投资主体的投资自主权和积极性,弱化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运作和监管力度。
造成了对企业等民间投资为主体的经济性、竞争性项目管之过多,而对政府投资项目又失之过宽。
4、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待完善。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兰州大学首届MPA班《公共项目管理》作业学生:邱进新二〇〇七年一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目前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的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项目的成功,也就决定着投资的效益,所以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和监控。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建管用综合症”,即政府管理、投资主体、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含混不清,造成“管理交叉”与“管理真空”并存,缺乏从决策论证、建设实施、资金拨付、后期评估的全过程管理,由此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1、决策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方式主要是,个别领导说了算,善于争取多要点,形象工程突破程序加紧干,资金不足普撒胡椒面。
这样的决策方式,缺乏综合、长远和战略的规划考虑,难以做到正确把握投资机会、全面进行项目比选、科学论证可行方案,造成投资重点不突出,综合效益难显现。
2、投资主体缺位,管理主体模糊。
一般的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其投资主体十分明确,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姓“公”,其投资主体看似明确,实质上是投资主体缺位。
而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又表现为“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各负其责”又“不知谁最后负责”,实质上是管理主体模糊。
3、管之过多与失之过宽并存。
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有很大的差异,其中最核心的是,非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为社会自有资金,具有内在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而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或公共性资金,容易出现争要积极、投资无度等现象,这决定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不仅是外部监管,同时要建立内在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
而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类同。
它限制了一般企业性投资主体的投资自主权和积极性,弱化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运作和监管力度。
造成了对企业等民间投资为主体的经济性、竞争性项目“管之过多”,而对政府投资项目又“失之过宽”。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深化投融资领域体制改革,投资监管制度、投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取得新进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日趋成熟。
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实践摸索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方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取得巨大的进步。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对策1审计视角看基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具体问题1.1重建设管理、轻后期管护一是项目未及时移交,管护主体不明确。
在工作中发现部分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并未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导致后期管护主体责任不明,一些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建设资金未发挥效益。
如某市政公园工程审计时发现,一些造价不菲的小型雕塑,因建成后缺乏专人管护,已被人为破坏,地面铺装也存在一定损毁,部分名贵树木死亡或被盗窃,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管护责任未落实,管护经费无保障。
部分项目建成不久配套设施便受到严重损坏,如篮球场变成了晒谷场、绿地变成菜园、消防通道被占用、地下管道被堵塞,不但群众意见大,还形成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重建设、轻管理,加之管护经费得不到保障,导致项目建成却无法使用。
1.2重当期建设、轻统筹论证一是项目策划缺乏整体统筹。
部分项目只顾当期建设,未整体统筹谋划,导致项目还未完全建成投入使用,因不适应片区要求被损毁重建。
如某园区路网建设项目审计现场踏勘时三条支路已未见,经了解,该支路在完成路面结构层后因周边片区开发的需要,由其他单位将已修好的道路损毁拆除,导致建设资金浪费;二是项目建设缺乏系统性。
部分项目建设缺乏系统性思考,建设规模标准未考虑建设资金的平衡,导致半拉子工程和重复建设的出现。
对审计某市政道路时发现,刚建好的道路已“开膛破肚”,经了解,是由于该道路实施完成后才发现片区污水管网没配套,只好又将该道路再次进行半幅开挖来整治片区污水管网,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的同时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三是项目决策缺乏科学论证。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事业的改善。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项目不断增加,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难度也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没有请相关专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考虑不够全面,造成项目决策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暂定项目较多,经常出现缺项漏项情况,为日后工程变更留下了隐患,甚至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尚未完成;有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脱离项目立项内容,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档次,项目超概算投资现象比较普遍,投资概算对造价的控制失去意义。
(一)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不规范。
从我们近年来审计的情况看,有的项目存在不按上级审批部门的批复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
有的项目存在设计图纸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施工招投标,导致实际施工内容与招投标内容差异较大;有的项目存在不按时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不按合同内容施工等问题。
(三)速设单位监管力度不够。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具有主导作用。
现在很多单位存在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部交由监理单位负责,未能及时、全面掌握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的真实性,导致不能有效监督施工单位履行职责,造成建设项目监管缺失。
(四)工程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
部分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却没有实行,有的监理责任意识不强,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有的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有些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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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贷来源或还贷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随着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出台,我国每年投入上千亿资金用于道路、桥梁等基础性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给投资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
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对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非常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近年来,彬县不断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在制度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模式、项目融资等方面探索创新。
分析彬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一)项目投向,基本合理。
十一五以来,彬县政府投资基本上投向两大类:即城建、交通、水利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体育及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
目前彬县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年项目建设的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另一类是非常年项目建设的卫生、文体、旅游等部门。
(二)资金拨付,方式多样。
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一般性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行业主管部门,再下拨给项目业主;二是重点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领导批复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到项目业主,再支付给施工单位;三是直接支付方式。
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核实,项目业主确认,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给受款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中,经营性项目以银行贷款为主,纯公益性项目由财政性资金承担。
(三)制度建设,探索创新。
近年来,彬县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无论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是项目融资方面,一直在努力创新探索。
相继出台了《彬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彬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彬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使彬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前期工作不尽人意。
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投资项目的成败。
重项目数量、轻前期工作现象在彬县政府投资领域普遍存在:一是决策机制不完善。
项目决策在项目建设周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决策的正确与否,主要是体现在“四性”上,即把握投资机会的准确性、建设方案比选的全面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而只有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能符合“四性”要求。
从调查情况看,彬县相当部分项目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不足,项目决策主要由各级领导研究作出,前期调研分析不充分,决策所需的信息不全面,缺乏战略、综合和长远考虑。
二是项目储备工作薄弱。
目前彬县项目储备工作存在“数量少、质量差、渠道窄、工作粗”等突出问题,数量少表现为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规划编制,迄今为止没有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质量差表现为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使有一些项目打算,但纳入规划的项目很少,绝大多数仅停留在取项目名称大概轮廓上,缺少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和基本投资估算等内容,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储备资料;渠道窄表现为仅仅凭经验和感觉提出项目,而缺乏科学的、全面的、多渠道的项目挖掘机制;工作粗表现为没有真正把项目储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未明确工作责任,只是为了应付就随便报几个了事,有的连项目名称都提不出来。
三是年度投资计划严肃性不强。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但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所申报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不全面、不合理,往往出现执行偏差。
有些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往往临时动议拍板建设,而一些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却得不到有效实施。
(二)项目管理模式落后。
从调查情况来看,彬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以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筹建处、基建办为主。
这种临时性非法人建管机构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
项目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而临时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由于缺少专业人才,不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 难以开展专业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二是投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这种临时性建管机构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典型模式,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利益密切相关,不利于相互制约,也缺乏控制投资的约束机制和动力机制。
同时由于大量采用临时性建管机构形式,分散了监管部门的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孳生腐败。
三是不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普遍存在“只有一次性教训形不成二次经验”的现象,一个项目建成后,作为一次性临时业主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即行解散,难以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另一个项目又要重新组织一批人员进行建设管理,众多的临时性建管机构在为掌握和应用项目管理知识而重复交学费,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十分不利。
(三)建设程序不甚规范。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反映项目建设所固有的客观规律,是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工作程序。
正确把握项目建设中从课题调研、论证决策、前期报批、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一个根本原则。
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彬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很不理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三段式”管理的项目只占26.67%,33.33%的项目按前期计划和正式计划“两段式”管理,36.67%的项目是一次性批复,甚至有个别项目没有经过计划部门审批就擅自开工;也有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仅以政府年度计划作为立项依据,未到计划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管理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拟建项目技术上、经济上及其他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其目的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工程设计、银行贷款、合作签约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
彬县相当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认识到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有的即使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也都是上级发改部门有要求不得已而为之,根本不是为了项目的科学论证而开展。
许多项目由于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达不到国家要求,影响了彬县争取新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有些规模不小的项目甚至连初步设计都不做就直接编制施工图纸,造成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无法确定项目概算。
在项目前置审批方面也同样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据调查,有约三分之一左右的项目以项目急于上马、前置审批太复杂等为由而未能按规定办理相关前置审批。
(四)项目控制力度不够。
质量、进度、成本是项目管理的金三角,是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
从调查情况分析,“三控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超概算成了投资控制的顽症。
一个项目从投资决策到竣工投运,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影响项目投资变化的因素很多,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彬县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现象较为普遍。
从调查情况来看,63.33%的项目存在超概算现象,平均超概算高达40.00%,大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质量不高,不能真实反映项目总投资全貌,失去了执行刚性,达不到控制投资的目的。
超概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设计漏项。
有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或凭经验设计,在申报项目立项时,未进行全面设计,存在很多漏项,如有的只设计主体工程,而没有配套工程和绿化工程,也有的设计时漏掉设备或未包括装潢,只好在施工阶段予以补上导致超概算。
二是设计变更。
有些项目由于从立项到委托设计时间较短,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而不作现场调查,匆忙完成设计,致使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与施工图阶段有较大的出入,造成后来的设计变更而增加投资。
也有概算编制人员机械地按照设计图纸编制概算,用经济来影响设计,施工时产生设计变更;还有的项目业主在项目取得立项批文后,不是按照计划投资规模进行建设,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标准,在工程实施阶段又随意添加一些建设内容。
三是按审批权限确定项目总投资。
如某城市道路项目按审批权限须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极不充分,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很难批准,而项目却急于上马,只好按市里最大审批权限来确定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也未编制),结果从实施情况看,超概算高达120%,绝对金额达200多万,是个十分典型的案例。
其次,拖工期成了进度控制的常态。
进度控制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是确保项目按预定时间竣工投产的重要手段。
据调查,彬县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与计划基本一致的占13.33%,略有提前的占6.67%,超工期的占80%,平均超工期117.25%。
造成超工期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处理困难。
约一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政策处理困难而无法按计划完成施工。
二是资金紧缺。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是财政性资金,在近几年政府负债较重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工期拖延。
三是设计调整。
有些重点建设项目往往是领导十分关注的项目,有些领导会打破常规要求项目不断调整设计,致使项目实施不断延期。
四是设备原因。
有些项目在土建完成或基本完成后,由于无资金购置或招投标的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安装,也延误了工期。
第三,能合格就算质量控制的标准。
质量控制是项目实施的根本,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
从调查情况来看,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创优意识、精品意识不强。
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往往是百年工程、民心工程,应以建造精品工程、优质工程为目标,虽然大多数工程质量都能合格,但争创优质工程意识普遍不强。
二是为盲目赶工期而造成质量隐患。
三是质量控制措施不力。
存在诸如质量控制体系不甚健全,施工队伍素质不高,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五)建设制度执行不力。
按照国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五项制度。
从调查情况来看,这五项制度执行不力、好差不一。
首先,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
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初衷是要建立一种权责明确、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能独立自主地对项目从立项、筹资、施工到竣工、投产乃至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难实现上述目标,习惯以行政手段管理项目。
其次,招投标领域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项目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基本上未实行公开招标,设计方面直接委托的占56.67%,邀请招标的16.67%,议标的占6.67%,只有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监理方面直接委托的占33.33%,邀请招标的23.33%,议标的占13.33%,只有3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二是擅自缩小施工招标范围。
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