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系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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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昆工学分计算细则

昆工学分计算细则

学分计算细则一、文化素质教育课许修满10个学分以上其中包括《管理学概论》2学分《经济学基础》2学分《科技文献检索》1学分其他,如【800154】茶文化、【800185】西方音乐鉴赏、【800325】国学漫谈、【800073】党的基本知识等以8为序号开头的课程。

该门课不够的下学期需继续选。

二、不计入总学分的有:入学教育(1学分)、军事理论与实训(3学分)、提高英语(2学分)、小语种(如泰语、韩语、越南语等)和其他三类学分课程(凡是在开学一两周之后在开设的素质拓展课程都不算入总学分如:数控电火花加工技术(2学分,不是金工实习))。

三、计入总学分的课程,毕业设计、短学期的课程设计,金工实习,和各门校级院级平台课程。

四、剩下要修学分计算方法:现有总学分(包括需要重修的,别忘了成绩还没出来的)-不计入总学分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有的人大于10个学分)=190-将要选的课程-将做的课程设计(5学分)-毕业设计(16学分)。

从而求得总学分,其他有哪些课程不清楚属哪一类的及时问我。

五、下学期必选的课:CAD(2学分)、接下来的按以下的顺序选(个人建议),目的是希望咱们班的课程比较统一保证每门课选后都能老师正常开课,不会导致最后学分学不够。

1.农业机械故障诊断与维修(2学分)2.农业机械运用管理学(3学分)3.农村能源工程(2学分)4.新型传感器原理与技术(2学分)5.农业生物环境工程(2学分)6.Plc组态软件与运用(2学分)7.农业生产机器人(3学分)(个人建议最好按这顺序,要不然会出现选的课只有一两个人可能会开不了课,那就会有可能导致你的学分不够)所选的课要是除了这几门还有的,那就是必须选的,请一定要选它。

下面参照一下我的算法:素质教育课程有:《管理学概论》2学分、《经济学基础》2学分、《科技文献检索》1学分、党的基本知识(1学分)、中国茶文化(2)、西方音乐鉴赏(2学分)、国学漫谈(2学分)、健康心理学(2学分);总共14个学分,即多修4个学分了。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71103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71103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基本要求(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导师和学生掌握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和保证论文进程的基本依据。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立足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立足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反映当前国家及学校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完善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研究生3个培养体系。

同时培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权点,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生知识结构、课程体系、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要求等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和定位;同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授权点,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没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按已有二级学科授权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学科方向、学制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必修环节及要求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等。

二、基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掌握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较强的实际工作的能力。

3、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所从事学科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发挥教和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我院实行学分制管理。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课程与学分第一条高职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技能与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50‰S右,理论课教学学时约占50%左右。

第二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系或全院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1 .专业限选课2 .专业任选课3 .公共选修课第三条我院各专业教学设计三年制总学分为13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二年制总学分为8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必修课占总学分数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逐步降低。

当前三年制计划占75册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而逐步增加,目前计划占25%,其中任选课学分不低于5%,即6.5学分;二年制必修课计划占85%,选修课计划占15‰)第四条学分规定。

(一)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设计中安排的学时数和学分数为主要依据,教学设计规定的学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

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

1 .一般理论课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相对独立的实践课20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折算LO学分。

折算学分时,保留小数后1位数(第2位数4舍5入)。

2 .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一般一个学期1学分,三年制为2学分,二年制为1.5学分;3 .军训为公共必修课,一般在新生开学时进行,计1学分;4 .就业指导课为公共必修课,三年制、二年制均为32学时,1.5学分;5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公共必修课,按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6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按教学设计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7 .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部分专业为五年)。

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即在3-8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获准毕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在我校修读本科专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课程设置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核心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包括集中进行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七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课堂教学:每标准学期(16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习题课、实践/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二)实践教学: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1次(2-3小时),8周计1学分;(三)创新学分: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重要竞赛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以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修业年限内累计不超过4学分。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常见问题解答)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常见问题解答)

学生工作常见问题解答●网络、校园卡使用1、在学生公寓如何申请开通使用校园网?解答:新生预计10月份开始,分楼栋在1-2个月完成,届时会通知。

2、学生校园卡充值有哪几种方式?解答:校园卡充值有现金和银行圈存(同学都发有校园卡使用指南)。

3、如何查询校园卡原始密码?解答:消费密码为6个8(校园卡使用指南)。

请辅导员提示同学们看看指南和操作说明。

●学生自习、活动场地使用4、临时图书馆如何使用?解答:呈贡校区临时图书馆位于怡园学生食堂对面,包括3个书库(社科借书处、理工科借书处和综合借书处),1个期刊阅览室(B组团大门口旁,四栋一楼面对步行街),1个电子阅览室(食堂对面二楼),学生凭校园卡可借书或阅览期刊。

详细情况可上图书馆网站查阅,也可以在线咨询(工作时间)。

5、使用活动场地(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室外场地)该如何申请?解答:在校园网“机构设置”—“呈贡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文件”栏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内容和程序填写审批。

目前呈贡校区多媒体教室优先保障教学用,所以教务处要求,各学院开展活动原则上不批准使用多媒体教室。

●证件的补办6、银行卡丢失了怎么办?解答:⑴呈贡校区学生到建行建设路支行(莲华校区苏家塘丁字路口)办理“昆工龙卡”,办理完后到呈贡学生事务中心三楼登记卡号。

⑵其他校区学生到农行学府路支行(莲华校区苏家塘丁字路口)办理“昆工农卡”,办理完后到所在校区登记卡号。

7、身份证丢失后如何补办?解答:身份证丢失后,携带学生证到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开具补办证明,到派出所补办。

8、学生证丢失后如何补办?解答:⑴学生到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下载《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按表所列要求填写完整的信息。

⑵准备一张半寸免冠相片,并由班主任在相片背面签字,《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由班主任审核签办理意见后交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学院骑缝章;⑶于每周二下午携带《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及相片到教务处教学科补办学生证。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师教学创造性,根据《XX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XX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

第三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除另有规定外,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普通本科专业为8年,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为6年。

第二章学分第四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

各类课程学分计算标准如下:1.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

2.体育课:36学时计1学分。

3.独立开设的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

4.集中安排的军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原则上一周计1学分。

第五条学分的确定,取小数点后1位数。

第六条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60学分,不超过180学分。

专科起点本科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80学分,不超过90学分。

第三章学分修读第七条学生应修读并取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

第八条学生可按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表安排学分修读时间。

第九条辅修专业学分修读要求,由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第十条转专业学生的学分修读要求,由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以下课程的,经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听:(一)与必修课程修读时间冲突的重新学习课程;(二)经批准的缓考课程;(三)经学校遴选程序派出的国(境)外交流学生的必修课程。

申请免听者应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与绩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学习,不得再次申请免听该门课程。

第十二条学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修相应学分:(一)在校期间因病不能修读体育和军训、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实践性课程的,经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相应学分,免修学分须以其他学分替代,以保证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

(二)参加XX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语种的计算机课程。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常见问题解答)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常见问题解答)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常见问题解答)学生工作常见问题解答●网络、校园卡使用1、在学生公寓如何申请开通使用校园网?解答:新生预计10月份开始,分楼栋在1-2个月完成,届时会通知。

2、学生校园卡充值有哪几种方式?解答:校园卡充值有现金和银行圈存(同学都发有校园卡使用指南)。

3、如何查询校园卡原始密码?解答:消费密码为6个8(校园卡使用指南)。

请辅导员提示同学们看看指南和操作说明。

●学生自习、活动场地使用4、临时图书馆如何使用?解答:呈贡校区临时图书馆位于怡园学生食堂对面,包括3个书库(社科借书处、理工科借书处和综合借书处),1个期刊阅览室(B 组团大门口旁,四栋一楼面对步行街),1个电子阅览室(食堂对面二楼),学生凭校园卡可借书或阅览期刊。

详细情况可上图书馆网站查阅,也可以在线咨询(工作时间)。

5、使用活动场地(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室外场地)该如何申请?解答:在校园网“机构设置”—“呈贡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文件”栏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内容和程序填写审批。

目前呈贡校区多媒体教室优先保障教学用,所以教务处要求,各学院开展活动原则上不批准使用多媒体教室。

●证件的补办6、银行卡丢失了怎么办?解答:⑴呈贡校区学生到建行建设路支行(莲华校区苏家塘丁字路口)办理“昆工龙卡”,办理完后到呈贡学生事务中心三楼登记卡号。

⑵其他校区学生到农行学府路支行(莲华校区苏家塘丁字路口)办理“昆工农卡”,办理完后到所在校区登记卡号。

7、身份证丢失后如何补办?解答:身份证丢失后,携带学生证到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开具补办证明,到派出所补办。

8、学生证丢失后如何补办?解答:⑴学生到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下载《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按表所列要求填写完整的信息。

⑵准备一张半寸免冠相片,并由班主任在相片背面签字,《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由班主任审核签办理意见后交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学院骑缝章;⑶于每周二下午携带《昆明理工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及相片到教务处教学科补办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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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系列文件发布时间:2012-12-19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文件的通知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18号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总则》、《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试行办法》、《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学业指导小组工作条例(试行)》已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总则(试行)为加强学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学分制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总则。

第一章组织领导第一条学校成立学分制改革工作小组。

负责对学生选课、教师考核、学分收费、学业指导小组、弹性学制、学籍处理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二条成立校、院两级学分制学业指导小组。

加强与完善导师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与学习进程的管理。

第三条深入研究与开展学分制改革,做好选课的组织管理、学分认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分学费的审核、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各有关部门本着分工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努力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与建设。

第二章选课制第五条针对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等制定与实施相应的选课方案,全面推行学分制选课。

第六条实行选师、选课、选时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本科培养方案所有课程纳入选课范围。

第七条制定学分制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加强课程建设,扩充课程资源,为学生选课创造良好条件。

第八条加强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硬件与软件建设。

建设课程资源、选课与学分、教学质量监控、学分收费等教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第九条制定选课管理办法。

对选课的基本原则、选课程序过程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加强选课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三章弹性学制第十条实行弹性学制。

基本学制4年的修读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5年的修读年限为4—7年。

学生可在修读年限内,在学业指导小组的指导下,通过选课,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十一条加强导师制工作,建立学生学业档案,警示学生学分状况等制度,指导学生在最长修读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不论何种情况,学生必须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总学分。

超过修读年限不能毕业的,一律作退学处理。

第四章转专业制第十三条实行优秀学生转专业制。

根据学生第一学期期未考试总评成绩等对学生进行排名,排名名列学校确定比例内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第十四条校际间转学,包括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转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双专业、双学位制第十五条符合申报条件,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的学生可攻读双专业或双学位。

第十六条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学分收费制第十七条制定学分制课程与学分管理办法,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学分课程实施课程管理。

制定学分制选课学分收费标准与实施办法,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学分课程的学分单价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学生正常完成(通过期末考试或补考,成绩合格)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取得该专业毕业规定最低总学分的课程,称为一类学分课程。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核准的专业学费总额与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数确定一类学分单价。

第十九条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学年收费标准与学科类别,按理工、文学、管经法与艺术类分别确定毕业最低总学分与学分单价,理顺学分收费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攻读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生已完成所在主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学习,自愿多学的其它课程称为二类学分课程。

第二十一条参加双专业学习者,最高按就读本科专业当年入学新生学费标准总额的二分之一交纳学费。

参加双学位学习者,最高按就读本科专业当年入学新生学费标准总额的三分之二交纳学费。

第二十二条为鼓励学生攻读双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学费按所攻读专业学费标准总额1/2的80%确定;双学位按所攻读专业学费标准总额2/3的80%确定。

第二十三条三类学分课程包括:学生参加课程期末考试、补考均不及格,通过重新学习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对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及其成绩不满意,自愿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

三类学分单价按各专业中二类学分单价最低的80%确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选课必须按其所选学分数及其学分单价交纳学费。

学生欠费,选课结果无效或不能参加选课(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教学与考核第二十五条制定学分制选课教学管理规定,明确教学纪律、平时成绩考核、期未考试、成绩评定等工作的基本要求与办法。

第二十六条制定学分制选课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试行办法,对教师教学业绩、开班人数、津贴等进行明确规定,实行选课人数与津贴等挂钩。

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与建设。

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责任与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配套专项资金,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学分制硬件与软件建设。

深入开展研究,认真分析与提出立足长远、满足需要、全面覆盖、具有特色的学分制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加强教务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教学管理手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收费管理体系,规范收费行为,是保证全面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53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校双学位教育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6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费标准第三条按一类、二类、三类学分实行课程管理与学分收费。

第四条根据学科大类确定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与学分单价。

第五条对一类学分学费实行总额标准制。

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正常完成(通过期末考试或补考,成绩合格)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最低总学分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确定收费上限。

第六条对二类学分学费实行优惠收费制。

鼓励学有余力学生攻读二专业、二学位,鼓励学生在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选修其它课程。

按(云发改收费[2008]1663号文件)核准的双专业、双学位的最高收费标准的80%收取二类学分学费。

第七条对三类学分学费实行统一定价制。

凡重新学习课程按各专业二类学分单价中最低的80%确定。

第八条一类学分课程与一类学分单价(一)一类学分课程:学生正常完成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取得该专业毕业规定最低总学分的课程。

学生参加课程期末考试、补考均不及格,通过重新学习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

学生对某门课程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不满意,自愿申请重新学习的该门课程。

(二)三类学分单价不分专业学科类别,一律按二类学分单价中最低75元/学分的80%确定为60元/学分。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学改革、专业发展的需求适时修订本科培养方案,按修订后的本科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数与当年云南省发改委规定的学年学费标准核定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若云南省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学校将根据新标准对学分学费进行调整。

第三章交费与选课第十三条学生有义务按其所选学分及其学分单价足额交纳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学生交纳学费与选课进程安排(一)除新生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安排在入学教育期间外,其它各学期的选课工作均安排在各学期期中。

除新生第一学年预交一学年学费外,其它各学年按每学期期中选课的学分数计算学分学费,学生须在该学期放假前交费,每学年两次。

(二)新生到校报到时按学年制交费标准预交一年学费。

入学教育期间对一学年上学期课程进第十七条学生可在最长修读年限内,自主安排学业进程。

必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足额缴纳学分学费。

第四章学生转专业第十八条优秀学生转专业(一)由原专业转入现专业后,后续课程的学习按现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收费。

(二)在原专业所学课程取得的学分中,如有现专业不要求的,所缴纳的学分学费由学生个人承担,不能冲抵现专业的学分学费。

(三)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鼓励政策,优秀学生根据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有需要补修第一学年的课程,按三类学分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九条外校学生转入我校(一)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按现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二)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现专业一类学分单价收取学分学费。

(三)在外校已修、现专业不要求的课程学分,产生的学费由学生个人承担,不能冲抵现专业学分学费。

(四)学生根据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应缴纳的学费总额根据实际修读的学分核定。

第五章退费办法第二十条学生因退学、开除、转学等原因终止学业,根据学期开学时间与上述情况认定时间,以月为单位计算实际学习时间占学期全程学习时间的比例,折算与退回学生的学分学费。

超过半月的按一个月计,不足半月的当月不计。

第二十一条学生休学期间不收取学费。

休学前已交学分学费,但未参加相应课程学习的,有关学分学费不退,学生复学后继续学习相应课程。

第六章其它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学费管理。

学费以外项目的收费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2009级学生的第二学年起执行。

2008级及以前学生按老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试行办法选课工作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规范选课,增强选课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提高选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选课形式第一条选师制。

凡必修课,包括授课面较广,涉及多专业共同学习、须安排二位以上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授课面小,只须安排一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都必须安排有二位以上的教师提供学生选择。

第二条选课制。

对文化素质教育课、专业选修课或以专业方向提供的模块课组、本专业培养方案以外课程或课程组,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

第三条选时制。

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内,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业规划。

在不违反课程先行后续要求的前提下,自主选择课程的学习时间。

第四条实验教学开放制。

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各实验教学开放教学时间、开放教学内容,学生根据个人学习安排,网上预约实验项目与时间。

第二章选课与导师制第五条各学院建立学业指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业导师、辅导员、教务管理人员等的职责。

建立导师制工作体系与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导师要指导学生拟定个人学业计划、学习进程与选课方案。

导师应在选课前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形成指导意见,要对学生每学期选课的结果进行审查与确认。

第七条建设学生学业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学生学业进程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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