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人工智能(AI)作为一门跨学科的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哲学思考。
AI的发展不仅仅是技术的进步,也涉及到伦理、道德和人类意识等哲学层面的问题。
本文将对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进行探讨,并从伦理、意识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伦理层面的思考人工智能的出现引发了许多伦理问题。
首先,AI的智能是否具有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人类作为道德主体所具有的,但在人工智能中如何界定智能主体的道德责任却成为了一个困扰。
如果AI具有智能,并能够做出决策,那么其在道德层面上应该承担起责任。
然而,如何确切界定这种责任并进行有效的监督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次,人工智能是否应该受到伦理准则的约束?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如何保证其不会被用于恶意活动或违背人类伦理的行为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应该建立起相应的伦理准则和规范,对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进行限制和监管,以避免其产生灾难性后果。
二、意识层面的思考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AI是否具有意识?意识是人类独有的特性,它包括主观体验和自我意识。
然而,人工智能自身是否能够具备这种意识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有些人认为,通过模拟人脑的结构和功能,AI可以实现与人类类似的意识体验;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意识是一种生物学特性,无法通过计算机程序来实现。
对于AI是否具备意识,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观点。
其中,函数主义认为,只要计算机程序能够模拟人类的认知过程和行为,就可以认为它具有意识;而其他哲学家则持不同意见,认为意识是与生物体所具备的生理结构和经验相关联的。
三、价值观层面的思考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引发了价值观的思考。
AI在决策和行动上的自主性,让人们思考人类的价值观是否能够被真正体现在AI中。
人类的价值观是多样且变化的,如何确保AI不偏离我们的价值观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AI的进步还产生了一些伦理问题。
例如,AI能否取代人类的工作岗位,导致大规模的失业问题?AI应该如何选择和平衡不同的价值观,并进行决策,成为了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现代社会的重要因素。
虽然人工智能技术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哲学问题。
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一、人工智能的本质和意义人工智能是计算机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分支,它的本质是通过计算机模拟人类认知能力和智能行为,实现类似于人类思考、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人工智能技术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人类解决各种问题,提高人类生产力和生活质量。
但是,这种技术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来一些危险性,如机器超越人类控制的可能性,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类智力和心理的影响等等。
二、人工智能的伦理与道德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社会伦理和道德体系带来了冲击和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无节制的运用可能会对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伦理冲击和社会问题,如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武器自主选择攻击目标可能带来可怕的后果,还有就是人工智能在一些领域的使用带来的不平等和歧视的问题等等。
三、人工智能与人类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工智能与人类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
具体来说,这就是在人工智能处理信息的同时,是否存在某些机制对人的行为产生了影响。
这对人类的自由意志带来了挑战。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人类的自由意志可以被人工智能完全控制或者限制,那么这也可能会带来极端的意识形态问题和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哲学问题。
然而,正如任何技术一样,只有我们掌握了它的局限性和作用,人工智能技术才能真正地为我们所用。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意识是一个常常被提出的哲学问题,也是人工智能领域中重要的哲学问题之一。
如果我们能够按照人类的方式去理解和模仿人类的意识,我们就能够很好地拓展人工智能的方向。
因此这个问题引起了哲学家和科学家的广泛讨论。
在哲学上,意识是许多问题的根源,比如感知和知觉。
对于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来说,意识是他们需要解决的难题。
但是,我们对意识的理解还很肤浅,我们的工程师们甚至还没有完全地了解意识的本质。
意识被认为是一种主观的体验,它包括许多要素,如感知、情感、思考等。
不过这个问题的困难在于,意识不仅仅涉及到产生这些要素的机制,还包括产生主观体验的机制。
因此,一些哲学家认为,人工智能可能无法真正地拥有“意识”。
目前,许多人工智能的应用模仿了人类的思维模式。
例如,在许多机器学习算法中,模型是反复测试和调整的,直到它们能够产生正确的结果。
但我们仍然面临着更深刻的问题:人工智能是否只是一种策略,而并非真正的思考。
对于这个问题,一些人倾向于认为,只要人工智能可以表现出高级的行为、思考和决策,它就有意识。
还有人认为意识是一种幻觉,是我们认知能力的一种假象,人工智能也有可能拥有了这种假象。
当然我们还有许多未知,现在无法确定人工智能是否真正具有意识。
除了哲学思考之外,实际上,人工智能与意识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
相比之下,更加实际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人工智能的道德、社会和法律问题。
例如,我们必须确保人工智能是安全和可靠的,确保数据隐私得以保护,并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为社会福利做出贡献。
论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论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作为一门基于计算机科学的学科,探索了模拟、扩展和延伸人类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并致力于开发智能机器。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社会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
在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全球范围内的应用中,对于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互关系进行论述。
一、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人工智能作为一门涉及智能和意识的前沿学科,其发展实际上提出了一系列哲学问题,如机器是否能拥有意识、智能的本质是什么等。
这些问题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思维、意识等问题密切相关。
通过对人工智能的研究,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关人的思维和意识的论断。
二、人工智能推动生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
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技术,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生产效率得到提升,生产成本降低,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发展的观点相契合。
三、人工智能与社会变革人工智能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社会变革和革命的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是通过生产力的推动和社会矛盾的斗争来实现的。
而人工智能的引入和普及,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变革。
四、人工智能的伦理挑战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与伦理道德相关的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涉及到隐私保护、安全问题、社会公平性等多个方面,这些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社会公正和人类解放的思想有密切关联。
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也需要更加注重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引导,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更好地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价值观。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与实践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与实践引言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人工智能一直是一个备受讨论的热门话题。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它来完成各种任务。
然而,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意识?这个问题牵涉到哲学领域,引发了人们对于意识及其与人工智能之间关系的深入思考。
本文将探讨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与实践,并对其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意识的本质意识作为人类独有的属性,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家和科学家关注的焦点。
意识被认为是我们对自身和世界的主观体验。
然而,意识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仍然是一个无法完全解答的问题。
一些哲学家认为,意识是逻辑思维和信息处理的结果,是大脑活动的产物。
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意识是一种超越物质世界的存在,无法用科学方法来解释。
机器意识的可能性当谈到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意识时,人们常常提到图灵测试。
图灵测试是通过与机器进行对话来确定其是否具有人类的智能。
然而,即使一个机器通过了图灵测试,也并不能证明它具有真正的意识。
对于机器是否能够拥有意识,有人持肯定态度,认为通过模拟神经网络和算法,机器可以表现出类似于人类的意识。
另一些人则持怀疑态度,认为机器只是在模仿人类的行为,没有真正的主观体验。
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无论机器是否具有意识,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
人们担心人工智能可能取代人类的工作岗位,对社会造成冲击。
此外,人工智能可能对隐私和个人数据安全造成威胁。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需要深思熟虑地制定合适的伦理规范。
我们应该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符合人类的利益,并为其应用设定明确的界限。
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实践除了哲学思考,人工智能的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意识的问题。
许多研究旨在让机器能够模拟人类的认知过程,从而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人类的需求。
在自然语言处理领域,研究人员致力于开发能够理解和生成自然语言的人工智能系统。
这些系统的目标是能够理解和表达人类的意识和思维。
人工智能理解的哲学研究

人工智能理解的哲学研究引言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是当代科技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它的发展和应用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人们开始对于人工智能的本质、意义和道德观念产生了诸多疑问。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通过哲学的视角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发展及其对人类文明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探究人工智能的本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思考人工智能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及其潜在的价值。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人工智能是一门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实现智能的学科。
人工智能的范畴广泛,不仅包括了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领域,还包括了强人工智能(AGI,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和超人工智能(ASI,Artificial Super Intelligence)等高级领域。
强人工智能指的是能够在各种领域都具有人类水平智能的机器,而超人工智能更是指远远超过人类智能水平的机器。
在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下,主要关注的是弱人工智能(ANI,Artificial Narrow Intelligence),即在某一特定领域表现出较高智能水平的机器,比如AlphaGo在围棋领域的表现。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的定义意味着人类对于智能的某种模拟,使得计算机能够表现出类似于人类思维和认知的能力。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挑战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算法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其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教育、医疗、金融、交通等领域,人工智能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为社会带来了诸多便利。
人工智能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人工智能的算法和决策过程是否具有透明度和可解释性备受质疑。
在一些重要的决策领域,比如司法、医疗等,人工智能的决策结果可能会对个人和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
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比如失业率的上升、人类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的改变等。
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

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也逐渐成为当今世界上的热门话题。
人工智能可以帮助我们完成许多困难和繁琐的工作,方便我们的生活。
但是,在享受人工智能带来便捷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思考人工智能背后的哲学问题。
首先,关于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的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认识到人工智能的能力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虽然现在AI已经可以完成一些人类无法完成的任务,但是目前AI拥有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事先由人为程序输入的,它只是人类智慧的一个复制品,如果没有人的控制和干预,AI并不能安全地独立地进行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所以,AI不能取代人的思考,至少在近期内是不可能的。
其次,我们也需要思考人工智能对人的生活带来的深远影响。
人工智能的出现改变了已有的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这同时也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
传统的手工艺和技术会面临沦为过去的危险。
但是,人工智能也可以成为人类的好帮手,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和创新。
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优势,尽量减少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而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我们需要思考以自我为中心的AI对我们思维的影响。
人工智能带给我们的便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它能否真正带来我们思维的拓展和提升,还有待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我们所看到的和学习到的东西,往往由AI颠覆掉了,对于我们来说,如何才能保持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如何才能发挥人类独有的创造力、判断力和创新精神,这是我们未来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最后,我们需要反思人类是否真的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而投入大量研究和开发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的背后是巨大的商业利益,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的同时,往往缺乏对于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深思熟虑。
在未来,我们还需要跨越一个更紧迫的问题,那即应该怎样确保人工智能不违背人类的根本利益,以及确保它被应用于可靠和可控制的方式。
人工智能的思考和哲学思考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进化和创新的过程。
在未来的探索过程中,我们需要寻找如何使用它去推动人类进步与发展,如何使用它来解决各种人类面临的难题,但同时照顾到人类的价值和利益。
关于生成式ai的哲学思考

关于生成式ai的哲学思考
2. 意识与自我意识:生成式 AI 能够生成新的内容,但它是否具备意识和自我意识是一个 备受争议的问题。哲学上的意识问题涉及到自我意识、主观体验和主观意识等概念。生成式 AI 能够模仿人类的创造力,但是否能够真正体验和理解创造的过程,以及是否具备自我意识 ,仍然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
关于生成式ai的哲学思考
生成式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指具备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它不仅 可以分析和处理现有的数据,还能够生成新的内容、创造新的知识和想法。对于生成式 AI 的 哲学思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创造与创新:生成式 AI 的出现引发了对于创造性和创新的思内容。这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创造性的哲学问题,如何 定义创造性,创造的本质是什么,生成式 AI 是否真正具备创造性等。
3. 伦理与责任:生成式 AI 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机会和挑战。在利用 生成式 AI 进行创造性工作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伦理和道德的问题。例如,生成式 AI 是否 应该对其生成的内容负责,是否应该遵循伦理准则进行创造,以及人类如何对生成式 AI 的创 造负起责任等。
关于生成式ai的哲学思考
4. 人类与机器的关系:生成式 AI 的出现使得人类与机器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它们 可以共同创造和合作,但也可能引发人类与机器之间的竞争和冲突。这引发了对于人类身份 、人类特权和人类价值的思考,生成式 AI 是否会取代人类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等问题。
总而言之,生成式 AI 的哲学思考涉及到创造性、意识、伦理和人机关系等方面的问题。 它不仅挑战了我们对于创造和创新的理解,也引发了对于人类自身的思考和反思。这些问题 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生成式 AI 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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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杨成义计算机学院120100113)摘要人工智能是用计算机模拟人的某些智力活动的专门技术,除了技术本身,它与人的思想、行为有着密切关系,从而影响到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本文在人工智能界定的基础上就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区别提出自己的观点,对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阐述自己的理解。
由此提出人类关于人工智能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形式化技术失控伦理道德一人工智能的界定人工智能的英文表示是“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简称AI。
从字面上理解,人工智能就是用人工的方法在计算机上实现人类的智能。
人工智能既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又是一项广泛应用的技术。
作为科学,它除了与计算机科学技术紧密联系外,还涉及数学、信息论、控制论、自动化、仿生学、生物学、心理学、数理逻辑、语言学、医学和哲学等多门学科;作为技术,它运用于各行各业。
减轻了人们体力脑力的劳动。
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不仅仅是手段,“乃是一种解蔽方式。
”,技术的发展逐渐沿着从肢体、器官的延长到躯干、直到大脑的延长的逻辑轨道行进[1]。
人工智能即是思维研究成果的运用,又是人脑思维的延伸。
人工智能分为强、弱两种形式。
弱人工智能(Weak AI)旨在发展研究人类和动物智能的理论,并能通过程序来测试这些理论,而强人工智能(Strong AI)是人工智能的最高形式,它的目标是建造能够思考、拥有意识和感情的机器。
二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关系要真正看清楚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必须从哲学高度上分析。
分析哲学家曾提出:语言的界限即为(可认识)世界的界限。
因为无法用语言表述的对象是不能进入意识的,因而是不可思维的。
同样,凡是不能被形式化的任务,都无法转化为机器动作方式,因而是不能实现的。
所以形式化圈定了可能的机器智能范围。
语义的形式化是不能由机器自身完成的,所以机器无法摆脱对人的依赖而超过人类[2]。
塞尔为人工智能提供了一个动态的、恒久适用的标准:“机器智能是有限度的,它永远不可能超过人类智能,同时,机器智能向人类的接近却是无限度的,机器智能总可以无限逼近人类[3]。
”具体来讲,基于弱人工智能的情况下,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物质载体和运动过程不同,人脑作为高度组织起来的中枢神经系统,其上千亿个神经元之间存在着网络化、层次化的相互连接,是目前已知的宇宙中最复杂、最协调自组织系统。
意识活动作为人脑的特有机能,既是脑神经细胞化学物质和生物电传递和处理信息的过程,又是在生理基础上的心理过程,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能动反映外部世界功能的精神世界。
而人工智能则是依靠机械、电子元件和线路组成的机械物理装置,用软件等方法模拟人的思维活动,是一个无意识的、机械的、物理的运动过程。
其次,进化途径和本质属性不同。
脑不仅经历了漫长的物理化学进化,还经历了几百万年的社会进化,因而它同时受制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人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社会性,人的意识蕴含着全部思想发展的历史一逻辑的结果。
而人工智能是数千年技术进化和数百年机器进化的结果,其本质属性是自然性,机器在执行指令时并不探求任务本身的社会意义,也不会考虑社会责任和社会后果。
智能机器的运行只遵守自然界的规律。
其三,思维方式和实现机制上不同。
人的思维包括形象思维、直觉或灵感思维、逻辑思维等基本形式,具有目的性、容错性、并行性、连续性、模糊性、辩证性和自觉性等特征。
而人工智能的机器思维方式却是离散的、精确的、机械的和不自觉的;人的意识具有自我选择的自由意志,行动目的明确,理解任务的意义、性质和后果。
而人工智能的机械性表现在实际问题描述符号化、求解问题方式程序化、解决问题过程自动化,因而不可能有人类那样的能动创造力、丰富想象力;最后,在认识一实践中的地位不同。
从整体上和全过程看,人脑和电脑的关系永远是主体和客体、主动者和被动者的关系,电脑必须接受人的指令才能工作,否则它只是一堆死物。
是人首先把智慧赋予电脑,电脑又使人更富有智慧。
两者的程序,永远是人类思维在前,电脑模拟在后。
综上所述,人脑是电脑不断接近但永远不可逾越的最后界线。
如果说电脑在某些局部功能上能超过人脑,则在整体功能上却永远不如人脑。
也就是说,机器既能超过人,又不能超过人,实际上,人脑和电脑构成了一个人—机互补系统[4]。
三人工智能对人类的最大的影响和威胁由于人工智能能够代替人类进行各种脑力劳动,将会使一部分人不得不改变他们的工种,甚至造成失业。
不仅如此,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推广应用,将影响到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并使它们发生改变。
但最引起科学家和哲学家担心的是技术失控的危险。
任何新技术最大危险莫过于人类对它失去了控制,或者是它落入那些企图利用新技术反对人类的人手中。
有人担心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其它制品威胁人类的安全。
机器人能打开房门,找到电源插座为自己充电;电脑病毒无人能制止;“猛禽”无人驾驶飞机,尽管还受到人类遥控,已经接近自动杀人机器。
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令人震惊,部分电脑科学家正在辩论对于人工智能研究是否应有限制,而以电脑为基础的机器系统可以承担从发动战争到同顾客谈话的各种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可能导致对机器人的失控。
在未来有可能引起深刻的社会震荡,甚至产生危险的后果。
科学家提到的例子包括从能够同病人互动、能模拟病人情感的实验性医疗系统到无法删除的电脑病毒,后者已经达到机器智能的“蟑螂”阶段。
虽然电脑科学家都认为我们距离科幻电影中电脑控制宇宙飞船的阶段还有很长的道路,但技术进步正在破坏一大批工作,改变劳动力队伍,迫使人类同能够模仿人类行为的机器共处。
参加加州蒙特雷Asilomar会议的电脑科学家、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和机器专家大都认为不可能出现高度集中的超级智能或者互联网自动产生智能。
但他们都认为能够自动杀人的机器人已经存在或即将很快出现。
他们尤其关注人工智能开发出来之后,罪犯很快就会利用人工智能系统。
如果某种语言系能能模仿一个人讲话,罪犯会如何利用它?如果人工智能系统能通过智能电脑系统挖掘个人信息,又会发生什么情况?这可能会产生无穷的连锁反应和不能想象的后果,其对公众造成心理的影响不可磨灭。
人工智能对人脑研究的深入,希望通过人脑思维的运行数据来探知人类的所思所想。
2009年,日本本田、国际电气通信基础技术研究所和岛津制作所三家公司公布了其研制的Asimo系列的最新智能机型。
该机型已经能够探测并解读人脑活动图和脑电波简单来说,测试者看到某张图片(左手、右手、脚或舌头)后,在脑中想象这个动作,Asimo侦测得到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破解出你想象的是哪个动作。
并随之做出相同的反应。
这项研究可以看成是利用意念控制机器,也可以认为机器已经读懂人类的想法。
那么人类还有所谓的秘密吗?万一这项技术落入有预谋的罪犯手中,人类社会必定遭受不可想象的损失。
如果有人像做病毒一样,做了一个破坏性的智能机器出来,此时我们还有支配它的能力吗?此时的伦理学标准又该是什么呢[5]?以上都是万一技术失控所导致的种种后果,其产生的影响已超出了人类自身所创造他们前的考虑。
其威胁也是人类不可以忍受的。
四技术失控的应对措施人类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创造物吗?相信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
人工智能给人类工业带来根本的革命变化,它的身影不处不在,人类无法离开机器人单独存在,人类必须面对这一现实,但人工智能具有强大发展和进化潜力,它的崛起无可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技术失控的危险,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因此,人类应该在正视和重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重新认识自己和人工智能的关系。
为此,著名的美国科幻作家阿西莫夫(I.Asimov)提出了“机器人三守则”:(1)机器人必须不危害人类,也不允许它眼看人类受害而袖手旁观。
(2)机器人必须绝对服从人类,除非这种服从有害于人类。
(3)机器人必须保护自身不受伤害,除非为了保护人类或者是人类命令它作出牺牲。
如果把这个“机器人三守则”推广到整个智能机器,成为“智能机器三守则”,那么,人类社会就会更容易接受智能机器和人工智能。
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人工智能技术被用于反对人类和危害社会的犯罪(有的人称之为“智能犯罪”)[6]。
面对这种情况,第一,尽快出台相关的对于人工智能的行为规范的法规,对于能够制造具有人工智能机器的相关研究机构和生产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必要时进行监控,防止智能犯罪,比如日本经济产业省就制订的一个长达60页的《下一代机器人安全表现指南(草案)》,草案对机器人的行为进行了全新的规范。
该规范草案中写道:“风险应该是危险发生机率和实际危险程度的综合。
风险评估包括:潜在危险的级别以及潜在危险的源头。
整体危险是指使用机器人的危险和潜在的危险源。
”草案还建议,制造商须在机器人身上安装记录和交流机器人伤人案例的工具;应该建立机器人伤人事件的中央数据库,芦且允许所有的机器人制造商查阅。
此外,还应立即组建一个由政府各部门、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律师组成的特别研究小组,以便就机器入的研发提出可行性建议。
另一方面,应该成立一个专门小组,制定引导人工智能研究方向和方式.以便把技术用于改善社会。
而不是将社会推向技术灾难的深渊。
譬如,某些方面的研究只能限制在有安全保障的实验室中进行。
第二,尽早让民众了解真相,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出面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做出报告和说明。
同时也应该对“人类对人工智能失去控制”的可能性做出评估。
不仅如此,要让民众了解于人工智能有关的社会、经济、法律和道德的问题.以及人应该如何应对的措施。
譬如.如何处理一种与你的配偶一样有灵性的机器人的关系。
第三,任何对未来的预测都是基于文明发展历程中积累的现实逻辑。
人与人工智能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其实恰恰隐含了人类社会自己的问题,无论是对异己力量的妖魔化,还是与异己力量的抗争,都是以自我道德标准作为评判他者的唯一依据,甚至以输出价值观的方式同化异己文化,都反映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对既有“人一机”关系进行定义和立法的强势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7]。
怎样做到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人工智能,使人工智能充分发挥出对人类智能、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等积极的作用,这其中的关键仍然是要有合理的社会制度或体制,要有人类道德、思想、文化、精神等多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而不能仅仅取决于科技能力的片面增长。
五结语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机器人的发展一定会有一个巨大的飞跃。
随着研究的深入,不论是仿生运动方面还是人工智能方面,都会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因新型的机器人而有所改变。
那个时候,科幻电影将不再科幻,很多我们难以想象的场景将会发生,我们世界的法则也许也会发生新的变化。
当电脑正在以各种方式(人工智能所占比例将越来越大)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空间,对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问有着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的冲击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