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压板载荷试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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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压板载荷试验实施细则

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压板载荷试验实施细则

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压板载荷试验实施细则一、术语平板载荷试验(plate loading testing):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用一定尺寸的承压板,逐级施加竖向压力,同时观测承压板沉降随时间的变化,测定其承载力和变形特性的试验方法。

二、试验目的和适用范围平板载荷试验可确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参数。

平板载荷试验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埋深≥3m和地下水位以上的地基土。

一般情况下,用于检测浅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特性。

三、执行标准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四、试验方法试验(加载)方法采用分级维持荷载沉降相对稳定法(即慢速维持荷载法);也可采用分级加荷沉降非稳定法(即快速法),或等沉降速率法。

五、试验设备及其安装试验设备包括承压板、千斤顶和加载反力装置(荷重)。

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正方形、矩形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应有足够刚度。

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的承压板尺寸应根据所需评估的地基土的应力主要影响深度范围确定,承压板面积不应少于0.5m2(软土不应少于1.0m2)。

复合地基的承压板面积应等于受检桩(1根或1根以上)所承担的处理面积,承压板形状宜根据受检桩的分布确定。

试验加载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应位于合力中心。

加载反力装置宜选用压重平台等反力装置,并符合以下规定:(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倍;(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承载力和变形验算;(3)压重应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4)压重平台支墩施加于地基上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最新规范-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最新规范-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一、工程基桩部分(一)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二)验收试验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部分四、基坑工程部分说明:1、本表主要依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所列数量和方法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检测的要求。

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桩静载试验和锚杆基本试验结果,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试验的依据。

2、上述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500㎡,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抽检数量的50%。

3、当配套附属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工艺同时进行施工时,可将附属建筑与主体工程合并一起确定抽检数量,且每个附属建筑均应有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扩大检测:①当平板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单桩载荷试验、锚杆与土钉验收试验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3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

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试验数量。

压板静载荷试验在天然地基中的应用

压板静载荷试验在天然地基中的应用

压板静载荷试验在天然地基中的应用作者:刘金林来源:《卷宗》2017年第16期摘要:压板静载荷试验与其它原位试验方法相比起源较早,结果直观准确,优点也比较突出,因此在诸多领域都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本文以某工程案例为例,针对压板静载荷试验在天然地基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压板静载荷试验;天然地基;应用将压板静载荷试验用于天然地基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地基荷载量大小与其沉降度之间的关系,进而使土的变形模量、地基承载力等数据清晰地展现出来,为计算出地基土在不排水条件下的抗剪强度做铺垫,为了确保采集到的数据符合工程设计的实际要求,一般在高出基础底部标高的位置开展压板静载荷试验。

1 工程概况以某厂房建设工程为例,该工程采用一层钢结构,总占地面积为8000m2,据现场勘察统计,该工程施工场地的土层主要为粉质粘土,工程设计方案中要求的地基土承载力的特征值为100kPa。

为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对该工程的地基进行压板静载荷试验,最大试验荷载200kN,根据现场地基土的主要特点,并结合设计需求,建设方经过与相关单位协商之后,最终选择了9个点作为检测点。

2 试验过程(一)试验仪器设备的选择及应用本试验需要用到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RS-JYB桩基静载测试仪、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油压千斤顶、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方形钢板等,其中,压重平台反力装置主要负责施加荷载反力,在正式开始试验操作之前,首先应将最高荷载一次性加到平台上,在试验进行的过程中,应采用油压千斤顶逐级均匀等量施加荷载,试验中需要用到的压板选择边长为1000mm的方形钢板,RS-JYB桩基静载测试仪及分析系统作为检测仪器使用,整个测试过程,基本由智能化机器自动进行样品采集和数据记录,人工操作环节较少,因此,本次试验的工作效率较高,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也比较好。

(二)试验操作标准本次试验中所有的技术操作、检测方法、样本采集、数据采集和分析等,依据广东省出台的《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本试验要点适用于确定换填垫层、预压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和注浆加固等处理后地基承压板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平板静载荷试验采用的压板面积应按需检验土层的厚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0㎡,对于夯实地基,不宜小于2.0㎡.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

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的近边距不应小于2m。

加荷分级不应小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以后每隔0.5h 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1、压板周围的图明显地侧向挤出;2、沉降s急骤增大,压力—沉降曲线不能达到稳定标准;3、在某一级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4、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力—沉降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3、当不能按上述俩款要求确定时,可取s/b=0.01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承压板的宽度或直径大于2m时,按2m计算.注s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为承压板宽度。

同一图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小于3点,各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该平均值作为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需要时应增加试验数量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总括

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总括

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总括地基土载荷实验地基土载荷实验用于确定岩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征等,包括:载荷实验;现场浸水载荷实验;黄土湿陷实验;膨胀土现场浸水载荷实验等。

检测内容: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抽样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0.5%~1.0%,且不少于3点,重要建筑应增加检测点数。

CFG桩和素混凝土桩应做完整性检测。

1.地基土载荷实验要点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1)基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

应注意保持实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mm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2)加荷等级不应少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荷载设计值的两倍。

(3)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少于3点,基本值的极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取此平均值作为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2. 现场试坑浸水试验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浸水时的膨胀变形量。

依据《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附录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要点”。

其操作重点:(1)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5㎡。

(2)分级加荷至设计荷载,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塑限含水量时,每级荷载可按25kPa增加。

每组荷载施加后,按0.5h、1h 各观察沉降一次,以后每隔1h或更长时间观察一次,直到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

(3)连续2h的沉降量不大于0.1mm/2h 时,即可认为沉降稳定。

(4)浸水水面不应高于承压板底面,浸水期间每隔3d或3d以上观察一次膨胀变形。

连续两个观察周期内,其变形量不应大于0.1mm/3d,浸水时间不应少于两周。

(5)浸水膨胀变形达到相对稳定后,应停止浸水按规定继续加荷直至达到破坏。

(6)应取破坏荷载的一半作为地基土承载力的基本值。

3. 黄土湿陷性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湿陷起始压力、自重湿陷量、湿陷系数等。

有室内压缩试验载荷试验、试坑浸水试验。

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建筑规范》(GBJ25)附录六“黄土湿陷性试验”。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规程地基土载荷实验用于确定岩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征等,包括:载荷实验;现场浸水载荷实验;黄土湿陷实验;膨胀土现场浸水载荷实验等。

检测内容: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抽样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且不少于3点,重要建筑应增加检测点数。

CFG桩和素混凝土桩应做完整性检测。

1.地基土载荷实验要点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基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

应注意保持实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mm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2)加荷等级不应少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荷载设计值的两倍。

(3)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读一次沉降,当连续2h内,每h的沉降量小于0.1mm 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①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的侧向挤出;②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沉降(p-s)曲线出现陡降段;③在某一荷载下,24h内沉降速度不能达到稳定标准;④ s/b≥(b:承压板宽度或直径)(5)承载力基本值的确定:①当p~s曲线上有明显的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②当极限荷载能确定,且该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倍时,取荷载极限值的一半;③不能按上述二点确定时,如压板面积为~㎡,对低压缩性土和砂土,可取s/b=~所对应的荷载值;对中、高压缩性土可取s/b=所对应的荷载值。

(6)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实验点不应少于3点,基本值的极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取此平均值作为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2. 现场试坑浸水试验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浸水时的膨胀变形量。

依据《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附录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要点”。

其操作重点:(1)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

(2)分级加荷至设计荷载,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塑限含水量时,每级荷载可按25kPa增加。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xx载荷试验要点本试验要点适用于确定换填垫层、预压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和注浆加固等处理后地基承压板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平板静载荷试验采用的压板面积应按需检验土层的厚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0㎡,对于夯实地基,不宜小于2.0㎡。

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

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

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的近边距不应小于2m。

加荷分级不应小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以后每隔0.5h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1、压板周围的图明显地侧向挤出;2、沉降s急骤增大,压力-沉降曲线不能达到稳定标准;3、在某一级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4、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力-沉降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3、当不能按上述俩款要求确定时,可取s/b=0.01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承压板的宽度或直径大于2m时,按2m计算。

注s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为承压板宽度。

同一图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小于3点,各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该平均值作为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需要时应增加试验数量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一般要求

(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一般要求1)一般情况下应加载至复合地基或桩体(竖向增强体)出现破坏或达到终止加载条件,也可按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加载。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复合地基或单桩(竖向增强体)承载力设计值的2倍。

2)承压板边缘(或试桩)与基准桩之间的距离,以及承压板(或试桩)与基准桩、压重平台支墩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m,基准梁应有足够的刚度,基准桩打入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

3)加荷装置宜采用压重平台装置,量测仪器应有遮挡设备,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

每个单体建筑在同一设计参数和施工条件下的测试数量不宜少于3组,并不小于总桩数的0.5%~1%;试验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8d;所有荷载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加荷计量装置均应每年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率定,并出具合格证。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如下:1)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采用方形(矩形)或圆形的刚性承压板,其压板面积应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通常取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其计算方法见复合地基参数计算。

承压板的中心位置应与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的中心位置(形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重合。

当同一工程的面积置换率为多种时,对于重要工程,应分别对几种置换率取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检测,对于一般工程可选择面积置换率相对较低,作用荷载相对较大的位置进行测试。

3)承压板底面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载荷板相应尺寸的3倍。

基准梁支点应设在试坑之外。

载荷板底面下宜铺设中、粗砂或砂石、碎石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

承压板安装前后都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应防止试验基坑开挖后受雨水浸泡或对压板下试验土层的扰动,必要时压板周围基土复盖3Ocm的保护土层。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查技术规范


6、静力触探试验
• 采用静力方式均匀地将标准规格的探头压入土中,通过量
测探头贯入阻力以测定土的力学特性的原位测试方法。
• 适用于判定软土、一般黏性土、粉土和砂土的天然地基及
采用换填垫层、预压、压实、挤密、夯实处理的人工地基 的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和评价地基处理效果。
7、十字板剪切试验
• 适用于饱和软黏性土天然地基及其人工地
基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试验
8、水泥土钻芯法试验
• 适用于检测水泥土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均匀
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
9、低应变法试验
• 低应变法有许多种,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瞬态冲击
方式,通过实测桩顶加速度或速度响应时域曲线,
用一维波动理论分析来判定基桩的桩身完整性。
• 适用于检测有粘结强度、规则截面的桩身强度大于 8MPa竖向增强体的完整性,判定缺陷的程度及位 置。
确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1、土(岩)地基载荷
• 适用于检测天然土质地基、岩石地基及采用换填、预
压、压实、挤密、强夯、注浆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承
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 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 扩桩及强夯置换墩等竖向增强体和周边地基土组成的复合 地基的单桩复合地基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 承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当 存在多层软弱地基时,应考虑到载荷板应力影响范围,选 择大承压板多桩复合地基试验并结合其他检测方法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
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强
夯置换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竖向承载力。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一般要求

(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一般要求1)一般情况下应加载至复合地基或桩体(竖向增强体)出现破坏或达到终止加载条件,也可按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加载。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复合地基或单桩(竖向增强体)承载力设计值的 2 倍。

2)承压板边缘(或试桩)与基准桩之间的距离, 以及承压板(或试桩)与基准桩、压重平台支墩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m,基准梁应有足够的刚度,基准桩打入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

3)加荷装置宜采用压重平台装置, 量测仪器应有遮挡设备, 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

每个单体建筑在同一设计参数和施工条件下的测试数量不宜少于 3 组, 并不小于总桩数的0.5%〜1%;试验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8d;所有荷载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加荷计量装置均应每年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率定, 并出具合格证。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如下:1)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采用方形(矩形)或圆形的刚性承压板, 其压板面积应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 通常取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 其计算方法见复合地基参数计算。

承压板的中心位置应与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的中心位置(形心)保持一致, 并与荷载作用点重合。

当同一工程的面积置换率为多种时, 对于重要工程, 应分别对几种置换率取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检测, 对于一般工程可选择面积置换率相对较低, 作用荷载相对较大的位置进行测试。

3)承压板底面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 应不小于载荷板相应尺寸的 3 倍。

基准梁支点应设在试坑之外。

载荷板底面下宜铺设中、粗砂或砂石、碎石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

承压板安装前后都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应防止试验基坑开挖后受雨水浸泡或对压板下试验土层的扰动, 必要时压板周围基土复盖30cnm勺保护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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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压板载荷试验实施细则一、术语平板载荷试验(plate loading testing):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用一定尺寸的承压板,逐级施加竖向压力,同时观测承压板沉降随时间的变化,测定其承载力和变形特性的试验方法。

二、试验目的和适用范围平板载荷试验可确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参数。

平板载荷试验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埋深≥3m和地下水位以上的地基土。

一般情况下,用于检测浅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特性。

三、执行标准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四、试验方法试验(加载)方法采用分级维持荷载沉降相对稳定法(即慢速维持荷载法);也可采用分级加荷沉降非稳定法(即快速法),或等沉降速率法。

五、试验设备及其安装试验设备包括承压板、千斤顶和加载反力装置(荷重)。

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正方形、矩形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应有足够刚度。

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的承压板尺寸应根据所需评估的地基土的应力主要影响深度范围确定,承压板面积不应少于0.5m2(软土不应少于1.0m2)。

复合地基的承压板面积应等于受检桩(1根或1根以上)所承担的处理面积,承压板形状宜根据受检桩的分布确定。

试验加载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应位于合力中心。

加载反力装置宜选用压重平台等反力装置,并符合以下规定:(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倍;(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承载力和变形验算;(3)压重应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4)压重平台支墩施加于地基上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试验试坑宽度或直径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三倍。

试验试坑标高应与地基土基底设计标高或复合地基桩顶设计标高一致。

天然地基或处理土地基试验时,承压板底面下宜用中粗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mm;复合地基试验时,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中粗砂垫层,当设计无要求时,其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取大值。

六、操作步骤1、正式试验前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为最大试验荷载的5~10%),预压后卸载至零,测读位移测量仪表的初始读数或重新调整零位;2、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1/8~1/2,其中第一级荷载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3、每级荷载施加后按5、15、30、45、60min测读承压板的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4、当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试验荷载小于等于特征值对应的荷载时每一小时内的承压板沉降量不超过0.1mm,试验荷载大于特征值对应的荷载时每一小时内的承压板沉降量不超过0.25mm)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5、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30min,按第5、15、30min测读承压板沉降量;卸载至零并测读一次,2h后再测读一次。

七、测试数据分析与判定1、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绘制荷载-沉降或压力-沉降、沉降-时间对数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它辅助分析曲线。

2、确定单个试验点的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第8.4.3条文规定;确定单位工程的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可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第8.4.4条文规定。

3、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或复合地基的变形模量可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公式8.4.5计算。

4、检测报告的内容:(1)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基础类型、设计要求、试验目的、依据、试验数量、试验日期;(2)主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3)主要仪器设备;(4)试验方法;(5)承压板形状及尺寸;(6)荷载分级;(7)荷载-沉降或压力-沉降、沉降-时间对数曲线;(8)承载力判定依据;(9)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特征值;(10)单位工程的承载力特征值;(11)试验结论。

八、规范条文附录A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摘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A.0.1 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A.0.2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应具有足够刚度。

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

桩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相重合。

A.0.3 承压板底面标高应与桩顶设计标高相适应。

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承压板尺寸的3倍。

基准梁的支点应设在试坑之外。

A.0.4 试验前应采取措施。

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扰动。

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A.0.5 加载等级可分为8—12级。

最大加载压力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A.0.6 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个小时读记一次。

当一小时内沉降量小于0.1nl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A.0.7 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1 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2 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3 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A.0.8 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三小时读记总回弹量。

A.0.9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1 当压力一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不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比例界限;当其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极限荷载的一半;2 当压力一沉降曲线是平缓的光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确定1) 对砂石桩、振冲桩复合地基或强夯置换墩:当以粘性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5所对应的压力(s为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和d分别为承压板宽度和直径,当其值大于2m时,按2m计算);当以粉土或砂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2) 对土挤密桩、石灰桩或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2所对应的压力。

对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对应的压力。

3) 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当以卵石、圆砾、密实粗中砂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对应的压力;当以粘性土、粉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4) 对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6所对应的压力。

5) 对有经验的地区,也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

按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压力的一半。

A.0.10 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附录B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摘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B.0.1 地基土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可适用于确定浅部地基土层的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

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25m2,对于软土不应小于0.5m2。

B.0.2 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三倍。

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mm。

B.0.3加荷分级不应少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两倍。

B.0.4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B.0.5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1 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地侧向挤出;2 沉降s急骡增大,荷载一沉降(p一s)曲线出现陡降段;3 在某一级荷载下,24小时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4 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之比大于或等于0.06。

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

B.0.6 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P一s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 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3 上述二款要求确定时,当压板面积为0.25—0.50m2,可取s/b=0.01—0.015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B.0.7 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三点,当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此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

附录C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摘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C.0.1 深层乎板载荷试验可适用于确定深部地基土层及大直径桩桩端土层在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

C.0.2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承压板采用直径为0.8m的刚性板,紧靠承压板周围外侧的土层高度应不少于80cm。

C.0.3 加荷等级可按预估极限承载力的l/10一l/15分级施加。

C.0.4 每级加荷后,第一个小时内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沉降。

当在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C.0.5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 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一沉降(p一s)曲线上有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且沉降量超过0.04d(d为承压板直径);2 在某级荷载下,24小时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3 本级沉降量大于前一级沉降量的5倍;4 土层坚硬,沉降量很小时,最大加载量不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C.0.6 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p一s曲线上有比例界限肘,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2 满足前三条终止加载条件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当该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3 按上述二款要求确定时,可取s/d=0.0l一0.015所对应的荷载值,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C.0.7 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三点,当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此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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