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税区存在的问题
哈尔滨综保区的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哈尔滨综保区的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各地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成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发展问题分析:1. 产业结构单一化:目前,哈尔滨综保区主要以汽车、航空制造等传统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缺乏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领域的支撑。
这限制了综保区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发展风险。
2. 人才流失严重:哈尔滨综保区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面临较大压力。
由于资源和市场相对落后,很多优秀的人才倾向于去其他发达地区发展,导致人才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
3. 缺乏区域协调发展:哈尔滨综保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不平衡。
哈尔滨市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应该积极推动综保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发展不平衡问题。
4. 政策支持不够到位:哈尔滨综保区在政策支持方面还有待加强。
相比于其他地区综保区,哈尔滨在政策上的优惠力度仍有一定差距,这限制了综保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对策建议:1. 优化产业结构:哈尔滨综保区应该加大对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领域的支持力度,吸引相关产业和企业进驻。
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创新,以提高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和竞争力。
2. 建立人才吸引机制:哈尔滨综保区应该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度,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可以通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配套的人才住房、优厚的薪酬待遇等措施,留住和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
3.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哈尔滨综保区应该与周边地区加强合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可以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共享资源和市场等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
4. 加强政策支持:哈尔滨综保区应该借鉴其他地区综保区的成功做法,提升政策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减税降费、提供项目补贴、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支持等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进驻综保区。
保税区仓储业务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保税区仓储业务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作者:苏振华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10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经济的监管体制也在变得越来越完善。
其中,保税区作为我国直接由海关监督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它在我国的经济体制管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仓储业务作为我国保税区的核心业务之一,它的业务管理是否合理对保税区的物流速度以及保税区能否高效、顺利运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将对保税区仓储业务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加以探析。
关键词:保税区仓储业务面临的问题解决措施一、引言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设立保税区以来,保税区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但保税区随着我国加入国际贸易组织进程的推进,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仓储业务作为我国保税区的核心,在物资存储及管理过程也出现了诸如物资供应无法保障、储物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的问题。
这不仅影响着保税区的顺利高效运行,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对我国的经济有着消极的影响。
所以,要想降低我国保税区的成本,提高保税区的经济效益,进而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就必须对保税区的仓储业务管理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合理化调控。
二、保税区仓储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仓储业务在保税区的实际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仓储业务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种种问题,这就导致了保税区无法正常高效地工作,自然也就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有所影响。
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保税区仓储业务管理工作也就势在必行。
下面将对保税区仓储业务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仓储管理准确性差。
如今,我国的许多企业在仓储业务管理上都没有明确的数据统计,对库存产品的外流没有准确的计数。
企业为了保持库存数量的稳定,在物资产品外流的同时也会对产品进行一定的补充。
但是,当企业对物资外流没有一个准确的计数,这必然就使得企业对库存产品的补充出现一定的偏差,久而久之,最终将会出现企业物资供应不足或企业产品堆压的现象,甚至将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
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对策和建议

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对策和建议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对策和建议引言:近年来,综合保税区(简称综保区)政策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存在,综保区政策也面临着被套取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现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综保区政策。
一、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现状1.1 综保区政策简介综保区政策是指为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国内出口而设立的特定区域,享有税收、贸易和外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综保区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外贸出口,推动经济发展。
1.2 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问题然而,随着综保区政策的逐渐推广,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谋取私利,通过虚假报关、偷漏税等手段,套取了政策给予的优惠。
二、对策和建议2.1 加强监管措施针对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问题,加强监管是首要的对策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严厉打击综保区政策被套取行为。
建立综保区监察机构,加强执法团队培训,提高执法效率。
2.2 增加技术手段除了人力监管外,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也是防止综保区政策被套取的重要方法。
政府可以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综保区的运营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
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3 合理设计政策综保区政策本质上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合理设计政策细则,以减少被套取的可能性。
政府可以深入调研实地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立健全的政策评估和修正机制,及时调整政策。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项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综保区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但由于综保区政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被套取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综保区政策的成功实施需要政府和各相关方共同努力,采取多方面的对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技术手段应用,合理设计政策。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综保区政策,使其真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
关于保税区发展的几个问题

称 ,保税 区” 中国的一个创造 。 这一称呼概念不清 、 性 “ 是 但 定 模糊 , 既不像保税仓储 区 , 也不是 自由贸易区 , 总体 上仍然沿
用 保税 仓 库 、 税 工 厂 的 那 一 套 管 理 方 法 , 是 不 妥 的 。以 青 保 这
口
赵 利
青 岛 前 湾 港 , 是 山 东 省 及 华 北 地 区 乃 至 中 西部地 区对 外 贸易最 便 捷 的 通 道 。 随 着 中
国经济 的发 展 和港 口
的 建 设 ,保 税 区 在 北 方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的 建 设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 经 过 近 十 年 的 运
出 口 。但 是 ,我 国 的 保 税 区却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被 当成 “ 内 关 境 内” 区 域 。 如 , 岛保 税 区 功 能 设 定 和 功 能 开 发 遇 到 了 如 的 例 青 下 一 些 主要 问 题 :进 区 视 同 出 口但 不 能 办 理 出 口退 税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在 区 外 开 立 外 汇 帐 户 ;区 内外 资 企 业 不 准 在 区 外 设 立 分 支机 构 等 ,束 缚 保 税 区 的 内 容 越 来 越 多 ,对 保 税 区 的 限制 越 来 越 严 格 ,忽 视 了 保 税 区 是 改 革 开 放 的 超 前 试 验 区 , 简单地套用非 保税区的管理办法 。 特 别 是 19 98年 9月 以来 , 家 外 管 局 对 保 税 区外 汇 管 理 国
例 如 :“ 从 国外 直接 运 人 自 由区 ”或 “ 自由 区 直接 运 往 国 对 从
外” 无须经过有关 国家关境 的货物 ,如 有必要向海关呈验 、“ 单证时 ,除 了出示 载明有关货物主要项 目的商业 或官方单证 ( 商业发票 、 运单 、 发货通知 等) , 外 海关 当局 不应要 求出示其 它额外单证 。” 同上第 十二条标准条款 ) ( 只要不走私不违法 , 管理越简单 越好 , 越活越 好 。 应实行 海关运作一体化 , 即码头 与 自由贸易区同属一个海关监 管 ,避免重复报送 ,简化海关
我国海关监管区域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的问题1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体情况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海关特殊监管区日益成为各国促进对外贸易、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并出现了自由贸易区、自由区、出口加工区、自由港等多种各具特点的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
截止2011年9月13日,我国共批准设立保税区12个,出口加工区51个,保税港区14个,保税物流园区5个,综合保税区18个,跨境园区2个,具体见图1。
图1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情况下面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及政策进行介绍。
(1)保税区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
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是中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的经济性区域。
临近海港而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实行比其他开放地区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它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
因此,保税区在发展建设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客商密切关注的焦点。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保税区,目前中国保税区数量已达15家。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发展中的问题及策略

电商业务和对外贸易增长。
四是要设立网络资信评估平台,建立统一的评定规则,要求各企业在网上注册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平台通过多方面考量评出信用良好的企业。
4.加强外贸法治环境建设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因此必须注重我国对外贸易的法制环境建设。
一要建全和完善专利技术认证制度。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技术专利等纠纷,加大力度保护技术专利。
创新企业专利技术认证模式,开发互联网电子认证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认证服务,提高技术认证便利化水平。
二要完善和优化监管体系。
在不断完善立法制度的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并且利用新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扩大影响力,及时发现并遏制违法行为。
三要规范政府部门权责。
明确规定政府权力范围和服务范围,严禁跨范围管辖。
肃清虚假贸易行为,设立打假分队,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并定期汇报工作成果,与上级部门和各大企业进行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四、结束语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个重要举措。
自贸区在金融、教育、医疗、法律等多个领域进行全方面、深层次的改革,转变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促进了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这要求政府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及时弥补政策漏洞,创造一个有法律保障的良好自由贸易环境。
目前,自贸区已经进入了3.0时代,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新方向,调整的同时并引入新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了改革和创新的力度,进一步扩大了开放的范围。
总之,自贸区的建立对中国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有着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1]杜娜,马秋.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探讨.法制与社会,2017.1.[2]董淼.浅谈上海自贸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智富时代,2015.10.[3]侯本乾.新常态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经济管理者,2016.[4]徐德顺.多方面完善我国外贸信用管理体系.国际商报,2017.1.[5]孙司琦.上海自贸区对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国际经贸,2013.06.[6]孙泽华.加快我国贸易投资便利化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国际商务论坛,2017.1.作者简介:胡婉雪,籍贯:浙江温州,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对外贸易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发展中的问题及策略■程英春哈尔滨金融学院摘要: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地理优势,而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更应紧紧抓住时代机遇,借鉴滨海以及浦东的成功经验,更新经济体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打造外向型经济新平台,直面发展路线与发展结构上的不足,从而促进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发展。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一、引言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综合保税区作为特殊经济区域,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综合保税区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和业务日趋多样化。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综合保税区的现状,探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1.综合保税区的数量和分布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综合保税区近200个,分布在沿海、内陆和沿边地区。
这些综合保税区依托于我国各大港口、空港和陆路交通干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
2.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发展特点综合保税区作为特殊经济区域,具备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加工制造、研发创新等多种功能。
近年来,我国综合保税区积极拓展新型业务,如跨境电商、融资租赁、期货交易等,呈现出产业多元化、业态多样化的特点。
3.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产业和业务我国综合保税区主要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现代物流等。
各综合保税区根据自身优势和区域特点,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中国综合保税区发展存在的问题1.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的问题虽然我国政府对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但仍存在政策碎片化、监管模式不适应等问题,影响了综合保税区的运营效率。
2.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不足部分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尚未完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综合保税区的整体竞争力。
同时,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尤其是在企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
3.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区域发展不平衡。
东部沿海地区综合保税区产业规模较大,发展水平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综合保税区相对滞后。
四、发展意见与建议1.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政府应加强对综合保税区政策体系的统筹规划,实现政策体系化、系统化。
同时,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综合保税区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交通、通信、能源等配套设施。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一、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背景及现状1.1发展背景中国综合保税区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进行加工贸易、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等多种业务的特殊区域。
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是中国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加快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1.2现状中国综合保税区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经建设了一批综合保税区,吸引了大量企业入驻,形成了以加工贸易为主导,辅以仓储物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等多种业务的发展格局。
综合保税区通过放开经济活动的限制,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二、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2.1发展潜力综合保税区拥有充足的自贸政策红利,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链完整、资源配置灵活、市场拓展广阔的新型经济体系。
同时,综合保税区具备丰富的人才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等优势,为其在国际贸易、产业转型升级、合作交流等方面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2.2存在问题目前中国综合保税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跨部门协调不畅,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
此外,综合保税区内部的监管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健全,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
三、发展综合保税区的思路和措施3.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应该建立健全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保税区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发展方向,为综合保税区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2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建立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综合保税区内各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空间,提升综合保税区的整体竞争力。
3.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保税区内的环境质量和产业服务水平,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
3.4优化监管体系完善综合保税区监管体系,强化对关键领域的监管措施,提升保税区治理能力,防止利用保税政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保税区存在的问题1 我国保税区整体情况1990 年起,我国在东部沿海港口地区相继批准设立了上海外高桥、天津港、大连、青岛、宁波、厦门象屿、福州、广州、汕头、珠海以及深圳的福田、沙头角、盐田港等12个保税区。
规划总面积46.23平方公里,实际封关运作面积34.8平方公里。
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各保税区在改善贸易与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和拓展功能运作等方面都显示出其特有的经济活力和辐射功能。
虽然在设立之初,全国12个保税区被赋予相似的功能定位,即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和商品展示,其定位接近于国际贸工结合型的自由贸易区。
但由于各地要素禀赋不同,造成各保税区在区位优势、腹地经济、周边配套方面的差异。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实践,各保税区根据自身特点,有侧重点地开发部分或全部功能,形成各有千秋的产业结构差异。
将其主体功能和辅助功能进行分类,大体有四种类型:(1)以上海外高桥为代表的综合型保税区。
该保税区是我国设立时间最早,规划面积最大,发展速度最快,设施最完善、功能最成熟的保税区之一。
目前,集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仓储分拨、商品展示、交易功能、出口加工等功能于一体。
并被国内外专家普遍看好,是最有可能率先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保税区之一。
(2)以天津港和大连为代表的贸易型保税区。
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发展国际贸易,并且相应地提供配套服务,开拓转口贸易和加工出口业务,深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链。
(3)以深圳的沙头角为代表的工业型保税区。
沙头角保税区的发展完全遵照了国务院既定的工业园区设计开发模式,目前已有12万平方米的土地布置了工业项目,占总体规划面积的1/2,可以说沙头角保税区是一个定型的工业保税区。
(4)物流型保税区。
如厦门保税区和盐田保税区,充分发挥近台优势,建立以保税仓储为特征的现代物流业。
2 我国保税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国的保税区在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扩大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成绩是很大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保税区是主要遵循静态比较优势原则设立的,即通过廉价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特殊的政策来吸引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以寻求资源禀赋差异决定的比较利益。
但有迹象表明,在历经了这些年的建设后,由于当初是以“‘大进大出’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方案设计和后来实践中自然资源禀赋和特殊政策逐步削弱等的原因,其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阻碍了保税区功能的积极发挥。
(1)自然禀赋优势逐渐下降1)政策优势弱化、吸引力下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快,特别是加入WTO组织以后,对我国保税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包括:①我国关税总水平大幅降低,根据WTO协议,我国进口关税整体水平要从入世前的17%降至9.4%,这将很大程度上削减保税区保税政策的优势和吸引力。
②入世后我国在享受WTO成员国取消对我国商品非关税壁垒的权力同时,也要承担取消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措施的义务。
随着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事实,保税区的贸易自由化有时也将大幅削减。
③区外经济政策的趋同也会弱化特殊区域原有的政策优势,目前,区外企业在进出口经营权、出口退税、物流业开放等政策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突破有些甚至比特殊区域更为宽松,这种情况也使得保税区的政策优势显得越发微乎其微了。
2)企业遭遇发展瓶颈,竞争能力减弱国家从1990—1996年共批准设立15个保税区以来,保税区的发展至今已接近二十年,区内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也经历了创新、成熟到标准化的阶段,企业的技术优势已经为价格优势所取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必须不断地想方设法降低成本,而土地、劳动力、原材料无疑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成本,我国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无论是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还是原材料价格都在不断提高,因此区内企业非但不能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成本反而还要增加,以至于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目的难以实现,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2)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弊端凸显1)立法滞后,管理法规缺乏系统性一般来说,国外自由贸易区是先由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其性质和作用,有哪些法律适用或不适用等,在此基础上再设立自由贸易区域,因此,区域在运行过程中一般不会遇到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
而我国保税区在设立时具有试点的性质,没有做到先立法、后实施,而是长期处于边探索、边试点、边调整的阶段,对定位、功能、管理模式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没有一套权威、完整的法律政策、体系做出明确的规定。
1990年6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的时候,国家没有制定关于保税区的法律法规。
为对保税区实行监管,海关总署在1990年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颁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随后上海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布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
这两个《办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是地方性管理法规,此后各保税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属于这两类。
在部门规章方面,1991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保税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2002 年改为《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1997 年,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保税区海关管理办法》。
地方性管理法规方面,以后设立的保税区基本上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为蓝本制定出管理办法,各保税区根据当地人大或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际运营的需要,制定和颁布区内规划建设、劳动人事、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通关、人员和车辆进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税收征管、外汇等一系列管理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
在现有的和保税区有关的48种法律法规中,由国务院直属部门颁布的规章有11种,由省级政府或人大颁布的法规有23种,由市级政府或者管委会颁布的有14种,立法层次低而且重叠,变动频繁甚至相互冲突,立法过于向灵活性倾斜,偏离了稳定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平衡。
这种先设区,后立法的情况,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在其他几种后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这种立法滞后的情况一方面使保税区的运作缺乏统一的法令,导致各行其是,不同区域甚至是不同地区的同一种区域的政策也存在较大差异。
另一方面也容易给外商造成政策不稳定、不连续的印象,认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只是权宜之计,不利于吸引外商长期投资或战略性投资。
2)多头管理,部门政策缺乏协调性由于缺乏统一的立法,加之目前实行的多部门管理体制,造成各部门协调政策不一致。
实际上反应出各部门对保税区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例如,作为保税区的主管部门,海关将其视为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仍实行“境内关内”的管理办法,货物在境外和保税区的一线卡口仍需要履行备案、检验等程序,只是进区免征关税;财政部门虽将区内企业视为境外企业,但出口退税时又采取了实际离境退税而非进区退税的做法;商务部则认为保税区属于“境内关外”,区内企业不存在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问题,也即区内企业没有国内的外贸经营权,也不存在配额和许可证的分配问题;外汇管理部门则将区内企业视为境外企业对待;税务部门将区内企业视为国内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区内外资企业和境内外资企业存在不同的国民待遇,等等。
另外,从海关关于保税区管理的规章来看,保税区是一类特殊的经济区域,不实行政区域,但实际上,我国保税区因所依托城市行政级别的高低而享受不同的行政级别和不同的管理权限。
3)变动频繁,相关政策缺乏稳定性我国早期设立的保税区具有试验性质,许多法规政策的制定在当时都很不完善。
随着保税区建设的开展,一些政策上的疏漏逐渐暴露了出来,有关管理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一定调整,这对保税区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有利的。
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和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有些政策规定的调整过于频繁,给区内企业造成了保税区政策不稳定的感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营者的信心。
例如,关于保税区企业不能在区外设分支机构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0月17日下发了《关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区内企业不得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
后经各地保税区长期呼吁,于2001年12月17日下发另一文件取消该限制性规定,政策又回到了当初的模式,又如关于购汇支付问题。
国家外汇总局开始对保税区实行比较宽松的政策,一是现汇全额留存,二是不实行核销,这种外汇政策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到了1998年,在全国打击走私、打击逃套汇的背景下,于同年9 月1 日下发了《关于保税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区内“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
导致企业对此反响很大,通过多方用力,上海外汇分局在得到总局同意后在10 天内出台了一个补充性规定,开放了出口加工企业、物流分拨企业的有限度购汇,并同意保税区交易市场内的进出口公司凭进口报关单为区内贸易公司购汇。
(3)发展受到功能定位和功能性政策的限制1)功能紊乱,业务定位缺乏科学性保税区最重要的是保税政策,而与保税政策关系最密切的业务有两种,一种是国际保税物流,即境外货物在保税区内进行中转、分拨、配送,货物并不出区进入境内;另一种是两头在外的加工制造。
但目前部分保税区的实际运作情况是,区内企业所从事的并不全是以上两种业务,国内贸易和一般加工等与保税政策无关的业务占有相当的比重。
从事与保税政策无关的内贸企业和一般贸易加工企业,在区内不但不能享受到保税政策所提供的便利,还往往由于海关监管流程的约束,即在一线、二线都要接受海关的管理,往往感到比在区外经营手续更加繁琐。
例如一般贸易进口,如果在保税区外,则只要进行一次报关缴纳关税就可以进口,而经过保税区再进口,则不但没有免交关税,还多履行了一次备案手续。
这种情况导致产生了以下问题:一是这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必然多方寻求出路,对管理部门而言产生了“寻租”问题,对保税区而言这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偏离了设立的初衷,造成定位功能的混乱;二是与保税政策无关的项目占用了保税区内最稀缺的土地资源,同时在区内布局散乱,很难划分出明确的功能区域;三是如果按有关政策其进行调整和清理到区外,不光对政府和企业而言“沉没成本”巨大,而且又会给人以政府政策不稳定,朝令夕改,缺乏诚信的形象,甚至引发许多法律纠纷。
2)手续繁杂,监管流程缺乏效率性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的通关便利程序对保税区功能发展至关重要。
按照境外自由贸易区的一般做法,海关对保税区的监管应该按照“境内关外”的原则进行管理,但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现阶段的实施能力,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对保税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实际上是对一线二线都采取严格管理的措施,即采取的是“境内关内”的原则。
尤其是在一线,即货物在保税区和境外流动时,必须要在海关进行备案申报和查验。
尽管最近几年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为支持保税区的发展也先后推出了许多改革的举措,但在管理方式上没有大的突破,比如虽然国家政策、海关管理办法允许在保税区内进行国际中转、过境贸易等业务,但由于报关程序和监管模式上存在一定难度,不能进行国际“异地拼箱”,因此,大大限制了上述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