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法律性质探析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排污权是指企业和单位的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排污权法则是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
具体来说,它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让企业和单位进行有限度的排污,并且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监管,从而促进减量、清洁、再生利用等环境保护的目的。
排污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经济资源。
因此,排污权法在形式上属于经济法,并且保护了企业和单位的利益,从而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在法学上,排污权法的权属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排污权是由法律保护的权利。
排污权法则是由法律赋予企业和单位合法进行排污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和标准,保护了公民的环境权利。
第二,排污权是一种有形的财产权。
排污权具有价值,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企业和单位可以通过转让排污权的方式获得利润,也可以通过购买排污权的方式承担社会责任并获得社会认可。
第三,排污权是一种无形的环境资源。
排污权本身是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通过限制和规范排污行为,可以有效地改善环境状况,保护环境资源,从而为人类活动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
排污权的权属性在学科上主要涉及到经济学和法学两个方面。
经济学为排污权提供了实现和管理的理论支撑,法学则规范了排污权的权益、义务和保护的范围。
具体来说:经济学角度:排污权法在经济学上属于环境经济学的范畴。
排污权可以被视为一种商品,企业和单位在进行排污的状态下可以获得收益,即排污费。
同时,排污权的限制和监管可以通过减轻企业环保费用、改进产品生产工艺等方式优化生产模式,从而提高了效率和效益。
法学角度:排污权法在法学上属于环境法的范畴。
它通过制定和实施环保标准、规范排污企业和单位的行为,推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进而保障公民环境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多面性是由其直观的物质属性和深层的价值属性所决定的。
在实践中,人们需要综合运用经济学、法学和环境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发挥学科协同的作用,不断推动排污权法在环保领域的有效实施。
论排污权的法律权利性质

性” 两 方面 结合 起来 看待 。 所 谓 法律上 的权 利 。 是指 国家允许 或认 可 的 , 以 法律 表现 形式 ( 包括 规范 和 习惯 ) 保 障权利 人 为满 足 正 当利 益 而在特 定 范 围内 自主采 取 的 ,并 有相 对 义 务人 的法 律 义务所 保证 的行 为或 不 为的 可能 性 。首
成性 质也 决定 了其 逻 辑体 系 的构建 也 必须 以权利 和
法律 关 系为 核心 。 因此 , 就 排污 权是 不是 法律 权利 问 题必 须 给 出必要 的 回答 。
面 的约 束『 2 1 。简 言之 , 受物 质 生活条 件 制约 的一 定生 产关 系与 其他社 会关 系所 要 求 的社会 自由和社 会 责 任是法 律 所规定 的权 利 与义务 的基 础 。 因此 , 要 想 全
认 为 以上 观点均 有不 足或 至少 是带 有 片 面性 ,理解 权 利必 须抓 住物 质生 活条 件 的制 约性 。法 律所 确认 的权利 和义 务不 是任 意 的 , 是 受法 的本 质 约束 的 , 具 体 而言 受 到法 的三级 本质 的 约束 ,即受统 治 阶级意
志 、直 接 的社会 权利 以及 社会 生 活客 观需 要 三个方
J u n . 2 0 1 4
论 排 污 权 的 法律 权 利 性质
武 暾
( 周 口师范学 院 政法 学 院 , 河南 周 口 4 6 6 0 0 1 )
摘 要 : 排 污权 交 易试 点 工 作 已经 在 大 多数 城 市展 开 , 目的在 于 用 实践 证 明 排 污 权 交 易能 否有 效解 决环 境 问题 。 然 而 对 于排 污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在一定的环境容许排放总量控制下,通过市场机制,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交易。
它是一种以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降低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的环保政策。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排污权交易已成为国际上广泛采用的环境保护政策。
排污权交易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将对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探讨。
一、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1.权属问题排污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它的产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但是目前国内对于排污权的产生和转让程序并不明确,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排污权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转让的方式和程序是否需要进行公示等问题都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这就容易导致排污权交易中的权属问题。
2.监管问题排污权交易需要政府进行监管,但是目前各地在排污权交易监管上的法律规定不够统一,监管机构也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企业在排污权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虚报排放量等手段,从而获得更多的排污权,导致整个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混乱。
3.法律责任问题在排污权交易中,如果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例如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排污权,或是超出排放限额进行排放等行为,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并不明确。
目前我国对于排污权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
4.公众参与问题环境保护是全民参与的事业,但是在排污权交易中,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并不明确,也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容易导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不透明性,公众对于企业的排放情况和政府对于排污权交易的监管情况缺乏监督。
二、措施探讨1.建立清晰的法律规定为了解决排污权交易中的权属问题和监管问题,需要建立清晰的法律规定。
政府要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出明确的排污权产生和转让程序,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统一的监管规定,并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2.健全监管机构政府应该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为了有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实施了排污权制度,通过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排污权的分配和交易来约束和管理污染物的排放。
在这一过程中,排污权法成为了重要的法律工具。
排污权法究竟是属于哪个学科范畴下的法律体系?本文将从法律学、经济学和环境科学等学科角度对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进行解读。
从法律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属于环境法这一具体的法律领域。
环境法是以环境保护为对象和法律目的的一门法律学科。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具有基本法律地位,其下还有一系列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而排污权法作为环境保护法中的一部分,是针对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特别法律规定。
它规定了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属于环境法范畴。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属于环境经济学范畴。
环境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等问题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重点关注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的最小化。
排污权法的实施实质上是在借助市场机制来进行环境治理,通过排污权的分配和交易来调节污染物的排放。
这种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进行环境管理的方式,正是环境经济学所倡导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排污权法可以被看作是环境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实践范畴。
排污权法在法律学、经济学和环境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下具有不同的权属性。
从法律学的角度来看,它是环境法的一部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它是环境经济学的一个实践范畴;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看,它是环境管理的一种法律工具。
这些不同的学科视角为我们深入理解排污权法提供了多重途径,也为我们更好地运用排污权法来进行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不仅需要充分理解排污权法在不同学科领域下的权属性,更需要在实践中主动整合多学科的优势,充分发挥排污权法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摘要】本文旨在对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进行全面解读。
在文章将介绍背景信息并阐述研究意义与方法。
接着,正文将从法律、经济、环境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五个学科角度解读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
在将进行综合分析,展望未来发展,并总结研究的意义。
通过多学科的解读,有助于深入理解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复杂性以及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文章的研究内容将为相关领域的学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排污权法的实施与完善,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排污权法、权属性、法律解读、经济解读、环境学解读、社会学解读、政治学解读、综合分析、展望未来、研究意义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排污权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排污权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法律体系的完善,还能指导企业合理利用排污权,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排污权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排污权法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和单位的排放行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环境资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排污权法可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排污权法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排污权法的建立还可以促进政府的环境管理能力提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对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进行学科解读,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该法律制度的内涵和实践意义,还有助于提升环境法治水平,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向法治化、制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有效治理和管理环境污染,我国不断加强对排污权的管理和监管,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排污权的权属属性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学科的角度对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进行解读。
从法学角度看,排污权是指国家授权企业或组织在一定的达标排放条件下,排放一定量的污染物的权利。
从法学视角来看,排污权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市场交易的属性。
排污权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和组织必须依法申请获得排污权并遵守排放标准,否则将面临处罚和法律责任。
排污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污权可以进行交易转让,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排污权来实现自身的排放需求,这使得排污权成为一种有形的资产,并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具有明显的市场属性。
从经济学角度看,排污权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
排污权的产生和交易会对企业的经济行为产生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排污权的交易可以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排放结构,鼓励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排污权的交易会对资源配置和环境保护产生影响。
通过排污权交易,可以引导资源向环境友好型产业配置,实现“绿色发展”,提高环境效益。
从环境学角度看,排污权具有明显的环境属性。
排污权的行使会对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
如果排污权得到合理的行使,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做出贡献。
但如果排污权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我国排污权的权利属性既具有法律规定和市场交易的属性,又具有经济和环境属性。
对于排污权的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需要从法学、经济学、环境学等多个学科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只有充分理解排污权的权利属性,才能更好地推动排污权管理与监管工作,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迅速增长,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排污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关于这一法律的权属性质,不同的学科领域有着不同的解读和理解。
本文将从法学、经济学、环境科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角度,对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做一个深入的解读。
我们来看一下经济学的角度。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体现在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和激励约束。
排污权法的出台,实际上是在资源配置中增加了环境资源的纳入和配置,使得环境资源的使用和保护更加合理和有效。
排污权法也是在引入了市场机制,通过排污权交易等方式,促使排污单位在环保措施中寻求最优化的经济利益。
排污权法也是在对排污单位进行了激励约束,通过对排污权进行量化和分配,使排污单位在使用和减少排污权益中能够受到市场的激励和约束。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和激励约束为主要特征。
我们来看一下环境科学的角度。
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体现在环保效益、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排污权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环保效益最大化。
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也是在追求生态平衡,在排污和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使得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
排污权法也是在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排污单位的管控和限制,使得资源的使用和环境的保护能够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环保效益、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
对于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不同的学科领域有着不同的解读和理解。
从法学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规范性、公共性和约束性为主要特征;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和激励约束为主要特征;从环境科学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环保效益、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主要是以其社会管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为主要特征。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

我国排污权法权属性的学科解读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问题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管理排污问题,我国出台了《排污权法》,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调整我国的环境治理体系以及解决排污问题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于《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一直存在争议。
有关学科领域对于《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进行了不同的解读,其中包括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环境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学科领域的角度来解读我国排污权法的权属性质,以期更全面地了解这一法律对于环境治理的意义。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属于一种资源的配置问题。
经济学家认为,排污权是一种具有稀缺性的资源,而且具有交易属性。
也就是说,排污权可以被买卖和转让,因此具有市场价格。
通过市场交易,可以使排污权流向高效的使用者,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是一种具有交易属性的资源,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属于一种公共财产。
法学家认为,排污权是一种属于公共利益的资源,应当由政府进行管理和分配。
排污权的使用应当受到法律的监管和限制,不能由个体私自决定。
排污权属于一种受到法律保护和监管的公共资源,政府有义务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属于一种社会资源。
社会学家认为,排污权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利益关系。
排污问题不仅仅是企业和政府的问题,还涉及到广大民众的生活和健康。
在排污权的管理和分配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不能让一些企业和地区因为拥有更多的排污权而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
排污权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属性的资源,必须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管理和分配。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排污权属于一种政府控制的资源。
政治学家认为,环境治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排污问题是政府的重要管理范畴。
政府有权利和责任对排污权进行监管和管理,不能将其完全交给市场自行调节,更不能由企业和个人私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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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经过行政许 可并不阻碍排污权成为 民法 上的 二
看 到 ,一 般认 为 ,所 谓 环 境权 ,就 是 为环 境 法律 关 系 的主 权 利 。学者 们 一般 认 为 ,排 污权 是 一种 具有 公法 色彩 的 私 许可 本质 上 是政 府 的 管制 行为 ,因此 许 可 的 内容 体 享有 适 宜健 康 和 良好 生 活环境 以及 合理 利 用环 境 资 源的 权 利 。 “ 基 本权 利 【。从环 境 权 的设 立 目的到 环境 权 的特 征 都 与排 本 身并 不具 有 财产 内容 ,它 不是 民法 上 的 财产 。但 许 可 本 事 ‘ 尽 污 权 有着 重 大差 异 ,笔者 认为 不 适宜 将 排污 权 确认 为环 境 身 为被 许 可 人创 造 了一 种 ‘ 实上 的财 产 权 一 ’。 。‘ 管 特许 物权 需 要 经过 行政 审 批 才能 产生 ,具有 较 强 的行 政 权。 首 先 ,尽 管排 污 权是 一 个有 争议 的概 念 ,但环 境权 也 色 彩 ,但 不 能 因为 这 一 原 因 而 否 认 这 些 权 利 可 以成 为 物 是 个有 争 议 的概 念 。对 于 环境 权 也有 “ 人权 说 ” 、 “ 人格 权 。在 我 国 ,许 多 物权 都 以行 政 审 批 为 其 设 立 的前 置 程 权 说 ”等 不 同观 点 ,且 环 境权 目前也 尚未得 到 我 国立法 的 序 ,所 以,是否经过行政审批不是能否作为物权存在的理
另有许多地方也正在积极探索 。因此,对排污权法律性质 的进一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一
“ 环境权说” 认 为 ,排污权是环境权的一项重要内 容。该学说看到 了排污权的双重属性 ,人们有向环境排污 的权利 ,但是只能排放适量 的污染物 ,以便既维持生产 、 生活又能维护环境的正常功能。
量是一种稀缺的 自然资源出发 ,认 为对环境容量的使用 、 进一 步探 讨 。
收稿 日期 :21— — ;修 回 日期 :21— —5 001 0 23 01 41 0 作者简 介 :姜双林(97 , 汉族, 江衢 州人, 16 一)男, 浙 浙江农林 大学人 文学院副教授, 浙江省 法学会环境 资源保护 法学研 究会秘 书长, 法学硕士 ;
二 、 排 污权 的 物 权 法 确 认
( 一)非物权说 评判
1环 境权 说 .
性 ,往 往使 其 更 易遭 受破 坏 。因此 ,确 定 其权 利归 属 ,并 确 定合 理 的使 用方 式 具有 重 要意 义 。一 般认 为 ,环 境 容量 所 有权 应该 归 国 家所 有 ,虽 说具 体 的制 度设 计 还有 待 进 ‘
、
排 污权 法 律 性 质 的 相 关 学 说 概 述
排污权交易机制作为一项能够实现经济效益 、社 会效
“ 行政 许 可 性权 利说 ” 『 6 利 取 得 的 方式 着 眼 ,认 从权 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的环境经济政策 已经得到人们的普遍 为排污权的取得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且没有生成排污权 的 认 可 ,但 排 污 权 作为 排 污权 交 易 的 前提 和 基础 ,其法 律 性 母 权 ,因而定 性 为 准物 权 是不 合适 的 ,主张 排污 权 为行 政
从 环境 权 的 角度 来定 性排 污 权有 一 定 的合 理性 ,它 意 步研 究 ,但 至 少环 境 容量 所 有权 与环 境 容量 使 用权 作 为母 识 到 了排 污权 的合理 确 定 或者 排 污权 的 正确 行使 对 于环 境 权 子权 关系可 以得 到确 认 。 改 善及 保 证 公 民享有 良好环 境 具有 重 大 意义 。但 我 们应 当
排污权实际上是一个经济学术语 ,法学界一般称之为 收益和处分 ,应当为环境容量使用权 。环境容量所有权是
环境容量使 用权 。排污权来源于排污权交易的思想 ,并在 母权 ,排污权是子权,因此排污权应当定性为用益物权。
排污权交易机制中得 以体现。排污权作为排污权交易机制 “ 准物权说” 。 际上是对 “ ’ 实 用益物权说”的一 环境容 得 以展 开 的前 提 ,明确 其法 律 属 性 与法 律地 位 具 有 重要 意 种修正,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排污权从权利的载体 (
主要研 究方向:排 污权 交易、欧盟农业法 。韩 帮 ̄(9 4 , 汉族, 18 一) 男, 山东 日 照人, 江农林 大学人 文学院法学硕 士生 ;主要研 究 浙
方 向 :排 污 权 交 易 。
科 技 与 法 律
S ineT c n l ya dl wV 1 2 N c c e h oo n a o 9 o e g 0{ 1
( 双 韩帮 排污权法律性质探析 ■ 姜 林 助)
排 污权 法律 性质探析
姜 双林 韩 帮助
( 江 农林 大 学 ,浙 江 杭 州 3 1权 是排 污权 交易机制得 以展 开 的基础和 前提 ,排 污权 的载体环境 容量 可以通过物权 法的拓展 成
为物权 的客体 ,排 污许可证 的存在也 使排 污权 具有成 为物权 的可操作 性 。排 污权 是一 种具有一 定期 限 的法律
质在学界却存在着较大争议 。目前,关于排污权的法律性 许 可性权 利 。 质 ,学者 们 从权 利 的来 源 、权 利 的形 式 、权 利 的取 得 方 式 综上 ,我们 可以将 这些学说简单 的概 括为物权说与
等 不 同角 度 出发提 出了 四种观 点 。 非 物权 说 ,而 物 权说 又 可分 为 用 益物 权说 与 准物 权 说 。那 “ 益 物 权说 ”【 l 在 国 内出现 较 早 ,其从 环 境 容 么 ,排污权到底应该定性为什么权利 ,笔者试图在下文做 用 1 【 ] 2
许可性权 利 。排 污权 的主 体 以排 污者 为主 ,客体是 无体物 需要 特别 法的 关注,排 污权 负有较 多的公法 义务,
因此排 污 权 是 一 种 准物 权 。
关键 词 :排污权 ;法律 性质 ;用益物权 ;准物权 中图分类号 :D 4 8 F 6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9 52 1)40 8—4 0 394 (0 1 —0 10 0
需通 过 行政 许 可 )等 等 方面 与 典 义 。我 国学 者 对 排污 权 的法 律 性 质 已经 进 行 了较 为深 入 的 量 )、权 利 的取 得 方 式 ( 研 究 ,并且 提 出了有 建 设性 的观 点 。但 目前学 界 尚未 达 成 型 的物 权 有着 较 大 的差 距 ,不 宜 定性 为 用益 物 权 ,定 为 准 统一 的意见 ,而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在多地正在开展 , 物 权较 为合 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