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存在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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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焦点。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对策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低收入水平首先,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

这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差距,也与他们自身劳动所得不匹配。

原因在于农业收益不稳定、土地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导致。

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1. 打破土地制度限制: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扩大耕地面积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好小农户的权益,避免他们失去土地。

2. 发展多元化的产业:鼓励农民从事非传统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3. 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在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明显,这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

1. 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并用于真正实际需求。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资源进入农村。

2. 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络: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改善交通条件,在乡村中心区域建立交通枢纽站点,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3. 扩大信息技术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是农村发展的关键支撑。

然而,当前农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校设施简陋、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

1.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支持乡村学校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学生的上课环境和条件。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传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家庭纯收入低于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较好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但是,在农村低保制度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问题,在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当中,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与完善。

一、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保障对象难界定。

根据农村低保制度的定义,保障对象即是家庭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

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普遍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保障资格;但实际上,这种“农民人均纯收入”办法的测算核定难以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从而很难把好低保对象入口关。

与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核定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测算核定显得更为复杂。

第一,收入的项目繁多。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除务工等货币收入外,其主要的收入的组成部分种植业、养殖业以山林等实物收入。

第二,实物收入评估核定繁杂。

由于种植、养殖等具体项目品种不同,产值、投入及价格也不一样,这些收入的测算核定缺乏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

第三,抚(扶)、赡养费以及隐形收入更难核定。

另外,还有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了一些不符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了保障;少数地方为了平衡关系,但又受保障经费的限制,存在着人为的“拆户保”现象。

(二)保障标准偏低。

现行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偏低。

以枣阳市为例,大部分镇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每人每月80元、60元、30元。

一方面,这样低的保障标准,一是很难维系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二是严重地脱离了实际,如果农村困难居民的家庭收入据实核算的话,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恐怕是微乎其微的。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通过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但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享受低保的标准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对低保问题越来越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为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加之农村低保工作机制体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突显出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的瓶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很难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目前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依据上级的办法、意见等来执行,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

不能完全做到应保尽保。

造成了在同一标准下有的村民享受到低保,有的享受不到,从而引起群众的矛盾。

二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

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在一些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

人情保、关系保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是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

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行政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

有的行政村对低保对象的确定,采用的是“民主评困”的方式。

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

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

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补差额却比别人低。

四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

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10年初开展规范城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

截止2012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

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

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

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

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一、农村低保制度现状与困境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保障贫困农民生活的重要一环,在过去几十年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低保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资源分配不均。

最后,农村低保制度存在滥发和漏发问题,审核不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民获得低保,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二、解决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为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

首先,政府应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民。

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差异,适当调整低保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并兼顾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低保标准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真正惠及农民。

三、改进低保制度的管理与协调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管理和协调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机构,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能够更公平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四、解决滥发和漏发问题为了避免低保滥发和漏发问题,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首先,应对申请低保的农民进行详细的财产和收入调查,确保低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识别并惩罚滥发和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低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对低保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减少滥用和漏用问题的发生。

五、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脱贫农村低保制度改革不能只停留在救急的层面上,更应该注重农民自我发展和脱贫。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对低保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低保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格局。

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序言】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讨。

【1.问题现状】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资金分配不均,导致低保标准不一。

一些地区由于资金紧张,低保标准设置过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出现低保标准过高的情况,导致资源浪费。

1.2 审批审核不严格,导致低保对象失实。

一些地方因为审批审核过于宽松,导致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低保资格,而真正的低保对象却因为各种原因被遗漏。

1.3 低保资金管理不当,导致财务风险。

一些地方在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存在不当之处,甚至出现了挪用、贪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2.解决对策】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2.1 建立公正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低保标准,确保各地低保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2 加强低保审核管理。

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低保对象的资格,避免低保对象的虚假身份,确保低保资金的真正用于最需要的人群。

2.3 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

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密监管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杜绝出现挪用、贪污等问题,确保低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3.个人观点】作为一个农村问题的研究者,我认为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4.总结】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分配、审核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应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低保审核管理、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等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结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及时改进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使每一个农村特困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低保政策作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在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群体解决温饱问题,并缓解贫困现象。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工作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限制了其发挥应有的效益。

本文将从资金投入不均、甄别审核不严格、社会融入度低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一、资金投入不均在实施低保工作中,资金投入是确保该项目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目前存在着资金投入不均的问题。

一方面,发展水平较高地区普遍享有更多的投入和资源支持,使得部分地区低保标准过高,导致滥发和浪费现象较为突出。

另一方面,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人口密集地区,由于财政压力大,对低保补贴的拨款相对较少,导致部分符合条件者无法及时得到救助。

针对这一问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应加强对资金分配的合理规划。

首先,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财政支持体系,确保资源能够合理配置。

其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对各地区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和评估,避免出现滥发和浪费情况,提高效益。

二、甄别审核不严格低保工作中的申请和审核程序是决定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环节。

然而,目前存在着甄别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关注点偏离了低保对象最需要帮助解困的本质,导致一些明显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了救助;另一方面,在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存在人员素质不高、处理流程繁琐等问题下,很难有效确保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对甄别审核进行加强和改善。

首先,在培养相关工作人员时注重道德品质培育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其次,在甄别审核过程中,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确保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避免主观偏差的产生。

三、社会融入度低低保工作的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并使他们能够逐步摆脱困境,实现自我发展。

然而,目前低保工作只注重了对贫困人口的物质帮助,很少关注其社会融入度。

导致一些救助对象长期依赖低保补助生活,并未真正改善其生活状况和发展前景。

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低保工作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权益。

然而,低保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下面将重点介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首先,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标准不一致。

各地区的低保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公平性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区的标准偏低,难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而另一些地区的标准偏高,可能会存在滥用低保资源的情况。

因此,下一步应该加强统一标准的制定,确保低保标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同时建立监测机制,防止低保资源的滥用。

其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二是信息不畅通。

因为低保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的协作,信息共享不畅通,导致贫困人口的低保申请和审批过程复杂、耗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需要建立统一的低保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低保申请和审批的效率。

第三,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

有些地区在政策制定上偏重理论,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对低保资金规划不当,导致低保资金无法有效地用于扶贫工作中。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需要加强对政策的执行力度,建立对低保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低保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第四,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之四是信息登记不全面。

由于贫困人口的动态变化以及低保工作的局限性,一些贫困人口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及时登记,从而无法获得低保资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需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及时申请到低保资助。

第五,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五是扶贫助学的力度不够。

低保工作应该不仅是提供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还应该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教育问题。

下一步需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助力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

综上所述,低保工作存在标准不一致、信息不畅通、政策落实不到位、信息登记不全面和扶贫助学力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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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存在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是民政部门近年新增的一项职能工作。

随着党和国家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也愈加明显。

然而,怎样做,做成什么样子才可称之为“好”,却是大可探究的。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按照中央有关领导的专项批示,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针对性尝试解决办法,得到了一些教益。

现提出来,
愿与大家共勉。

一、现状与问题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保障面的不断扩大、保障(补差)金的逐年提升,使得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

这对于缩小农村居民贫富差距,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起到了很好的“兜底”作用。

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农村低保工作也是如此。

随着保障面的扩大和保障(补差)金的不断提升,社会不正之风的侵扰也相伴而来。

一些乡村干部将上级的低保规章搁置一旁,我行我素,使得农村低保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

归纳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七
大类:一是“随意保”。

不经民主评议,由村主要领导说了算。

这类问题较为普遍。

二是“关系保”。

有的干部违规为不达保障条件的亲友或关系户办理低保。

三是“平衡保”。

鉴于保障比例限制,少数村将保障金领回村后又进行再分配。

四是“待遇保”。

个别乡镇将低保金作为离职村干部的待遇给予低保。

五是“年龄保”。

有的村懒于评议,索性不论贫富,以老年人年龄排序划杠予以“保障”。

六是“暗箱保”。

不经乡镇政府研究审定程序,由部分乡村干部合伙变更保障对象。

七是“金钱保”。

个别村干部借办理低保之机收取好处费。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小冲击。

严肃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维护农村低保工作秩序,成为县乡两级政府的一项时不我待的工作议题。

综合分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起步工作先天不足,制度建立存在缺陷。

2006年县政府制订农村低保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时,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之时间仓促,只做了原则性规定,难免存在一些细节上的纰漏。

如贫、富、差地区保障线没有区分等。

二是补助标准不断提升,贫困层面产生反差。

由于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保障线上、下的未保和被保家庭的人均收入本就相差无几,2006、2007年保障(补差)金较低时,被保对象的生活状况虽略有上升,但差异不大。

2008年保障金提升至800多元时(含年关补助实物),两者之间就形成了反差,造成了
亚贫困家庭的心理不平衡。

三是村委换届干部变更,再度引发次生矛盾。

2008年我县村委换届,不少竞选者许诺当选后给拥护者办理低保拉选票,使得“低保”成了村干部拉动群众的一张“牌”。

引发了新的争“保”矛盾。

此外,还有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给违规者以可乘之机等原因。

今年四月,我县以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审批为契机,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研讨会、局领导及相关人员专题分析会等形式,广纳各方意见,出重拳、下狠力,采取四项举措,对全县农村低保秩序进行了整顿。

1、广泛宣传,把知情权、评议权交给群众。

一是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审批、复核工作专题会议,各乡镇分别召开各村三大主干会议,通过摆问题,找根源,查危害,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是印制了1000册《壶关县农村低保工作手册》,收集汇总了《壶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复核工作规程》和相关规定、表格格式,以及2000份宣传资料,发至各行政村。

三是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

各村高音喇叭也反复播放低保评定条件,使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享受低保的必备条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县各村出现象村委换届一样的全民参与推选低保对象的
景况。

2、阳光操作,实行低保对象产生的全程公开。

按照要求,低保对象审批、复核,一要按照户报、村评(民主)、乡(镇)定,报县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要专题行文上报。

各乡镇村低保对象评定名单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县民
政局;各村以村委公函形式并经村委主任签字报乡镇政府以示负责。

整个申请、审批过程做到全程公开、明确示人。

三要将户报、村评、乡(镇)定的结果进行两次张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在五天以上,并将公示照片与最终评定结果一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存档。

3、多措并举,确保最困难群众纳入保障。

为防止家族、宗派势力影响民主评议,出现异常结果,各乡镇、村因情而宜采用相应措施遏制邪风歪气。

一是“倒排序”。

不少村按照县定保障线,结合平时直观的家境状况,以贫困程度依次排序,初步排定拟保障户选,而后经村民代表会议依次评定。

二是“倾病残”,大多数村先将主要劳动力患大、重病不能创收,甚至还须家人服侍的家庭和严重残疾不能从事创收劳动的家庭列为预选名单。

这种做法可比性强,一般没有争议。

三是“拆户保”。

为防止出现低保户享受保障补助资金(实物)后,与亚贫困户产生反差的状况,多数乡镇实行拆户保
人的办法,以每户保1人份、2人份,最多不超过3人份为宜,既不打破保障标准,又找到了一个与亚贫困群体的平衡点,有效解决了许多潜在的矛盾和纠纷。

4、强化监督,坚决堵塞各类“官蛀”漏洞。

县民政局修订完善了低保工作规程,规范了工作程序,严格了工作纪律,加大了对违规操作行为的惩处力度。

局机关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人人作出不为亲朋谋取低保利益,维护全县低保秩序的承诺。

各乡镇政府建立了分片包村责任制,制定了违规操作严格问责制度。

各行政村出台了谁违规谁受罚,出现上访重新评议的办法,确保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依规有序运行。

三、意见与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新生事物。

尽管我们千方百计兴利除弊,力求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但遇到的问题和麻烦仍然不少。

一是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最低生活的保障线不好确定。

二是就同区域而言,家庭收入难以核算。

三是三年一度的换届选举,村干部为了争取民意,所谓的主持公道难免有瑕疵,民主评议也难免有偏见。

这三点因素,使得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上操作难度较大。

因此,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法规或条例,对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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