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船”渔民转产转业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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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退捕实施方案

渔民退捕实施方案

渔民退捕实施方案随着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的加剧,我国海洋渔业面临着严重的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渔业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渔民退捕实施方案,旨在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减少捕捞量,恢复海洋生态平衡。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政策引导。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愿意退出捕捞的渔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

2. 改革渔业补贴政策,逐步减少对传统渔业的补贴,增加对海洋保护和渔民转产的支持。

二、技术培训。

1. 加大对渔民转产的技术培训力度,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渔民转型到海洋养殖、海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

2. 加强渔业科研力量,提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渔民提高养殖效益。

三、市场开发。

1.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渔民转产的金融支持,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帮助渔民开展新型渔业经营。

2. 建立健全海产品加工和销售体系,拓宽海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海产品附加值,增加渔民收入。

四、生态环境保护。

1.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禁止非法捕捞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2. 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为渔民提供更好的捕捞环境。

五、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渔民退出捕捞的台账和档案,做好渔民退出捕捞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加强对渔业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行为,维护良好的渔业市场秩序。

六、宣传教育。

1. 加强对渔民的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渔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 积极开展渔业文化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捕捞、文明捕捞的理念,引导渔民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引导渔民退出捕捞,转产转业,减少捕捞量,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同时,也能够为渔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渔民退捕实施方案,为我国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一、渔民减船转产有什么政策,如何办理手续?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优先淘汰报废老旧渔船、木质渔船、中小型渔船以及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

(一)自愿申请减船人须为渔船所有人,并签订渔船退出捕捞业协议;(二)申请淘汰渔船须真实存在、证件齐全、船证相符(经省“船证不符”整治渔船,证书视为相符);(三)渔船拆解或改作人工鱼礁后,由渔业主管部门为渔民或企业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船舶证书证件,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四)各区县根据《广东省2015-2019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实施;(五)南沙骨干渔船和享受过渔船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均不纳入减船转产赎买范围。

减船补助标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渔业企业或渔民给予补助。

同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先减多补,后减少补”的原则,在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配套。

其中,2015.2016年配套补助3000元/千瓦,2017年配套补助2000元/千瓦,2018.2019年配套补助1000元/千瓦。

办理手续:1.渔船所有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减船转产渔船报废拆解申请。

2.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

3.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渔民减船转产任务指标。

5.确认并公示。

6.渔船按照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拆解渔船。

7.渔船所有人办理领取补助资金手续。

二、更新建造渔船有什么扶持政策?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符合国家和省捕捞渔船“双控”政策,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的渔船(开工建造日期以《开工令》记载时间为准)至2019年可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为切实帮助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实现转产转业,促进环东海域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我区实际和环东海域退养渔民的特点,本着“依法依规,立足实际,兼顾平衡,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转产转岗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需求,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等多种培训形式,尽量把培训班办到镇、村(社区),并把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使退养渔民能通过培训取得一本就业通行证。

(一)参加培训鉴定的补助标准:由企业组织培训并吸纳退养渔民就业的,按每人给予300元的培训补助;由培训机构培训的,按初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1200元的补助标准给以补助;高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鼓励退养渔民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市场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半年内实现就业的可按照实际培训工种的费用予以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600元。

(三)对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鼓励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6个月以上),并掌握一门技能的,给予50%学费补助。

二、采取措施多渠道促进就业(一)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就近就业的安置办法,安排4个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名额,凡人口超过1000人的,每超过500人增加1个名额,安置本村(社区)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负担(具体管理和支付办法由人劳、财政、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吸纳“4045”大龄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措施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措施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措施背景退捕渔民指的是因为渔业资源减少而无法继续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民,其经济来源受到了影响。

为了减缓退捕渔民的就业压力,促进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政府和社会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

国家政策国家印发了针对退捕渔民就业的政策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退捕渔民的就业扶持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1. 基础生活保障为了保障退捕渔民的基本生活,政府给予其基本生活补贴,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退捕渔民的关爱关怀,让退捕渔民在经济上得到相应的支持。

2. 拓展就业渠道为了引导退捕渔民逐步实现就业转型,政府推出了一些拓展就业渠道的政策。

例如发展农村旅游、支持退捕渔民创办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教育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帮助退捕渔民尽快实现就业,融入社会生活。

3. 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为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政府给予退捕渔民相应的扶持,例如发放补贴,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为退捕渔民提供正向的发展方向,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社会帮扶政府和社会团体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退捕渔民帮扶活动,为其提供实际支持。

具体措施有:1. 就业信息发布政府和社会团体会定期发布就业信息,为退捕渔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信息。

让他们了解就业市场,更好地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2. 职业培训为了提高退捕渔民的职业技能,政府和社会团体会组织一系列的职业培训活动,例如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等。

让退捕渔民了解现代市场需求,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

3. 志愿服务为了加强对退捕渔民的关爱关怀,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会开展一些志愿服务活动,例如探访慰问、送节日礼品、关爱老人等。

这些活动不仅让退捕渔民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总结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措施是国家和社会向退捕渔民倾斜的一种表现。

对于退捕渔民来说,拥有就业收入不仅解决了生计问题,还提高了生活质量。

但是,退捕渔民也需要在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基础上,增强自身发展能力,积极融入社会生活。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XX)经济带”,加快推进内河水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推动落实XX水域环境整治,根据《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财政局关于XX水域渔民实施退渔转产试点工作的意见》(市农〔X〕3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政策鼓励和宣传引导,动员XX水域捕捞渔民有序实施退渔转产,妥善解决渔民退渔转产后的基本生活等问题,确保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二、实施范围拥有XX县户籍、捕捞作业渔船常年停靠在XX水域下游澛港闸附近的持证渔民。

三、奖补办法(一)奖补标准1.渔船补助:对持证渔民登记在册的机动捕捞渔船和辅助渔船统一进行回收拆解,给予渔船所有人一次性补助,持证渔民应在X年4月底前主动将渔船上交到指定停靠地点。

机动捕捞渔船按登记的船长和材质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下表;辅助渔船按钢质材料每艘0.2万元、木质材料每艘0.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自X年起持证渔民渔业燃油补贴取消。

2.退渔奖励:持证渔民在X年4月底前完成退渔转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证奖励1万元。

3.生活补助:持证渔民在X年4月底前完成退渔转产后,分年给予生活补助,每证每年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10年,每证补助总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渔民退渔转产试点所需资金,除省、市财政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三)资金拨付方式持证渔民的渔船补助和退渔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生活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列入部门预算,每年6月底前打卡发放到户。

渔船拆解费用和试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据实安排拨付。

(四)其它有关事项持证渔民退渔转产后申请办理低保、医保、社保等事项,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渔民退渔转产后的就业问题原则上自行解决,相关镇和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

四、实施步聚(一)调查摸底(X年1月-2月)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组织人员,对XX水域下游澛港闸附近XX籍持证渔民的户籍、家庭人口、渔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渔民台账。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手册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手册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手册一、引言。

退捕渔民是指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捕捞业的渔民。

随着渔业资源的枯竭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渔民选择退出捕捞行业。

为了帮助这部分渔民顺利转岗就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

本手册旨在为相关部门和组织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帮助退捕渔民顺利实现就业转岗。

二、政策法规解读。

1.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退捕渔民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培训补助。

此外,还可以向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帮扶机制,确保退捕渔民能够顺利转岗就业。

2. 就业保障法规。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退捕渔民在就业过程中应当受到平等对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福利。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为退捕渔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三、就业帮扶措施。

1. 就业岗位信息发布。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包括农村务工、城市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的就业机会。

同时,针对退捕渔民的特殊情况,还可以开展专门的招聘会和就业洽谈活动,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

2. 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缺乏就业技能的退捕渔民,可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电工、焊工、美容美发、厨师等多个方向的培训项目。

通过培训提升退捕渔民的就业竞争力,增加其就业机会。

3. 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可以给予一定的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措施。

鼓励退捕渔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同时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帮扶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退捕渔民的就业帮扶工作取得实际效果,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帮扶效果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确保退捕渔民的就业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五、案例分析。

以下以某地区的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某地区的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岗位信息发布,通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和开展就业招聘会,为退捕渔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选择,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

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

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逐渐枯竭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传统的渔业生产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许多渔民面临着生计困难和就业问题。

因此,转产转业成为了当前渔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转产转业的必要性。

1. 资源枯竭,传统的捕捞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渔业资源逐渐枯竭。

2. 环境保护,过度捕捞和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需要转变生产方式来保护海洋环境。

3. 就业问题,传统渔业的发展空间有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转产转业是解决渔民就业问题的关键。

三、转产转业的方案。

1. 发展海产品加工业,利用当地丰富的海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生产海产品干货、罐头等加工品,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附加值。

2. 发展海洋旅游业,利用当地优美的海岸线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 发展海洋养殖业,利用海水资源,开展海产品养殖,如海藻、贝类、鱼类等,拓宽收入来源。

4. 发展海洋科研业,组织渔民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和科研工作,培养海洋保护意识,提高渔民整体素质。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评估,对当地渔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其技能、资源和需求,为转产转业提供依据。

2. 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转产转业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和技术指导,鼓励渔民积极参与。

3. 技能培训,组织相关培训,提升渔民的技能水平,使其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市场需求。

4.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转产转业的好处和成功案例,激发渔民的积极性和创业热情。

5. 资源整合,整合当地的资源,开展合作社、合作经济,共同发展,实现规模效应。

五、预期效果。

1. 增加就业机会,转产转业将为当地渔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

2. 保护海洋环境,转产转业将减少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有利于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3. 带动经济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4. 提高渔民收入,转产转业将拓宽渔民的收入来源,提高其生活水平。

“弃船”渔民转产转业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模板

“弃船”渔民转产转业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模板

“弃船”渔民转产转业政府出台扶持政策2014-12-5 08:14|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3188| 评论: 0|来自: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分享到:新浪微博微信邮件QQ好友腾讯微博QQ空间搜狐微博复制网址更多摘要: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具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无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2、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渔“三无”船舶。

哪些人能享受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政府,接受涉渔“三无”船舶统一处置(拆解或用于人工鱼礁)的船主。

为扶持转产转业,各地出台了相应政策:“台州椒江”(一)分段补助,越早越好椒江区政府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造成的渔民转产转业困难和家庭困难进行统一评估。

对11月30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涉渔“三无”船主,给予转产评估额50%的扶助;11月15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还给予10%转产评估额的奖励。

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给予转产评估额25%的扶助。

超过期限的,不给予任何补助。

(二)养老保险全覆盖传统渔民养老保险分期分批解决,实现了传统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根据自身家庭财力情况,分别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传统渔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区财政给予分档补助。

(三)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置大陈镇探索了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置全岛所有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渔民转产转业的一整套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大陈镇平稳、快速、有序推进“三无”船只取缔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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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船”渔民转产转业政府出台扶持政策
2014-12-5 08:14|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3188| 评论: 0|来自: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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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
具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
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无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
2、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
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购臵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渔“三无”船舶。

哪些人能享受转产转业扶持政策?
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政府,接受涉渔“三无”船舶统
一处臵(拆解或用于人工鱼礁)的船主。

为扶持转产转业,各地出台了相应政策:
“台州椒江”
(一)分段补助,越早越好
椒江区政府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造成的渔民转产转业困难和家庭困难进行统一评估。

对11月30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涉渔“三无”船主,给予转产评估额50%的扶助;11月15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还给予10%转产评估额的奖励。

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给予转产评估额25%的扶助。

超过期限的,不给予任何补助。

(二)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养老保险分期分批解决,实现了传统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根据自身家庭财力情况,分别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传统渔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区财政给予分档补助。

(三)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臵
大陈镇探索了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臵全岛所有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渔民转产转业的一整套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大陈镇平稳、快速、有序推进“三无”船只取缔工作进程。

“温州平阳”
(一)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
1.为转向海水养殖业的“失船”渔民提供政府贴息三年的小额贷款;
2.在养殖保险县财政补助方面给予优惠,在原县财政补助20%的基础上再增加10%;
3.为转产转业渔民全程提供养殖技术培训和咨询。

(二)提供就业新机会
滨海新区建设管委会对新进驻的企业能为转产转业渔民提供的就业岗位进行统计,愿意转产转业至周边企业就业的“失船”渔民,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介绍其进入相应企业就业。

(三)从事以下行业有优惠新政策
1、充分利用西湾和南麂列岛的旅游资源,开发渔家乐系列项目,开展沿海观光、海滨休闲、海岛游憩、海鲜品尝等以“海”为特色的滨海旅游活动。

政府提供政府贴息三年的小额贷款。

2、鼓励“失船”渔民采取股份制形式建造一批具有先进生产力的中远洋渔船,大力发展中远洋渔业。

县政府提供贴息三年的抵押贷款。

(四)领困难补助
1、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的所有人都能拿到相应的生活困难补助;
2、家庭困难或“失船”后可能致贫的渔民,经公示无异议后都能拿到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五)举报有奖
主动举报在海上作业和停泊在港口、滩涂、码头的涉渔“三无”船舶,经执法人员查扣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10%予以发放)。

(六)其他
1、对9月26日后仍未主动登记上交的涉渔“三无”船舶,政府仍鼓励船舶所有人于10月30日前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并对船舶所有人予以相关转产转业扶持及生活困难补助(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80%予以发放)。

2、渔民自发参与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获得涉渔“三无”船舶,并将涉渔“三无”船舶主动上交政府,由政府集中处臵的,政府将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奖励(奖励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60%予以发放)。

3、在海上和港口、滩涂、码头等地被渔政执法人员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予以拆解。

船舶所有人不得享受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转产转业及生活困难补助相关政策。

“宁波奉化”
(一)成立国有公司
奉化市成立国有公司,打造休闲渔船低价租给渔民,受到渔民的欢迎和响应,助推了涉渔“三无”船舶的主动上交。

(二)组织生产技能培训
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根据自愿原则,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海上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应急救助等小型渔船操作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
试,经考试合格给予相应证书,为再就业打好基础。

(三)象山港休闲渔业再就业
成立奉化市翡翠湾休闲旅游公司并投放一批新型休闲捕捞渔船。

2014年8月31日前登记在册且实际从事海洋休闲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在取得相应船员证书后,可优先通过抽签等方式取得承租权,但其涉渔“三无”船舶必须于2014年11月25日前上交拆解,否则取消优先资格。

(四)提供海外捕捞就业机会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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