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研究

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研究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是指针对在养老方面没有其他支持的失独家庭,政府或社会力量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关爱和关注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这种模式的出现旨在缓解失独家庭在养老方面的经济压力,以及保障他们的生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目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通过相应的改革研究来加以解决。
首先,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存在的问题在于其资助力度不足。
在我国,失独家庭常常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
他们除了缺乏经济来源外,更因为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的离世而引发了心理问题,尤其是老年人更加容易产生孤独、失落等负面情绪。
因此,政府对于失独家庭在养老方面的经济补助应该更为充足。
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失独家庭仅能获得很少的经济支持,很难解决生活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探索一种相应的养老扶助模式,从而更好地保障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
其次,现有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不断漏洞。
养老扶助的发放和具体落实都需要相关部门的联合配合。
但是我们发现,现实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却不是很高。
往往出现了一个部门的承诺没有实现、一个环节没有落实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需要养老扶助的失独家庭就很难得到他们应有的帮助和补助。
这就需要我们优化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工作沟通,以实现失独家庭养老扶助的具体目标。
第三,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的发展,还面临着缺乏个性化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执行方案的情况。
对于不同的失独家庭而言,他们的实际需求是有所不同的。
而现实中我们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模式却过于简单,导致其难以满足所有失独家庭的实际需求。
此外,没有特别的个性化配套政策和具体执行方案,效果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在保障失独家庭生存的基础上,从个性化需求入手,通过相应的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入挖掘失独家庭的实际需求,研究出更具体、针对性更强的政策。
社会支持视角下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研究

社会支持视角下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研究【摘要】本文从社会支持的视角探讨了失独老人养老问题,通过对失独老人养老现状的分析,发现其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
影响失独老人养老的社会支持因素主要包括经济支持、心理支持、社会支持等方面。
社会支持模式对失独老人养老的影响日益凸显,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养老政策。
文章提出了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路径,强调社会支持的重要性。
针对现有问题与挑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加强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为失独老人创造更好的老年生活环境。
未来研究应继续探讨社会支持视角下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深层次影响机制,为提升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社会支持、现状分析、影响因素、支持模式、解决路径、政策建议、结论总结、意义展望、未来研究方向1. 引言1.1 背景介绍老年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失独老人则是养老问题的重要群体之一。
失独老人是指在生育子女中既无儿女又没有其他近亲属可以依靠的老年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加之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失独老人数量逐年增多,其养老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关注。
失独老人养老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经济来源不稳定、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等。
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不仅影响个体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通过对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养老现状、社会支持因素对其养老的影响以及相应的解决路径和政策建议。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才能为失独老人提供更加有效的社会支持,帮助他们享受晚年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完。
1.2 研究意义失独老人是指在老年阶段失去唯一子女的老人,他们面临着孤独、无子女扶养、孤寡无助的困境。
而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如何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亟需解决的事项。
从社会支持的视角出发,研究失独老人养老问题,旨在探讨如何通过社会支持机制,提升失独老人的养老服务质量,改善他们的生活境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失独老人补助政策失独家庭调研报告

失独老人补助政策失独家庭调研报告在**区的城乡低保家庭里面,存有这样一类群体,他们年龄在49岁以上,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的空虚。
他们都曾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家计生事业做出贡献,而今却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
**区民政局一直对这一群体深感同情和关注,今年6月上旬,该局深入社区、村组入户走访,对低保失独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整理如下:一、低保失独家庭生存现状表面上看,没有孩子是失独家庭和普通家庭的唯一不同,但实际上,失独引发了一种连锁反应:失去独生子女后,孩子的母亲通常已经过了生育年龄,只能放弃再生育;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家庭瓦解;为了逃避有关孩子的一切邻里家常,一些失独父母切断与亲朋好友的联络,找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苟活;无配偶的主要投靠亲友或独自居住,有的甚至连进养老院、上手术台,都找不到儿女为自己签字……经过调查摸底,我区城市低保家庭里共有19户失独家庭,其生活质量低下,其家庭现状可以归纳为四类:第二类是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的家庭。
此类型家庭有2户,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64岁,智力三级残,患有严重胃病,无生活自理能力,其丈夫陈群岩,70岁,患有严重的哮喘、心肺病,其独生女儿**智力一级残,于2021年元月死亡,目前两老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
他们的共同点是,因病因残等原因基本没有劳动能力,独生子女的去世使他们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
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因悲痛阴影相互埋怨、丧失生育能力而感情破裂离婚,晚年越发孤寂和贫困的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11户,占到了总数的58%,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4岁,女,1984年5岁的儿子**溺水而死,因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一胎结扎手术的她因不能再生育,其丈夫与其离婚,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身体多病,丧失劳动力,仅靠低保度日。
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报告

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报告【正文】一、引言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报告旨在探讨中国失独家庭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现状与需求,以及相关政策及制度的完善建议。
本报告通过梳理相关文献、调研和数据分析,系统性地分析了中国失独家庭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深入探讨了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二、中国失独家庭的现状与特点2.1 失独家庭定义及数量统计2.2 失独家庭面临的心理与社会问题2.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需求的调查与分析2.4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和挑战三、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的探讨3.1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现状3.2 失独家庭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与建议3.3 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政策研究与建议3.4 失独家庭教育保障政策研究与建议四、完善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4.1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法律法规4.2 建立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综合体系4.3 增加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支持力度4.4 加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和落实【结尾】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为调研问卷,附件2为数据分析报告。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从社会保障基金中提供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用于参加社会保障的费用和支出,包括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失独家庭:指因子女死亡而没有其他子女的家庭。
·养老保障:指国家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老年人基本生活费用和相关服务的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指国家以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
“失独”问题及“失独”群体社会支持的研究中期报告

“失独”问题及“失独”群体社会支持的研究中期
报告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的“失独”问题及“失独”群体社会支持的情况。
我们进行了文献综述以及一些定性和定量研究,以下是我们的中期
报告:
1. 文献综述显示,“失独”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所导
致的后果。
由于政策的限制,许多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当这个子女
过早离世,父母就面临着无法再生育的问题,导致“失独”问题的出现。
2. 我们进行了一些定性研究,采访了一些“失独”家庭。
结果显示,这些家庭通常会经历严重的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等。
他们需要更多
的社会支持来帮助他们度过这个困难时期。
3. 我们也进行了一些定量研究,调查了公众对“失独”家庭的态度。
结果显示,大多数人对“失独”家庭持同情和关心的态度。
然而,他们
并不知道如何提供更好的支持。
4. 目前,中国政府对“失独”家庭提供了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如提
供退休金、医疗救助等。
但是,这些支持不足以解决“失独”家庭的实
际困难。
5. 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在提供“失独”群体社会支持方面起到了积极
作用。
例如,他们组织慈善活动、义工服务等,为“失独”家庭提供帮
助和关爱。
6.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失独”家庭的具体需求和社会支持
的有效方法,以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问题与对策研究

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问题与对策研究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问题与对策研究引言:失独家庭是指由于一方或双方父母因非正常原因去世,使孩子成为孤儿的家庭。
在这样的家庭中,孩子面临着巨大的心理、经济和成长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许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失独家庭的救助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起家庭和社会的联系。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一部分:失独家庭救助的现状失独家庭由于特殊的背景,他们面临着许多困难。
首先,孩子们心理上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他们失去了亲人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难以适应新的环境。
其次,由于缺乏父母的经济支持,许多失独家庭生活困难,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孩子们的成长和教育也面临困境,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关心。
面对这样的困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失独家庭的救助工作,试图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部分: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的问题1. 缺乏统一的救助机制目前,缺乏统一的救助机制导致了失独家庭救助工作的无序性。
许多社会组织单独行动,没有形成合力,救助工作缺乏整体性和规模效应。
2. 专业救助能力不足对于失独家庭的心理辅导、经济扶助以及教育指导等方面的需求,社会组织在专业救助能力方面存在不足。
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的工作者,难以提供有效的帮助。
3. 救助工作缺乏持续性许多社会组织在进行救助工作时,注重短期效果,缺乏对失独家庭长期发展的关注。
这导致了救助工作的不持续性,孩子们长期面临困境。
第三部分:社会组织参与失独家庭救助的对策1. 建立统一的救助机制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统一的救助机制,明确社会组织在失独家庭救助中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加强社会组织的协作能力,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2. 增加专业救助力量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专业救助力量的培养和引进,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救助效果。
同时,加强培训和指导,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使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报告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险保障建议
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包括生活救助、康复救助、精神救助等方面,确保失独家庭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救助。
强化救助制度建设
增加对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提高救助标准和覆盖范围,使更多的失独家庭能够受益。
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建议
VS
为失独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高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0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根据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失独家庭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万之多,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失独家庭数量
失独家庭多分布在城镇地区,其中一线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失独家庭数量较多。
分布情况
失独家庭数量及分布情况
政策覆盖情况
目前,中国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特别扶助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等,但覆盖范围有限。
经济政策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经济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善,缺乏具体的补贴和优惠政策,难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经济因素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影响
04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
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
将失独家庭中未参保的成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提高参保率,为失独家庭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
医疗保险优化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对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保障力度。
加强失独家庭医疗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模式,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选择。
丰富失独家庭养老模式
研究样本较小,代表性有限
现有政策梳理不够全面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需求调查不够深入
研究不足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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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研究

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失独家庭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群体之一。
失独家庭的存在对社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介入服务成为当前急需探讨和研究的课题之一。
本文将从社会支持视角出发,探讨社会工作如何在失独家庭中进行介入服务,以提升其家庭功能和提高生活质量。
一、失独家庭的特点及现状失独家庭是指在家庭中失去了配偶和子女的家庭,他们通常面临着经济困难、心理压力和家庭功能失调等多重问题。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失独家庭的数量逐渐增加,成为了社会工作的一大重要课题。
失独家庭的存在不仅对家庭成员造成了心理上的创伤,而且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社会支持视角下的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支持是指社会资源对个人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家庭、朋友、社区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
在失独家庭中,社会支持对于家庭的重建和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的过程中,应当给予家庭成员充分的社会支持,帮助他们重建信心和勇气,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三、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的实践模式1. 建立多元化的支持体系失独家庭通常面临着经济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以及心理问题等多重困难,社会工作的介入服务应当建立起多元化的支持体系,包括提供经济援助、心理咨询和社交活动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家庭成员的需要。
2. 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失独家庭中通常存在子女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的方式,帮助家庭成员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家庭的功能性,改善家庭氛围,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情感交流。
3. 组织社区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社会工作还可以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和引导志愿者服务的方式,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建立新的社交网络,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四、评估与反思在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的实践中,我们需要进行持续的评估与反思,以发现服务中的不足并及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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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问题的积累,计划生育政策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失独家庭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失独家庭相较城市失独家庭更需要社会救助,但是针对失独家庭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却严重缺失,而且现在仅有的一些相关法律和制度也存在着缺乏针对性、保障水平低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社会救助功能的发挥亟待加强。
因此需要政府、社会和失独家庭各方共同的努力来解决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缺失的问题,为这些残缺的家庭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和精神上的慰藉。
关键词: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少出生了4亿左右的人口,这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我国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下,那些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少生孩子的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家庭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负面问题不断累积,到现在已经越来越严重,失独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失独家庭,也越来越多的进入公众的视野。
和城市的失独家庭相比,农村失独家庭的自救能力和生活条件要差得多,然而这些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群体在遭遇不幸而变得脆弱时却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
一、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现状关于“失独家庭”家庭,目前理论界尚无统一的概念界定,但通常系指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
①失独家庭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总体来说,失独家庭是长期以来我国“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产物,独生子女的唯一性导致其家庭本质上成为风险家庭。
②“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政策的实施,无论从家庭和生育个体的角度来讲,在长达二十多年时间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也带来了另外的一些问题”③。
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一旦这个孩子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生病死亡,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失去了全部的精神寄托和生活希望,这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在农村地区,这种问题更是特别的明显,因为没有退休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一但失去子女,那么农村地区失独家庭的生活无疑将陷入困境。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正以每年7.6万个左右的速度递增。
而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 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25岁之前离世。
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①齐湘辉.“失独”家庭履待精神赡养[J].新华每日电讯,2013.05.13.②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J].人口研究,2004 (1).③杨晓升.只有1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J].北京:华艺出版社,2004.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①数量如此巨大的失独群体,对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而数量众多的失独家庭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分布在农村地区的,我国农村地区失独家庭的数量不容小觑。
著名人口学家穆光宗教授指出,“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有57万之多,考虑到1991年以前我国农村极少有独生子女和2000年以后每年出生人口的下降,那么现在我国农村地区这类失独家庭应该在120万以上。
②不难看出,农村失独家庭是不容忽视的庞大群体③,他们积极响应履行国家计划生育的义务,并将自己毕生的心血全部用在培养独生子女的身上,失去了独生子女就等于失去一切,剩下的只能是陷入生存困难和老无所依的双重困境。
④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在失去唯一的孩子而陷入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却并没有得到有效地生活保障。
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失独家庭进行农村和城市的区分,但是针对失独家庭问题越来越严重和亟待解决这样一个事实,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规和文件。
2007年我国颁布了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从而为失独家庭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这个规定在包括山东和青岛在内的十个地方进行试点,试点成功以后将会推广到全国。
2012年4月国务院在《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以上制度和规划的出台,都是我国尝试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有益尝试,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项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立法,专门针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立法更是无从谈起了。
二、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对于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本来就是比较缺失的,对于农村地区更是如此。
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未备先老、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失独家庭经济困难、精神忧郁、保障缺失等一系列的治理难题更是日益凸显,极大地拷问着当前脆弱的社会救助。
⑤所以,我们必须解决好农村失独家庭的生①黄英男.中国现有2亿独生子女超千万可能25岁前离世[J].京华时报,2012.08.27.②穆光宗.独生子女天亡家庭生存状况调查[J].市场经济周刊.2009 (18).③李华成,徐前权.论农村失独家庭的再生育权[J].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49-52.④朱艳敏.失独老人养老态势与困境摆脱[J].重庆社会科学,2013(8).⑤王亦君,关尔佳.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老龄问题严峻性世界少有[N].中国青年报,2013.02.28.活难题,这不仅关乎这个群体的利益,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而对于目前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缺乏完整的制度框架制度的缺失是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开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首先,我国缺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方面的顶层设计,没有宏观的国家层面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体系。
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和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是很零散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不利于具体社会救助措施的落实和监督。
其次,目前我国只是关注物质上的救助,忽略了对失独家庭心灵上的关怀。
“失独”作为重大的家庭生活事件,不仅破坏了家庭结构,更颠覆了家庭关系,因而必然导致家庭功能受损①。
孩子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意义不止是传宗接代和防老养老,他们更有精神上的意义,孩子是一个家庭的精神纽带和支柱,起着维系家庭情感的重要作用。
失独家庭遭受的不仅是物质上的贫乏,还有精神上的巨大伤痛,而精神上的伤害往往是更能摧残人的。
“这些失独老人的社会行为和社会记忆将会比较长久地停留在与独生子女生活和社会关系的社会性记忆之中,而这种内在的心理记忆更加强化了自我重新认同存在严重障碍。
②所以我们应该对失独家庭的精神困惑给予足够的关注,形成一套针对失独家庭精神危机的救助体系。
(二)救助政策缺乏针对性,救助标准低且执行不到位首先是救助政策针对性地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一部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立法,现行的和失独家庭社会救助有关的法律和文件没有一个是专门针对失独家庭而出台的,更谈不上针对农村失独家庭。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特殊国情,应给对城市和农村的失独家庭进行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的适用同样的制度和标准。
相比较而言,生活在城市中的失独家庭至少会有养老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绝大多数还领取退体金,而农村中的失独家庭却没有任何社会保障。
③农村养老保险起到作用相对较小,子女赡养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来源,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尚未建立④。
根据这样的现实,笔者认为应该根据城乡失独家庭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社会救助立法和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但是到目前为止,更谈不上对农村和城市的失独家庭进行区分并分别立法。
①宏伟,汪闻涛.失独家庭的缺失与重构[J].重庆社会科学,2012(11):21-26.②方曙光.社会支持理论视域下失独老人的社会生活重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4).③贾锋.农村失独老人社会救助权的国家保障[J].理论探索,2014.(2):115-120.④田北海,李春芳.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困境及其优化路径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2 (3):98-104.其次是救助标准低的问题。
经统计,各地对“失独”父母的补助标准金额集中在每月每人200元,不仅标准偏低,并且发放中对女方设置了严格的年龄限制(即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①,但是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政策力度,救助效果并不理想。
绝大部分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水平是非常低的,尤其是那些子女因病死亡的农村家庭。
这些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为了治好孩子病倾尽家产甚至是负债累累,在子女死亡以后不仅饱受丧子之痛还要面临为了给孩子治病而欠下的巨额债务,其生活压力可想而知。
对于他们来说,每月200元的生活救助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再次,因为没有国家层面的制度规划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所以现有的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存在。
比如2001年颁布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给予必要的帮助。
“必要的帮助”标准是什么?具体有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又由哪个部门监督?政策规定的不明确不清晰,导致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区别性很大,难以真正执行到位。
(三)社会救助力量缺失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地区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农村地区依然根深蒂固的存在着,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农村地区依然根深蒂固,居家养老任然是农村地区主要的养老模式,老年人绝大部分是靠自己的子女来供养。
在现有独生子女政策中社会形成了“4-2-1”的养老结构,而失独家庭则将最下方的"1”不幸失去,这便使养老问题变得极其尖锐,失独者养老唯有更多地依靠社会组织和机构来解决。
②但是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主要是靠政府在推进,很少有社会组织的介入,在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如此。
三、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的策略选择农村失独家庭形成的原因是发杂多样的,不可能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农村失独家庭生活上的的困难,而是要靠政府、社会和失独家庭本身多方共同的努力才能解决目前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问题。
(一)政府要发挥救助主体的作用在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中,政府处于救助主体的地位,应该肩负起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的主要责任。
首先是加强针对性的立法,“失独者作为一个权利主体,政府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政策来保护他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