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
税收筹划计算题

税收筹划计算题《纳税筹划》1、大华歌舞厅是一家大型娱乐场所,每月点歌的收入50万元左右,组织歌舞表演的收入150万元左右,提供水酒烟等商品收入50万元左右,歌舞城总营业额合计250万元左右。
其水酒烟等商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额不足50%,统一缴纳营业税。
请进行税收筹划(歌舞厅营业税率为20%)。
方案一:未进行筹划;方案二:歌舞城将销售水酒烟的部门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小型超市,将组织歌舞表演的部门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文艺公司。
超市属小规模纳税人。
方案一:应纳税额(50+150+50)*20%=50.00方案二:应纳营业税税额50*20%+150*3%=14.5应纳增值税税额50*4%=2应纳税额合计14.5+2=16.52、黄河科技公司主要提供证券实时行情的服务,所销售的信息接收机每台2400元(不含税),安装调试费每次800元,服务费每年800元。
该公司预计2007年9月份可以安装500台。
该项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接收机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60%。
请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未进行税收筹划;方案二:销售王经理提出了一项促销建议,增加了信息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证券信息,将外汇、期货、餐饮、旅游、打折商品均纳入提供的信息范围,同时提高年服务费为2400元,安装调试费仍为800元,但信息接收机由于生产厂商增多,竞争激烈而将为每台800元。
这样,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80%。
方案一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800+800)*17%*500=340000.00假定信息接收机是按进价卖出,则进项税为2400*17%*500=204000.00应纳增值税税额为340000-204000=136000.00方案二应纳税额合计(800+800+2400)*5%*500=100000筹划比未筹划节税136000-100000=36000元可见,即使增值税进项税能够按最高可能抵扣缴纳增值税的负担也高于营业税,原因在于服务部分无进项税抵扣,要按17%缴税。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0分,共40分)1.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
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
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
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答案: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 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l 000 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一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 000×20 %=38 000 (元)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 000-100 000-38 000 = 52 000 (元)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2 000-2 000×12 )×20 %-1 250 = 4 350 (元)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 000-4 350 = 47 650 (元)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 000-100 000-2 000×l2 )×35%-6750=16350 (元)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 000-100 000-16 350 = 73 650 (元)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 000 元(73 650 一47 650 )。
企业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企业税收筹划习题答案企业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合法的财务安排和经营决策,以降低税负、优化税后利润为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以下是一些企业税收筹划的习题及其答案:习题一:某企业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税率为25%。
该企业计划通过捐赠一部分利润给慈善机构,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若捐赠金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2%,捐赠部分可以全额扣除。
请问该企业最多可以捐赠多少金额,以减少税负?答案:首先,计算企业应纳税额:500万元 * 25% = 125万元。
捐赠金额上限为500万元 * 12% = 60万元。
捐赠60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降至440万元,应纳税额为440万元 * 25% = 110万元。
通过捐赠60万元,企业可以节省税款:125万元 - 110万元 = 15万元。
习题二:一家制造企业在2023年购买了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
该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
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第一年的折旧额是多少?答案: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率是直线法的两倍,即20% * 2 = 40%。
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万元 * 40% = 40万元。
习题三:某企业在2023年有一笔100万元的应收账款,因为客户破产,预计无法收回。
企业决定将这笔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
请问这笔损失是否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答案: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并且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申报。
习题四:一家企业在2023年的经营活动中产生了100万元的亏损。
请问这笔亏损是否可以用于抵减未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答案: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某一年度产生的亏损,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通常是5年)用于抵减未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不同而有所差异。
习题五:某企业计划在2024年进行一项资本支出,预计支出金额为200万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万元A厂税后利润如下: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5-1 ×1-25%=万元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 厂加工费为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消费税=300+185/1-3%×3%=万元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税后利润=.5—×1-25%=万元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万元;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费共计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税后利润=.5-30-3×1-25%=万元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其他税种的情况下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销售利润=75××6000-255600-8000=9400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销售利润=68××6000-=7252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元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元1 ;。
(完整word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案例分析题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
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30000×(1—20%)×30%—2000=5200元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3000—800)×20%×10=4400元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
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分析】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
纳税筹划案例题

四、案例分析题1.某商业企业的平均销售利润为30%,2007年节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销售10000元商品,购进成本为7000元,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假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合格,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07年商业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成本费用因素。
三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让利20%销售,即将价值10000元的商品作价8000销售出去。
方案二:赠送20%货物,即销售10000元商品的同时赠送2000元商品。
方案三:返还20%现金,即销售10000元商品后返还消费者2000元现金。
要求:(1)对以上三种促销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和税后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比较三种方案的税收负担。
(2)对上述业务进行税务筹划选择,提供最优筹划方案。
答:(1)比较三种方案的税收负担:方案一:让利20%销售假设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因素,企业的税利情况是:增值税=8000÷1.17×17%-7000÷1.17×17%=145.30(元)企业所得税=[8000÷1.17 - 7000÷1.17]×33%=282.05(元)税后利润=8000÷1.17 - 7000÷1.17-282.05=572.65(元)方案二:赠送20%货物销售10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10000÷1.17×17%-7000÷1.17×17%=435.9(元)赠送2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400÷1.17×17%=87.18(元)合计增值税=435.9+87.18=523.08(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1-20%)×20%=500 (元)账面利润=10000÷1.17-7000÷1.17-(1400÷1.17+2000÷1.17×17%)-500=576.1(元)赠送的商品增值税额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0000÷1.17-7000÷1.17)+(2000÷1.17-1400÷1.17)]×33%=1015.38(元)税后利润=576.1-1015.38= -439.28(元)方案三:返还20%现金增值税=10000÷1.17×17%-7000÷1.17×17%=435.9(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1-20%)×20%=500(元)账面利润=10000÷1.17-7000÷1.17-2000-500=64.1(元)企业所得税=(10000÷1.17-7000÷1.17)×33%=846.15(元)税后利润=64.1-846.15=-782.05(元)(2)最优筹划方案:方案一最优,方案三最差。
纳税筹划

【例题6】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件,每件成本价1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00元。
成本利润率为10%。
销售额=45×100×(1+l0%)=4950(元)某企业库存产品销售业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月商品平均售价18.58元/件)。
(1)卖给甲公司售价每件18元,共50000件,另收运费5850元。
(假定有正当理由)(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代垫运费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乙公司。
(3)销售给丙公司同类商品650件,每件售价为11元(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
(1)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153850(元)(2)销项税=15000×20.50×17%=52275(元)(3)销项税=650×18.58×17%=2 053.09(元)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含税),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
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售额。
(图书属于低税率商品,适用13% 的税率)解析: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解析: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例题·单选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筹划题目

•案例1•假设江苏省一家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分别设有一销售代表处,这两个代表处均不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年所得额应汇总到公司集中纳税。
•2008年末,内部核算表明,上海代表处盈利100万元,而北京代表处则亏损50万元,公司总部盈利150万元,假设不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因素,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50+150)×25%=50(万元)•在上述例子中,若两个代表处不是分支机构,而是子公司分,那么,2008年该母子公司当期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50×25%+100×25%)= 62.5(万元)•北京子公司的亏损只能留至下一年度弥补。
在这种情况下,汇总纳税方式因为盈亏相抵而降低了公司当期的所得税税收负担,所以选择合并纳税比分别纳税的税收负担轻。
•案例2•湖北省某市属橡胶集团拥有固定资产7亿元,员工4000人,主要生产橡胶轮胎,同时也生产各种橡胶管和橡胶汽配件。
•该集团位于某市A村,在生产橡胶制品的过程中,每天产生近30吨的废煤渣。
为了妥善处理废煤渣,使其不造成污染,该集团尝试过多种办法,如与村民协商用于乡村公路的铺设、维护和保养;与有关学校、企业联系用于简易球场、操场的修建等等,但效果并不理想。
因为废煤渣的排放未能达标,使周边乡村的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该集团也因污染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多次警告和罚款,最高一次罚款达10万元。
•该集团要想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就必须治污。
所以其根据有关人士的建议,拟定了以下两个方案:•方案一:•把废煤渣的排放处理全权委托给A村村委会,每年支付该村村委会40万元的运输费用,以保证该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此举可缓解该集团同当地村民的紧张关系,但每年40万元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方案二:•将准备支付给A村的40万元的煤渣运输费用改为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利用该集团每天排放的废煤渣生产“免烧空心砖”,这种砖有较好的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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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0分,共40分)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
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
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
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第二,兼职专栏作家。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第三,自由撰稿人。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
应缴税款:600000×(1—20%)×20%×(1—30%)=67200(元)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
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1.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
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
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
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参考答案: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90000*20%=38000元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2.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
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参考答案: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
一般将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
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
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5万元(100*17%-1.5万)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万元(100*3%万)的增值税。
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
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万元。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
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答: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17%=8.19(万元)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增值率(含税)=(150-93.6)/150×100%=37.6%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
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
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
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3%=4.37(万元),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万元)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 元,当月销售6 000 条。
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 000 元。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上(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下(不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答: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
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0(元)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该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入减少42000(75×6000-68×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1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 元的洗面奶,售价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 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 元。
(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 %,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答: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 %税率。
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 %)×30 %)=150(元)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 %=72.86(元)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50-72.86)。
1.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
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
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
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解: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应纳增值税税额=292÷(1+17%)×17%-17.44=24.99(万元)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