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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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为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投保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保险合同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设备、固定装置、机械设备、工程中的第三者责任等。

具体的保险范围和财产价值应详细列明在保险合同中。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方时止。

如建筑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开工,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财产价值和工程规模,双方商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双方商定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支付全额保费。

四、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以下责任:1. 对因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2. 对因建筑物工程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3. 对因建筑工程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4. 对其他在本合同中列明的风险进行赔偿。

五、赔偿处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告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保费。

3.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

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若工程期间发生延期,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相应延长保险期间。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盗窃等)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2.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五、免赔额与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具体数额在合同中约定。

2.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方在保险期间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支付赔偿。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建议。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供参考: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申请的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为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险金实际支付以确定事由终止。

三、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因火灾、爆炸、雷击、地震、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2.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重新修复、重建等费用;3. 因施工过程中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

六、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七、保险合同变更: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

八、其他约定: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签署代表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履行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保险公司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总结: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范围1.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在建造、安装、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

3.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保险范围。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需求及乙方的评估,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及风险程度,甲方应支付乙方保险费为____元人民币。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赔偿责任1. 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必要的施救费用,具体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若因甲方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情况,如建筑工程的进度、材料、施工方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处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款项。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和保险知识的宣传。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存在欺诈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活动,为确保建筑工程期间可能面临的风险得到合理保障,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双方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4.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双方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共同约定保险金额,并在保单中载明。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支付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赔偿范围、标准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七、其他条款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因违约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用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_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8.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8.4拆除项目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9.1地形特点9.2地质及底土条件9.3地下水水位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9.5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9.6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专业等级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保险种类保险金额14.特别条款15.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二、保险范围1. 建筑工程一切险: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材料等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风暴等)和意外事故(如碰撞、坠落等)造成的损失进行保险。

2. 第三方责任险:对甲方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保险。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及乙方的评估结果,双方商定具体的保险金额。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双方商定合理的保费。

四、保险期限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2.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工期一致。

五、保险赔偿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尽力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损失进行评估,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及时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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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本文是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 第一条责任范围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八条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5)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顺序│工程关系方│姓名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号│││┃┠──┼─────────┼─────────┼──────────────┨┃│所有人││┃┃├─────────┼─────────┼──────────────┨┃│承包人││┃┃1├─────────┼─────────┼──────────────┨┃│转承包人││┃┃├─────────┼─────────┼──────────────┨┃│其他关系方││┃┠──┼─────────┼─────────┼──────────────┨┃2│工程名称及地点││┃┠──┼─────────┴─────────┴──────────────┨┃│工程期限┃┃├───────────────────┬──────────────┨┃3│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年月日┃┃├───────────────────┼──────────────┨┃│建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物质损失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投保项目│投保金额│免赔额┃┃├────────────────────────┼─────┼───┨┃│(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材料)││┃┃4│(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3)包装工程项目││┃┃│(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5)场地清理费││┃┃│(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物质损失总投保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5│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地震、海啸││┃┃├──────────────────────┼─────┼─────┨┃│洪水、暴雨、风暴││┃┠──┼──────────────────────┴─────┴─────┨┃│工程详细情况┃┃├────────────────────┬─────────────┨┃│体积:长、高、深度、层数、地下室层数│┃┃├────────────────────┼─────────────┨┃│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6├────────────────────┼─────────────┨┃│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建筑材料│┃┃├────────────────────┼─────────────┨┃│拆除项目│┃┠──┼────────────────────┴─────────────┨┃│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地形特点│┃┃├────────────────────┼─────────────┨┃│地质及底土条件│┃┃├────────────────────┼─────────────┨┃7│地下水水位│┃┃├────────────────────┼─────────────┨┃│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记录│┃┠──┼────────────────────┴─────────────┨┃│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下列各项:┃┃│(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有免赔额┃┃│┃┃8│赔偿限额免赔额┃┃│a人身伤害┃┃│每人┃┃│b财产损失┃┃│(2)总赔偿限额┃┠──┼──────────────────────────────────┨┃9│是否投保证期保险,如是,请列明保证期期限:┃┠──┼──────────────────────────────────┨┃10│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如是┃┃│,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投保人签章(2)承包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程表_________________(5)工地地质报告(6)工地略图日期_____年__月__日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保险单号__________××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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