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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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方向和措施方案

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方向和措施方案
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或回用,减少水资源消耗。
智能化生产管理与优化调度
推广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
01
实现生产计划、调度、监控等智能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发展能源管理中心
02
实现能源数据采集、分析、优化调度等功能,提高能源利用效
率。
推广自动化控制技术
03
如自动化炼钢、自动化轧钢等,减少人工干预,提高生产稳定
性和效率。
绿色产品认证
推动钢铁产品绿色认证,提高产 品环保性能,满足市场需求。
01
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如高炉煤气 余压发电、干熄焦等,降低能源 消耗。
02
03
04
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回收利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 成本。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挑战分析
低碳化发展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钢铁行业 将面临更严格的碳排放限制,推动低碳化发
持续改进路径及创新点挖掘
技术改造升级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治理新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 治理水平。
管理优化创新
引入精益管理、能源管理等先进理念和方法,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创新点挖掘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培育节能减排新动力。
国内外经验借鉴与合作交流
国内经验借鉴
学习国内先进企业的节能减排经验,推广成功案例和 做法。
国际合作交流
加强与国际钢铁行业组织、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国 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政策对接与资源整合
密切关注国内外政策动态,整合内外部资源,为企业 节能减排提供有力支持。
05
总结与展望: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发 展
项目成果总结及亮点展示

钢厂减煤方案

钢厂减煤方案

钢厂减煤方案第1篇钢厂减煤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钢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钢铁产业在生产过程中,煤炭消耗量较大,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降低钢厂对煤炭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钢厂减煤方案。

二、现状分析1. 钢厂煤炭消耗情况:目前钢厂煤炭消耗主要用于烧结、炼铁、炼钢等环节,煤炭品种主要包括烟煤、无烟煤等。

2. 能源利用效率:钢厂能源利用效率相对较低,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等未得到充分利用。

3. 环境污染:钢厂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4. 政策法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钢厂需逐步降低煤炭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减煤措施1. 优化烧结工艺:(1)提高烧结矿质量,减少烧结矿中煤炭的配比;(2)优化烧结操作参数,降低煤炭消耗;(3)加强烧结过程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炼铁环节减煤:(1)优化炼铁炉料结构,提高炉料中废钢、球团比例;(2)改进炼铁操作工艺,提高炼铁高炉利用系数;(3)采用富氧炼铁技术,降低煤炭消耗。

3. 炼钢环节减煤:(1)优化炼钢炉料结构,提高废钢利用率;(2)采用电炉炼钢技术,逐步替代转炉炼钢;(3)提高炼钢操作水平,降低煤炭消耗。

4. 能源替代:(1)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减少煤炭消耗;(2)开展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研究;(3)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 环保措施:(1)加强废气、废渣治理,实现资源化利用;(2)采用脱硫、脱硝等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3)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实施计划1. 组织实施:成立减煤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2. 技术改造: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批次进行技术改造;3. 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补贴,合理利用企业自有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4. 人才培养:加强企业内部培训,提高员工节能环保意识,培养专业技术人才;5. 监测与评估:建立减煤效果监测体系,定期对减煤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钢铁行业降碳行动方案

钢铁行业降碳行动方案

钢铁行业降碳行动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钢铁行业是全球工业生产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但同时也是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之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减少碳排放已成为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钢铁行业作为高碳排放行业,应该积极参与降碳行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降低能源消耗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消耗大量的能源,尤其是煤炭,其排放的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之一。

降低能源消耗是降碳行动的首要任务。

钢铁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炉石煤气化效率,采用高效燃烧技术,减少燃料使用量,从而降低碳排放。

二、提高能源利用率钢铁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热和余气,利用这些资源可以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碳排放。

钢铁企业可以建设余热发电厂,利用余热发电,提供给企业自身或者周边社区使用;还可以利用余气发电,将其转化为电能,提高生产效率。

三、推动碳交易碳交易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来减少碳排放的手段,通过设立碳排放权,让企业购买和出售碳排放权,来实现碳排放的减少。

钢铁企业可以主动参与碳交易,购买碳排放权来弥补自身的碳排放,同时也可以通过降低碳排放来赚取碳排放权的收益。

四、加强环保监管钢铁行业是一个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环保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环保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减少碳排放,规范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向清洁、低碳发展方向转变。

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科技创新是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发展的主要力量。

钢铁企业应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碳排放。

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环保技术研究,推动行业向低碳方向发展。

钢铁行业降碳行动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钢铁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钢铁行业转向清洁、低碳发展,共同保护地球环境,营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冀政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17日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二、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一)严格环境准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

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推广方案(一)

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推广方案(一)

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推广方案一、实施背景近年来,我国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

据统计,这些行业排放的污染物占全国工业排放的30%以上,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社会环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二、工作原理超低排放技术是指将污染物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粉尘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技术。

这些技术的具体工作原理包括:1. 干法除尘:利用重力、离心力等物理方法将粉尘从烟气中分离出来。

2. 湿法除尘:用水或其他液体洗涤烟气中的粉尘,使其沉淀或凝聚成泥浆状,再经脱水、干燥等处理后回收。

3. 静电除尘:利用静电场使粉尘颗粒带电,并在电场力的作用下被吸附收集。

4. 布袋除尘:用纤维织物作为过滤材料,使粉尘颗粒在滤布表面形成一层过滤层,从而达到除尘效果。

5. 脱硫脱硝:通过化学反应将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转化为无害的硫酸盐和硝酸盐。

三、实施计划步骤1. 建立项目试点:选择一些钢铁、焦化、铁合金企业作为试点,安装超低排放设施并投入使用,监测其运行效果。

2. 制定推广计划:根据试点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制定超低排放技术推广计划。

3. 技术培训: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对超低排放技术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4. 推广实施:按照推广计划,在钢铁、焦化、铁合金企业中全面推广超低排放技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实施效果。

5. 评估总结:对超低排放技术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中的各类企业和生产环节,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焦化等。

具体适用范围可按照地区和企业类型进行分类:1. 地区范围:适用于各省市钢铁、焦化、铁合金企业所在的地区。

2. 企业类型: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钢铁、焦化、铁合金企业,包括民营、股份制、国有等企业。

五、创新要点1. 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超低排放技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至最低限度。

烧结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

烧结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

3 进行改造.生态环境部对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等有更严要求,按其规
定执行.铁矿采选、铸造企业烧结和高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相
关要求执行.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
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环保设备检测仪器及计算数值:
烟尘检测:抽取法,点型仪器(明华YQ3000C,崂应)
改造条件的60%以上治理任务.到2020年,全省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烧结
机、焦化、燃煤电厂锅炉等烟气全部完成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工程.
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 放 浓 度 分 别 参 照 不 高 于 10mg/Nm3、35mg/Nm3、50mg/Nm3,其他工 氧化物小时均值 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50mg/Nm3、150mg/Nm
2018年6月1日
钢铁行业: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18年,太行山沿线市和 唐山市的主城区、上述市辖区的县(市)主城区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达到严于«钢 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炼铁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烟气检测:红外、电解(明华YQ3000C,崂应、德图)
其中检测以上三个厂家中,明华和崂应检测结果为mg/m3,德图检测结果为 PPm。 烟气中PPm与mg/m3转换数值为,SO2为2.86; NOX为2.05。 计算公式为: mg/m3=PPm乘分子式的MOL除以22.4。
标 准»(GB28664-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 -201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特别排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冀工信节[2010]385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工信节〔2010〕385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钢铁集团,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加快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钢铁工业科学发展、清洁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河北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加快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钢铁工业科学发展、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钢铁工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

2009年,全省粗钢产量突破1.3亿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23%,能源消耗占全省总能耗的32.27%、全省工业总能耗的42.85%;新水消耗占全省工业的9.7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占全省工业的23.38%、22.75%、32.08%。

近年来,我省钢铁工业节能减排不断取得进步。

2009年,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597.48千克标准煤,吨钢可比能耗585.34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3.61立方米,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吨钢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降低;钢渣、高炉渣、尘泥利用率较高,分别达到90%、99%和99%以上。

河北钢铁去产能方案

河北钢铁去产能方案

河北钢铁去产能方案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一直以来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过度产能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加剧以及钢铁行业的低效益。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河北省制定了一系列去产能方案,旨在促进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产能削减措施为了有效降低过度产能问题,河北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1. 关停落后企业:针对技术落后、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关停的措施,以减少产能过剩。

2. 产能置换:通过与其他省份的合作,将一部分河北的产能削减并转移到产能不足的地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 优化结构: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推动钢铁行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减少低端产品的产能,增加高端产品的比重。

二、环保措施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关注,河北省也加大了环保方面的力度,以下是一些环保措施的示例:1. 减少大气污染:加强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2. 处理废水和固废:加强处理钢铁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排放达标。

3. 提高排放标准:提高钢铁企业的排放标准,强制执行更严格的环保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为了提高钢铁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河北省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以下是一些具体做法:1. 科技支持:加大对钢铁企业的科技研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转型升级:引导钢铁企业向高附加值产品、智能制造等领域进行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链附加值。

3. 降低能耗: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装备,减少钢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总结:河北省的钢铁去产能方案旨在实现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过度产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促进钢铁行业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通过产能削减、环保措施、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措施的综合运用,相信河北省的钢铁行业将迎来一个更加绿色、高效和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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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验收标准)河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一、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其他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5mg/Nm3、150mg/Nm3进行改造。

铁矿采选、铸造企业烧结和高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执行。

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标准钢铁烧结机(含球团焙烧)烟气采取降温冷凝的,夏季(4月-10月)参照烟温降低8%以上,含湿量降低15%以上;冬季(11月-次年3月)参照烟温降低15%以上,含湿量降低30%以上。

注:排放烟气烟温降幅=[(改造装置入口温度-出口温度)/入口温度]×100%排放烟气含湿量降幅=[(改造装置入口含湿度-出口含湿量)/入口含湿量]×100%三、料场扬尘防治标准1、铁精矿等原料储存场,煤、焦粉等燃料储存场,石灰(石)等辅料储存场,采用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雾炮喷淋(白灰除外)、清扫等抑尘措施。

2、料场路面硬化无破损,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1、厂内铁精矿、烧结矿、块矿等大宗物料及煤、焦粉等燃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式输送装置。

2、需用车辆运输的石灰等粉料采取吸排罐车等密闭输送方式;需用车辆运输的焦粉、煤粉等粉料,采取密闭措施;返矿、返焦采取密闭皮带输送装置。

3、禁止汽车、装载机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汽车、火车卸料点设置集气罩、皮带输送机卸料点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除尘灰,除尘灰不落地。

5、炼钢车间设置屋顶罩,不应有可见烟尘外逸。

铸铁机浇注工位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高炉干渣堆积处设置抑尘措施。

各工序其他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有效除尘设施。

烧结、球团竖炉、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以及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应密闭,对焦炉炉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封闭。

6、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五、清洁生产标准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16kg/t、0.4kg/t、0.5kg/t;高炉炼铁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1kg/t、0.02kg/t、0.2kg/t;炼钢工序颗粒物不高于0.06kg/t;热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02kg/t、0.04kg/t、0.13kg/t;冷轧工序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043kg/t、0.0017kg/t、0.079kg/t。

六、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增设DCS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中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

厂区建有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

料场出入口、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区域、炼钢区域等易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

采取烟温控制的,在“控白”装置前、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七、其他1.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

2.二噁英类、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要求。

3.按照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4.实施高炉冲渣乏汽“消白”项目,减少蒸汽排放,有效回收热能。

5.各钢铁企业在厂区门口或明显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主动分开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

附件2河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一、超低排放改造标准。

焦炉烟囱、燃用焦炉煤气的粗苯管式炉、氨分解炉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0mg/Nm3、100mg/Nm3,焦炉装煤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50mg/Nm3,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转运、推焦、硫铵结晶干燥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参照不高于10mg/Nm3,干熄焦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50mg/Nm3。

其他工序污染物排放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特别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部有更严要求按其规定执行。

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要求。

采取烟温控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焦炉烟气中的可凝结颗粒物。

鼓励采取降温冷凝方法减少污染物排放、石膏雨和有色烟羽。

三、料场扬尘防治标准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或大型筒仓,并配备移动式或固定式喷水抑尘装置;煤场路面硬化。

原料场出口配备车轮清洗、车身清洁或其他控制措施。

四、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1、运输系统炼焦煤、焦炭等大宗物料采取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输送装置。

破、粉碎机进、出料口处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除尘装置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或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实现煤尘和焦尘不落地。

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2、装煤出焦焦炉炉盖采用密封结构,装煤后用泥浆密封;装煤过程采用良好密闭的导烟设施或除尘系统。

干熄炉顶的装入装置、预存室事故放散口、预存室压力自动调节放散口和干熄炉底的排出装置、运焦带式输送机受料点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筛焦楼、贮焦槽及转运站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焦炉装煤、出焦除尘系统采用除尘地面站。

3、焦炉炉体上升管盖、桥管与阀体承插采用水封装置;上升管根部采用铸铁底座,耐火石棉绳填塞,泥浆封闭;焦炉炉门采用弹簧炉门、厚炉门板、大保护板。

正常炭化期间,大、小炉门应密封、不冒烟。

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设置炉头烟捕集系统。

4、化产化工物料罐、槽的排放气体应收集至煤气系统回收,或净化设施。

建立泄露与检测修复(LDAR)制度,加强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

五、清洁生产标准新建焦化项目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BaP排放量分别不高于0.017kg/t、0.071kg/t、0.265kg/t、0.027g/t。

现有焦化项目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BaP排放量分别不高于0.028kg/t、0.089kg/t、0.307kg/t、0.09g/t。

六、其他1、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在环保设施入口和总排口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

厂区建设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

料场出入口、焦炉炉体等易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

“控白”装置前、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2、按照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3、焦化企业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附件3河北省燃煤电厂深度减排验收参照标准一、燃煤电厂锅炉深度减排验收标准。

电厂燃煤锅炉(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5mg/Nm3、25mg/Nm3、30mg/Nm3(W型火焰炉膛燃煤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

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要求1、燃煤电厂应采取相技术降低烟气排放温度和含湿量,通过收集烟气中过饱和水蒸汽中水分,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

2、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采取烟温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石膏雨和有色烟羽现象。

烟温控制采取降温冷凝方法的,正常工况下,夏季(4-10月)冷凝后烟温达到48℃以下,烟气含湿量11.0%以下;冬季(11月-次年3月)冷凝后烟温达45℃以下,烟气含湿量9.5%以下。

采取其他方法的,由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标准。

3、鼓励燃煤发电企业利用回收余热或其他方式对烟气再加热,以提高排烟温度,抬升排烟高度,尽量减少石膏雨和有色烟羽。

三、料场等无组织排放扬尘防治标准燃煤电厂路面硬化。

料场出口配备车轮清洗、车身清洁或其他控制措施。

煤粉储存入棚或入仓,棚内设有喷淋装置和防雨天窗,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其他原辅料入棚,禁止露天堆放;炉渣、粉煤灰分别建有专门的炉渣仓、粉煤灰库存储。

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四、其他1、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

厂区建设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

采取烟温控制的燃煤电厂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装置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2、按照要求规范化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3、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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