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新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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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解读ppt课件

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解读ppt课件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3、报销标准:
(3)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晚育(23周岁零
9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另增 加产假60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 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4、护理津贴 :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一)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2、计划内流产的:
须提供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须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计 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 疗费现金收据(住院收据)、门诊病志(出院小结)、治 疗明细及处方。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 用收据) 男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出生医学证 明》、《独生子女光荣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资格确认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持医保IC卡、身份 证直接到已进行计划生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做计划生 育手术。 特殊情况,IC卡不能直接结算的,需要先到医保中 心生育保险窗口审核(做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的要提 供《门诊医疗手册》和检查单)。
生育保险最新政 策解读课件
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审核 支付 生育(护理)津贴审核 支付 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津贴待遇支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 审核支付
(一)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育的:

最新生育保险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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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低落的情绪、外在的压力、负性移情?
面质负性移情
“看来你对我很失望,你来治疗是希望我理解 和帮助你,但你仍然觉得没有人理解你”。
面质中有同理的成分,如果是真诚的,就会有 帮助,特别是对感到愤怒和被抛弃的患者。
02 生育保险在生育之前连 续交满10个月
03 异地生育的,在生育 之前到医保中心备案
生育保险的报销
生育定额能报多少钱?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 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贴,其标准是:
(一)正常生产的2000元;
(二)难产的2500元; 01
03 发放其产假期间工资? 01
产假工资的支付问题:
如缴纳生育险,产假的工资应由社保局以生育津贴的形式支付给员工,公
司无需在其产假期间支付其任何工资,除非生育津贴少于其月平均工资,差额
部分由公司补足。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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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剖腹产可拿到津贴5000/30*173=28833.33元 02
生育保险的报销
到账时间
生育定额:
本地生育的,生育定额出院直接抵扣费用;
异地生育的,出院后提交生育材料,审批通过后,跟生育津贴一起报销;
生育前,没有到医保中心备案的,每年12月份统一提交材料。
生育津贴:
01
提交生育材料后,半年至一年时间。
案例
17岁,被迫来咨询,养父母。 初始访谈:嘲笑咨询无用、无能、可笑、浪
费钱,只为了应付大人----- 咨询师:如果你不愿接受治疗会如何? 来访者:被送住入院。 咨询师体验自己恼怒的感受,想拒绝,让他

生育保险政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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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基 金的投资和增值方式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 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生育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制
生育保险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由经办机 构自行实施,外部监督则由社保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进行。
检查内容
生育保险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生育保险起源于20世纪初的欧洲,目的是为女性 职工提供生育保障。
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生育保险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 到推广和应用。
中国生育保险
中国在1994年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 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生育保险政策的基本内容
保险对象
生育保险主要面向女性职工,部分国家还包 括男性职工。
智能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生育保险政策的管理也将趋向智能化。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 手段,可以实现生育保险政策的精准管理和服务,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效率。
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生育保险政策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相互借鉴和交流。通过国际合 作与交流,可以促进各国生育保险政策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为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对个人的影响
生育保险政策可以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减轻个人负担,让她们能够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 系,促进女性职业发展。此外,生育保险政策还可以为新生儿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保障,帮助家庭更好地 抚养和培养下一代。
生育保险政策对社会的贡献
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生育保险政策有助于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缩小性别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同时,生育保险政 策也有助于减轻家庭负担,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最新最合适生育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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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看,给付项目比较多。在国外,生育社会保
险的给付项目包括生育假期、生育收入补偿、生育 医疗保健和子女补助金等项目。 从保障水平看,标准高于其他保险项目。 从时间上看,生育社会保险实行的是产前与产后均 享受的原则。
三、生育社会保险的和作用
(1)实行生育社会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2)实行生育社会保险能够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和劳动力的再生产。 (3)分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4)实行生育社会保险具有提高人口素质的作用。 (5)实行生育社会保险可以促进计划生育的贯彻执 行。
3、基本工资和劳动合同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
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节
一、现状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 状与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为两种制度并存 一是生育保险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二是1988年以后部分地区实行生育保险社会
统筹
生育保险改革的必然性
(1) 女职工多的企业因生育费用负担重,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
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 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 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 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 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 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 育医疗费。
3、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4、调整生育的津贴发放基数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计发 5、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 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 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 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保险精选 课件

生育保险精选 课件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妇女在 特殊期间的权益保护;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 等社会保险权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1999年,《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 的通知》,衔接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
特点
1.保障范围小(育龄;合法); 2.福利性(高于其他社会保险); 3.实行“产前产后都享受”原则(时间的限
制性); 4.生育社会保险保障的是特定风险; 5.与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密切相关。
二、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
• 筹集 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
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职工工资 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 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筹 资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
序号 省市 1 湖北 2 四川 3 福建 4 浙江 5 甘肃 6 黑龙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比例(%)
0.5-1 <1 0.7 0.5-1 0.7-0.9 0.6-1
序号 省市 7 内蒙古 8 辽宁 9 云南 10 江苏 11 陕西 12 海南
比例(%)
0.6-0.8 <1 1 0.6-0.8 0.6-1 0.5
• 管理 1、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3、政府部门管理生育保险基金; 4、基金运作与计划生育政策衔接。
三、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 生育医疗服务 ➢ 产假 ➢ 生育津贴
第二节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
(一)建立与沿革 建立: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政务院),规

第六章--生育保险制度PPT

第六章--生育保险制度PPT

保护特别规定》(202X.4.28国务院令第
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卫生、医
619号)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疗单位的有效证明,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者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
可享受相应的休息假期。休假期间不影响
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
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儿,增加产假15天。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
《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
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
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
农村生育保障水平低;
灵活就业人员、流动 人口没有相应的生育 保障制度安排;
单位保障难以维持。
202X/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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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生育保险全覆盖, 单位缴费方享待。 法定年龄和国策, 全部符合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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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延长假期,由医师决定。 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妊娠的,手术
费用自理,不享受公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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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运行状况
——覆盖范围
背景;《劳动法》第70条;26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社部发[1994]504号);264
表6—3
截至202X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3892万人,比上年 末增加1556万人,增长12.6%。
15
三、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 “国家规定”主要政策:
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 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

生育保险体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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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共42页
2.生育医疗服务
生育医疗服务是提供孕期、分娩和产后所 需要的各种检查、咨询、助产、住院、护理、 医药等一系列的医疗保健和治疗服务,以保障 母婴平安健康。
各国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 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保险基金的承受 能力来制定相应服务范围的,大多数国家为女 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
第34页/共42页
【说法】上海原来曾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 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发。"本市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颁布了《上 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 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1年7月1 日起,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 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第上35页年/共度42页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30页/共42页
(三)中国生育保险改革的思路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 合理控制生育保险费率水平 实行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 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
第31页/共42页
目录
生育保险概述 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 案例
第32页/共42页
【案例一】 问题:生育生活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如何补发? 王某系某外资企业的销售总监,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2万 元,由于产假前请过产前假和病假,生育前12个月内的平 均工资性收入为18000元。2012年8月,她分娩产下一子。 由于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王某遂向社保部门咨询产假期 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社保中心答复称:"由于你公司申报 的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所以你产假及晚 育假期间只得享受每月30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王某对 此十分不解: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2万元,现在产假 工资是3000元,如果社保无法支付,单位是否应补足差额 呢、如补差,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还 是按照生育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生育保险政策培训介绍PPT

生育保险政策培训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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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 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 并发症的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参保人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 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 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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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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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政策对比
旧旧政策 (202X年12月1日前)旧
新新政策 (202X年12月1日(含))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津贴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 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 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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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政策对比
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 险新政 的变化
待遇支付方式的变化 新增部分报销项目 扩大生育津贴享受范围 放宽参保未满1年待遇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本人工 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
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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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年限累计
一、新生育保险实施前,参保人按规定 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 缴费年限纳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二、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 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结合我市实际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 待遇前,应选定医疗机构,并在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结合我市实际
生育保险累计参加缴费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具有开展生育医 疗服务资格的市内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愿选择产前检 查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就医确认手续生效后,其 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现场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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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 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 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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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育保险基金
.
5
•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 基金的利息 3. 滞纳金 4. 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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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 伍人员,以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 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 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每年的生育保 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与其他险种缴 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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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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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 附注: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可 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北京市人口育计 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但此子女为 “再生育一个子女”,女方即使满二十四 周岁初育,也不能算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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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的享受
•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 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 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 个月基本工资(现应修正为单位平均缴费 基数)的标准给予奖励。(《北京市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 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 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 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 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
15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 周以上至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 以上至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4]504号):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 其职工
•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 市人民政府令154号):本规定适用于本市 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 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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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 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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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育保险的发展
(文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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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国务院第9号令发布)第四条:“不得在女 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 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4〕504号):
1.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 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 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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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生育津贴的申领
.
23
办理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外埠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①《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 2012年1月1日前生育的需提供《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照
.
6
•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 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按照职工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 育保险费。
.
7
• 缴费基数的核定:
•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 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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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生育津贴的计算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 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 天数计发。
.
20
举例:
女职工难产生育一婴儿,且满足晚育条件, 此女职工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其 配偶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7000元,晚育奖 励假由其配偶享受,则生育保险基金应支付 给女职工生育津贴多少元?
.
12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生育津贴 • 生育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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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 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 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 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14
·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 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 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 Nhomakorabea3
•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 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 社医发〔 2005〕62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 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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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晚育奖励假由其配偶享受,配偶单位平均缴 费基数为7000元。 晚育奖励津贴=7000元
※正常生育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共 计105天。 女职工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 生育津贴=(3000÷30)×105=10500元
生育津贴合计= 7000元+10500元 =17500元
•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 女职工难产、多胞胎生育各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 加产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 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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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难产:
• 产钳助产 • 胎吸 • 剖宫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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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晚育: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 晚育。(《北京市人口育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片页、有效期页、续签页、变更页、配偶及子女页);
填报报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信息登记表》
《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 (生表二) *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信息变更表》(生表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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