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苏省无锡市公务员考试岗位要求

其 它
市政府金融工 市 020000 无锡市 068 作办公室 市 020000 无锡市 068 市政府金融工 作办公室
从事地方金融 改革发展处 02 规划及综合文 科员 稿工作 资本市场处 从事资本市场 03 科员 辅导服务工作 评审二科科 从事政府投资 01 员 评审工作 评审三科科 从事政府投资 员 评审工作 从事社保基金 管理工作 从事社保基金 管理工作 从事医疗(工 伤、生育)保 险等业务经办 工作 从事高校毕业 生就业、流动 人才档案流转 等窗口服务及 相关政策研究 从事劳动保障 监察行政执法 工作
04 科研处科员
市 020000 无锡市 021 市规划局
经济开发区 从事市政规划 01 分局市政规 管理工作 划管理科员
A
3
1
市 020000 无锡市 021 市规划局
经济开发区 从事规划管理 02 分局规划管 工作 理科员
A
3
1
道路与铁道 工程、交通 运输规划与 取得相应学位,需开展现场勘 本科及以上 管理、桥梁 与隧道工程 察,适合男性 、道路桥梁 与渡河工程 、铁道工程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学 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 与设计(含 风景园林规 划与设计) 、建筑学
第1页
取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司法 考试(A),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 需为法律类专业 取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司法 研究生 法律类 考试(A),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 需为法律类专业,男性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助理会计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 术资格证书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取得相应学位
A A A A
3 3 3 3
1 1 1 1
本科 本科 本科
环境保护类 取得相应学位 环境保护类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 环境保护类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 取得相应学位
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报考政策及相关事项,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写了《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本报考指南仅适⽤于本次福建省公务员招考。
第⼀章报考政策规定⼀、关于报考资格1、哪些⼈员可以报考?凡是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规定、《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员不能报考?此次招考,下列⼈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2)普通⾼等院校全⽇制在读的⾮应届毕业⽣;(3)服务年限不满 2年(含试⽤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作⼈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员;(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纪律⾏为的⼈员;(6)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作⼈员;(7)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后与本⼈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公务员法第六⼗⼋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机关担任双⽅直接⾪属于同⼀领导⼈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作。
”直系⾎亲关系,包括祖⽗母、外祖⽗母、⽗母、⼦⼥、孙⼦⼥、外孙⼦⼥;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配偶及⼦⼥配偶的⽗母、三代以内旁系⾎亲的配偶。
直接⾪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领导⼈员,包括同⼀级领导班⼦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级正副职与下⼀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已公布】

【编辑寄语】2015年全省计划招录5872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作⼈员。
本次招录范围是全省各级党委、⼈⼤、⾏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商联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录⼈员数量与去年相⽐略有降低。
由于部分垂直机构管理体制改⾰等原因,今年全省招录总数与去年相⽐略有减少,全省共招录5872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作⼈员,其中:省级256名、市级959名、县(市、区)级2182名、乡镇(街道)1732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743名。
为⽅便⼤家填报职位,现提供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江苏各地职位表(不含垂直)】
----
【江苏省级机关职位表】
----
【江苏垂直单位职位表】
----
不断更新中......敬请期待!!公务员频道【收藏本站(Ctrl+D)】
*说明:因各⽅⾯不断调整变化,此信息仅供参考。
如有出⼊,请⼤家予以指正!。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1、行政类:
(1)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科员、行政管理副处级、行政管理处级、行政管理正处级、
行政管理副厅级、行政管理厅级。
(2)公共关系类:公共关系科员、公共关系副处级、公共关系处级、公共关系正处级、
公共关系副厅级、公共关系厅级。
(3)政务类:政务科员、政务副处级、政务处级、政务正处级、政务副厅级、政务厅级。
(4)法律类:法律科员、法律副处级、法律处级、法律正处级、法律副厅级、法律厅级。
2、财政类:
(1)财政管理类:财政管理科员、财政管理副处级、财政管理处级、财政管理正处级、
财政管理副厅级、财政管理厅级。
(2)税务类:税务科员、税务副处级、税务处级、税务正处级、税务副厅级、税务厅级。
(3)审计类:审计科员、审计副处级、审计处级、审计正处级、审计副厅级、审计厅级。
3、其他类:
(1)统计类:统计科员、统计副处级、统计处级、统计正处级、统计副厅级、统计厅级。
(2)航道类:航道科员、航道副处级、航道处级、航道正处级、航道副厅级、航道厅级。
(3)海关类:海关科员、海关副处级、海关处级、海关正处级、海关副厅级、海关厅级。
(4)海事类:海事科员、海事副处级、海事处级、海事正处级、海事副厅级、海事厅级。
2015年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

【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公务员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现将《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在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并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务员局2015年1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
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含市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录计划数由市、县(市、区)司法局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录计划342名,其中监狱290名,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52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5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5.身体健康。
体检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其他人员限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或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5)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6)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7)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8)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9)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0)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1)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2)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14)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5)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6)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7)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18) 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19)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20) 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21) 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2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3)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24) 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职位表

534
区人民 检察院
01
检察官 助理
从事驻 看守所 检察室 检察官 工作
A
县
010600
南京市 鼓楼区
534
区人民 检察院
02
检察官 助理
从事驻 看守所 检察室 检察官 工作
A
县
010600
南京市 鼓楼区
334
下关滨 江商务 区管理 委员会
01
科员
县
010600
南京市 鼓楼区
334
下关滨 江商务 区管理 委员会
03
科办员
A
市
010000
南京市
012
市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 障局 市国土 资源局
04
科办员
市
010000
南京市
013
01
市局及 分局科 办员 市局及 分局科 办员 市局及 分局科 办员
市
010000
南京市
013
市国土 资源局
02
市
010000
南京市
013
市国土 资源局
03
从事人 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政 策研究 从事国 土资源 管理相 关业务 从事国 土资源 管理相 关业务 工作 从事国 土资源 管理相 关业务 工作 从事农 业生产 管理工 作
01
科办员
A
县
011100
南京市 浦口区
010
区司法 局
01
科办员
A
县
011100
南京市 浦口区
018
区商务 局 市国土 资源局 浦口分 局所属 国土资 源所(参 市国土 资源局 浦口分 局所属 国土资 源所(参 公管理)
90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告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职位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15年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时间安排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大纲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汇总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大纲解读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大纲解读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大纲趋势分析2015中国证监会专业考试及专业考试大纲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公务员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政策解读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形式发生重大变化:行测题将首现两套试卷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学科分类目录最新版如何查看职位报名人数如何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表如何正确填写详细信息表【最新】201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最新】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15国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2015国考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调整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通知►注意事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致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的一封信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报名入口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相关下载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部门代码查询地址在哪?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下载地址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部门咨询►历年真题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分析 及报考指南(成稿)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北地区职位表分析湖北华图申论组201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职位表已经发布,这意味着今秋公务员备考工作要进入艰难选择阶段,我们的备考复习将会迎来目标明朗化状态。
为使广大考生避免陷入海量信息选择难的困境,湖北华图将此次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职位表中关于湖北地区招考岗位作出详细梳理,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公务员招录湖北部门及招考人数分析此次考试湖北地区计划录用688人,其中“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招考人数稳居榜首,为320人。
按照招考人数依次递减,排在前五名的招考部门分别为武汉铁路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海关,这些部门的招考人数均在30人及以上。
如图所示:职位代码部门名称招考人数(人)34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320848 武汉铁路公安局125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5178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39202 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31547 武汉海关30434 湖北省气象局20717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19221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17395 武汉铁路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局11667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247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78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3314 湖北省地震局 2453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481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1人数总计688二、国家公务员招录中湖北地区部分要求说明湖北华图将招录条件中的学历、基层工作年限和专业这三个考生关注度较高的报考条件提取出来分析,供各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参考。
从学历角度而言,“仅限本科”(不含本科及以上、本科或硕士)这一要求的招考人数最多,是224人;从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角度而言,“无年限限制”这一要求的招考人数最多,是581人,占据招考比例的84%;从“专业类别”来看,财会、经济、法学、公安、安全的招考人数是众多专业招考人数中占据比例偏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江苏省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推荐阅读】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面授】2015江苏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网校离线下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2015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一)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狱医职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关于招考对象问题(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不含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无锡高校的外市生源)。
(二)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其他社会人员均限我市户籍。
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三)报考监狱系统可放宽至本省户籍或生源。
(四)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五)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市(县)、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6、现役军人;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
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五、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七、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无锡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指经市、市(县)区统一组织选聘、列入市大学生村官库管理的大学生村官。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在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
八、关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身份问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九、关于相应职位的报考学历问题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我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可以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职位。
职位要求为“本科”学历的,仅限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
十、关于身份证的问题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一、关于回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司法行政系统、地税与其派出机关不作为同一机关实行任职回避。
十二、关于开考比例问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具体见招考简章。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十三、关于专业科目考试的问题加试专业科目的时间、地点等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关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问题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十五、关于资格审查问题(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②我市生源的2013届、2014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报到证);③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在锡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必须提供在锡父母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必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第二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