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更名挂牌仪式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营造林工程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营造林工程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4.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营造林工程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厅直各单位:根据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林业建设成效和科学决策林业建设重点,我省在去年开展全省林业工程综合核查的基础上,2018年将开展以国家级营造林工程、各级人工造林保存成林和森林覆盖率增长情况为重点的营造林工程综合核查。
为使核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核查工作综合核查的目的是要查清全省营造林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摸清全省人工造林保存、成林及森林覆盖率增长情况,客观、全面地反映和评价全省营造林工程建设实绩和成效,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科学管理、决策评价提供依据,为全省林业建设主要成效考评提供数据支撑,推进全省林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省根据2017年度核查结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补短板的又一次重大决策。
综合核查工作由省林业厅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牵头,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市、县(市、区)及省直各林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综合核查工作。
二、科学公正,全面覆盖,严格组织样本为确保实施单位、工程项目全覆盖,并最大程度地减轻基层负担,除因工程分布、抽检要求等原因导致单位重复抽中外,第一批受检单位原则上不纳入第二批核查范围。
在此基础上,统一以上报的自查小班为基本单位,在外业工作开展前,按照核查样本组织规则进行抽取。
核查人员不得泄露样本组织情况或私自更改抽取的样本。
三、强化自查,创新手段,保证核查时效2018年度核查的工程项目共9项、15个细项,其中国家级营造林工程6项、人工造林保存及成林情况2项、森林覆盖率增长情况1项。
和顺县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工作探讨

山西林业1980年创刊2018年第5期总第256期【摘要】林地变更调查是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的纠偏、更新和甄别。
介绍了和顺县林地变更调查概况,分析了试点调查数据、差异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国土、林业不同数据处理建议。
【关键词】和顺县;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中图分类号】S757.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5-4707(2018)05-010-02和顺县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工作探讨杜志斌(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山西太原030012)通过对和顺县林地变更的两个乡镇试点调查,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经验及其做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以期为全省全面实施林地变更调查起到借鉴作用。
1林地变更调查概况林地变更调查是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的纠偏、更新和甄别。
主要是参考国土调查数据、影像数据、结合外业调查,实事求是界定林地范围,划清林地与耕地、草地等土地的界限,分析林地“一张图”与国土调查数据的差异,作出衔接方案;同时,收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的林地变化资料,通过遥感判读进行区划、现地野外调查核实等技术手段,掌握林地变化的空间分布与管理属性变化信息,重点掌握林地与非林地之间的地类变化,兼顾林地内部各地类之间的变化,特别是森林与各地类之间的变化情况。
2试点调查数据分析通过对和顺县坪松乡、李阳镇林地保护和国土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外业试点调查,为即将全面开展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提出建议。
通过两个乡镇纠偏前林业数据与国土数据的对比,林业划为林地所对应国土数据中林地占65.07%,草地占28.33%,耕地占5.65%,其他占0.95%。
而国土数据划为林地所对应林业数据中林地占54.34%,非林地占23.04%,其中未利用地占19.23%,耕地占3.39%。
这说明,部分地类为错划,需要进行纠偏。
通过数据分析可知,林业数据中把不少国土部门认为草地的划为未利用地,这部分数据有部分斑块曾实施过造林工程,但由于成林较少,林业依然划为未利用地,已经成林的但是由于从2002年起大部分工程没有在图上勾绘,所以依然没有在林业数据中体现,仍为未利用地、耕地,实际需要纠正为有林地或灌木林地。
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4―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陕林办发[2013]21号
![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4―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陕林办发[2013]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17fe37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1c.png)
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4―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4-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陕林办发【2013】21号)各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2013年4-6月份,省林业厅共编发上报政务信息151条,其中采用各市林业局报送的信息103条,采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报送的信息48条,综合信息36条。
各市政务信息得分超过30分的有:宝鸡市林业局、汉中市林业局、延安市林业局。
省林业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得分超过20分的有:省森林公安局(省防火办)、省种苗站、省退耕中心。
政务信息是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厅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信息的报送重点、形式和时效等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作好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今年上半年,各地、各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仍存在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平衡、报送质量不高、综合类调研信息偏少等问题,特别是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厅直属单位报送信息明显偏少。
请各地、各单位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二是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要政务信息必须及时报送,不得延误。
三是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报送的信息要主题鲜明、行文规范、言简意赅;信息内容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创新点。
四是加强综合性政务信息和重要调研报告的报送。
重点选报重大林业建设项目的进展、成效、经验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综合性信息。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审核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审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山西省林业厅关于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审核结果的通知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林职院实验林场: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晋林管发〔2018〕51号)要求,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完成了对各单位申报的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的审核。
现将审核结果通报你们,请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一、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审核结果按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各县(林局)在充分征求林权权利人意愿的基础上,申请将辖区范围内符合省级公益林区划标准的林地纳入省级公益林,并上报了正式文件。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在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基础上,将各县(林局)申请情况向各市林业局(林局)及省林业厅相关处室征求了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完成了《山西省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报告》。
经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审定,全省11个市和9个省直林局、林职院实验林场共纳入省级公益林2220.4万亩,其中:国有1652.88万亩,集体567.52万亩。
各县(林局)具体审核结果见附件。
二、依法对省级公益林予以公告根据《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依法划定的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各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将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审核结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省级公益林所在地进行公告。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对省级公益林相关保护政策进行宣传。
三、切实加强省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已在林地变更数据平台完成落界。
各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经营单位要统筹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依法设立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界桩和标牌,迅速建立管护体系,完善管护制度,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保护措施,建设管护站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工具,采取聘用管护人员或者专业管护组织等方式进行管护。
山西省省级公益林技术方案讲义(梁林峰20150916)

区划界定原则
一、生态优先,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合理布局的原 则。 二、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级区划,分类管理的原 则。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要与国家级公益林保持协调。 三、权属明确,自主自愿,相对稳定,权责相联的原 则。要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自愿划入。权属有争议的 林地不纳入界定范围。 四、保持林班、小班完整性原则。易与森林资源规划 设计调查成果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区划界定对象及地类
省级公益林在规定林种内以其林地为区划对象。在不 同区位其划定地类要求有所不同。 区划界定的林种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 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国防林、 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 命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等。 区划的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灌木林 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后 期发展林业的未利用土地)。
山西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技术方案
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生态公益林概念的提出
生态公益林的概念在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开展 森林分类经营而提出的。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 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 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 态公益林也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 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探讨 和进行试点工作。
关于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 加强立法保护管理的意见
(一)界定依据
永久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要统筹考虑生态建设现状、 技术规范要求、林业工程布局等方面,从各地自然环境、 森林分布特点出发,兼顾土地利用、灾害防护、生态建设 、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需求。一是以全省林地保护利用 规划、国土资源调查、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以及各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等为依托;二是以全 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等为指针;三是以生态功能区划、国有林场林地分类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等为基本架构 ;四是以流域沟系、山头地态公益林地 加强立法保护管理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八日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2009年11月,省委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建设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奋斗目标,出台了《关于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30号);2010年7月29日,省委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提出加快建设“绿化山西”的宏伟目标;7月16日,省人大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6月,省人民政府在全省造林绿化晋中现场会上提出“加快造林绿化,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抓手,扎实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部署要求。
围绕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战略部署,为加快建设“绿化山西”,特臸定本《纲要》。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人民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山西省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启动实施了六大造林绿化工程和以“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太原西山综合治理”、“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2+10”重点工程,省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在一个市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使全省造林绿化上了一个大台阶。
2009年8月,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在长治、晋城召开,山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首个“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
林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当前,随着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物种减少等各种生态危机对人类日益增长的严重威胁,森林臸衡气候变暖的特殊生态作用,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林业在各国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日益提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原山分院揭牌
Green Survey 绿色经纬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s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Yuanshan Branch Unveiled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原山分院揭牌文I 绿色中国融媒体记者 张志国初夏的原山.花木繁盛.森林茂密.到处生机 勃勃,气势宏伟的山东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掩映在 绿水青山之间,一批又•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党员干 部正在这里学习原山精神和改革模式.2019年5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原山分院和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原山分校挂牌仪式在山 东原山艰苦创业教育基地举行。
仪式由国家林和草 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张利明主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谭光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局党校常务副 校长高红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道东,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 组书记、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李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林业局副局长马福义,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荣喜,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业局长孙中华,博山区委书 记刘忠远,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山西省森林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富,国家林草局人事司、宜屈机关党委和管理干部学院的有关同志.以及原山林场的干部职工参加。
仪式上,高红电宣读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批 复,刘荣喜代表淄博市委、市政府发表了热情洋溢 的致辞,孙建博代表原山林场作了发言.李琥代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对分院、分校的设立60 GC绿色中国Green Survey绿色经纬参加挂牌仪式的领导合影留念表达了祝贺。
谭光明代表国家林业草原局党组作讲话,并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原山分院和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原山分校揭牌。
刘荣喜在致辞中表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原山分院和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原山分校在原山林场设立,是对原山林场工作和原山精神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淄博市的关心和支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2•【字号】晋政办发〔2022〕60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2日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的保护管理,保护国家重要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或者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本办法所称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城市树木。
本办法所称城市大树,是指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外,树龄在20年以上的城市树木,或者胸径在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以及株高6米以上或地径18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
第四条本省对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实行分级保护。
(一)对名木和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二)对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三)对古树后备资源实行三级保护;(四)对城市大树实行四级保护。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的保护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工作。
探讨新形势下林地征占用存在问题及措施
287近些年,我国各地区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
然而,由于中央政策难以落实至各个地区,地方上时常发生非法占用林业用地问题,导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因此,基于林业用地非法占用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的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此予以处理。
加强对林业用地的征占保护,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一、新形势下林业征占用面临的主要问题(一)非法占用问题现阶段,对于林地征用,我国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缺乏对林地征用全局规划,导致出现安排散乱的问题。
此外,对于林地征用,我国采取约束政策,使得市场对林地需求日益增加。
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部分企业与个人非法的占用林地。
同时,由于群众缺乏对林地侵占概念全面的认识,对林地进行任意侵占,甚至在林地开展采石与取土等项目,严重破坏被侵占林地的植被,严重者导致出现水土流失的状况,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二)缺乏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我国非常重视的问题,尤其是就林业征用方面,我国对此制定严格的限制。
然而,不少的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盲目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林业进行盲目的开发。
虽然一时间可以获得经济效益,但是长此以往,势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之所以出现此类现象,究其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未能够提高对林业保护的重视,缺乏对林地征用全面的认识,对此未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以至于过度的开发与利用林地。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针对于林地征占用问题,最应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监督与管理。
然而,现实情况是,对于林地征用方面问题,至今缺乏有效的监管。
之所以产生这类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
因此,要想对林业征地进行有效的监督,当下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加强关于林业用地知识的学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但是,就现阶段的监管人员来看,综合素质还有待于提升,难以把控好征地现象。
此外,从政府部门方面来看,林业部门担心法律纠纷会给自身带来众多麻烦,对于林业征用现象视而不见,无形中助长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2]19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我局研究制定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附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受理申请、核发资质证书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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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更名暨
山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挂牌仪式议程安排主持人:王银娥副厅长
1、主持人宣布更名挂牌仪式开始,介绍到会来宾。
2、省编办领导宣读批复文件。
3、国家林业局领导、西安监督办专员、杜创业厅长、马双柱副厅长揭牌,向规划院领导授牌。
4、山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常中芳院长致辞。
5、国家林业局资源司领导或西安监督办专员讲话。
6、兄弟省院代表讲话。
7、宣读兄弟省院贺词、贺电。
8、杜创业厅长讲话。
9、更名挂牌仪式结束,文艺演出开始。
10、演出结束后,国家林业局领导、兄弟省院代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领导、厅各处室及驻并单位负责人,5:30时在林业大厦合影。
11、正式参会代表6:30时在林业大厦二楼餐厅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