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企业控制权理论

随着现在企业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进步,企业的控制越来越清晰,也就是说企业控制权受行政(国家、政府)的干预越来越弱,代之以股权的比例,来决定企业控制权的归属。
企业控制权的来源1、物质资本 完全合同理论框架下的标准委托代理理论先假设控制权来源于所有权:委托人提出一个合同安排,由代理人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即便代理人有信息优势和机会主义倾向,委托人总可以通过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相容,促使代理人朝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而付诸行动。
委托人对合同(交易)的控制权自然源于其对物质资本的所有权。
哈特和莫尔的不完全合同理论也认为,“由于合同不完全,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而且“对物质资产的控制权能导致对人力资产的控制权”。
我国学者张维迎从风险、监督的难易程度论证了“资本雇用劳动”的逻辑,证实了企业的控制权来自物质资本。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为减少成员偷懒而实施有效监督的监督者特权,源于他是剩余索取者,是物质资本的所有者。
2、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 长期以来控制理论漠视了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如格罗斯曼和哈特认为对非人力资本的控制将导致对人力资本的控制。
人力资本从属于非人力资本,但这一理论的解释力日渐受到两方面的挑战:一是日本企业对经营者赋予大量的控制权。
二是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企业中人力资本的重要性日渐突出。
周其仁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人力资本(包括员工阶层和经理阶层)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签订的一个特殊契约。
巴泽尔、Rajan和Zinglas等认为,人力资本属于主动性资本,它决定企业其他资本和人力资本本身能否获得回报以及获得多少回报。
因此,企业人力资本的拥有者理应取得剩余索取权。
布莱尔认为,既然经理、员工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对投入到企业中具有专用性的资本承担了风险,也应与股东一起分享企业所有权。
周其仁进一步指出,人力资本与人身不可分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员工可以随时关闭自己的人力资本。
因此,对现代企业中的员工只能激励不能压榨,员工毫无疑问拥有对自己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
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涵义及特征研究分析

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涵义及特征研究分析作者:徐同波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7期摘要:本文从企业本质、资源配置基本问题、资源配置中权力的作用表现及有关公司控制权的内容进行分析,明确公司控制权的涵义,进一步探讨公司控制权的特征,包括非对称性、可分解性、可转移性和收益性,旨在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公司控制权;涵义;特征对于企业来说,权力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关键条件,换个角度来说,公司控制权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权,是协调公司经济运行的权力。
公司控制权关系着公司治理成效,学术界关于公司控制权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而从企业理论出发,可以将企业控制权变量看作是一种外生变量,主要对其他变量进行解释,此种情况下,探讨公司控制权的涵义及特征是分析必要的。
1公司控制权的涵义1.1企业的本质学术界研究表明,一组合同的连接就形成了企业,而基于投入来说,当一组生产要素实现集合后,就形成了企业,这一过程中所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并签订合同,但生产要素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也就是说,尽管这些生产要素以合同方式与企业发生连接,但权力缺失的情况下生产要素无法通过自行方式达成彼此合作来促进生产。
1.2资源配置中的基本问题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是资源配置中的基本问题,各项生产要素是通过合同连接在一起的,当权力缺失时,生产要素无法自行合作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这就需要明确对资源配置中基本问题开展具体化问题。
就生产什么这一问题来看,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主要通过生产商品或者劳务活动来满足社会需求,此种情况下企业的经营目标清晰,但企业是生产要素的联合体,各生产要素目标存在差异化特征。
就怎样生产这一问题来看,在明确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购进生产要素,但生产要素进入企业后,即便是具有合作意愿,但由于信息不足,导致难以自动配合企业生产。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尽管企业实现了多项要素的集合,但单个要素所具备的仅仅是潜在生产能力。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理论评介与重构-最新文档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理论评介与重构一、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缘起与现实困境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肇始于亨利?曼尼(Benry Manne)于1965年完成的两篇具有开创意义的论文,其中集中阐述了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作用机理。
这一理论的提出为现代企业治理难题提供了另一条解决思路。
曼尼认为,公司收购就是一个公司控制权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缺乏效率的公司经营者会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股东接受收购者的报价而被撤换。
该理论假设存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会真实地反应在股票的价格上。
若经营者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经营行为使公司财产达到最有效的运用,也即意味着未使公司的股价达到最大化,则经营者必定缺乏经营效率,股价不能反应公司的真正潜力。
这就为公司的收购者创造了一个控制机会,公司收购者可以通过收购该公司的股份获得其控制权,并指定新的经营者更换现任董事会,以恢复经营效率,使股价最大化。
由此,公司的收购使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治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控制权又重归所有者手中。
概而言之,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着眼于资本市场对公司的治理效应,强调股东退出公司对经营者的惩戒作用,“用脚投票”以更换不满意的经营人员。
该理论尤其强调敌意收购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作用,即越过目标公司的经营层而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收购形式。
在倾向于外部监督治理模式的英美,对收购尤其是敌意收购多给予较高的评价,并主张放松对公司收购的管制,限制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
这种对收购倍加推崇并相应排斥政府干预和规制的论点构成了公司控制权市场主流理论的核心主张。
然而,收购并未像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所信奉的那样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产生持续、稳定、积极的效应,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面临无法回避的现实困境,即经营者短视、社会资源被浪费、成本高昂等弊端,使之不仅面临市场监督作用有效性的质疑。
而且因敌意收购的肆意进行,股东之外的与企业有着利害关系、为企业创造财富同样作出贡献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们在收购完成后,往往被削减工资或解雇,其应有的福利被转移变成了对收购交易双方有利的收入。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首先,公司的所有权是指对公司所有资源、资产和收益享有合法权益的权利,是所有者对公司的直接权益。
所有权可以通过股东的股权来表示,股权越高意味着对公司的所有权越大。
而控制权则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并主导公司决策和运营的权力。
控制权可以通过控制股权来获得,但控制权不一定等同于所有权,因为存在控制权大于所有权的情况。
其次,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所有权和控制权是一一对应的,即拥有多少股权就能够对公司进行多少程度上的控制。
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公司存在一些特殊的权益安排和治理机制,使得实际的控制权与股权之间出现差异。
比如,通过优先股、特别股等股权安排,少数股东可以拥有大量的控制权,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此外,公司的控制权还可以通过债务、契约和行业规范等方式来获得。
因此,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灵活性。
控制权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于股权的多少,还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首先,决策的结构和机制是影响控制权的重要因素。
公司的治理结构决定了是否存在控制权的集中和分散。
例如,控股公司和家族企业通常通过家族协议、人事安排等方式来集中控制权。
其次,公司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也会对控制权产生影响。
包括创始人的精神和价值观、公司内部文化的传承等方面。
此外,政府政策、法律和法规对控制权的制约和保护也是影响因素之一、政策和法律的干预可以减少控制权的滥用,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的管理中,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不仅仅是理论层面的探讨,更是影响公司治理和发展的实际问题。
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绩效,而控制权的过度集中或泛化则容易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和公司治理的混乱。
因此,相关各方应当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监管和管理,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综上所述,公司控制权理论围绕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问题展开讨论。
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控制权不仅仅取决于股权的多少,还受到公司决策结构和机制、组织文化和价值观、政府政策和法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01公司控制权演变及本质

在一个“共有产权”问题.进而决定了剩余索取
权和控制权的分享需要在合作者之间达成协议。 如果合作者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方面能达成共 识.且每个合伙人都尽职尽责,那么合伙制企业 将是增进协作生产力的理想制度安排.从而有利 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作群规模的扩大。但从 长期来看,一方面,由于在合伙制企业中存在着 相互代理、复杂的契约关系。在企业的重大决策 以至于经营管理方面.往往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分 歧。这种分歧不仅会造成贻误抢占市场先机的可 能,而且协调分歧的成本也很高,为此极不利于 企业的长期经营和企业规模的扩张:另一方面. 合伙出资额的有限性。尤其是企业经营风险由合 伙人共同承担的条件下,如果某一合伙人无力承 担债务时.就必须由其他合伙人全部承担.直至 他的全部财产.这也决定了企业规模不可能搞得 过大。 总之,随着现代社会生产的发展,合伙制企
权归m资人共同所有和掌管,剩余收益根据合伙
人出资比例分享,与此相对应,经营风险和亏损 由出资人按比例分担.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完 全责任。 与单一的业主制企业相比,合伙制企业可以 有效地发挥合伙人所拥有的资源优势(如资金、 技术、土地等),从而满足较大经营规模的需要, 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企业所面临的资金不足和 投资风险的压力。与单一业主制企业相同,在合 伙制企业中。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也是合二为一 的.企业控制权方式是一种高度集中控制权模 式。但这里的“一”,不是指单一的个人,而是 指一个由二人以上共同合作的“集体”,这就存
情况下具有如何使用的权力;剩余控制权则是指
那种事前没在契约中明确界定如何使用的权力。 是决定资产在最终契约所限定的特殊用途以外如 何被使用的权力(Hart&Moore 1990)。建立在 产权理论基础上的这种控制权解释,源于企业生 存环境的不确定.进而企业合约是不完备的。正 如哈特所说: “合同中包含缺口和遗漏条款。具 体来讲,合同中可能会提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 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做出粗略或模棱 两可的规定。”③所以。当契约合同中的遗漏状 态m现时,就必须有人决定如何进行弥补。这就 是哈特所定义的剩余控制权的由来。按照对控制 权的定义,在古典企业中,所有者、经营者是吻 合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性,决定了特定控 制权与剩余控制权同时归所有者所有。但在现代
什么是公司控制权

什么是公司控制权公司控制权简单地说对公司进行控制、影响的权利,公司的控制权不仅仅是指投票权、表决权,其实际上是指通过公司的股权拥有、人员安排、财务支配、资产控制、上下游客户影响、技术控制、协议安排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和影响的权利。
这种控制权实质上也是来源于股东的所有权,是从股东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经济性权利,当然也是一种利益的存在方式,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企业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的体现也有着不同,公司发展初期,对公司控制权的体现比较弱,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控制权的意义逐步体现出来了。
公司初期,一般都是家族企业,老板本身就是股东,直接负责公司的管理,家属或者老板指定的人担任公司监事;等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有的需要引入其他资金方作为股东,有的需要引入核心技术人才并给予股份,有的为了战略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等情形就需要合伙人的进入,人家进入做了股东就需要享有股权,要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或者是对公司的股东、管理层进行监督等;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各种融资、人才引进情形会增加,创始人的股权会逐步被稀释,有的股权都不到30%,像马云、马化腾、刘强东的股权持有比例都低于10%,如果仅仅按照他们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影响是很小的,所以也就要求这些创始人、核心层成员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方法来达到控制公司,实现公司控制权。
随着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公司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公司的控制权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因为公司控制权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有的企业因为控制权纠纷将合作伙伴送下了监狱,有的企业因为控制权纠纷将即将上市的企业陷入了泥潭,有的很多盈利能力很强的企业也会控制权纠纷弄的濒临破产。
所以,近些年来发生的黄光裕与陈晓的纠纷、真功夫蔡达标与潘云海的纠纷、雷士照明的事件等案例已经引起了很多人对公司控制权的重视,又像阿里巴巴和京东这样的AB股或者合伙人制度的设计保证了马云、刘强东这样持股比例低于10%的情况下对公司的控制权,也就保证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给公司带来了巨大发展。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部分一、公司控制权词源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用法得组合词,就是控与制两者所组成得关联。
控‘“掌握;操纵。
”制,“管束;约束。
”从现代汉语得用法来瞧“控”与“制”具有不可分离性。
其表达了一个主体对她得相对对象进行某种支配得观念。
控制,“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范围。
”“从控制得内容上瞧,公司控制就是指所行使得控制力作用于什么事情或什么事务”就是指对一个公司得经营者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得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董事会得选任,决定公司得财务与经营者管理活动,甚至使该公司成为某种特定目得得工具。
二、公司控制权概念解析如果将公司控制理解为一种与公司有关得相关“控制”,即一种更宽泛得“控制”理解,那么上述得“公司控制”定义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得定义。
相对于这种内部控制而言就会产生外部控制得理解,即公司作为一个即存物与外部发生联系时产生之控制内容,“控制还可以从公司之间得关系来考察。
”换言之,公司控制还应包括,公司之间得控股关系产生得控制,以及“除了控股一种因素或方式之外,并不排除其她因素与方式也可以形成”之控制——公司之间得控制所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或控制从属公司形成企业集团或关系企业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控制权并不就是像“所有权”或“股东权”一样有着明确权利内涵得概念,控制权更多得就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对公司资源得实际控制,其实质得股东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互博弈得一个过程。
本文认为。
公司控制权,就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她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得可能性与现实性结合,就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得结合,即制度化了得影响公司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得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得“意思自治”得“权利”观念得结合。
三、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之间得概念辨析本文中将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得关系界定为:公司控制权就是指对公司得所有可供支配与利用资源得控制与管理得权利,它与剩余索取权一起构成所有权,公司控制权源于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就是公司控制权得基础。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4700字》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目录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一)国内文献综述 (1)(二)国外文献综述 (2)一、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3)(一)公司治理的概念 (3)(二)公司治理理论的分类 (3)(三)基于新古典资源配置观的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4)(四)20世纪末新兴的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5)参考文献: (6)(一)国内文献综述1、公司治理的内涵。
李粮(2020)认为首先应当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这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
对于公司治理而言,他认为公司治理关注的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策略该如何制定,且如何确保该经营策略的合理性。
内部控制则关注的是企业如何在经营活动中贯彻该策略[1]。
任丽英(2019)对各个学者对公司治理所作的定义进行研究,她认为公司治理就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为解决其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而从各个方面对公司全局的运作与经营所做的一种体系化、常态化的安排。
它既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的框架设计,也包括外部治理的安排[2]。
赵烜一(2017)将公司治理简要概括为一种为公司进行的各项活动提供运行方案并对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的管理系统。
它的重要内容包括:所有者的权利、管理者的职责以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公开性[3]。
安彬彬(2010)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多个要素的分配方法,而公司治理的存在意义便是依托于这种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配置权、责、利[4]。
2、古典管家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
周金泉和何文晋(2014)指出在古典管家理论的框架下面,毫无疑问,企业是不存在代理问题的,因为公司本身已经处在一个完全信息的市场中,自然,这种假设里公司治理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再成为公司所需要的控制经营的工具[5]。
张雅(2021)认为委托代理理论的意图在于降低代理人与企业所有者因双方可能的利益不一致以及彼此间信息的不同步而带来的“代理成本”。
基于此,他认为应当从改善内部监督机制以及建立“心灵契约”等方法解决这个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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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部分
一、公司控制权词源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用法的组合词,是控与制两者所组成的关联。
控‘“掌握;操纵。
”制,“管束;约束。
”从现代汉语的用法来看“控”与“制”具有不可分离性。
其表达了一个主体对他的相对对象进行某种支配的观念。
控制,“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范围。
”
“从控制的内容上看,公司控制是指所行使的控制力作用于什么事情或什么事务”是指对一个公司的经营者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董事会的选任,决定公司的财务和经营者管理活动,甚至使该公司成为某种特定目的的工具。
二、公司控制权概念解析
如果将公司控制理解为一种与公司有关的相关“控制”,即一种更宽泛的“控制”理解,那么上述的“公司控制”定义也可以说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的定义。
相对于这种内部控制而言就会产生外部控制的理解,即公司作为一个即存物与外部发生联系时产生之控制内容,“控制还可以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考察。
”换言之,公司控制还应包括,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产生的控制,以及“除了控股一种因素或方式之外,并不排除其他因素和方式也可以形成”之控制——公司之间的控制所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或控制从属公司形成企业集团或关系企业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控制权并不是像“所有权”或“股东权”一样有着明确权利内涵的概念,控制权更多的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对公司资源的实际控制,其实质的股东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互博弈的一个过程。
本文认为。
公司控制权,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结合,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的结合,即制度化了的影响公司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的“意思自治”的“权利”观念的结合。
三、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三者之间的概念辨析
本文中将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三者的关系界定为:公司控制权是指对公司的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资源的控制和管理的权利,它与剩余索取权一起构成所有权,公司控制权源于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是公司控制权的基础。
公司控制权派生出投票权、决策权等经营管理权,但以上派生权利并非控制权的全部。
下面就以上观点进行如下论述:首先企业所有权的核心是剩余索取权,全部的所有权拥有合同权利之外的剩余控制权,而控制权从属于所有权,控制权由所有权派生。
即是说,经营管理权出自于控制权且受制于控制权,但同时经营管理权又是控制权赖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因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存在分离的倾向,控股股东只有通过股东会选举出代表自己的董事会,才能真正实施对公司的控制。
因此,公司控制权虽然与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在内容上存在交叉,但是控制权已经超越了所有权的边界,经营管理权也只是公司控制权派生出来的一种实现公司控制权的权利。
法学中的权利不仅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法律制度,还包括实体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
在此我们可以论证控制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公司控制权是公司实践中实际存在的一种为实现公司制度的正常运行发挥基础功能的权利状态。
公司权利体系形成、发展和完善内在逻辑,并为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的确立奠定制度基础;其次,公司控制权是指控制者支配公司全部资源的权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的总和。
即控制者依据自己的意志实现对公司全部财产的利用和处置,且通过权利的工具性运用获得排他性的控制权利益;可见,公司控制权是一组权利并非单一的权利。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控制权没有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一样明确的内涵,但却无法否认控制权的法律属性。
四、公司控制权的背景介绍
公司控制或者控制权问题涵盖了非常丰富的制度内容,代表着公司决策的形成过程和外化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
在实践领域,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组织体力量的逐渐成长公司对世界的影响不亚于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政权。
在公司领域,法学和经济学共同关注的就是公司治理问题,因为公司如何治理决定着一个公司的成长方式及最终形态。
随着公司的力量不断延伸世界各个领域基本达成一
个共识:公司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
而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公司控制权的安排和设计。
立足中国本身,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的恣意妄为、肆无忌惮地侵害少数股东利益的现象频繁发生,使得围绕公司控制权设计的讨论具有迫切性及重要意义。
虽然公司控制权这个概念已被公司法学界广泛使用,但其内涵却仍处于变动不定中,其具体含义也似乎并不十分清楚,并且不符合法律上权利的要件规定,如权利有明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并产生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合法的契约约定。
它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并且是一个比较难理解的概念。
其行使主体,即控制人可能是股东,也可能不是股东,通常包括股东控制、经理人控制和生产者控制三种。
控制股东转让其股权一方面是因为控制权本身的权利属性、财产属性和可交易性,另一方面则在控制权转让中往往能获得高额的控制权溢价。
因此研究控制权的真实原因在于控制概念的公司法化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控制人责任追究的公司法空白。
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过控制权的定义。
我们比较熟悉的国外与”控制权“这个概念有关的命题,最初是由美国学者伯利(Adolf ,JR.)和米恩斯(Gardiner )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提出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命题。
同样,目前我国《公司法》也没有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概念阐述,但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百一十七条等已经揭示了公司控制权的内容和规则。
同时,很多关于公司法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多次使用公司控制权这一概念:2001年3月28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使用了公司控制权的概念;中国证监会2004年1月7日专门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5月17日发布实施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规定了善意使用控制权的法定义务。
中国证监会2006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4条明确指出了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五种情形。
五、公司控制权的存在形态及概念分类
关于公司控制权的分类,本文比较赞同的是詹森Jensen(1993)的公司控制权系统划分思想,即可以把公司控制系统划分为两个大的方面: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公司外部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公司内部管理者之间的竞争,董事会的控制功能,大股东的监督以及激励的契约设计在这当中董事会的构成了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
公司外部控制系统则包含了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以资本市场为特征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政府和法律管制体系。
与此相似,本文对公司控制权的分类情况亦建立在詹森Jensen的思想上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控制权作如下分类:
公司对内控制权包含:人事管理(普通员工及董监高)、股权设计、日常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完善管理与风险控制以及公司资产(含动产、不
动产及对外债权债务)制度完善;公司对外的合同风险控制及投资、融资方案设计和公司结构变更设计。
形成过程和外化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
在探讨该问题之前弄清公司控制权的研究意义是十分必要的,概括来说表现为以下;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对公司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建立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的效率。
它是一种表征公司运行状态的评价体系,其真正价值就是平衡地维护各方相关主体的现实利益和合理的期望利益。
那么落脚中国,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滥用权利侵害少数股东利益成为了公司控制权治理的重中之重。
也正是基于此,对公司控制权滥用所展开的讨论,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