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频技术管理内容
一次调频运行管理制度

一次调频运行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一、编制依据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华北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管理规定》、《华北电网汽(水)轮机调速系统调度管理规定》《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的要求,各发电厂应制定针对本厂机组实际情况的一次调频运行管理制度,据此编制一次调频运行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成立一次调频管理组织机构。
当人员变动时,相对应的岗位人员补充至该组织机构,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一次调频的技术负责人为生技部热工主管。
组长、副组长负责一次调频功能正常投入的全面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一次调频工作的对外联系、对内协调和管理工作;汽机分部负责调速系统机务部分的正常运行;热工分部负责一次调频功能的实现并符合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以及一次调频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发电部负责监视一次调频的运行,以及日常与调度的联系工作。
三、技术指标1、速度变动率4%--5%。
2、迟缓率小于0.1%。
3、死区不大于±2r/min。
4、响应滞后时间小于3秒。
5、稳定时间小于1min。
6、负荷变化幅度不小于20MW。
7、符合调整幅度15s内达到理论计算的最大负荷调整幅度的90%。
四、对调速系统、机组控制系统的要求1、将频差信号叠加在汽轮机调速汽门指令处。
2、在机组协调或AGC方式下,由DCS、DEH共同完成一次调频功能。
3、一次调频功能不设投退按钮,始终处于投入状态。
五、运行管理1、机组在完成与一次调频功能有关的设备改造、检修工作后,应进行有关的试验,并在一个月内上报有关材料。
2、当电网周波出现≥±0.1HZ的波动时,热工分部应立即打印保留机组一次调频有关的数据和曲线,已被分析和评价机组的一次调频特性,主要包括机组转速、一次调频功能、AGC指令、机组负荷、实际负荷指令、调门开度、机前压力、调节级压力等。
数据采样速率应不低于1点/秒。
3、一次调频有关历史数据滚动保留的周期三个月,并可根据调度部门有关要求随时上报。
一次调频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次调频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摘要:频率质量是电力系统运行的重要指标之一,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性能对维持电网频率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的作用和原理,我国电网投入一次调频的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频率,一次调频,电网0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电网负荷急剧加大,特别是冲击性、非线性负荷的不断增长,使电网频率降低,电压波形畸变,电压波动、闪变和三相不平衡等电能质量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电能的质量。
我国电力颁发的《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中明确规定系统频率标准为50Hz,偏差不得超过士0.2Hz。
频率超过允许范围都会影响电力系统、发电机组和用户的安全和经济效益。
因此,投入大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提高电网负荷变化时的频率响应能力,保持系统频率在允许范围之内,确保高质量的电力供应是非常重要的。
1.一次调频原理及有关参数一次调频功能主要是根据电网频率的变化,按照一次调频预定的曲线,对机组负荷进行调整,其核心是在电网负荷发生变化的时候,利用锅炉蓄能,根据转速变化调整汽机功率,以达到在有限功率变化的前提下实现功率与负荷平衡[2]。
一次调频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1.1.转速不等率:对承担基本负荷的机组,一般取其不等率大一些,以希望电网周波的变化对其功率的影响要小,保证机组在经济工况下长期运行;对承担尖峰负荷的机组,则不等率要小一些,在电网周波变化后希望多分担一点变动负荷。
1.2.迟缓率机组的迟缓率:是指由于调速器、传动放大机构和配汽机构部件有磨擦、间隙等原因使输入信息与输出信息之间存在的迟缓现象,这种迟缓现象作用于调节系统使在一定的转速变化范围Δn,机组功率不变。
迟缓率ε的计算如公式(2):1.3.调频死区机组一次调频频率死区是指系统在额定转速附近对转速的不灵敏区,为了在电网频率变化较小的情况下提高机组稳定性,一般在电调系统设置有频率死区。
1.4.一次调频动态特性一次调频特性是汽轮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基本特性之一,它是指电网负荷变化引起电网的频率发生变化后,机组在控制系统的作用下自动地增加或减小自身的功率,从而限制电网频率变化的特性。
西北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管理办法

西北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管理办法前言为保证西北电网发电机组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规范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一、考评对象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运行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指标之一,需要进行相关的考评。
考评对象包括西北电网内所有在运行的机组,但不包括试运行或停机的。
二、考评内容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内容应包括以下指标: - 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 - 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 - 发电机组的频率调节响应能力; - 发电机组的电压调节响应能力; - 发电机组启停时间和效率。
三、考评流程1.每年初,由西北电网公司向各机组管理者发放《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通知书》。
2.机组管理者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评工作。
3.基于考评指标,各机组应提交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评相关数据,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4.西北电网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每个机组提交的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形成考评结果。
5.考评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机组管理者,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四、考评结果处理1.若考评结果达到优秀水平,将对机组进行表扬和奖励。
2.若考评结果达到合格水平,机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评反馈的不足进行整改。
整改后需要向公司提交整改报告和正确的考评数据。
3.若考评结果未达到合格水平,机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公司提交整改方案和考评数据。
若连续两年或以上未达到合格水平,将对机组进行约谈,要求立即整改。
五、考评奖励和处罚1.对于考评成绩优秀的机组,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宣传表扬。
2.对于考评成绩不合格的机组,将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并进行约谈。
如机组未能按时达到规定的整改要求,将被视为不符合运行标准,被视为不合格运行,对机组予以处罚。
3.对于违反考评管理办法的机组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补充条款本管理办法未能覆盖的情况,应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试行)
1总则
1.1为保证山东电网及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提高电能质量及电网频率、联络线功率控制水平,参照《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DL/T-711-1999)及《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办法》(华北电网安全委员会制定)等有关文件,结合山东电网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电厂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厂主管领导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公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公章)
2.2机组投入一次调频,首先应在电厂内部通过试验,确认已达到有关的技术要求,然后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征得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认可后,方可确认该机组投入了一次调频功能。
2.3各电厂应上报各台机组与一次调频有关的材料及数据,其中包括:
2.3.1机组一次调频投入认可表(见附表);
2.3.2调速系统的传递函数、各环节参数及有关的试验报告;
2.3.3液调机组调速系统速度变动率、迟缓率测试报告;
2.3.4电调机组速度变动率、迟缓率、频率调整死区组态图及函数曲线设置参数;
2.3.5机组负荷随实际电网频率变化曲线,采样时间不大于1s。
3技术指标
3.1机组调速系统的速度变动率
机组速度变动率一般为4%~5%(根据机组类型确定数值);
3.2调速系统迟缓率
5.2已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确认投入了一次调频功能的机组,不得擅自切除此功能。如改动有关参数,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一次调频技术指标要求,并在两周内重新上报有关材料。机组在完成了与一次调频功能有关的设备改造、检修工作后,应进行有关的试验,并在一个月内重新上报有关材料。
新疆电网一次调频运行调度管理规定(正式文件)

新疆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调度运行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1.1 为了保证新疆电网和所有并网的发电机组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的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能力,使机组适应电网负荷和频率的变化,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新疆电网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发电机组一次调频功能是指由发电机调速系统频率静态特性引起的调频作用,当系统频率出现偏差超出死区时,机组调速系统根据系统频率的变化自动降低或增加机组有功出力的功能。
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能力直接关系到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能否安全、稳定、优质运行的基础。
1.3系统频率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
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一次调频在保证系统频率稳定运行和突发事故情况下防止系统频率崩溃中起到重要的应急作用。
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不参与电网一次调频或一次调频能力弱的机组,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隐患。
1.4所有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必须按照本规定确定的一次调频指标、参数进行设置,并投入一次调频功能。
当系统频率出现偏差时,所有并网运行的机组无论在任何控制模式下都应参与一次调频,且一次调频功能不得经过中间环节,应直接作用与汽轮机调速器汽门。
1.5编制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国家经贸委2001年颁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委2004第2号令)、《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5945—1995)、《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DL/T711-1999)和《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496-2001)。
1.6 凡并入新疆电网运行的发电厂须按照本规定执行。
1.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一次调频技术指标2.1 火电机组调速系统的速度变动率、水电机组调速系统的永态转差率规定:2.1.1火电机组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速度变动率设置应在3%-4%之间。
四项举措提升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性能

四项举措提升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性能在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性能管理的过程中,应将四项举措合理应用其中,总结丰富的工作经验,创建科学化与合理化的工作模式,提升各方面工作效果与水平,利用合理的方式开展各方面工作,增强一次调频系统的运行性能与效果,为后续工作的正确落实与发展提供帮助。
一、一次调频的性能与具体管理目标对于一次调频而言,其性能主要与一次调频死区、响应滞后与稳定时间、转速效率等存在直接联系。
①死区方面,主要就是相关一次调频的额定转速周围转速差、频率差等相关的不灵敏区域。
②响应滞后时间,就是转速差以及相关频率差最后一次超过一次调频死区滞后,到机组负荷向着正确的调频方向,呈现出变化的具体时间。
③稳定时间,就是在转速差以及频率差最后一次超出一次调频死区滞后到机组负荷最后达到相关目标值的允许时间。
④响应速度,就是在一次调频动作的过程中,机组负荷的响应电网频差出现了很快的变化。
在此过程中,应根据实际要求与工作特点等正确的进行管控调整,采用合理的方式预防一次调频性能问题,创建出科学化与合理化的工作模式,提升各方面工作效果,将不同措施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1]。
二、四项举措提升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性能某省在2017年3月份进行了79台火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考核,在考核之后发现60台机组一次调频品合格率在50%以内,其余的19台一次调频机组合格率为60%以上,从这个数据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该省的一次调频系统还存在问题,所以,下文介绍了解决的具体措施:(一)合理进行稽查处理在稽查工作中,要求检查台账以及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正确的分析一次调频的参数、频差逻辑、控制系统标准等等,明确是否可以满足具体的工作要求。
在此过程中,应及时发现火电机组管理期间出现的问题,例如:一次调频的资料不完整,无法满足具体的管理要求、机组大型修改之后未能进行合理的试验,出现了技术问题,导致整体系统的良好运行受到影响;机组使用滑压运行方法,快速向上调节方面的裕量存在缺陷、相关机组在运行的过程中,一次调频能力很低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12.21•【文号】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以及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
一次调频讲解

组变负荷运行范围内的一次调频特性;
5)扰动量的选择:每个工况至少要进行±0.067Hz和±.1Hz频差阶跃试验,应至
少选择一个负荷点进行机组调频上限和同等调频负荷绝对值的降负荷试验,检 验机组的安全性能;
DEH侧一次调频典型原理图
调阀指令 转速差
CV
F
F(x)
∑
调频后阀 位指令
CCS侧一次调频典型原理图
功率设定值 转速差 SP F
F(x)
△P
∑
调频后的 功率设定
实际功率值
MW
PI
• • • •
培训结束!谢谢!
希望大家有所收
获!Βιβλιοθήκη 试验要求和方法1)并网机组应进行一次调频试验,必须合格,新建机组可以只做单阀一次调频试
验;
2)定期试验要求:机组大修或机组控制系统发生重大改变后;应重新进行一次调
频试验,以保证一次调频性能和机组安全;
3)运行工况的选择:存在单顺阀运行方式的机组,一次调频试验包括单阀方式下
的一次调频试验和顺阀方式下的一次调频试验;
新铝一次调频讲解
讲解部门
讲解人
2016年4月12日
频率调整,又称频率控制,是电力系 统中维持有功功率供需平衡的主要措施,其根本 目的是保证电力系统的频率稳定。电力系统频率 调整的主要方法是调整发电功率和进行负荷管理 。按照调整范围和调节能力的不同,频率调整可 分为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和三次调频。
调频释义
1、一次调频 是指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 反应,调整有功出力以维持电力系统频率稳定。一次调频的特点是响应速度快,但是 只能做到有差控制。 2、二次调频,也称为自动发电控制(AGC),是指发电机组提供足够的可调整容量及 一定的调节速率,在允许的调节偏差下实时跟踪频率,以满足系统频率稳定的要求。 二次调频可以做到频率的无差调节,且能够对联络线功率进行监视和调整。 3、三次调频 的实质是完成在线经济调度,其目的是在满足电力系统频率稳定和系统 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能源和设备,以最低的发电成本或费用获得更多的、优质的电 能。 电力系统频率调整也是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重点讲述一次调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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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调频技术管理内容
1、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机组都必须具备并投入一次调频功能,当电网频率波动时,机组在所有运行方式下都应自动参与一次调频。
现场应随时记录并保存机组一次调频的投入及运行情况,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分析与监督。
2、机组投入一次调频,首先应在发电企业内部通过试验,确认已达到有关的技术要求,然后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征得机组所在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技术监督部门的认可后,方可投入。
3、参与一次调频的机组性能满足电网要求,其技术指标如下:
根据电网对频率调节的基本要求,机组参与一次调频按下列项目和参数进行设置:
1、频率偏差死区
按照电网频率控制要求,调频控制死区采用转速表示。
取:
Δn死区=±1.5转/分—±2转/分
与此相对应频率偏差死区定为:
Δf死区=±0.025Hz —±0.033Hz
电液型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死区不大于±2r/min(±0.033Hz)。
水电机组一次调频死区不大于±3r/min(±0.05Hz)。
2、调速系统转速不等率和迟缓率
调速系统的转速不等率:火电机组为5%,水电机组为3%。
调速系统迟缓率:电液调节型系统机组容量≤1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15%,机组容量100MW-2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1%,机组容量>2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06%。
3、一次调频投入的机组负荷范围
机组投入一次调频的负荷范围为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调范围,即机组在核定的最低和最高负荷范围内均应投入一次调频。
4、一次调频机组负荷调节限制
考虑到全网参与一次调频机组的容量和机组调节特性,设置机组负荷调节范围为:
ΔMW=±3%ECR —±6%ECR
机组一次调频负荷调节范围目前暂设置为±3%ECR。
5、机组一次调频的响应时间要求
一次调频是机组对电网频率变化的快速响应。
要求对机组的一次调频回路进行调试和定值扰动试验。
即频率变化引起的负荷指令变化为ΔMW=±3%ECR —±6%ECR时,机组实际负荷变化达到63%的指令值的时间小于或等于30秒。
4、对调速系统、机组控制系统的要求
(1)汽轮机采用电液调速系统(DEH)的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应由DEH实现。
宜采取将频差信号叠加在汽轮机调速汽门指令处的设计方法,
以保证一次调频的响应速度。
如采取其它形式的设计方法,也必须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
(2)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具有机组协调控制和AGC功能的机组,应在DCS中投入频率校正回路,即当机组工作在机组协调或AGC 方式时,由DEH、DCS共同完成一次调频功能。
既保证一次调频的响应速度,又保证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持续性。
5、一次调频机组的运行管理
(1)、在每台机组一次调频投运前,发电企业应上报该机组与一次调频有关的材料及数据,其中包括:
机组一次调频投入认可表(见附表);
汽机调速系统的传递函数、各环节参数及有关的试验报告;
液调机组调速系统速度变动率、迟缓率测试报告;
电调机组速度变动率、频率调整死区组态图及函数曲线设置参数;
机组负荷随实际电网频率变化曲线(采样时间不大于1S)。
(2)机组一次调频通过现场试验及必须的系统联调试验后,由发电企业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机组正式投入运行的申请报告,并附完整的调试试验报告,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后,该机组方可正式投入一次调频运行。
(3)、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所辖机组一次调频的运行调度,发电企业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指令。
(4)、发电企业在机组一次调频能力发生变化达不到基本技术要求和申报要求时,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并及时进行检修维护。
当机组一次调频性能变更时,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汇报,并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后才能执行。
若要退出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应在退出前得到电力调度机构的同意。
(5)机组一次调频投切信号必须实时采集,接入SCADA/EMS系统,供电力调度机构调度人员实时监视机组一次调频状态,EMS系统则自动记录机组一次调频投切时间,计算一次调频投运率并作为考核机组一次调频的依据之一。
机组一次调频投运率统计:
一次调频月投运率=(一次调频月投运时间/机组月并网时间)
×100%
(6)发电企业应确保发电机组具备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的一次调频能力,确保一次调频在机组正常运行时投入和一次调频运行信号正确上传至电力调度机构EMS主站系统。
发电企业对一次调频装置应进行定期维护,提高一次调频的投运率,使机组一次调频的月度投运率不低于90%。
(7)已由电力调度机构确认投入了一次调频功能的机组,不得擅自切除此功能。
如改动有关参数,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一次调频技术指标要求,并在两周内重新上报有关材料。
机组在大修或完成了与一次调频功能有关的设备改造、检修工作后,应进行有关的试验,并在一个月内重新上报有关材料。
(8)新建机组必须完成一次调频试验并及时投入一次调频功能,同时上报机组一次调频有关材料。
6、维护电网的正常频率是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双方的共同
责任和义务。
当电网频率出现异常时,发电企业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发电企业承担的频率责任时间,应根据湖北电网承
担的频率责任时间,由电力调度机构当值调度人员根据本值
发电企业实际出力和计划出力曲线的差异占湖北电网各发电
企业偏差曲线的比例等因素确定。
附录D、机组一次调频技术参数
1、机组调速系统的转速不等率
火电机组一般为4%~5%;
水电机组一般为3%~4%;
2、调速系统迟缓率
机械、液压调节型:
机组容量≤1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4%;
机组容量100 MW ~200 MW(包括200 MW),迟缓率要求小于0.2%;
机组容量>2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1%;
电液调节型:
机组容量≤1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15%;
机组容量100 MW ~200 MW(包括200 MW),迟缓率要求小于0.1%;
机组容量>200MW,迟缓率要求小于0.06%;
3、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死区
电液型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死区不大于±2
r/min(±0.033Hz)。
机械、液压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死区不大于
(±0.05Hz)。
水电机组一次调频死区不大于(±0.033Hz)
4、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响应时间要求:
当电网频率变化达到一次调频动作值到机组负荷开始变化所需的时间为一次调频负荷响应滞后时间,应小于3秒。
当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机组应在15秒内根据机组响应目标完全响应。
机组参与一次调频过程中,在电网频率稳定后,机组负荷达到稳定所需的时间为一次调频稳定时间,应小于1min。
机组投入机组协调控制系统或自动发电控制(AGC)运行时,应剔除负荷指令变化的因素。
5、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响应结果要求:
在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开始的45秒内,机组实际出力与机组响应目标偏差的平均值应在机组额定有功出力的±3%内。
机组投入机组协调控制系统或自动发电控制(AGC)运行时,应剔除负荷指令变化的因素。
6、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
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可加以限制,但限制幅度不应过小,规定如下:
额定负荷200MW及以下的火电机组,限制幅度不小于机组额定负荷的±10%;
额定负荷220~350MW的火电机组,限制幅度不小于机组额定负荷的±8%;
额定负荷5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限制幅度不小于机组额定负荷的±6%;
水电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不应加以限制。
各发电企业在对机组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加以限制时,应充分考虑机组及电网特点,确保机组及电网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