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租金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暂行)_百度
中国37种融资模式全解析(推荐收藏)

中国37种融资模式全解析(推荐收藏)导读: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
本文将企业融资区分为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三类并,并总结了企业融资的方式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来源:搏实资本、金融时报字数:10897阅读好内容仅需:21分钟01目录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4、让与担保5、网络借贷(p2p)6、融资性贸易7、托管式加盟二、类金融融资1、商业保理2、融资租赁3、典当4、小额贷款公司5、私募股权基金6、股权众筹7、股权质押8、动产浮动质押9、仓单质押10、保单质押贷款三、金融融资1、银行贷款2、信托贷款3、银行承兑汇票4、信用证5、内保外贷6、公司债7、金融租赁8、银行保理9、存单质押10、企业债11、优先股12、资产证券化13、上市公司14、新三板企业15、商业承兑汇票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17、福费廷18、贸易融资19、应收账款质押贷款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0201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024年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1.2 甲方(债务人)1.3 乙方(担保人)1.4 贷款人1.5 抵押物1.6 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1.7 融资期限1.8 融资用途1.9 利率1.10 还款方式1.11 违约金1.12 抵押权实现1.13 合同解除1.14 争议解决方式第二条合同主体资格2.1 甲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2 乙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3 贷款人为依法设立并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第三条抵押物范围与价值3.1 抵押物明细3.2 抵押物价值评估3.3 抵押物权属证明3.4 抵押物保险第四条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与融资额度4.1 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额度4.2 融资额度计算4.3 融资发放与还款第五条融资期限与利率5.1 融资期限5.2 利率确定5.3 利率调整第六条还款方式与期限6.1 还款方式6.2 还款期限6.3 提前还款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7.1 违约行为7.2 违约金计算7.3 违约金支付方式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8.1 债务违约情况8.2 抵押权行使8.3 抵押物处置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解除条件9.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10.3 仲裁10.4 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签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续签程序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泄密责任第十三条强制性规定13.1 遵守法律法规13.2 强制性规定适用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订历史14.3 合同签订地点与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标准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本合同是指甲方为获得贷款人的融资,将其拥有或控制的财产设定为抵押物,乙方作为担保人对甲方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额抵押融资担保合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系列教材 审查审批岗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系列教材审查审批岗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系列教材审查审批岗位(试用版)主编:朱大鹏副主编:周琼编写人员:曹慧敏、余翠华、李娜、冷晗、陈海波、唐阔、杜京芝、张慧、朱妍妍、计光、吴独秀、郭欣蕾、何剑、彭爱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3.3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目录第一篇审查审批基础知识 (1)第一章审查审批体制概述 (1)第一节“审贷分离”的提出与审查审批体制的产生 (1)第二节国内外审查审批体制发展沿革 (5)第三节我行审查审批体制 (9)第二章审查审批人管理概述 (12)第一节审查审批人的职责与权利 (12)第二节审查审批人资格管理 (13)第三节审查审批人日常管理 (16)第三章业务品种介绍............................................................................................... .. 18第一节零售贷款授信品种 (18)第二节公司贷款授信品种 (25)第四章审查审批基本操作流程 (52)第一节小额贷款 ............................................... .. 52第二节个人消费贷款.............................................53第三节个人商务贷款.............................................56第四节小企业贷款 ...............................................58第五节公司贷款 ............................................... .. 63第五章责任认定与追究.............................................................................................68第一节个人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 (68)第二节小企业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和追究 (72)第三节公司信贷责任认定与追究 (76)第六章法律基础知识............................................................................................... .. 84第一节授信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84)第二节银行授信相关的监管规定 (93)第七章行业风险分析............................................................................................... 0第二篇零售贷款的审查审批要点 (11)第八章小额贷款............................................................................................... (11)第一节小额贷款审查方式 (11)第二节小额贷款审查要点 (15)第三节小额贷款业务审批要点 (23)第九章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47)第一节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查要点 (47)第二节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批要点 (63)第三节一手房合作项目审查审批要点 (65)第十章个人商务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77)第一节个人商务贷款审查要点 (77)第二节个人商务贷款审批要点 (91)第三节特殊贷种的审查审批要点 (94)第十一章小企业贷款审查审批要点 (103)第一节小企业贷款审查要点 (103)第二节小企业贷款审批要点 (127)第三节特殊贷种的审查审批要点 (134)第十二章合作方机构审查审批要点 (145)第一节评估机构审查审批要点 (145)第二节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合作经销商审查审批要点 (148)第三节市场方审查审批要点 (155)第四节担保公司审查审批要点 (159)第十三章呆账核销审核 (163)第一节呆账核销概述 (163)第二节呆账核销流程 (164)第三节呆账核销的审核要点 (166)第十四章案例分析............................................................................................... (175)第三篇批发贷款审查要点 (232)第十五章评级授信审查分析 (232)第一节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232)第二节企业非财务因素风险分析 (240)第三节会计报表审查 (247)第四节会计报表分析 (256)第五节评级审查分析 (268)第六节授信额度审查分析 (275)第十六章担保物审查与评估 (283)第一节基本概念与规定 (283)第二节保证担保的审查与评估 (285)第三节抵押担保的审查与评估 (290)第四节质押担保的审查与评估 (295)第五节担保物价值的评估工具 (301)第十七章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分析要点 (316)第一节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概念 (316)第二节借款人审查 (316)第三节生产经营情况审查 (318)第四节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20)第五节信用结构审查 (323)第六节贷款风险与收益审查 (324)第七节审查意见 (326)第十八章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分析要点 (328)第一节基本概念和原则 (328)第二节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分析内容 (328)第十九章供应链融资审查分析要点 (335)第一节供应链融资相关基础知识 (335)第二节核心企业审查 (336)第三节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及授信方案审查 (338)第四节审查结论 (349)第二十章内保外贷业务审查分析要点 (350)第一节内保外贷业务概述 (350)第二节信贷部内保外贷业务审查要点 (350)第二十一章项目贷款审查有关知识 (356)第一节建设项目有关行政许可法规 (356)第二节建设项目投资构成及估算 (373)第三节建设项目财务评审有关税费的计算 (388)第一篇审查审批基础知识第一章审查审批体制概述本章摘要:纵观国内外商业银行发展沿革,审查审批体制的概念从无到有,到现在的不断演变,看似千变万化的背后,有一些必然性的理念在引导。
商业银行押品风险排查报告

商业银行押品风险排查报告目录1. 报告概述 (3)1.1 报告背景 (3)1.2 风险排查目的和重要性 (4)1.3 风险排查范围和对象 (5)1.4 报告主要内容提纲 (7)2. 风险排查方法与工具 (8)2.1 风险管理框架 (9)2.2 风险排查流程 (10)2.3 利用的数据和工具 (11)2.4 风险评估方法和模型 (12)3. 押品分类与风险分析 (13)3.1 押品概述 (14)3.2 押品分类 (15)3.2.1 房产抵押 (16)3.2.2 动产质押 (17)3.2.3 信用风险 (19)3.2.4 其他特殊抵押品 (20)3.3 风险因素分析 (22)3.3.1 市场风险因素 (24)3.3.2 信用风险因素 (25)3.3.3 操作风险因素 (26)3.3.4 法律和合规风险因素 (27)4. 风险排查结果 (29)4.1 押品风险总体状况 (30)4.2 主要押品的风险评估 (31)4.2.1 房产抵押的风险评估 (33)4.2.2 动产质押的风险评估 (34)4.2.3 信用风险的风险评估 (35)4.2.4 其他特殊抵押品的风险评估 (37)4.3 风险预警和风险敞口 (38)5. 风险防控措施与建议 (39)5.1 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 (40)5.2 风险控制措施 (41)5.3 强化风险监控与报告机制 (43)5.4 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建议 (44)6. 结论与建议 (44)6.1 风险排查成果总结 (45)6.2 风险管理行动计划的制定 (47)6.3 对未来的展望 (48)1. 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我行近期押品风险状况,通过系统化的风险排查,识别潜在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报告基于我行押品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以及实际运营情况,结合外部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对押品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审视。
报告首先介绍了押品风险排查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押品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价值稳定性和流动性对于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性。
银行对公各类业务介绍

银行对公业务介绍银行对公业务介绍 (1)固定资产贷款 (2)商业汇票贴现 (2)承兑汇票 (3)买方信贷业务 (5)人民币额度借款 (7)法人帐户透支 (7)银团贷款 (8)存款业务 (9)流动资金贷款 (12)项目贷款 (13)房地产开发贷款 (14)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18)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贴现业务 (19)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19)买方付息贴现业务 (20)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 (20)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 (21)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回购)业务 (21)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业务 (22)商业汇票转贴现异地持票买入业务 (23)商业汇票双向买断业务 (23)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转贴现业务 (24)担保型票据业务 (24)代理金融机构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业务 (25)委托贷款 (25)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7)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27)公开统一授信 (28)保函 (29)贷款承诺函 (33)支票 (33)银行本票 (34)银行汇票 (34)支票、本票、汇票异同点: (35)托收承付 (37)保兑仓业务 (38)综合授信业务 (39)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39)备用信用证 (40)贷款承诺 (40)贷款意向 (40)保理 (41)应收帐款转让 (43)担保业务 (44)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企业在新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等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为您的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是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能够满足您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需求。
2024年商业借款合同担保措施详则

2024年商业借款合同担保措施详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借款概述1.1 借款金额1.2 借款用途1.3 借款期限1.4 借款利息第二条担保措施2.1 保证担保2.1.1 保证人资格2.1.2 保证范围2.1.3 保证期限2.2 抵押担保2.2.1 抵押物描述2.2.2 抵押物价值评估2.2.3 抵押物登记2.3 质押担保2.3.1 质押物描述2.3.2 质押物价值评估2.3.3 质押物交付2.4 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担保措施第三条担保责任的承担3.1 保证人的责任3.2 抵押人的责任3.3 质押人的责任3.4 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第四条担保物的管理与处置4.1 担保物的保管4.2 担保物的处置4.3 担保物权属变更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5.1 合同生效条件5.2 合同终止条件5.3 合同终止后的担保责任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与权利6.1 借款人的义务6.2 借款人的权利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7.1 贷款人的权利7.2 贷款人的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借款人的违约行为8.2 担保人的违约行为8.3 贷款人的违约行为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变更条件10.2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附则11.1 合同的解释11.2 合同的补充11.3 合同的修改第十二条合同的签署12.1 签署日期12.2 签署地点12.3 签署人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清单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补充事项14.2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借款概述1.2 借款用途:借款人将借款本金用于【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支出项】。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贷款人发放借款之日起计算。
1.4 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计算,按【】个月支付一次,计息期间自借款本金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担保措施2.1 保证担保2.1.2 保证范围:保证人应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广东省农信社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操作指引

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操作指引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约束机制,维护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联社的相关制度,结合广东省农信社的实际,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合用于广东省农信社所有不良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和抵债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等。
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从不良资产发生时的内外环境和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有关责任;(二)区别对待的原则。
新账不良与老账不良要区别对待,主观故意与过失要区别对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要区别对待,损失程度大与小要区别对待;(三)客观公正原则。
不偏不倚,公正严明,力求做到“事前防范为主,事后惩戒为辅”,既要打击违规违纪行为,又要保护和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四)回避原则。
对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厉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范围原则上为以五级分类口径认定的后三类不良贷款,因违规或者失职行为给农信社造成损失的不良资产管理项目。
对新账不良与老账不良应实行“新老划断”,对“行社脱钩”前发放的贷款,农信社主要负贷款管理、清收责任,除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外,原则上不追究贷款发放责任;对 1997-2002 年期间发放的贷款,应分清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对其中确系主观原因形成的予以追究责任;对新账不良贷款,应严格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的对象信贷业务流程中调查评估、审查核准、审批决策、贷后管理、不良资产管理、会计结算等各环节、各岗位的相关人员,信用社、联社负责信贷、资产管理责任的主任或者副主任。
不良资产责任追究方式(一)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工资、奖金,责令按不低于单笔不良资产损失额(含利息损失,下同)的2‰的幅度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二)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四)其他处理:包括住手责任人的贷款权或者授信权、下调信贷员或者经理等级、免职、解聘职务、责令引咎辞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调离原岗位、离岗清收、解除劳动合同,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银保贷”业务经营现状、问题和对策

Gansu Finance/甘肃金融/◎杨子江【内容简介】文章基于“银保贷”业务在合作模式、分工协作、产品设计、风险分担等方面的经营现状,指出其经营管理面临销售过程信息披露不充分、产品设计机制不健全、全流程风险管控不到位、宏观政策支持不足、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公众了解程度较低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贷款产品供给、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银保贷”业务;银行业;保险公司;融资难作者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银保贷”业务经营现状、问题和对策综述“银保贷”业务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以借款人投保保证保险作为发放贷款必要条件的信贷业务。
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款人贷款信用风险为承保标的的保险产品,通常以借款企业或个人为投保人,以银行为受益人,当投保企业或个人贷款发生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银行进行理赔,承担贷款全部或部分损失。
贷款保证保险是借款人获得贷款的增信工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打消银行顾虑,满足银企双方需求。
(一)“银保贷”是特定客户破解融资难的有效途径“银保贷”为资金周转困难、无抵押无担保、资质达不到条件等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贷款的借款人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方式。
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有效抵押资产少、规模小、缺乏可靠财务信息等问题,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风险较大,银行出于风险和效益考虑,放贷意愿相对较低。
据统计,45%的小微企业未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
在小微企业面对刚性资金需求时,“银保贷”恰好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当前小微企业信贷缺口较大,融资过程中的信用增级需求十分强烈,同时我国消费主导型经济加快形成,个人消费信贷迅猛增长,这些将直接推动“银保贷”业务的发展。
2015年原银监会、原保监会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2020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出台《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均对发展“银保贷”信贷产品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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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租金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 (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推动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7‟第 4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粤农信联发… 2008‟ 223号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农合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租金是指权利人(出租人因出租未经对外抵押的动产或不动产而获得的要求承租人付款的租赁收入,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不包括其他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含转租赁的租金。
租金质押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所有的要求承租人(付款义务人支付租金的权利作为质押,从农合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 1 -第三条在合同的期限内,借款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农合机构申请借款, 农合机构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用款进度、偿还能力, 确定借款人的用款申请。
第四条租金质押贷款的四个基本当事人为借款人(申请人、出质人(出租人、权利人、义务人 (承租人和贷款人 (即农合机构、质权人。
第二章贷款要素第五条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贷款期限的租金收入的 70%。
其中租金总收入的合理性确定由各农合机构根据各地的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存量贷款增加租金质押担保方式、能提供足额有效抵押或担保公司担保的新增租金质押贷款,不受此限。
第六条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 5年且在租赁期限内,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农合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七条贷款还款方式。
可以采用一年期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期限超过一年且没有其他更为有效的担保措施的,农合机构必须与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采取分期还本付息等逐步降低风险的还款方式。
第八条贷款利率由农合机构按《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指引(暂行》 (粤农信联发… 2007‟ 36号等贷款利率定- 2 -价文件要求,结合市场实际进行灵活定价。
第九条贷款用途可以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等, 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与产业政策规定, 且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以及违反法规、政府明文禁止的项目。
第十条租金质押贷款担保方式:租金质押贷款的担保方式是由农合机构确认的以权利人租金质押的担保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一出质人、质权人、借款人需签订《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 (附件 1 ,明确出质人应在农合机构开立唯一的租金收款专用账户,义务人的每期应付款项应全额划入上述专用账户,并接受农合机构的监管和控制,出质人需将出质权利的相关出租物业的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收取押金 /保证金单据、备案回执等资料移交质权人;(二出质人和质权人需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附件 2 ,明确双方已签订质押合同及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 (三农合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十一条租金质押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其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3 -第十二条向农合机构申请办理租金质押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类客户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过工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自然人客户具有本地户口,年满 18周岁,年龄不超过 60周岁且借款合同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超过 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信贷记录良好,在企业信贷咨询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上 2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欠供欠息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 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三在农合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了贷款卡,自愿接受农合机构信贷、结算监督检查;(四经农合机构认可,生产经营正常、有稳定销售现金流或物业租金等收入,具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企业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自然人贷款期间年度家庭偿债率(即年度家庭还本付息额 /年度家庭收入应小于 50%;(五租金必须建立在权利人与义务人双方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上;(六愿意接受农合机构认可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借款人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组织的,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借款申请书》 ;(二已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4 -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已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四申请人近三年度及最近一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及最近一季度末的报表;(五单位或组织经济收入及资产证明文件,其中收入证明主要包括购销合同、出货单、租赁合同等,资产证明主要包括物业产权证、买卖合同、协议等;(六农合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四条出质人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组织的,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已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出质人拥有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或依据(如: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权属证明文件等 , 如暂未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需提交报建资料或其他证明物业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三表明真实且有效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的相关单据及 /或有关部门的备案回执等;(四租赁合同所标明的收益标的在贷款申请期限内保持合法稳定的证明材料,包括承租人的背景资料,能有效持续支付租金的证明等;- 5 -(五出质人及财产共有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同意出质的证明;(六农合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五条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三家庭或个人的经济收入及资产证明文件,其中收入证明主要包括物业租赁合同、工资单等,资产证明主要包括物业产权证、买卖合同、协议等;(四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报送授权书;(五农合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六条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明;(二出质人拥有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或依据(如: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权属证明文件等 , 如暂未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需提交报建资料或证明物业合法有效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表明真实且有效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的相关单据及 /或有关部门的备案回执等;(四租赁合同所标明的收益标的在贷款申请期限内保持合法稳定的证明材料;- 6 -(五出质人及财产共有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同意出质的证明;(六农合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七条出质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承租人下列资料: (一证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有权人签章(字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如:承租人为个人的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要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二农合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保险第十八条农合机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出质人在合同贷款发放前办理以农合机构为第一受益人的用于租金质押的出租物的足额财产保险。
第十九条保险最后到期日不得短于借款合同期限。
保险可每年购买一次,但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在保险到期一个月前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保险的续保事宜。
第二十条在贷款期内,保险单原件及交费发票复印件须留存农合机构,保险单原件作一级信贷档案资料入库保管,未收到保险单原件前,不得发放租金质押贷款。
第二十一条在贷款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 7 -销保险或减少投保金额,若保险中断、撤销或减少投保金额,农合机构可代位续保或代为补足投保额,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或出质人负责;在保险期内,如用于租金质押的出租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出质人过失而导致的毁损,由出质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于租金质押的出租物损失得到的保险赔偿, 农合机构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第五章贷款受理、审查、审批及质押登记第二十三条贷款申请的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的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的日常管理及业务分工均参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制度办理;鉴于租金收益质押贷款的担保权利实现取决于未来收益权的落实,其质押权的有效性低于一般的抵押担保形式。
因此,本业务的审批原则上须经法人一级机构进行审批,基层分支机构一般不授予终审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农合机构原则上不接受非优先行使质权的租金质押贷款,业务人员办理贷款调查及审查时必须先登入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 ,查询并打印确认该应收账款没有办理任何的质押登记手续《查询报告》作为贷款审查的基本资料。
- 8 -第二十五条贷款审批后必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公示并打印登记情况及登记成功的纸质材料存档。
第六章贷款发放、账户监管第二十六条贷款发放由放款岗位凭《贷款审批表》、《借据》、《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情况及登记成功的证明、《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及 /或《保险单》等资料为借款人发放。
第二十七条本条适用于出质人与借款人非同一人出质人必须向质权人提供在农合机构开立的作为租金收益权收入专户(以下简称收入专户的账户账号及户名等资料、借款人必须在农合机构开立用于贷款结算专用的账户,并按《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规定接受农合机构账户监管,具体规定如下: (一收入专户用于归集包括但不限于押金 /保证金和租金的全部收入及孳息、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对用于租金质押的出租物进行征收、接管、限制、拍卖等以任何形式处臵所产生的作为出质权利项下的全部补偿、赔偿或收益等;(二收入专户的资金用于贷款本息的担保,经办农合机构至少需对收入专户中的不低于三期的质押租金进行控制,至《借- 9 -款合同》中止且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时才进行解控处理;(三经办农合机构在约定还本日、结息日前至少 2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当期应还本息之和的资金从出质人开立的收入专户划入借款人在农合机构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中用作贷款本息归还;(四经办农合机构在约定还本日、结息日内在借款人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进行贷款本息的扣划。
第二十八条本条适用于出质人与借款人为同一人出质人(借款人必须向质权人提供在农合机构开立的作为租金收益权收入及贷款结算的专户(以下简称专户户名及账号等资料,并按《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规定接受我社账户监管, 具体规定如下:(一专户用于归集包括但不限于押金 /保证金和租金的全部收入及孳息、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对用于租金质押的出租物进行征收、接管、限制、拍卖等以任何形式处臵所产生的作为出质权利项下的全部补偿、赔偿或收益及借款人的经营收入等;(二专户的资金用于贷款本息归还、出质人(借款人日常经营费用等,但专户的余额至少不低于三期质押租金;(三经办农合机构至少需对其中的两期质押租金进行控制, 至《借款合同》中止且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时才进行解控处理; (四经办农合机构在约定还本日、结息日内在专户进行贷款本息的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