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成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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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或项目成本核算部在投标阶段完成投标测算成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投标测算成本及预期利润移交至本层级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三周内根据测算成本等相关资料进行标价分离形成标准成本,各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制定项目责任成本,项目部制定项目内控目标成本,按照项目内控目标成本对项目进行成本管控,为理顺各管理层级之间的关系,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强全员责任成本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项目成本的组成

第三条项目成本由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项目部管理费用、资金占用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所发生的专业分包费、劳务分包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1.专业分包费:含分包方完成本专业所有的作业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税金除外)。专业分包项目不分人工、材料、机械,按分包合同单价或者本单位类似工程的分包价格乘以工程量计算。

2.劳务分包费:是指按照分包模式及其劳务合同支付给劳务方的价格。包括人工费、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如小型机械费、小型易耗材和其他承包给劳务的费用等)。

该项费用可以分为劳务分包费及人工费。

3.人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自有班组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所发生的人工,除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费中的人工费;

4.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费用,这里不包括劳务费中包含部分。

数量采用投标文件中的材料数量,单价按照材料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实时价格、工程所在地当月指导价格、经询价的行情确定。

5.机械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不含劳务费、专业分包费和其它机械费中包含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按技术方案中使用的周期、数量及相关部门提供的租赁单价,自有设备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二)其他直接费:工程所需常规的措施费用的总和以及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专项措施费,分为一般措施费和专项措施费。

1.一般措施费主要包括材料设备的二次倒运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临设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生活临设及文明费,由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规模核定或简化计入)等。

2.专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技术部门核定的专项方案发生的费用(不含由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包括:

2.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

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和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备的费用。

2.2专项方案费,经技术部门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

上述专项措施费依据施工方案按实计算。

2.3安全投入专项费:矿山工程按合同值2.5%,房屋建筑、水利水电、电力等2.0%,市政、冶炼、机电、化工、港口、公路等1.5%;工业服务4.0%。

(三)项目管理费:指发生在施工现场,针对工程进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所需费用。

1.现场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差旅费:是指现场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等。其中:现场人员的基本工资按各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套定。差旅交通费:现场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

2.现场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3.固定资产使用费: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和其他设备的油料、维修、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质量、进度等奖励支出费用按实计入。

5.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按实计入。

6.其他费用:含经营招待费、附加税及其他费用。

(四)资金占用费:指项目部使用本项目以外资金所产生的资金费用。

第三章成本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成本形成的时间阶段不同,成本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投标测算成本、标准成本、项目责任成本(预计总成本)、项目内控目标成本、岗位分解成本、实际成本。

(一)投标测算成本:根据项目招、投标资料、建设公司限价平台(内部定额)、公司各项成本管理制度、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合同主要条款等情况,在报价前由各层级投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最终评审后的成本总和(定义),它不包含两级公司管理费、利润、增值税、超过约定外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

所有工程项目在投标阶段(非投标项目为签约前)均应编制、审核投标测算成本。上级管理机构在合同评审时,需重点查看测算成本及预计毛利率,并作为合同评审的附件资料。

各公司应将投标测算成本明细资料作为基础经济档案保存,测算成本的最终审批人为本单位总经济师或总经理,合同签订后由两级公司市场经营部向本层级工程管理部移交。

附件1成本明细表

(二)标准成本:工程管理部依据投标测算成本及相应资料进行标价分离形成的成本总和,格式与投标测算成本明细表一致。

1.标价分离的原则及依据:

1.1客观公正的原则。检查投标测算成本是否出现重大偏差或缺项漏项情况,按实进行调整。

1.2标价分离的依据

1.2.1市场经营部移交的投标测算成本及相关资料;

1.2.2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1.2.3经优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2.4公司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

1.2.5项目分包模式及分包市场价格,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等;

1.2.6与成本测算其他相关依据。

1.3不同的合同计价模式,根据目前投标报价的实际情况和所签合同价款计价模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标价分离方法。

1.3.1固定总价合同。一般用于造价不高,工程变化不大,工期较短,在招标时有完整的图纸和承包说明的项目。这类项目的标价分离工作必须依据图纸重新进行工程量的计算,结合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标准成本及预计毛利率。

1.3.2固定综合单价及可调价格合同

分离时,借鉴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并依据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成本测算得出项目标准成本和预计毛利率。

对于没有图纸的项目,应依据类似工程资料进行成本测算,同时确定预计毛利率。

1.4项目标价分离率必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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