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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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哪些2篇

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哪些2篇

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哪些第一篇: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项目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公司在一定期间内通过非经常性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益,这些收益通常不包括公司的日常经营收入和费用。

以下是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项目:1.外币翻译差额:当公司经营跨国业务时,其财务报表通常需要将国外子公司的账目转换为报告货币。

由于汇率波动,这种转换可能会产生汇兑损益差额。

外币翻译差额是指由于这种汇兑差异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2.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在每个会计期末都需要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

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公司需要将该变动记录为其他综合收益。

这种变动通常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是源自市场变动。

3.现金流量套期损益:一些公司为了规避未来的价格或汇率风险,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这种操作通常涉及使用衍生品合约来对冲价格或汇率波动的影响。

若这种套期保值操作产生了损益,公司会将其记录为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4.权益法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当公司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在未控制该公司的情况下,按照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这意味着公司需按照其所持股权的变动来调整其投资价值。

当这种调整超过会计利润的时候,超过部分会被记录为其他综合收益。

5.再衡量的养老金责任:公司的养老金计划可能会发生再衡量,即对养老金计划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

若再衡量产生的变动超过特定限度,这些变动会被记录为其他综合收益。

以上是其他综合收益的一些主要项目,不同公司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了解这些项目有助于投资者和分析师了解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从而作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

第二篇: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和影响因素上一篇介绍了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项目,本篇将重点介绍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和影响因素。

1.会计处理:其他综合收益通常不会直接计入公司的净利润,而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表来记录。

这些收益项目会累积到其他综合收益表的累计项目中,并在适当的时候转入综合收益表。

何谓“其他综合收益”

何谓“其他综合收益”

何谓“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条中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其他综合收益,是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的引入充实了利润表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在实务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在没有计入利润表而直接反映在所有者权益的事项中进行甄选,汇总符合其他综合收益定义的事项,并列示在利润表中。

应划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圈内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事项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一方面形成了一项利得或损失,另一方面并没有在损益表中予以确认。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产生主要由于对以外币列示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对于不同的财务报表科目采用不同的汇率进行折算引起的,该部分差额本质上属于企业的一项利得或损失,只是由于无法分配到具体的财务报表科目而一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

因此,此差额也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上述事项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应当在利润表中予以列示。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其他综合收益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其他综合收益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
(1)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3)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例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本公积来源的有()。

A.盈余公积转入
B.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C.其他资本公积
D.从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盈余公积不能转入资本公积;选项D,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是盈余公积。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各项中,应列入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的是()。

A.注销回购价格低于面值的库存股,其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份额
D.将存货转为以公允价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D,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选项C,计入投资收益。

试析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试析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试析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一、相关名词定义及解讀(一)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或损失。

(二)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利润表中反映的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三)纳税调整,是指在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时,按照会计服从税收的原则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消除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方法按照會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一般流程,凡是应列入财务报表集中、汇总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均应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在按会计科目序列排列的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中,尔后根据总分类账,结合明细分类账编制各种财务报表。

但是,无独有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的不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利得或损失,发生时并没有专门会计科目进行汇集和登记,而是直接与其他核算内容一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中。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则先编报表附注,将不同内容的其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分类排列编制其他综合收益的明细表,并同时按照所得税预期税率计算出该项目的所得税影响,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减项,再减去各该项目“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后与其他明细项目“小计”加总,作为填报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依据,无须像利润表的各个损益项目那样按照损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报。

不过,会计人员应当在“资本公积”科目中单设“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以便于该项目的附注披露和报表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明细表》格式请见本文“第五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和披露”。

三、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行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一)特点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涵义不能重分类进损益,是指相关事项发生时,一般会导致企业资产、负债和相对应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失以后期间随着与其他资本公积的终止确认而自然终结,有时或按规定要求,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详述

其他综合收益详述

其他综合收益详述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以外,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目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企业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除应当按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以外,还应当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除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列报需要做上述调整以外,企业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臵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

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臵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二是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1)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

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是一个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的概念,它代表了一组非常规性质的收益和损失,这些收益和损失无法被归类到净利润中。

其他综合收益对于理解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展望非常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计算和影响因素。

首先,让我们对“其他综合收益”做一个简单的概述。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未来现金流量可能受到影响但不会直接影响净利润的项目的累计金额。

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现金流量风险的套期保值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养老福利计划重估损益、外币财务报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未实现的外币兑换损益等。

在财务报表中,其他综合收益被呈现为两个部分:税前金额和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是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尚未扣除相关的税款。

税后金额则是在扣除相关税款后的金额,反映了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接着,让我们来看一下如何计算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完成:其他综合收益 = 税前金额 - 相关税款税前金额是指在未扣除税款前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

相关税款是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所带来的税款。

这个计算公式将确保准确反映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然而,其他综合收益并不会直接影响净利润。

相反,它们会在综合收益表中呈现。

综合收益表是财务报表的一部分,用于综合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全部收益和损失。

综合收益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将与净利润和其他运营收益进行合并,以展示公司的整体业绩。

那么,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展望有什么影响呢?其他综合收益的存在使得公司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自身的风险和未来收入。

例如,通过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可以了解其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动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投资策略。

此外,其他综合收益的存在还可能对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特别是养老福利计划重估损益和外币财务报表的公允价值变动等项目,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净资产和股东权益。

因此,在评估一家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时,除了考虑净利润外,还需关注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净资产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综合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解释

综合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解释

综合收益综合收益(Consolidated Income)是指除所有者的出资额和各种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以外的各种收入。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年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后为1985年发布的SFA C6所取代)的解释,综合收益是指“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变动。

它包括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

”简介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

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认为:“虽然综合收益中各种来源的现金是同质的,但它们却可能在稳定性、风险性和可预测性上有所不同。

就是说,各种来源的综合收益特征可能彼此悬殊,这表明需要综合收益的各种组成内容的信息”。

FASB将综合收益分为基本组成部分和中介组成部分。

前者包括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

收入和费用主要产生于核心交易和事项,受管理当局控制;利得和损失是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的结果,基本不受管理当局控制。

后者包括毛利额、税前经常性收益、经常性经营收益、盈利、净收益等。

后两者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盈利和净收益的关系为:盈利+前期会计调整项目的累计影响=净收益。

产生背景(一)传统会计收益的缺陷传统会计收益的报告模式是以实际交易为基础,以收益实现原则、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为规范的。

尽管传统会计收益客观、可检验和谨慎,但却是许多人为规则的产物。

因此,一直受到众多批评。

表现在:(1)坚持收益确定的实现原则,使计算的收益并非企业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未实现的持产损益;(2)以现时价格计量收入、以历史成本计量费用,使成本未能得到真正回收,造成虚盈实亏;(3)历史成本计价使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仅是过去未分摊资产成本的余额,使资产负债表失去了意义;(4)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都基于主观因素,使计量结果缺乏可比性。

配比原则还使得资产负债表出现了递延借项和递延贷项等模糊概念。

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一)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其他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内容其他综合收益包含两类:一是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二是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应当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具体来讲,对于发生的汇兑损失,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

为采用成本或推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推余成本,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仍然应当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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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其他综合收益
2009-9-18 11:39 来源: 中国会计报作者: 待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条中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其他综合收益,是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的引入充实了利润表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在实务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在没有计入利润表而直接反映在所有者权益的事项中进行甄选,汇总符合其他综合收益定义的事项,并列示在利润表中。

应划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圈内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事项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一方面形成了一项利得或损失,另一方面并没有在损益表中予以确认。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产生主要由于对以外币列示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对于不同的财务报表科目采用不同的汇率进行折算引起的,该部分差额本质上属于企业的一项利得或损失,只是由于无法分配到具体的财务报表科目而一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

因此,此差额也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上述事项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应当在利润表中予以列示。

留神“圈外项目”
除上述事项外,以下事项虽然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但由于其本质上属于所有者的投入或者向所有者进行分配,因此不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与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捐赠或债务豁免:《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
“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企业与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捐赠或债务豁免而形成的损失或利得,本质上是股东对企业的投入或者企业向股东进行分配,因此不应当作为一项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规定中涉及的捐赠或者债务豁免外,其他形式的与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非互惠交易同样属于权益性交易,不作为其他综合收益。

非互惠交易指企业将所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无代价地转让给第三方或者第三方将其所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无代价地转让给企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质上是一个集团内部资源的重新分配,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所支付的对价意味着母公司将更多的资源分配给合并方,即资本投入。

反之则意味着母公司从合并方收回了资源,即收回投资。

因此上述交易对资本公积以及留存收益的影响不应作为一项其他综合收益。

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及其他资本性投入性质的政府拨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上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的结余部分,不属于政府补助,而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因此不满足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除上述规定中涉及的搬迁补偿款外,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同样不应作为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变化: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变化而相应变化。

对投资企业而言,该变化是否属于其他综合收益需要分析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变化的具体原因。

如果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变化满足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则投资企业需要将其反映在本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反之亦然。

综上所述,在实务工作中,可以通过分析所有者权益科目,特别是资本公积科目的变动原因确定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但资本公积科目的变动可能由于两类原因导致,其一为未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其二为所有者的资本性投入或者对所有者的分配。

前者符合其他综合收益定义,后者则不应作为一项其他综合收益反映在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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