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监事会工作需要注意的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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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年10月第20卷第20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Oct.,2017Vol.20,No.20舆论,鼓励全体职员参与。

3.3 抓住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把握企业发展方向一是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

企业员工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和道德观念等,直接影响了企业整体的发展水平,因此,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目标。

电力企业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尊重人、关心人、依靠人和为了人,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

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一个企业文明程度的反映,在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环境下,电力企业更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实施企业文化传播工程、企业文化落地工程和企业文化评价工程,建设和弘扬统一的企业文化和统一的行业规范,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把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企业生产指明正确的道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4 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载体一是将企业的决策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企业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可以告知职工,然后通过合理化建议、金点子等方法,鼓励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不但能够使企业作出正确、切合实际的决策,还能使职工充分感受到他们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和主人翁地位,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充满活力的资源。

二是将企业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

例如:在职工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演讲比赛、精神文明建设知识问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潜移默化地提高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职工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促进企业发展。

三是通过文化娱乐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健全职工娱乐设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娱乐活动,如组织开展歌咏比赛、象棋比赛、读书比赛等一系列的文化活动,缓解职工的精神压力,培养他们良好的心态。

关于监事会工作的建议

关于监事会工作的建议

关于监事会工作的建议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监督管理层和保护股东利益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1. 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成员应独立于管理层,不受其影响。

建议通过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或设立独立监事来实现监事会的独立性。

2. 加强监事会的专业性:监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风险管理。

建议通过培训和选择合适的候选人来提高监事会的专业性。

3. 定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应定期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议制定明确的审查计划,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4. 加强对高管薪酬的监督:监事会应对高管薪酬进行审议和监督,确保薪酬与绩效挂钩,并合理激励高管履行职责。

建议建立薪酬委员会或委托独立机构对高管薪酬进行评估。

5. 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监事会应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建议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的审计,并定期向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6.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监事会应制定和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和应对。

建议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指定专门的监事负责风险管理工作。

7. 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监事会应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董事会的运作、股东权益保护等。

建议定期组织独立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8. 加强与内部和外部审计部门的合作:监事会应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监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建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信息和解决问题。

9. 加强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监事会应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包括并购、投资、重大合同等。

建议制定明确的审议程序,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10. 提高监事会的透明度和沟通效果:监事会应加强与股东、投资者和员工的沟通,及时向他们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决策结果。

监事会个人工作总结_监事会工作总结

监事会个人工作总结_监事会工作总结

监事会个人工作总结_监事会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有幸担任公司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意识到了自己在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年终总结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一、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作为公司监事会的一员,我的第一职责就是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积极参与监事会的各项会议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问题,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也积极参与了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但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对公司业务的不够了解,导致在审议公司决策时缺乏深入的分析和了解,影响了我的监事会工作。

其次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熟悉,导致在监督管理中存在一定的盲区,影响了对公司的全面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了解,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做到更加全面和深入地监督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加强沟通,促进公司发展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股东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

三、加强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作为监事会的一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积极参加了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通过学习,我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升了自己对公司的监督管理能力。

希望领导和同事们能够给予我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在监事会工作中能够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

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

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
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监督机制:监事会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同时,需要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监督,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加强财务监督:监事会需要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需要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财务风险。

参与重大决策:监事会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同时,需要监督公司管理层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

提升监事会成员素质:监事会成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经验,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同时,
需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加强沟通和协作:监事会需要加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监事会需要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需要加强对公司治理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

总之,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监督、参与重大决策、提升监事会成员素质、加强沟通和协作以及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工作细则范文(3篇)

监事会工作细则范文(3篇)

监事会工作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的职权和运行,依法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执行职权,履行责任,独立自主地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监事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合法、公正、公平的公司治理。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数量和任期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六条监事会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人,由监事互选产生,主任监事同时兼任董事会董事。

第七条主任监事负责组织和协调监事会工作,副主任监事协助主任监事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职权第八条监事会对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或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条监事会有权调查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可以查阅和复制与其监督职责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十条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出席监事会会议,提供解释或说明。

第十一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业务、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独立的评估和检查。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监事会按照规定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监事召集,副主任监事协助。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由监事全体讨论通过,主任监事具体负责实施,决议内容通过公告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应当会前制定议程、准备资料,并通知出席会议的监事。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应当进行会议记录,并由主任监事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参加,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馈。

第五章权益保护第十七条监事会有权监督公司是否依法、合规经营,保护股东权益,预防或解决潜在的利益冲突。

第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自己的监督情况,并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报告并请求支持,对经营不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追责。

监事会工作思路

监事会工作思路

监事会工作思路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作用在于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在监事会的工作中,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

一、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监事会的首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包括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

为了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可以采取以下思路:1.定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2.定期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3.关注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合理和可持续。

二、加强对公司决策的指导监事会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需要给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指导。

为了加强对公司决策的指导,可以采取以下思路:1.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趋势,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2.组织专家学者对公司决策提出评估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3.参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决策,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清晰和目标明确。

三、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为了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思路:1.评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执行;2.关注公司的股东权益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公司的管理层和监督机构有效运转。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确保其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

通过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对公司决策的指导和对公司治理的监督,监事会可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以上思路对监事会的工作有所帮助,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监事会工作细则(4篇)

监事会工作细则(4篇)

监事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是企业法人独立监督机构,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二条监事会的任务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事会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工作。

第四条监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履行监事职责的监事组成,监事的职务由法人、机关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者公司的股东担任。

第五条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包括: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审计企业的财务状况,检查企业的决策过程,维护股东权益,发挥监督作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例会,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监事的大多数同意。

第七条监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办公制度,维护信息的保密性,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第九条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由代表法人、机关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者公司的股东担任,其中至少一名由公司的职工代表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监事应当具备监事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监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扰。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监事可以随时辞职,公司应当制定监事辞职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第十五条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财务信息,有权派出检查组进入公司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监事会有权提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七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监事会有权提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奖惩进行监督和审查的建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认真履行股东委托的任务,制定并执行监督计划,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1993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共同构成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监事同代表股东的董事一样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只不过分工不同,董事代表股东经营管理企业,监事代表股东监督董事、经理,防止其损害股东的利益。

然而从运行的情况看,监事会制度的实施均未能很好地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

本文结合国内上市公司实际现状,对当前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一、监事会制度运行现状目前我国各家上市公司均依法设立有监事会,其中还专门设有专职监事会主席,大都建立了对监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制度,能够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总体来说,监事会作用还是有一定的发挥。

主要体现在:按照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如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成员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督这些会议决议决策过程,最大能力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表监事会意见,包括对信息披露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等。

表面来看,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法定义务,完成了监管要求;实际来讲,监事会制度的运行远未能达到立法的规范目的,监事会职权行使的仍不充分。

所以有人说:监事会是上市公司“聋子的耳朵”,是一种“摆设”,所谓“监督”只是走走过场。

细细品味,这些也不无道理。

二、监事会制度存在问题分析监事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很多,并且是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而不断展现,通常是老问题解决,新问题诞生,层出不穷。

通过大量实际调查以及相关资料分析整理后,本文实事求是的从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客观现状分析,主要有:(一)制度有所制约上市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责,在规定上不够具体明确,大概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而无具体的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责界定的较为明显,具体工作事项有明确规定,能够落实到实际,而对监事会的职责却没有对具体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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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事会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根据我们这些年开展监事会工作的实践和体会,要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把握和贯彻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明确职能定位,严格履行职责首先,要搞清楚监事会是干什么的?简而言之,监事会是受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委派,对所派驻企业的重大事项,包括投资决策、产权变动、收益分配、资金管理、战略规划、改革改制、人事安排等依法实施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营,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

这里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监督的前提——受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委派,代表出资人利益,对出资人负责;监督的重点——出资人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不能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监督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等;监督的目的——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营。

其次,要明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哪些职权?目前,监事会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和两个《暂行条例》。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共有9项,即:财务检查权、罢免建议权、损害行为纠正权、股东会会议召集主持权、提案权、诉讼权、质询建议权、调查权、其他职权。

与原《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权大大强化了,为我们做好监事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三,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监事会所有职权的内涵,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滥位。

也就是说,既不能无所作为:该尽职的不尽职,该监督的不监督(缺位),也不能过度作为:或者超越自己权限擅自决断(向上越位),或者越俎代庖超出自己职责范围对企业横加干预(向下错位),更不能胡乱作为:违法乱纪,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滥位)。

第四,要注意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监事会与国资委的关系。

国资委是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也是监事会的派出和管理机构,监事会具体要对国资委负责。

同时,监事会又具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相对独立性,国资委必须承认和维护监事会的这种相对独立性,正如监事会不能随意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一样,国资委也不能随意干预监事会的正常监督活动。

二是监事会与企业的关系。

一方面要看到二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必须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督,监督不到位是一种失职行为。

另一方面又要承认二者之间根本目标的一致性,监事会不能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能不加分析、毫无限制地行使监督权,监督错了位同样是一种失职行为。

三是监事会工作权威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对企业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监事会的职权,具有无可置疑的刚性和权威性。

同时又要看到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影响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质量的因素也往往是多方面的。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权时,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考虑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这就要求有一定的灵活性,把权威性(原则性)与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摸清企业底数,突出监督重点这是做好监事会工作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关键。

因此,必须在这两个方面下大功夫。

我们所要了解和掌握的企业基本情况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历史沿革、企业性质和特点、企业规模等;二是企业财务和资产情况,包括资产负债、销售收入、实现利润、现金流量等;三是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经营机制、技术开发、管理模式、企业文化、队伍建设等;四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包括机制、管理、产品、工艺、市场、资金、负担(人员、债务、办社会)等。

在了解和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把关注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上。

这里需要弄清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和渠道。

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和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决策失误;(2)生产经营管理粗放;(3)对外盲目提供贷款担保;(4)政府部门干预;(5)利用企业改制转移国有资产;(6)违法违纪滥用权力侵吞国有资产;(7)固定资产长期闲置。

二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各项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粗放、一些人员违法违纪等方面的原因,又有政府职能部门分工不明、权责不清、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

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决策失误、管理粗放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两大突出问题。

因此必须作为监督的重点。

企业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很多种情况,归纳起来不外以下三类:一是客观盲目型:因为情况不明,忽视潜在风险而盲目决策;二是主观故意型:明知有很大风险,会出问题而执意决策;三是不由自主型:明知不可行,但迫于外部压力(往往来自上级或权力部门)而不得不违心地作出决策。

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很多种情况,主要有: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陈旧,管理水平低下;企业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等等。

我们在对企业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从每个企业的实际出发,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中发现主要矛盾,找准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对策,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根据企业不同特点确定监督重点。

对不同性质和特点的企业来说,关注的重点也应该有所区别。

对于流通企业,因其固定资产较少,流动资产较多,要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企业负债、应收账款、库存商品、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对于工业企业,因其固定资产大、生产成本高,要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企业投资管理、营销管理、成本控制、资产运营情况等方面;对于投资类企业,因其投资频繁且数额较大,要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企业投资决策管理、风险控制、投资回报情况等方面;对于建筑、交通企业,因其涉及工程项目较多,建设周期较长,要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投资预决算控制、全程跟踪检查情况等方面。

总之,对于不同企业,要针对其不同特点、不同情况,因企制宜,突出重点,既要关注共性问题,更要关注个性问题,这样才能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创新监事会事业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事业,没有多少现成东西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创新,就是要求我们从客观实际出发,勇于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而不是墨守成规,照搬照抄。

在几年的企业监督实践中,我们本着这一精神,围绕如何有效实施监督,进行了一些具体探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思路: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与促进企业整改、为企业搞好服务结合起来。

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二者之间的结合点,正确理解“不准向企业提出建议”的规定,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

年度监督检查结束后,有选择地就有关问题与企业正面交换意见,以便引起企业的重视,促进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同时,对企业反映的一些合理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积极向上反映,促使问题解决。

二是监事会财务检查要与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年审工作结合起来。

建立起了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督导机制,达到了监事会与事务所之间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目的,收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质量;解决了监事会财务检查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减少了对企业的重复性检查。

三是要充分利用监事会监督成果,防止各个权力部门对企业进行重复性检查。

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重复性检查起到了遏制作用(目前各权力部门对企业重复性检查问题仍很突出)。

四是监事会监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所谓横向到边,就是要把国有资产出资人所有出资企业都纳入派出监事会范围,防止监督缺位。

所谓纵向到底,从一个角度来说,就是从企业集团层面到分、子公司甚至某些孙子公司层面,都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形式和力度视其具体情况(主要是国有资本控制程度)而有所区别;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从企业投资决策到资产运营状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实施效果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要建立监事会有效的利益调节(激励约束)机制。

立足点在于解决监事会权力和责任相脱节、利益和风险不对称、用权和制权不匹配的问题。

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把监事会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国有资产运营监督效果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他们真正从自身利益上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充分调动他们依法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六是监督检查工作要贯彻“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

即: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防止出现偏颇。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思路和办法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做好监事会工作,要有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纪律上严、作风上硬、工作上实的监事会队伍,尤其是主席的自身素质一定要过得硬。

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把不断增强每个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密切结合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的任务,认真组织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使大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清醒,为做好监事会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密切结合监事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学习现代经济、管理、财会、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兄弟省市和兄弟监事会的先进经验,使大家不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三是坚持把创建学习型监事会活动与开展读书活动结合起来,每个同志都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自身特点,利用工作之余选学一门或几门知识,以不断充实知识内容,完善知识结构,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知识基础。

四是针对监事会工作一线作战、独立性强、责任重大等特点,要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树立和维护监事会队伍“勤学好思、廉洁守纪、谨言慎行、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是监事会主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做到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说、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说、不做。

这样,才能调动每个同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监事会一班人的凝聚力、战斗力。

要做好监事会工作,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以外,我认为还需要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探索:一是如何把《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具体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如何进一步提高各方面对监事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监事会工作的权威性;三是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四是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提高每个同志对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的关切程度;五是如何加大国资委机关与监事会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等等。

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将为监事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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