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基础知识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专利基础知识1、什么是专利?专利一词,一般有三种含义,即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文献,但主要是指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就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2、什么是专利法?专利法是调整因为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法规。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批准程序,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等。
3、专利权的种类?我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专利权有哪些特点?(1) 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2)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在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5、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申请专利。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受让人也可以申请专利。
合法受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者;另一是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去世,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专利申请权。
几个人共同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几个人共有。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持有和所有单位,应当根据发明创造的意义和实施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设计人按照其对完成发明创造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奖金和报酬。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基础知识1、什么是专利?专利一词,一般有三种含义,即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文献,但主要是指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就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2、什么是专利法?专利法是调整因为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法规。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批准程序,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等。
3、专利权的种类?我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专利权有哪些特点?(1)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2)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在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5、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申请专利。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受让人也可以申请专利。
合法受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者;另一是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去世,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专利申请权。
几个人共同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几个人共有。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持有和所有单位,应当根据发明创造的意义和实施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设计人按照其对完成发明创造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奖金和报酬。
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

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专利申请人是指在申请专利时,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专利权利的主体。
依据中国《专利法》,专利申请人包含了发明人、设计人和有关权利人。
在这三种概念中,专利申请人的身份和权利不尽相同。
首先,发明人是指对于发明创造的贡献最为重要的人,通常是指出具体的技术方案,并提供必要的实施条件和实验数据。
在专利申请中,发明人享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和成为专利权人的权利。
发明人享有对发明创造作为知识产权实施中的个人权利。
在实施专利权的发明人声明的专利权需求中,可以为发明人的专有权和专有兴趣设置专属目标。
其次,设计人是指对于外观设计创造的贡献最为重要的人。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花纹、颜色或者其结合所形成的产品特征,包括产品的外观形状和图案。
外观设计通过立体的效果、平面的效果或者立体和平面组合的效果来颠覆人的想象,具有审美的功能。
因此,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外观设计受到法律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专利申请中,设计人享有对外观设计作为知识产权实施中的个人权利,通过对外观设计申请保护专利权的方式来维护其权利。
最后,有关权利人是指在专利法所规定的情形下,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与专利申请人对专利权的行使有关的关系而享有专利权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有关权利人是指在发明或者设计创造中提供了经济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从发明或者设计创造的提出和完成中获得了帮助并在专利权实施中享有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
有关权利人在专利申请中享有与专利权相关的利益和权利,但相对于发明人和设计人,其权利和利益相对较弱。
总之,专利申请人的概念种类权利体现了在不同情形下专利权利人在专利权实施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利不同。
这一相关概念体现了专利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和完善,为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指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技术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专有性:专利权享有人在获得专利权后,对于该技术成果具有专有权利,其他人未经其许可不能擅自使用、制造、销售等。
专利权的专有性保护,有助于激励创新和发明,并保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
2.时限性:专利权享有期限有一定的时限,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专利权的期限一般为20年(发明专利)或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期满后,技术成果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3.地域性:专利权是按照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专利权彼此独立。
例如,申请并获得中国专利权的技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并不享有专利权,需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其他国际合作方式获得相应的保护。
4.专门性:专利权适用于特定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不同类型的专利权对应不同的技术范畴,这也为不同的创新提供了相应的保护。
5.公开性: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授予等程序都需要在专利局进行,涉及到的技术等信息会在授权后向公众公开。
这有助于他人了解和学习技术成果,并推动技术的进步。
6.对抗性:专利权的保护通常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专利权持有人可以通过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对抗性的特征也进一步加强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7.继承性:在专利权期满后,一些技术成果可能仍然有商业价值,因此可以继续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保护,如商标、著作权等。
这种继承性的特征有助于延长技术成果的保护期限,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主要特征包括专有性、时限性、地域性、专门性、公开性、对抗性和继承性等。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创新者提供了必要的保护和激励,推动了科技发展和经济增长。
专利权的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主要特点是怎样的专利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其他权利人独占利用其发明的权利,保护其在技术领域取得的成果并促进技术创新。
专利权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独占性:专利权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其独占性。
专利权的授予使得专利权人对所获得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权利,他人未经其许可不得擅自利用该专利技术,确保了专利权人对所拥有的技术成果的经济利益。
二、时限性:专利权并非永久的,其时限是有限的。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在这段时间内专利权人可以独占利用其发明并享有专利所带来的权益。
专利权的时限性有助于促进技术的流通和创新,刺激专利权人持续进行技术研发。
三、地域性: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的,即专利权在授权的国家或地区生效,其他国家或地区并不具有专利权的保护。
因此,专利权人需要在各国申请专利以获取在该国的专利保护,这也是国际专利合作和专利申请流程复杂的原因之一四、可转让性: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专利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合同、许可协议等方式进行,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专利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
五、公开性:专利权的授予是以公开为前提的,专利技术的申请、审查和授权过程均会公开披露,以促进技术的共享和流通。
专利文献的公开也有助于避免重复发明和促进技术的交流与进步。
六、保护范围:专利权保护的是具有技术性的发明创造,而非抽象的思想、方法或数据。
专利权对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在于其技术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特征。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可以要求法律保护和追究责任。
总的来说,专利权作为一种技术创新的保护制度,具有独占性、时限性、地域性、可转让性、公开性和保护范围等特点。
通过专利权的授予,可以促进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促进技术转化和流通,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繁荣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二框尊重知识产权
知识体系建一建
重难探究•能力素养全提升
议题一
如何准确理解著作权?
情境探究
情境
①“翻唱”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
新演唱,包括重新填词、编曲。现在有不少明星在翻唱他人的歌曲,并不断
在翻唱中突破自己,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风格。因为翻唱 A 的作品,农民
探究(1)请评价该事件中 A的做法。
提示 该事件中A的做法是合法的。A 作为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受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
著作财产权等广泛的权利,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A 对其作
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民事侵权责任。
(2)歌手翻唱现象在音乐界司空见惯,你认为歌手翻唱应如何避免法律纠纷?
提示 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
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3)与专利权一样,注册商标保护期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 )
提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12 月 31日;如果是合作作
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日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
创作完成后 50 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2.常见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专利是一种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保护新发明、新设计或新的工业应用的法律制度。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根据法律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利。
专利权人在拥有专利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相应的义务需要遵守。
以下是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1. 独占权利专利权人拥有对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
这意味着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其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制造、使用、销售、进口或存储该专利技术。
2. 后续权利专利权人还享有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对其专利技术进行改进和优化的权利。
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对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和改进。
3. 许可权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技术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取许可费用。
这使得专利权人能够通过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产生额外的收益。
专利权人的义务1. 保护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其专利技术的安全性。
这包括实施技术保密措施和监测市场,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专利技术。
2. 向社会贡献专利权的授予是为了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
因此,专利权人有义务向社会做出贡献,将其技术创新应用于实际生产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合理使用专利权利专利权人应该在使用其专利技术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他们应该对专利技术的使用做出合理的限制,以防止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或限制市场竞争。
4. 合作和交流专利权人有义务积极参与技术合作和交流,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的共享。
他们可以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进行技术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5. 遵守法律和法规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参与者,专利权人有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他们应该合法、合规地运营其专利技术,并履行与专利权相关的税收和其他法定义务。
总结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也意味着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包括独占权、后续权和许可权,使得专利权人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护和利用其专利技术。
义务则包括保护专利技术、向社会贡献、合理使用专利权利、合作和交流以及遵守法律和法规等方面。
知识产权法考点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的范围:见书4-6知识产权的分类:1.以对知识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的含义是广义的,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和邻接权。
其保护功能是以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为目的的知识类型,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2.以知识产权的价值来源为标准划分为: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
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的财产关系。
知识产权的属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知识产权法是私权利,但是在权利的形成、赋予、行使、请求和救济中通常需要公权力的参与。
著作权的概念: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的渊源:41-51著作权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联系和区别简答联系: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保护的对象都是表现形式,即各类作品和各类发明创造及工商业标记都是某种思想的表现形式。
这些对象都具有可复制的特点,在现代传播的条件下,复制成本几乎为0.区别:1.保护领域所属的领域和功能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之内,其特点是文学性、艺术型、审美性,重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一般情况下作品不具有实用性。
工业产权发的对象是产品、工艺方法和工商业标记,其功能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活需求,目的在于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具有实用性。
2.产生的依据不同: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只要作品创作完成,著作权自动产生,权利人无需履行任何手续。
而绝大多数的工业产权必须由特定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必须的技术和法律上的审查、公示、登记才能产生。
电大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人权利的国家或者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有依照法律规定,不经着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专利申请的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程序;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的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商标的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着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着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所构成的商标;着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通过着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指与着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非职务发明创造:这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标自愿注册原则: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专用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注册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权的保护期或称为专利权的有效期;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着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注册原则: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间接侵权: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识的行为;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出版者权: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物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专用有使用权;从属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工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从属专利:是指两项专利之间存在实施时的依赖关系,前一项专利的实施需要使用后一项专利,或者相反;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着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着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非自然人作者:即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单位视为作者;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它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着性标志;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是指非法专利权人在自己的非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专利产品的行为;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间接侵权: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冒充专利: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着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权:也可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商标的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商标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的,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也称正当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行为;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视为侵权;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又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我国经营者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协定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者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给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自愿注册原则: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得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价值: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有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得在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商业秘密的新颖性: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或称为新颖性;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所构成的商标;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未经注册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文字商标:是指纯以文字为其构成要素的商标;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给最先申请的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演绎作品:是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植物品种权:是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由国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智力成果:是人类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量一定的手续,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也称为排他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票与其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注册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注册原则: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着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着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通过着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着作权的期限:是指着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规定了不同的期限;着作权的转让:是指着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或程序将其着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着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着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着作权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的行为;着作权人:即着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着作权的人着作权人的权利:是指着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着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专利标记:是指“中国专利”、“专利”字样,或者是“P”符号; 专利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人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产品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本机构人员发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专利事务的行为;专利的可实施性: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中能够依据说明书或技术资料实现该发明创造;专利号:是指授予了专利的号码,根据该号码就可以查找该专利的说明书;专利局的行政复议:指专利局在审批专利的过程中,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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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
那么专利权人的权利注意体现于: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
除法律的特殊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专利权的转让,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权利。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3、许可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通常情况下,许可权是专利权人通过与愿意实施其发明制造的单位或个人签定实施许可合同来实现的,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以许可权,一方面是因为在科学技术技术猛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由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发明创造更多、更快、更好地付诸实施;另一方面,许可权能是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得到及时地实施。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保护专利权。
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放弃对其专利发明的独占实施权。
也就是说,某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
权利人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不再主张其独占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方式有两种:①不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自动放弃其专利权;②以书面声明的方式宣布其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虽然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但是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也并不是任意的。
如果专利权人是两人以上共有的,未经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宣布放弃;必须权利人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在其有效期间内放弃专利权,必须征得被许可方的同意,否则要赔偿被许可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台州一鼎知识产权成立于2014年,已累计服务台州本土企业5000 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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