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个人索取发票时,应向开票方提供哪些开票信息或资料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四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发票管理规定:1. 发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发票,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服务等。
2. 发票的种类:企业应使用合适的发票种类,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和业务性质选择发票种类,如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
3. 发票的开具要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包括填写准确的发票抬头、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章。
4. 发票的库存管理:企业需要合理管理发票库存,确保发票正常使用,避免发票的滥用和丢失。
5. 发票的查验和报备:企业应接受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并按规定报备发票,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6. 发票的保存期限: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保存发票,一般要保存5年以上。
7. 违规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发票使用权限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需要依法遵守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二)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一、发票领购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技术服务发票

技术服务发票一、概述技术服务发票是指企业或个人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软件开发等技术类服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技术服务发票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可以作为纳税人的开票依据,也可以作为客户在购买技术服务后的合法凭证。
二、技术服务发票的种类根据税务规定,技术服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资格较高、销售金额较大的情况,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等销售金额较小的情况。
三、技术服务发票的开具要点1. 开票信息准确无误:技术服务发票的开具需要包括开票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等基本信息,以及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开票方需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避免开具错误发票造成的纳税风险。
2. 按照税法规定填写税率和税额:根据技术服务发生地与税法规定的税率,准确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并在发票上明示。
同时,开票方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在发票上填写正确的税率和税额,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
3. 保留发票副本及票据资料:开具技术服务发票后,开票方需要保留一份发票副本及相关票据资料,以备税务检查或客户核对之用。
这些资料包括开具发票时使用的各类凭证、合同、协议等。
四、技术服务发票的使用情况技术服务发票多用于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服务、培训费等领域。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服务发票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企业及个人在提供技术服务时,通常会要求客户支付费用,并开具技术服务发票作为合法凭证。
五、技术服务发票的重要性技术服务发票不仅是企业或个人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凭证,也是企业纳税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或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后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技术服务发票在此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可以保障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税务部门监管与征税。
六、技术服务发票的注意事项1. 遵守税法规定:技术服务发票的开具、内容填写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明确的规定

从7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实施了,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明确的规定。
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一、而简单地来说我们应该怎么开发票呢如果你是老板,首先要做的就是赶快把“税号”发给员工,报销的发票上需要同时体现你的公司名称和“税号”;如果你是员工,首先要做的就是赶快找到我们会计索要公司的“税号”,这样对于你的报销才没有影响;如果你是会计,首先要做的就是以各种手段通知到公司员工开发票的要求,这是一个很庞大的工作但是对于我们之后工作的开展还是很有影响的。
二、开增值税发票需提供“税号”增加纳税人识别号,主要是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三、发票内容必须如实填报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更详细的内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公司名称、“税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地址、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等资料方可开具,如果公司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切记这些资料提前准备。
五、新政策后发票开具问题(含各类开票要求等)1、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答: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如何查询发票信息?答: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有变化吗?答: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或比对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开票证明文档

开票证明1. 什么是开票证明?开票证明是指由销售方向购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用来证明发生了交易并进行了开票。
开票证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购买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购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明细,包括数量、价格等;•开票日期和发票号码;•发票的基本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类型等。
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购买方可以向销售方索取开票证明,以便用于报销、抵扣税额或其他需要开票证明的场景。
2. 开票证明的作用开票证明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 报销凭证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开票证明是报销的重要凭证。
如果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需要报销,购买方需要提供开票证明作为报销的依据。
开票证明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能够与财务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报销的准确性。
2.2 税务抵扣对于企业来说,开票证明是抵扣税额的依据。
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可以向销售方索取开票证明,并将其作为抵扣税额的凭证,以降低实际上要缴纳的税额。
2.3 法律合规开票证明也在法律合规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提供开票证明,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购买方在与销售方进行纠纷时,可以凭借开票证明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如何索取开票证明?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可以向销售方索取开票证明。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索取开票证明:3.1 电子发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销售方选择采用电子发票。
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销售方会将电子发票发送给购买方,购买方可以直接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并作为开票证明使用。
3.2 纸质发票传统的纸质发票仍然是一种常见的开票证明形式。
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可以向销售方索取纸质发票,销售方会将发票邮寄或交付给购买方。
购买方可以保留纸质发票或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存档。
3.3 发票认证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特殊情况,购买方可能需要对开票证明进行认证。
学习兴税2024题库(货劳条线)

单选题1、下列纳税人中,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是(B)A税务局B税务师事务所C某乡镇人民政府D消费者个人2、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时,税务机关承诺办结审批时限的一般规定是(C)A1个工作日B5个工作日C10个工作日D20个工作日3、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下列情况可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C)A商店零售的烟酒B商店零售的服装C商店零售的劳保用品D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的住房4、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发票所标注的字样是(C)A收购B废旧物资收购C报废产品收购D资源回收5、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的份数是(D)A1份B2份C3份D多份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含(D)A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B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C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D提供应税服务按照使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7、关于消费税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包括增值税B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计入计税销售额C高档化妆品品牌使用费应计入计税销售额D金银首饰包装费不计入计税销售额8、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批准实行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电信企业,如果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申报不实的,应是(D)A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预征率全额补征增值税B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预征率全额补征增值税C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D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9、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B)A对应税率或征收率B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C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零税率红字发票D对应征收率10、某纳税人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条件,其已抵扣的下列扣税凭证,不能作为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分子的是(A)A农产品收购发票B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D增值税专用发票11、对于已经由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C)工作日内恢复其税控系统开票功能,保障纳税人正常开具发票A1个B5个C2个D3个12、综服企业连续12个月内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代办退税税额占申报代办退税税额5%以上的,不得从事代办退税业务的时限为(D)A6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1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C),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A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B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D人才资源的优惠配置14、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的是(C)A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B金融机构发放国家助学贷款C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D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下列凭证,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是(B)A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取得收购凭证B从小规模纳税人的批发商购买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C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免税粮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D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E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其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的期限是(C)A6个月B一年C36个月D5年17、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B)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A一年,2辆B一个自然年度内,3辆C12个月,2辆D12个月,3辆18、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C)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A购置应税车辆三十日内B办理车辆登记三十日内C购置应税车辆六十日内D办理车辆登记六十日内19、纳税人发生下列增值税应税行为,税率不为9%的是(D)A邮政普遍服务B邮政特殊服务C基础电信服务D增值电信服务20、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政策允许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4管理内容发票类型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的领购、保管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
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的开具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
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开票一定要销售合同吗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这意味着,只要有真实的交易发生,无论是否签订销售合同,都应当开具发票。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没有签订销售合同也可以开具发票,但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发生的证据。
例如,口头协议、微信聊天记录、快递单等都可以作为交易发生的依据。
这些证据能够帮助税务部门核实交易的真实性,从而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再次,对于混合销售行为,即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组合,开票的税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四十条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销售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开具相应的发票。
此外,针对客户要求全额开票但货物尚未发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因此,即使货物尚未发货,只要收款方已经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也可以开具发票。
这种情况下,提前开票并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仍然应当尽可能地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因为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助于避免纠纷,同时也便于税务部门进行核查。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混同销售合同、未签订合同等,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确保交易真实性的前提下,开具发票。
总之,开票不一定需要销售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交易情况,提供能够证明交易发生的证据,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票。
同时,为了保障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尽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降低经营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或个人索取发票时,应向开票方提供哪些开票信息或资料?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