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采购需求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本规范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要求、服务流程、安全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监督与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提供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第27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第30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第2号令,2013年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2000〕第3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1〕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2013年修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第24号)《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第11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4〕第27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39号)《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11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55号)《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皖交建管〔2016〕147 号)《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皖水基〔2016〕144 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数据规范》(皖发改公管〔2016〕666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6〕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8〕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我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工作,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记名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建立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与应用,强化政府部门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促进信用安庆建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1.统一归集。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归集到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记名于企业名下,形成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2.及时准确。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涉企信息归集内容、路径和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将涉企信息归集到监管平台。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注:1、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易政网是芜湖市政府推出的移动沟通、协同办公平台,旨在打造一个任务驱动的智慧型政府,加快各部门间信息互通,让部门间任务安排简单快捷,并可全程监督任务状态,助力政府实现高效沟通与管理。
根据易政网安全体系要求,易政网用户实行“一人、一机、一卡、一号”的“四位一体”安全认证,即:一个实体用户必须绑定唯一移动终端、使用唯一手机卡(号)、关联唯一易政网账号。
当任一环节不匹配时,均无法登陆易政网。
基于对用户的手机卡进行安全认证要求,选择“手机卡+CA”模式实现集RFID 功能、CA认证及基础电信功能于一身的新型智能手机卡,通过采用CA数字证书和PKI技术,打造用户数字身份和为用户提供安全保护的机制,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应用体验。
基于上述要求,本次需要采购满足业务需求的CA安全认证服务和配套支撑应用。
CA安全认证服务是基于手机的U/SIM卡(简称CA-手机卡),打造一个硬件级别的安全识别及数据存储的平台,包括数字证书、个人应用隐私数据的访问等。
CA-手机卡采用国密芯片,满足国密证书的算法和存储要求,充分利用U/SIM 卡的存储空间,提供基于证书加密的文件存储服务。
CA-手机卡通过SDK组件,向易政网提供PIN码管理、证书管理、签名和痕迹验证等功能。
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方案具体要求如下:一、CA-手机卡技术要求(一)支持传统手机卡所具有的语音及数据业务功能;(二)卡内通过蓝牙协议/NFC协议或其它协议与手机应用互连,实现专门的安全通信通道;(三)通过通信报文与易政网APP实现关键数据安全存储、可信计算和身份鉴权;(四)支持13.56MHz射频、RFID技术、蓝牙/NFC等主流技术,扩展性、兼容性强。
(五)依据《GM/T 0016-2012 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规范》,CA-手机卡应当遵循国家密码局相关规范,私钥卡内生成并存储,私钥不出卡。
马鞍山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doc

马鞍山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2号)等精神,加快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成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平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政务服务标准化。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考核评估指标、用户认证、线上线下支付等内容的标准化,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精准化。
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服务便捷化。
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资源,提供多渠道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结合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度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对政务服务办理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对办事质量、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和控制,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政务服务平台化。
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平台+服务”创新模式助力打造阳光国企服务采购延伸链条

“平台+服务”创新模式助力打造阳光国企服务采购延伸链条作者:杜英男来源:《产权导刊》2020年第11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电子商务在采购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国有企业越来越重视采购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力求通过电子化手段来提升采购过程的规范与高效;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等重要环节均包含采购管理相关内容。
在这样的背景和前提下,国企采购第三方平台的出现,恰逢其时的解决了众多困扰各方主体的痛点和难点。
1 搭建平台,提供采购全链条服务(一)探索建立区域性国有企业采购第三方平台,已成为规范国企采购的一种创新方式。
监管有“要求”:近年来,相较于国有资产流转的规范、公平、公开,国有企业在采购运行层面尚存在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信息不公开、操作不透明、监控不到位”等现象,在国资监管的大背景下,更应积极通过机制创新,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有“诉求”:国有企业采购供应链管理逐渐从成本节约、质量控制向价值创造转变。
在新秩序的形成中,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国有企业采购实现智能网络化、交易阳光化、监管电子化创造了条件。
行业有“探求”:实行区域性国有企业采购统一监督与管理,实现国企采购的规范运作与阳光公开,从而打造“阳光国企”,已成為规范国企采购的一种创新方式。
(二)由各省产权交易机构作为搭建区域性国企采购第三方平台主体具备其优势和公信力。
产权行业前辈邓志雄(原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规划局局长,“反拍卖采购技术”理论倡导者)曾说过:“产权市场的建立解决了产权“该不该卖、由谁来卖、卖给谁、以什么方式卖、以什么价格卖”的难题,国企采购中事实上也面临着“该不该买、由谁来买、买谁的、以什么方式买、以什么价格买”的问题,因此国企产权进场交易的经验值得国企采购借鉴。
”中国产权协会秘书长夏忠仁(原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在国务院国资委任职期间曾深入研究国企统一采购理论与实践)所言:“从产权市场发展经验来看,其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理念,市场化运作模式,发现市场、发现价格的平台功能完全可以为企业采购增强透明度和竞争性,进而为企业降低成本、减少腐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物价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及巢湖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为支持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式(一)多渠道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
在完成已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基础上,减少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量。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通过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户型可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定面积标准基础上适度增减。
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模式,深化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
(二)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各市、县可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城市,要停止或减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
(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
建立棚户区改造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对符合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审批手续。
各地通过市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与新建方式同等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用地指标支持,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8日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一网通办”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全面加强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在“只进一扇门”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在“最多跑一次”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 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现就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第一批对接试点示范省任务,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身份认证、政务服务门户、电子证照、业务办件数据等标准规范,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019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优化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压缩环节、精简材料、缩短时限,大幅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2020年底前,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现省内“一网通办”。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进度,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一)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批对接。
1.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等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2.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门户和“皖事通”移动端功能,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相关标准规范,改造门户徽标、样式等展现形式,设置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新增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移动端栏目数据同步的接口,将政务服务应用资源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对接,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
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采购需求
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主要是通过中间库、开发接口等形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群众在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申请和群众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业务申请两种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一、对接需求1、在线办理功能对接实现。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申请人通过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按照办理页面的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要求(上传的材料和资料可以根据市、县地方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在政务网上进行所需要的材料目录进行调整),将信息和材料完善后提交。
政务网后台处理,判别材料是否符合业务办理条件。
如果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至申请人个人中心,并给出退回原因;如果材料符合,短信通知业务申请人拿着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此时,材料符合的业务就可以经过中间库提取至不动产业务系统进行业务的受理、审批、登簿等环节。
2、系统对接实现。
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公司与市不动产系统平台开发公司进行系统对接,分析彼此需要提供和接收的数据,并互相提供相关数据的表结构利于数据分析,建立中间库,双方通过分析彼此需要数据所处表的表结构,进行关键字段抽取转库和推送。
采用中间库方式,可以减少部门二次录入工作,利于业务办理信息的共享及使用。
3、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在窗口现场进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的,申请人在登记窗口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流程可以在政务网进行查询,获取登记流程相应进度和办理情况;二、对接方式群众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申请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事项,由市信息办技术支持单位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定制39 个不动产登记事项的表单,收集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动产办理申请材料等信息,将信息推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置服务器的中间库,改造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从中间库获取不动产业务申请信息,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将预审情况推送到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告知用户,预审通过后,将事项审批过程,结果信息推送到中间库,市政务平台获取审批过程,结果信息显示给用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皖政办〔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8日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需求导向、改革创新、便民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办”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推动更多事项“省内通办”、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2021年以后,不断拓展“跨省通办”的范围和深度,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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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
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主要是通过中间库、开发接口等形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群众在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申请和群众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业务申请两种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一、对接需求
1、在线办理功能对接实现。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申请人通过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按照办理页面的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要求(上传的材料和资料可以根据市、县地方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在政务网上进行所需要的材料目录进行调整),将信息和材料完善后提交。
政务网后台处理,判别材料是否符合业务办理条件。
如果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至申请人个人中心,并给出退回原因;如果材料符合,短信通知业务申请人拿着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此时,材料符合的业务就可以经过中间库提取至不动产业务系统进行业务的受理、审批、登簿等环节。
2、系统对接实现。
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公司与市不动产系统平台开发公司进行系统对接,分析彼此需要提供和接收的数据,并互相提供相关数据的表结构利于数据分析,建立中间库,双方通过分析彼此需要数据所处表的表结
构,进行关键字段抽取转库和推送。
采用中间库方式,可以减少部门二次录入工作,利于业务办理信息的共享及使用。
3、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在窗口现场进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的,申请人在登记窗口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流程可以在政务网进行查询,获取登记流程相应进度和办理情况;
二、对接方式
群众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申请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办事服务事项,由市信息办技术支持单位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定制39个不动产登记事项的表单,收集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动产办理申请材料等信息,将信息推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置服务器的中间库,改造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从中间库获取不动产业务申请信息,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将预审情况推送到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告知用户,预审通过后,将事项审批过程,结果信息推送到中间库,市政务平台获取审批过程,结果信息显示给用户。
群众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业务申请。
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改造,根据省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号规则,生成唯一,符合省政务服务平台要求的受理号,并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号进行关联,将事项审批过程信息推送到中间库,并由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抓取,展示在省政务服务平台。
三、对接范围
对接范围为我局2018年已认领全部37个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和之前已认领的2项共39项办事服务事项。
四、交换方式
本次数据交换采用前置机的方式,前置机信息库采用与市不动产登记平台一致的数据库版本(ORACLE 11G)。
1、结构化数据
办件信息的结构化数据以关系型数据库表的方式交换。
2、非结构化数据
非结构化数据如文件附件信息,以 FTP 服务方式交换。
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市不动产登记平台的附件传输都以 FTP 方式存储与传输。
在实际对接时,再提供 FTP 服务推送和提取附件。
文件上传路径存储要求:
五、电子证照归集
提交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相应字段,并将电子证照信息推送到中间库,实现电子证照信息的归集。
六、工期要求
1个月。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60%,剩余40%尾款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结清。
上述采购合同金额包含项目验收等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