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方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方案(一).系统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信号传输线路保护材料技术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并应采用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检测方法:目测(3)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保护材料技术要求: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径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用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电缆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检测方法:目测(4)管路加固措施及管路连接处理技术要求:a.管路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或采用焊接等其它加固措施。
b.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c.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
0---1。
5米设吊点或支点,在线槽接头处、接线盒0。
2米处、线槽变向或转角处应设吊点或支点,。
d.线槽吊杆直径≥6 mm。
e.敷设于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路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检测器具:0-3米钢卷尺,游标卡尺检测方法:按技术要求检查管路连接情况,用钢卷尺测量线槽长度,用游标卡尺测吊杆直径。
(5)布线要求技术要求:a.管路长度大于45米无弯曲时、大于30米有1个弯曲时、大于20米有2个弯曲时、大于12米有3个弯曲时,应加装接线盒便于接线。
b.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分管、分槽设置、穿孔机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c.导线接头应在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检测和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检测和验收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一)检查内容1、查设备的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是否有明显受潮或其它损坏现象。
2、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3、查各线之间是否有短路,查穿线时是否有线被划破。
检查时应用摇表测量线与线,线与地之间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要求线与地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欧姆,检查时应将与报警控制器连接的插座取下。
4、系统的接地应符合规范所提出的各项接地要求。
5、查探测器外型是否有损坏,然后用单点报警器逐个进行检查,在探测器工作情况后,才能投入使用。
6、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是否完好,检查将要插入的电源插座输出电压是否符合要求。
7、单机空载通电检查,即对每台区域、集中报警控制器拔去输入、输出插座,使其与系统脱开,接通电源若未发现异常现象,即可进行功能检查。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试验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工作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应在技术说明书所规定的正常范围内。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试验1、对系统中各种火灾探测器进行抽检,抽检应不少于系统探测器数的10%。
感烟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烟试验,感温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热试验。
2、所抽检的探测器应能正常动作,如有不能正常动作,则应加量抽检。
加量抽检再发现有不能正常动作的,应对系统中所有该类火灾探测器进行实效模拟检查试验。
3、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
观察检验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内容:
1.查验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控制、显示功能。查验方法: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GB16806)的有关要求进行查验。
7
区域显示器的功能检查
观察与查验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检查内容:
3)对线性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10
消防电话查验
观察与查验
消防电话的查验:
1.消防电话的规格、信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2.消防电话的检查内容:
1)消防应急广播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序号
查验项目
查验方法
查验内容与要求
1
检验技术资料
观察核对查验
1.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图;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验
观察与检验
1.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验。
4)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5)检查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的报警功能。
6)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7)检查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检查方法: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4只的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要求主、备电源分别测试)。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设备进场检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设备、材料进场检验
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相关材料。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认证(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与产品。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指通过火灾探测器、传输设备、报警器等装置组成的一套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供参考。
一、检查设备完好性1.检查火灾探测器:检查各个火灾探测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变形或严重污染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火灾探测器的感应元件和电池是否正常。
2.检查传输设备:检查传输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或变形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传输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并查看传输设备上的指示灯是否正常闪烁。
3.检查报警器:检查各个报警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变形或严重污染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报警器的电源是否正常,并测试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音。
二、检查探测器灵敏度和工作状态1.检查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标准气体源测试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检测灵敏度,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可燃气体。
同时还要确定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2.检查温度探测器:使用温度计测试温度探测器的测温准确性,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的温度变化。
同时还要检查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烟雾探测器:使用专业的烟雾发生器测试烟雾探测器的敏感性,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烟雾。
同时还要检查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三、检查传输设备连接和传输状态1.检查传输设备连接:检查传输设备与火灾探测器、报警器之间的连接线是否牢固,没有松动或脱落。
同时还要检查连接线的外部是否完好,没有损坏或严重磨损等现象。
2.检查传输状态:通过查看传输设备上的指示灯,确认传输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同时还要检查传输设备是否能够正常接收和发送信息。
四、检查报警器声音和光线状态1.检查报警器声音:通过按下测试按钮,测试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音,并且声音的音量是否足够大,能够在整个场所内清晰听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理布局和设计。
检查报警设备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覆盖到整个建筑物的各个区域,并且检查是否有任何阻碍报警设备作用的物体。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没有电源故障,并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稳定。
同时,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完好无损。
3.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机。
检查主机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任何故障和错误显示。
如果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
检查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探测范围是否覆盖到需要监测的区域。
同时,检查探测器的灵敏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5.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显示和控制设备。
检查显示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显示火灾情况。
同时,检查控制设备是否能够正确地控制报警和疏散设备的运行。
6.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设备。
检查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声音是否清晰响亮,是否能够及时地引起人们的注意。
7.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信设备。
检查通信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能够及时传输火灾报警信息。
8.监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
检查备用电源的容量是否足够,是否能够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时间要求。
9.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
进行模拟测试,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并配合进行火灾疏散演练,确保系统能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10.定期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对每一次检查和维护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日期、时间、内容以及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今后的维护提供参考。
总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至关重要。
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方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同时确定安装设备的位置、型号、数量,抽样时应选择有代表性、作用不同、位置不同的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检测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三条一、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二、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功能检测应包括:1、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2、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3、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三、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像、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对火灾自动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是独立的系统。
2、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汉化图形显示界面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3、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4、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报警抽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只(每回路都应抽验);(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只。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设备,用于监测火灾并及时发出警报,以便人们能够尽快采取措施进行疏散和灭火。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下面将详细介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的内容和步骤。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内容1. 检查供电电源: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电源稳定可靠,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完好,供电电压是否正常。
2. 检查控制设备:检查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主机、接口设备、控制面板等;检查设备的指示灯、显示屏等是否正常显示。
3. 检查传感器: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如光电感烟头,红外线感烟头,温度感烟头等。
4. 检查声光报警器: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包括声音是否清晰、响亮,灯光是否正常亮起等。
5. 检查通讯设备:如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要与其他设备进行通讯,需要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报警电话、移动警报、电子邮件等。
6. 检查备用电源:检查备用电源的状态,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工作。
7. 检查防护措施: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好,如有无损坏的防盗门、防火墙、防火斗等。
8. 检查系统记录: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记录,包括报警记录、操作记录、故障记录等。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保养内容1. 清洁: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清洁,包括灰尘的清理、玻璃面板的擦拭、传感器的清理等。
2. 校准: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校准,确保传感器的精度和灵敏度符合要求。
3. 电池更换:定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电池,确保备用电源的正常工作。
4. 设备运行测试: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运行测试,包括手动触发火灾报警,测试声光报警器等。
5. 软件升级: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软件版本,如有需要,进行升级操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 系统备份: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触发器件: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包括感温、感烟、感光、可燃气体探测器等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可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指示的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警报装置: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包括火灾警报器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
电源: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
系统电源除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等供电。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
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联动,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防火灭火装置。
消防控制设备的八个联动控制功能:
1. 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的控制、显示功能。
2. 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控制系统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设备的八个联动控制功能:
3.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设备的八个联动控制功能:
4. 对泡沫灭火系统应有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5. 对干粉灭火系统应有控制系统的启、停;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6. 对常开防火门应有在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的控制、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设备的八个联动控制功能:
7、对防火卷帘应有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的控制、显示功能。
8、火灾报警后,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1.3.1外观检查
1、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2、检查系统接地和系统布线。
检查系统是否实施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检查系统工作接地形式、接地电阻、系统布管材质、布线选型、管线的敷设方式及其防火保护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
3、检查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安装间距,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位置、数量,扩音机的容量,以及扬声器的设置位置、功率、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
1.3.1外观检查
1、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2、检查系统接地和系统布线。
检查系统是否实施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检查系统工作接地形式、接地电阻、系统布管材质、布线选型、管线的敷设方式及其防火保护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
3、检查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安装间距,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位置、数量,扩音机的容量,以及扬声器的设置位置、功率、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
1.3.1外观检查
4、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包括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消防通讯、消防电源、电梯的控制装置,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可燃气体关断阀的电动控制装置等)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各种旋钮、按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应完好、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晰。
5、检查消防控制室的位置、安全出口、应急照明以及通风管道、电气线路和管路的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3.2火灾探测器功能检查
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将减光值为10.0dB的滤光片置于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光路中并尽可能靠近接收器,能在3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合格。
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零件,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红色报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至被复位。
6、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体探测器在被监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 3、故障报警功能检查。
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后,拆下一只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
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100s内是否发出
? 4、火警优先报警功能检查。
在故障状况下,给感烟探测器炊烟,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火警指示灯是否点亮、能否指示火警部位、以及记录火警时间等情况。
5、消音、复位功能检查。
在故障报警和火警报警状态下,按下“消音”键,故障或火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或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或火警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或火警信号减除后,到按下“复位”键,火灾报警控制器恢复正常监视状态为止。
6、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检查。
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
然后恢复主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切断,观察电源切换时指示灯变化情况,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1.3.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查
1、自检功能检查。
按下自检功能键,观察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点亮情况以及音响器件的声响情况。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当有新故障报警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能再次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能保持;故障期间,非故障回路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被隔离的部件、设备应有隔离状态光指示,并能查寻或显示被隔离部件、设备的部位。
执行自检功能时,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应断其外接设备,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2、火灾报警功能检查。
操作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零件使其动作,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10s内是否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如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火警指示灯是否点亮、能否指示火警部位、以及记录火警时间等情况。
故障声、光信号以及指示故障部位情况。
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现场性能检测时,应切断其控制输出功能,确保不会使受其控制的现场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