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推动义乌商贸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升义乌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特制定若干意见:一、促进进口贸易发展(一)支持进口日用消费品1.积极发展一般贸易进口。
进口日用消费品(含食品,下同)且货物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按进口额计算)给予境内收货人0.15元的奖励(进入B保货物,奖励给“二线转出”境内收货人)。
母婴用品类、美容美发护理类、家居生活类、预包装食品类、冷冻水产品类等重点培育品类的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2元的奖励。
货物未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05元的奖励。
进口坚果、大米、玉米、大豆、咖啡豆、橄榄油、棕榈油等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且货物运输到义乌的,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05元的奖励;货物未运输到义乌的,参照货到义乌的奖励标准1/3享受。
2.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每销售1美元货物给予企业0.2元的奖励(销售额按当季平均汇率折算,该条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发展转口贸易3.依托义乌保税物流中心、指定口岸开展转口贸易的,每转口1美元货物,给予转口企业0.05元的奖励。
(三)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义新欧”班列发挥进口、转口货物集散功能4.支持指定口岸发展。
对通过义乌指定口岸查验进口的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等商品,每进口1美元货物给予境内收货人0.2元的奖励。
该条款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对从上海港、宁波港(含舟山港)转运至指定口岸查验进口的,分别给予境内收货人3300元/自然箱、2300元/自然箱的冷链运输补助。
5.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
进口货物运输到保税物流中心报关的,给予境内收货人400元/票的报关补助。
对从上海港、宁波港(含舟山港)运输至保税物流中心的,分别给予境内收货人1800元/自然箱、800元/自然箱的运输补助;冷链货物运输,在自然箱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500元/箱的补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5•【字号】成办发[2003]113号•【施行日期】2003.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3]11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办者、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立足长效管理,强化市场主办者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通过规范市场投资行为、市场开办者行为、商品经营者行为和市场监督管理行为,使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发展有序。
按照流通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硬件设施、交易方式和市场管理的现代化,扶持和创建一批有规模、上档次、专业化、品牌优、管理规范的市场。
二、规范市场投资开办行为(三)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独立、公开地进行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交易,并经依法登记的固定场所。
市场主办者即市场经营者,是指由市场投资者依法组建,利用自有或租用的固定场所,组织商品经营者集中进行商品交易,从事市场经营、服务和管理的企业。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工商市字[2013]210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3.12.25【实施日期】2013.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一)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商品交易市场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产品销售与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优化配置、方便生活、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履职,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融洽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
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作。
各级工商机关要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统筹兼顾,将市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主体规范与行为规范、商品质量规范相结合,制度建设与完善手段、健全机制相结合,通过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推动商品交易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自律管理制度健全,不断提升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效能,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衡政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衡政发[200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06]36号),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构建大市场、大流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作用,特提出我市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服务产业和服务群众,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通过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稳妥推进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民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
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将我市建设成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充满经济活力的区域性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全国枢纽一级节点物流中心城市。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到2010年达到387亿元人民币,力争年均增长14%。
--大型龙头企业。
到2010年全市建成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25家,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市场达到4家,50亿元的市场1家。
如何推动二手交易市场的发展

如何推动二手交易市场的发展在当今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了重要的议题,二手交易市场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领域,正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目前二手交易市场仍面临着诸多挑战,要实现其健康、快速的发展,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是推动二手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
目前,二手交易市场存在着部分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二手交易的法律法规,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交易流程。
同时,加大对违规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此外,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对二手交易平台和线下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
其次,提升消费者信任度是关键。
在二手交易中,消费者往往担心商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因此,建立可靠的商品评估和认证体系至关重要。
可以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二手商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认证,并提供相应的报告。
交易平台也应加强对卖家的资质审核,要求卖家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和真实的图片,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当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比如,设立一定期限的退换货政策,或者提供维修保障服务。
再者,创新交易模式和平台是推动二手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二手交易平台成为了主流。
但目前的平台在功能和服务上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例如,优化搜索算法,让消费者能够更精准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开发智能推荐系统,根据用户的浏览和购买历史为其推荐相关的二手商品。
此外,结合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让消费者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商品的外观和细节。
除了线上平台,线下的二手交易市场也可以进行创新。
比如举办定期的二手集市,将二手交易与社交活动相结合,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
另外,加强宣传和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很多人对二手交易仍然存在着偏见,认为二手商品质量不好、不卫生等。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闽工商市[2014]161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工商市〔2014〕161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商品交易市场连接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发挥工商部门传统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全省各级工商局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商总局《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商品交易市场的概念、内涵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法治监管、系统监管、科学监管、综合监管理念,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温馨的消费环境,推动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进一步推动商品交易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责任落实到位要以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者为主体,以落实各方责任为关键,把监管执法和行政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责任全面落实到位,牢固构筑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第一道防线,推动市场监管到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公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7.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
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5号令)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报送备案的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予以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详细内容可进入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点击《宁波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经依法审查,予以备案。
附件:予以备案的2014年1月至3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绍政办发[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明光副组长:马民市政府章光华市商务局章国庆市工商局成员:黄奇凡市发改委金大为市经信委徐明法市公安局何俊杰市财政局黄立枫市人力社保局阮胜市国土局徐金泉市环保局张晓冬市建设局陈秋新市建管局周筱芳市规划局张海波市交通运输局马芹标市农业局周晓东市商务局金红柱市卫生局陈伟平市旅委汤金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朱旭界市城管执法局寿建华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冯海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石坚镜湖新区管委会唐国忠滨海新城管委会何学松市工商局俞有灿市质监局孙永国市金融办周仕信市供销总社丁生产绍兴县政府何鸿成诸暨市政府盛夏锋上虞市政府孔志刚嵊州市政府孙嘉江新昌县政府吴晓炯越城区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何学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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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商品交易市场不仅是浙江经济的特色优势,也是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认识重要意义。
商品交易市场是我省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广大企业产品销售与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浙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最具时代意义的重要特征,在引导群众消费、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商贸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有产业依托的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作为社会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兼具民生性、公益性和市场性,对于强产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受素质性、结构性因素影响,我省商品交易市场面临规划引导不够、创新能力不足、转型提升缓慢、先发优势减弱等问题,又受到连锁卖场、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模式和省外部分新型交易市场的挑战。
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主动对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优化结构、创新功能、增强活力、提升业态,大力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星级化、交易方式现代化、运营管理专业化、物流网络高效化、商品辐射国际化、市场经营品牌化。
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市场超过800家,年交易额百亿元以上市场超过30家;培育50家辐射全国的省重点市场,20家硬件全国领先、功能完善的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0个与现代产业集群互促共进的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
力争通过10年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市场强省”。
二、主要任务(三)推动市场功能创新提升。
拓展市场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建设物流中心、会展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研发设计创意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以及商品信息、商品价格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托,集仓储、物流配送、旅游购物、流行趋势发布于一体的市场服务综合体。
强化市场助推产业发展功能,依托市场商品信息和采购需求高度集聚的优势,探索市场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提供市场实时动态信息,推动众多服务市场的中小微企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网上网下市场融合。
推进信息技术与先进经营管理理念深度、有效融合,着力打造智慧市场。
加快建设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公告系统、联网监测监管系统等。
鼓励发展适合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模式,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完善交易支付安全认证、移动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
鼓励主动对接网上市场,积极培育和引进网商,使商品交易市场成为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
鼓励加快建立支付、信用查询、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市场软实力。
增强现有网上交易平台实力,提升在塑料、船舶、茧丝绸、钢铁、化工、煤炭、海水产品等行业的定价话语权。
(五)加强省内省外市场对接。
推动省内商品交易市场通过设立省外分市场、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多种方式对外拓展。
推动省内省外浙商市场建立战略联盟,鼓励省外浙商市场设立浙江产品营销中心,鼓励浙江企业和市场经营户依托省外浙商市场,发展直销、品牌连锁和物流配送业务。
加强省内市场与国内外采购商、央企、相关行业协会等的合作,鼓励省内市场开展国际营销、国外参展,发展出口贸易,设立国外分市场,拓展浙江产品国际销售渠道。
(六)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鼓励市场举办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举办者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途径,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改造提升、对外拓展、兼并收购的能力。
制定不同类型市场的管理服务标准,鼓励市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建立有资质、有品牌的市场管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运营管理团队,对市场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公司做大做强,通过输出专业管理、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七)实施市场品牌提升战略。
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强市场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导入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指导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尽快注册服务商标、防御商标等;鼓励市场注册集体商标等,并授权经营户使用;积极支持市场争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品牌企业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等,提高市场上市商品品牌率。
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品牌指导站,推动市场创建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调动市场经营户创牌积极性,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特点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自主品牌。
三、平台载体(八)做强一批辐射全国的省重点市场。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重点扶持专业特色鲜明、市场业态先进、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在同类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辐射全国乃至全球的省重点市场,为其他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
(九)整合一批与产业互促共进的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
适应我省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通过引进、搬迁、整合等方式,集聚形成一批链接上下游产业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各类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的融合互动,提升市场引导、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功能。
(十)培育一批率先引导市场提升发展的市场强县(市、区)。
根据县域经济和商品交易市场的特点,推动建设一批市场体系完善、布局合理、业态新颖、模式先进的市场强县(市、区),充分发挥商品交易市场对县域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十一)省重点市场、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和市场强县(市、区)的建议名单由省工商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提出,报省政府同意,每3年认定一次,并实施动态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省重点市场、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集中相关政策,加大培育力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扶持政策(十二)加大财政投入。
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积极支持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并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市场、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四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商品交易市场新建扩建等内容给予一定的补助。
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市场建设情况,视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
(十三)加大税费优惠。
对省重点市场,纳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化网上市场征税流程,避免资金第三方监管过程中一次交易两次征税。
各地要制定市场用电、用水、用气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的执行时间表,确保政策尽快落实。
(十四)加大用地支持。
省重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相关市、县(市、区)优先安排,其中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省里根据项目落地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选址要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迁入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的市场,优先规划安排市场发展用地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用地。
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网上市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网上市场的,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
搭建商品交易市场金融合作与资本运营平台,拓展商品交易市场融资渠道,构建有利于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市场举办者及管理者在市场所在地发起设立面向市场经营户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
鼓励金融机构与省重点市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大对省重点市场的授信额度,并在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
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市场商位使用权质押、货物质押、仓单质押、联贷联保等融资担保方式,开发适合市场经营户的小额、短期的融资产品,缓解市场经营户资金压力。
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增设服务网点,推动银行卡、电子支付业务等在市场的应用,为市场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积极拓展网上银行服务,推动建设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提供资金结算支撑。
支持具有上市潜力和竞争优势的省重点市场举办者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作为省级重点上市培育企业,享受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五、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省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形成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合力。
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将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并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制度。
(十七)科学编制规划。
各级政府要科学编制商品交易市场专项规划,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区位优势、服务半径等因素,优化市场布局,加强市场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服务业规划的衔接。
各级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市场发展用地及相关道路交通的规划安排。
省重点市场和省级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周边不宜新建同类市场,要新建同类市场的需进行规划论证,避免过度竞争。
要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市场规划落实到位。
(十八)重视人才培养。
建立一套规范、系统的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制,鼓励各级市场协会、网商协会等组织开展市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认定。
鼓励市场引进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对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在住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
鼓励大专院校、中职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与市场合作,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的经济、管理、金融、外贸、法律、外语、电子商务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国际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市场经营者队伍。
(十九)强化信用建设。
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现代商业文明理念。
开展诚信经营户创建工作,完善市场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施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提升经营户诚信意识与自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