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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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淮南矿区瓦斯治理

6淮南矿区瓦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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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系统保障。
3.2 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抽采精细化
根据突出煤层的突出区划和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透气性系数、抽采半径
参数的测定、收集、整理工作,为采取针对性的瓦斯治理措施,根据瓦斯赋存情 况设计抽采参数,实现防突分级治理、分级管理,提高防突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 供了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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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系统保障。
3.2 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三)防突是关键
(3)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巷道工程,必须在工作面贯通 前完工;采用两巷顺层钻孔预抽消突的,钻孔工程必须在工作 面安装前完工。 (4)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经集 团公司验收,否则不得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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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系统保障。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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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万吨)
超限次数 年产量
3632 3095 3353
3000
基本概况 3.2 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淮南煤矿历史上是瓦斯事故重灾区,1980年到2002年,矿区发生瓦斯煤尘 爆炸事故17起,牺牲392人。 矿区共发生突出事故143次,其中突出煤量1000吨以上的特大型突出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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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系统保障。
3.2 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
(三)防突是关键
(6)突出煤层采掘作业必须避免造成应力集中。在同一 突出煤层的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的同一区段内,相向(背 向)回采和相向(背向)采、掘的工作面间距均不得小于 100m。相向掘进的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m,并且在相距60m 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进尺。 (7)各矿总工程师负责,建立应力集中区预警机制,确 定应力集中区范围,制定卸压消突专项措施(区域措施报集 团公司核准,局部措施报集团公司备案)。卸压消突效果由 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评价,现场作业实行挂牌管理。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抽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管理制度是使用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度之一。

第四条瓦斯抽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制瓦斯抽时的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各种操作技巧。

第六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并确保瓦斯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时,应当穿着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在瓦斯抽作业中,必须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抽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条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瓦斯抽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瓦斯抽作业流程第十一条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十二条确定瓦斯抽的工作区域,并进行相关的标示,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对瓦斯抽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确保工作人员穿着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进行瓦斯抽操作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动。

第十六条在瓦斯抽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瓦斯的浓度和流速,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七条瓦斯抽作业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清理工作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对瓦斯抽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领导机构。

第三章瓦斯抽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瓦斯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瓦斯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二十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对瓦斯抽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对瓦斯抽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瓦斯检查,并及时清理瓦斯。

第二十三条对瓦斯抽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并形成以地面永久抽采系统为主、井下移动抽采系统为补充的格局。

第二条优化抽采设计,强化抽采管理,做到抽采规范化、精细化、最大化,实现高、低浓瓦斯分开抽采。

抽采泵站第三条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抽采泵必须具有不小于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2倍的能力。

抽采泵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采泵。

第四条抽采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必须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五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所报告并启动备用泵。

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

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六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抽采管路第七条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抽采干管设计要有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5~2.0倍能力,采掘工作面支管设计要有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3~1.5倍的能力。

上隅角埋管合计抽采能力应不小于设计抽采能力。

第八条抽采管路管径按下式计算(选用管径时,要按相应富余系数扩大管径或增加管路):D=0.1457√Q/VQ----管路设计服务流量,m3/min;D---- 管径,m;V----管道内气体设计流速,其中,抽采干管V≤15m/s,支管V≤12m/s。

第九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

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漏,并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

第十条地面永久抽采泵站抽采高浓度瓦斯时,抽采浓度不低于30%,抽采低浓度时,抽采浓度应不低于5%。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瓦斯抽放是指对煤矿、石油、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瓦斯进行抽放、重新利用或排放的过程。

第三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做到科学规划、有效管理、严格执行。

第四条瓦斯抽放工作由工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第五条经营瓦斯抽放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条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

第二章瓦斯抽放的管理第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从源头控制,采取减少瓦斯产生、提高瓦斯利用效率等技术手段,降低瓦斯的产生。

同时,应当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瓦斯抽放达到标准。

第七条对于通过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瓦斯重新利用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和监测系统,确保瓦斯的重新利用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对于不能进行瓦斯重新利用的矿井或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排放系统,确保瓦斯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第九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若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瓦斯抽放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瓦斯抽放的技术要领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三章瓦斯抽放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进行非法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必须设置瓦斯检测设备,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若瓦斯浓度超标,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瓦斯抽放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进行个人防护。

第十四条对于瓦斯抽放设备及相关设施的检测和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023年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抽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抽采的场所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瓦斯抽采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瓦斯抽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与监督瓦斯抽采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各瓦斯抽采单位应设立瓦斯抽采管理岗位,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瓦斯抽采单位应制定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并确保工作人员熟知并按照要求执行。

第七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瓦斯抽采工作的技能和要求,熟悉相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瓦斯抽采工作流程第八条瓦斯抽采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瓦斯抽采的目标和范围;(二)进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三)组织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并根据需要采取防范灾害的措施;(四)开展瓦斯抽采工程监测,及时掌握瓦斯抽采效果;(五)进行瓦斯抽采工程评估,分析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六)向主管部门报告瓦斯抽采工作的情况。

第九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四章安全措施与防范第十条瓦斯抽采工程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瓦斯抽采设备,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瓦斯抽采工程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保证人员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瓦斯抽采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接受监督与考核,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如有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第六章违规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事故的瓦斯抽采工程,将依法进行调查与处理,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部门提出,由矿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各级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认真执行。

第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监管,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瓦斯抽采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瓦斯抽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瓦斯抽采的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瓦斯抽采的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巡检制度,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他们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瓦斯抽采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瓦斯抽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三章瓦斯抽采规章第十六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瓦斯抽采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关注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巡视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瓦斯抽采工作的参数和设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钻孔负压得到进一步提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井下打钻管理制度(一)开机前的准备1、检查各油管、钻具、接插件、管件、套管、钻杆等配件情况。

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方能开机。

2、____钻机时,将钻场顶部的活矸及底板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保证见实底实顶,立柱必须戴木帽,安设底木必须摆好摆平,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好。

3、钻机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和压力表,随时检查施工地点钻场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要及时切断钻机电源并安排机上人员撤离至瓦斯不超____%的新鲜风流中,并汇报通风调度及时处理;发现顶板、支护有问题,及时处理。

4、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立柱必须固定牢固,有防倒措施。

固定夹头把钻机前端与固定装置的横梁连接,必须拧紧螺栓。

防止松动跑偏。

5、钻机在固定装置上作业时,定位必须适当。

使其在不同的高度水平,能平稳作业。

6、开机前要将润滑剂注入钻机的润滑孔内。

(每一个循环加注一次)7、钻机试运行时,给进、旋转应试运转1—____次,钻头马达空转均以最高转速旋转,空转时间不宜过长,避免马达升温。

8、所有施工人员穿着必须贴身,打钻过程中,加杆、上卡人员不得出现随意敞开衣服的情况,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____钻机前的准备工作1、进入____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杂物。

2、钻机供电和开关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

3、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三)____钻机时的操作规范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进风巷道安设钻机时,应留下安全行人道。

2、钻机安设地点底板应平整。

3、钻机、操纵台、油箱摆放要合理,各路油管按序排放。

4、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封孔材料摆放在指定位置,并挂上封孔材料堆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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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严格各项制度管理:(一)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二)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必须具备抽采条件,不具备抽采条件的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三)备采面施工顶板瓦斯抽采钻孔的钻场设计必须爬至煤层顶板10m。

(四)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通风科制定瓦斯抽采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矿月度生产计划。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

(五)抽采瓦斯系统定期测定负压、压差、浓度等参数,并建立台帐。

(六)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干支管每天测定1次;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2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瓦斯抽采泵站不准无计划停泵。

瓦斯抽采系统要每班检查1次,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

(七)瓦斯抽采管路吊挂平直、整齐,且要平行巷道腰线。

抽采顶板钻场内的顶板钻孔(包括边孔)的瓦斯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顶板钻场侧,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的抽采管路敷设在顺槽内靠工作面外侧。

上隅角的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抽采管路拆除必须经通风队同意并按指定位置予以拆除。

(八)抽采钻场(钻孔)有测定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九)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十)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第146、147、148条规定。

(十一)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第147条规定。

另外:1、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硐口必须悬挂泵站名称牌板;2、泵站内需施工混凝土地坪,泵站内电缆吊挂整齐,各类牌板制度挂放整齐;3、泵站司机每班需清扫、冲洗地坪,擦拭泵、牌板等上的灰尘;4、泵站内需设置桌子和椅子,记录本整齐的挂在墙上或放在桌子上;5、泵站内及泵站进出口30m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管路每季度用红漆油漆一遍,每台泵上需喷写泵的编号(1#、2#、3#顺次编号管理)。

(十二)按时完成抽采量计划。

采用混合抽采方式,矿井瓦斯抽采率不小于25%。

(十三)所有的孔板流量计处必须安设旁通管,且孔板安装处前后必须留有5m以上直线段。

16吋孔板流量计可安设14吋旁通管,14吋孔板流量计可安设12吋旁通管,12吋及以下管径的孔板流量计必须安设同径的旁通管。

(十四)抽采瓦斯专职人员对抽采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循回检查,每班及时排放积水,对管路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十五)瓦斯抽采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抽采瓦斯浓度,抽采负压和孔板压差等抽采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十六)井下抽采泵站内瓦斯浓度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泵站内空气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末端的瓦斯浓度必须在30米范围内被混合到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

(十七)综采工作面过钻场时的要求1、回采工作面在距钻场30m时,生产单位负责在钻场内打两个木垛,木垛必须接顶接实有劲,以保护钻孔,减少变形量。

2、通风队要加强钻场内的瓦斯检查,发现有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打上栅栏,揭示警标。

3、工作面在过钻场时尽可能不破坏顶板,保护好钻场及木垛、抽采软管及干管,不得随意甩管。

4、抽采队在工作面过钻场20m前,新钻场要合茬并网抽采,并准备好施工顶板穿层孔工具,若过钻场抽采效果差,应根据情况及时施工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消除瓦斯超限隐患。

5、在钻场进入采面老塘后(距煤壁8-10m左右时),抽采队要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拆除抽采干管,直至新钻场,并及时将出口闷实不漏气。

6、施工单位在接到拆管命令后,与抽采队共同选定时间、班次停泵拆卸,拆卸时要杜绝敲砸,避免产生火花。

二、规范技术管理(一)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m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否则,必须停止掘进。

凡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以高抽巷或顶板走钻孔为主、以穿层和顺层孔、上隅角采空区抽采等为辅的综合治理瓦斯措施。

(二)在编制需抽采的采区(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抽采工作,使抽采设计与采区(工作面)设计同步,以保证有3个月以上的预抽时间。

(三)凡是进行局部瓦斯抽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概况。

2、工作面瓦斯储量,预计抽采量和预抽时间。

3、抽采方法与抽采工艺。

4、安全技术措施等。

(四)对已批准的抽采设计需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

(五)及时填报抽采日报、旬报、月报、月度计划、季度计划,做到文字清晰,数据准确。

三、加强检查验收工作(一)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当月抽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二)矿每月组织人员对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瓦斯地质管理研究院。

(三)局部抽采系统运转前,必须由通风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的设备管路安装质量,供水供电系统,钻孔施工,封孔合茬等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只有当验收项目全部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正式抽采,并将验收结果报矿总工程师。

四、有关单位职责(一)抽采队:是瓦斯抽采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瓦斯抽采钻孔、抽采管路及瓦斯泵站的设计;负责监督检查钻孔施工及封孔质量、抽采管路及瓦斯泵站的安装进度及质量;负责抽采系统、瓦斯泵站和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通风队:负责对抽采泵站建立独立的通风系统,风量供给符合规定要求,并设点循环检查瓦斯。

(三)监测队:负责在瓦斯泵站内和排气末端回风侧20m 各安装一只瓦斯传感器,实现连续监控。

(四)通风科:负责监督围绕瓦斯抽采开展的工作,抽采泵站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安排处理。

(五)工程设计科:在采区和工作面的设计中,要统筹考虑瓦斯抽采工作,使抽采设计与采区(工作面)设计同步进行。

(六)生产技术科:抓好瓦斯治理工程,保证按期交付使用。

(六)机电管理科:1、负责安排组织所有抽采管路的安装、维护、拆除、回收工作。

2、负责抽采泵站的专用供电和机电设备情况的检查监督。

(七)调度室:负责抽采泵站内调度电话的安装及调度指挥工作。

(八)企管科、财务科、材料科等负责抽采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预算、计划资金落实和材料设备的供应。

五、瓦斯抽采系统质量管理精细化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由总管、分管、支管等组成,管材一般选用无缝钢管、焊接管等。

(一)主要回风巷抽采管路安装质量标准1、所有抽采管路必须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采管路必须托挂或垫起,吊挂平直、牢固,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

2、巷道内敷设有电缆时,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同侧敷设,不得让带电物体接触瓦斯管路。

3、瓦斯管垫高或吊高,12吋以上管路离地高度为600mm,12吋以下管路离地高度为1m,且平行于巷道腰线;两路以上(包括两路)瓦斯抽采管路同侧铺设时,大直径瓦斯管放在下方,小直径瓦斯管放在大直径瓦斯管的上方,且两管间的距离为300 mm。

4、瓦斯管路的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在管路的每一低洼起坡点必须设置放水器,且放水器的安装必须满足能放尽水的要求。

在水量比较集中的地带安置大尺寸的放水装置,安装放水器应保持与抽采管路平行,所有放水闸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为宜。

放水器与抽采管路的连接软管无破损,接头处用铁丝扎紧,严防跑漏气。

5、瓦斯管路安装后,正式抽采前必须对所有抽采管路进行打压试漏,确保抽采管路无泄漏。

6、所有抽采管路都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如在管路外涂上红色防护漆,所有管路统一编号。

编号采用“红底白字”,红底规格为长200mm,宽为150mm长方形,字体采用宋体,高度为100mm,宽为40mm,编码在方格内居中。

(二)采煤工作面抽采管路安装质量标准1、所有抽采管路必须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采管路必须吊挂,且吊挂平直、牢固;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

2、巷道内敷设有电缆时,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同侧敷设,不得让带电物体接触瓦斯管路,严禁砸坏瓦斯管路。

3、采煤工作面轨道顺槽和运输顺槽的瓦斯管吊高,12吋以上管路离地高度为500mm,12吋以下管路离地高度不小于1m;两路以上(包括两路)瓦斯抽采管路同侧铺设时,大直径瓦斯管放在下方,小直径瓦斯管吊挂在大直径瓦斯管的上方,且两管间的距离不小于300 mm。

4、吊挂抽采管路时,需用¢9.3mm钢丝绳每隔4.5m固定于U型棚腿上或锚杆上,用绳卡卡好,每处不小于两副。

吊挂的抽采管必须与巷道底板保持平行距离。

5、瓦斯管路的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在管路的每一低洼起坡点必须设置放水器,且放水器的安装必须满足能放尽水的要求。

放置放水器应保持与抽采管路平行,在水量比较集中的地带安置大尺寸的放水装置,所有放水闸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为宜;放水器与抽采管路的连接软管必须无破损,接头处用铁丝扎紧,严防跑漏气。

6、轨顺、运顺巷道内的抽采、风、水、注氮、注浆管路与矿车最外缘间距必须大于300mm。

7、瓦斯管路安装后,正式抽采前必须对所有抽采管路进行打压试漏,确保抽采管路无泄漏。

8、上隅角抽采软管要沿端头超前支护单体吊挂整齐,不得弯曲,边孔的抽采软管要靠帮吊挂整齐,高位钻场内的抽采软管要排列吊挂整齐,沿巷帮挂出钻场。

9、每一钻场下方的抽采管路上必须安设一带闷盘的三通,以便钻场钻孔的合茬抽采。

(三)瓦斯抽采管路放水器安装质量标准1、放水器必须安设在管路的低洼处,且安装平行于瓦斯抽采管路,放水器与瓦斯管路用软管连接,软管无破损,接头处用铁丝扎紧,严防跑漏气。

具体结构如下图所示:2、正常抽采中,关闭放水器的阀门3、4,打开2,管内积水即流进水箱5内而积存;放水时,首先关闭阀门2,使水箱与瓦斯管内的负压隔绝,然后,同时打开阀门3、4,箱内积水即自行流出;积水放完后,先关闭阀门3、4,再打开阀门2,即恢复原状。

3、放水器的水流出口不得有堵塞物。

(四)瓦斯抽采管路除渣器安装质量标准为了避免抽采管路内混有的煤粒、岩石颗粒吸入瓦斯抽采泵系统中造成故障,在各泵站的进气管路上安设有除渣器。

除渣器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除渣器一般安设在采煤工作面的轨、运顺出口处,以及井下各移动泵站的入口处,尺寸大小以放尽渣物为宜。

(五)孔板流量计安装质量标准1、为了全面掌握与管理井下瓦斯抽采情况,需要在总管、支管安设测定瓦斯流量的流量计。

张集矿目前在井下采用的带旁通的孔板流量计:2、孔板流量计安装处前后必须留有不小于5m的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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