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瓦斯抽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瓦斯抽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确保我矿瓦斯抽采打钻、封孔、接抽工程质量及计划任务的完成,保证我矿瓦斯抽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瓦斯抽采考核奖惩制度:一、钻孔方位、倾角超过规定、钻孔未穿透设计层位、孔深未按设计施工,该孔不计算进尺,且应重新补打,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凡发现虚报进尺或打假孔,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二、抽采钻孔终孔时必须有验孔人员进行验收,否则不予计算进尺。
验孔单存于通防管理科备查。
对验孔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虚报、假报钻尺数据者,一律按严重“三违”进行追查处理。
三、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相关操作规程、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抽采人员责任制等制度,一项制度不健全罚抽采队50元。
四、钻孔施工完后,未按时封堵、接抽,按每个钻孔50元进行罚款,封孔深度达不到要求,每孔罚款200元,并重新透孔堵孔,钻孔因堵孔漏气,每个漏气孔罚款200元。
五、抽采主、干、支管出现积水,按“三违”进行处罚,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
六、井下钻场、钻孔、放水器等管理牌必须齐全,且必须填写清楚,缺一块牌板罚款50元,一处填写不清楚,罚款20元。
七、抽采钻孔检测出现一次计量(浓度)错误,罚款30元/次。
八、随意关闭井下抽采闸门,按“三违”处罚,并不少于100元/次。
九、泵站司机未按规定进行抽采参数测定或测定错误,每次罚款20元。
十、抽采队应每10天组织抽采系统检查,缺一次罚款30元。
十一、抽采队应建立抽采相关台账、记录,并按时填绘,每缺一种台帐、记录罚款50元,未按时填绘罚款20元。
十二条、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瓦斯泵司机无证上岗一次罚抽采泵站负责人20元,制度不齐、执行不力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十三条、对瓦斯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矿将给予重奖,奖励标准个人按300—500元执行;单位按1000-3000元执行。
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燃气安全意识的提高,瓦斯检查工作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奖励措施和惩罚措施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奖励措施为了激发瓦斯检查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将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表彰优秀个人每年评选出瓦斯检查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奖金制度根据瓦斯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给予额外奖金激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3.培训机会为表现优秀的瓦斯检查工提供进修和培训的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4.公司内部竞赛定期举办瓦斯检查技能竞赛,给予优胜者奖励,加强员工之间的竞争意识。
5.岗位晋升为工作表现突出、经验丰富的瓦斯检查工提供晋升的机会,提高其职业发展空间。
三、惩罚措施为了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质量,我们将建立一套惩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和不称职的瓦斯检查工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停工停薪对于严重违反瓦斯检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的人员,将立即停工停薪,进行必要的处罚。
2.取消奖励对于虚报工作进展、谎报信息、不履行检查职责的人员,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奖励。
3.降职处分对于工作不称职、失职失责,经过多次培训和指导仍无改进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降职处分。
4.解雇对于重大失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事故的瓦斯检查工,将予以解雇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建立科学合理的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可以有效激励检查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通过惩罚制度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安全性。
这样的制度体系既能激励检查工作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也能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为瓦斯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希望公司能认真考虑并推行这一奖惩制度,为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力量。
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范文(二)一、引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瓦斯检查工作,提高瓦斯检查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瓦斯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

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瓦斯抽采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中瓦斯抽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瓦斯抽采工作进一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效果,结合我公司瓦斯抽采具体工作实际,对原实施的瓦斯抽采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重新下发,望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监督考核对照执行。
第一条抽放钻孔的设计由交通和预防部统一设计,并由采矿抽放队、交通和预防副总经理、地质调查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
第二条:设计必须图文并茂,科学合理,切合现场实际,设计内容应包括:钻孔数量、方位、倾角、间距、开口高度、封孔工艺等。
第三条各钻井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经批准并签字的钻井施工现场钻井设计牌,否则不得进行施工钻井。
第四条:钻孔施工前由矿抽采队技术人员进行放线定孔,抽放钻孔的方位可允许±1o的误差。
特殊地点需要施工地质钻孔(前探钻孔)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出具正规设计,施工地质孔时地测部门安排人员现场跟班。
第五条钻井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钻井过程中的煤岩情况和钻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钻井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钻井人员应及时向抽采队和矿山安全指挥中心报告。
第六条:施工钻孔进行编号管理,施工完成的钻孔必须悬挂对应的单孔管理牌板,牌板记录清楚孔号、孔深、方位、倾角、瓦斯浓度、负压、施工人员等参数。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两巷的回采管线不得小于14道,迎头式回采机的管径必须与回采管线相匹配,以保证最佳的抽采效果。
井场两侧支管长度不小于8km。
如果有支管,必须安装流量检测装置和放水器,并设置抽汽参数检测板,按规定检测抽汽参数。
所有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现场必须将抽放管线安装到位后,方可进行钻孔。
出钢管和出钢管的安装必须低于钻孔,排水管必须安装在出钢装置的末端。
单孔连接钢丝长度不大于1m。
钻孔连接钢丝管与攻丝装置和攻丝管接头之间的连接必须是直线,不允许形成凹槽或交叉连接。
2024年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范本尊敬的瓦斯检查工作人员:为了规范和激励瓦斯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我们制定了2024年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
通过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我们旨在提高瓦斯检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和安全生产的保障。
以下是制度的详细内容:一、奖励制度:1. 个人表彰奖励:每月将通过评比、考核等方式,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瓦斯检查工作人员,授予个人表彰奖励;2. 集体表彰奖励:每季度评选表现突出的瓦斯检查工作组或者单位,给予集体表彰奖励;3. 特殊贡献奖励:对于在瓦斯检查中发现危险源、预防事故发生、提出有效措施的人员,给予特殊贡献奖励;二、惩罚制度:1. 一般违规处罚:对于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将按照违规程度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相应的处分;2. 严重违规追责:对于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严重程度进行追责,包括责令停职、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处罚;3. 工作疏忽追责: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的事故发生,将按照责任追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级等;三、奖惩标准:1. 个人表彰奖励:每月评选出的个人表彰奖励名额不超过检查工人总数的5%,具体人选根据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因素综合评定;2. 集体表彰奖励:每季度评选出的集体表彰奖励名额不超过检查工作组或者单位总数的5%,具体评选要素包括工作成绩、隐患排查情况、安全宣传等;3. 特殊贡献奖励:特殊贡献奖励由专门组织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方式和金额;4. 一般违规处罚:一般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5. 严重违规追责:严重违规行为根据事故或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追责,包括责令停职、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6. 工作疏忽追责:工作疏忽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追责,包括警告、降级等处罚方案。
四、奖惩程序:1. 奖惩评选:奖惩评选由工作单位设立奖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和评审;2. 申诉机制:对于不满意奖励或处罚决定的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和处理;3. 反馈和宣布:将评选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单位内部宣布,以激励和警示其他员工。
抽采达标评判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工开采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及其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瓦斯防治必须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加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多种可能的抽采技术和工程措施充分抽采瓦斯,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瓦斯抽采工作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做到抽采系统能力足够、设施完善,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准确,抽采管理制度完善,抽采后的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简称《抽采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采掘工程和生产组织应安排在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对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只有在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六条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应设置瓦斯抽采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上述各环节工作以及矿井通风、瓦斯超限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检查矿井瓦斯抽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抽采效果是否达标。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水平。
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煤矿瓦斯利用规划,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瓦斯利用机制,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利用促抽采,增强瓦斯抽采利用保障能力,减少向大气中排放的瓦斯量。
煤矿瓦斯抽放奖罚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瓦斯抽放奖罚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煤矿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奖励措施(一)为鼓励煤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瓦斯抽放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以下奖励:1. 瓦斯抽放效果优良奖:对瓦斯抽放效果突出、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单位,授予瓦斯抽放效果优良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 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瓦斯抽放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为煤矿安全生产作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授予技术创新奖,并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3. 安全生产先进奖: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煤矿企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奖,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二)奖励的评定和申报程序如下:1. 煤矿企业应自觉进行瓦斯抽放效果的监测和评定,将评定结果向所属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2.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瓦斯抽放效果更为突出的煤矿企业开展检查和评定,评定结果将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报。
3.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按照一定评比规则,确定表现突出的单位。
4. 所属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评定结果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5. 奖励的经济和荣誉奖励由所属地方政府安排经费并颁发相关证书。
三、处罚措施(一)煤矿企业责任追究:1. 煤矿企业未按煤矿安全法规定开展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 煤矿企业未按照瓦斯抽放技术要求使用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瓦斯抽放效果监测和评定的,责令整改,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二)个人责任追究:1. 罚款:对在瓦斯抽放工作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取消职务:对在瓦斯抽放工作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取消其矿长或其他职务,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人事处置。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演马庄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2015年6月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井瓦斯治理进度,增强瓦斯治理队伍人员责任心,提高瓦斯治理效果,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考核对象为演马庄矿与瓦斯治理工作相关的科室和区队,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一)考核指标主要指标: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量、瓦斯利用量、抽采钻孔工程量。
辅助指标:瓦斯超限次数。
(二)考核方式抽采钻孔工程量的验收、结算时间为每月25日。
焦煤公司每月组织相关部室对各区域瓦斯治理矿井进行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以焦煤公司考核为准。
每月3日前将各专业考核结果报防突科,防突科每季度末编制考核报告,考核报告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五、奖惩办法演马庄矿考核结果分别与副总师、科室、区队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矿井机关及相关区队直接参与瓦斯治理的人员奖惩每月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予以兑现。
(一)工资总额挂钩奖惩办法1、挂钩指标和奖惩比例(1)主要指标:瓦斯抽采量,以月度计划为基数,指标每欠1%,扣罚责任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1%;抽采达标煤量、瓦斯利用量、抽采钻孔工程量,以月度计划为基数,各项指标每欠1%,扣罚责任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0.5%,累计计算。
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指标的,扣罚标准翻倍。
瓦斯抽采量超计划部分奖励抽采队0.6元/立方米,民用部分奖励0.10元/立方米。
东瓦斯泵站或泵站系统未达到抽采浓度标准的,扣减瓦斯抽采量、瓦斯利用量奖励的50%。
泵站抽采浓度标准按15%。
(2)辅助指标:瓦斯超限(无计划或有计划浓度超过1.5%)1次扣减通风区工资基数的1%。
(二)对相关部室及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的奖罚办法1、矿井月度内未发生瓦斯伤亡事故,全面完成各项瓦斯抽采主要指标,对机关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激励,按月度绩效工资一定比例核算,季度兑现。
2、矿井月度内发生瓦斯伤亡事故或其中任一项瓦斯抽采主要指标未完成,对机关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不进行激励。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背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物质,它可能导致爆炸和窒息等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煤矿必须建立有效的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这样可以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瓦斯抽采管理瓦斯抽采方案制定针对不同的瓦斯分布情况和采煤工作面特点,制定瓦斯抽采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抽采量、时间安排等内容,并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瓦斯抽采设施维护要定期对瓦斯抽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并加强现场监测,防止事故的发生。
瓦斯监控和报警应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瓦斯含量超标的情况,并能够及时报警,采取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
同时,还应开展无人区的巡检和排放管道的检查。
抽采方案考核煤矿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考核机制,对瓦斯抽采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量定期对煤矿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评估指标之一。
瓦斯抽采设施运行情况对瓦斯抽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设施使用不善、维护不及时的煤矿企业给予相应的惩罚。
瓦斯监控和报警情况对瓦斯监控和报警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的煤矿企业给予奖励,并鼓励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考核奖惩制度奖励机制对按照规定执行瓦斯抽采方案的煤矿企业,优秀瓦斯抽采设施运行管理和瓦斯监控报警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
惩罚机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企业,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煤矿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其他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是保障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合理制定方案、加强监管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的预防瓦斯危险的发生,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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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 - 0 - 第二章城郊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岗位职责............................................ - 0 - 第三章瓦斯抽采一般规定 .................................................................... - 3 - 第四章抽采设计 .................................................................................... - 3 -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及装备................................................................ - 4 - 第六章抽采泵站管理 ............................................................................ - 5 - 第七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 - 9 - 第八章打钻、验孔、封孔与连抽...................................................... - 13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13 - 第二节抽采钻场质量标准化 ...................................................... - 13 - 第三节打钻..................................................................................... - 15 - 第四节钻孔进尺验收考核 ............................................................ - 21 - 第五节封孔..................................................................................... - 25 - 第六节连孔..................................................................................... - 26 - 第九章其他 ...................................................................................... - 29 - 第一节抽采泵站、抽采管路和设施验收交接流程 .................... - 29 - 第二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 ............................................................ - 30 - 第三节抽采负压管理 .................................................................... - 32 - 第四节防爆箱、除渣器、参数测量装置管理 ............................ - 32 - 第五节瓦斯抽采材料管理 .......................................................... - 33 - 第十章附则 ...................................................................................... - 34 -城郊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郊煤矿与瓦斯抽采相关的工作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城郊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岗位职责第三条矿长职责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抽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瓦斯治理“一号工程”六大工作体系,明确同级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和机关各科室的具体责任,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第四条党委书记职责矿党委书记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把全矿干部、职工的瓦斯培训教育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政工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瓦斯治理知识教育活动, 形成全员防治瓦斯的格局,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对瓦斯治理的监督职能。
第五条总工程师职责矿总工程师是瓦斯抽采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等。
第六条分管副矿长职责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瓦斯抽采工作。
第七条副总工程师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做好瓦斯抽采业务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科职责1、负责把瓦斯抽采设计纳入采掘工程设计之中,把瓦斯抽采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程,并安排到采掘计划之中,同时要做到采掘部署合理。
2、负责按抽采设计要求,把抽采泵站工程的施工安装、运转纳入生产计划。
3、负责按抽采设计和计划,安排施工抽采工程,并严把工程质量,督促其按计划完成。
4、负责编制年度抽采计划,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
5、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质资料,在采掘过程中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做好瓦斯地质图的编制等工作,防止误揭瓦斯异常煤层。
6、负责监督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汇总工作。
第九条安检科职责1、负责对打钻、抽采、管路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调度室职责1、负责协调抽放管路、设备运输安装工作。
2、负责协调钻孔施工期间的相关工作。
3、负责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工作。
4、负责钻孔施工地点及井下抽采泵站的通讯、监测系统和监控视频的安装及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机电科职责1、负责井下抽采泵站的供电设计,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抽放泵站机电设备,负责抽采管路安装协调工作。
2、负责落实抽采地点电气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3、负责组织每旬对抽采泵站内各种电气设备、抽采系统、供水系统检查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责任区队处理。
第十二条劳资科、企管科、供应科、培训办等科室职责1、劳资科、企管科、供应科、培训办等科室负责按矿井抽采工程设计、计划,优先保证抽采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2、培训办负责瓦斯抽采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及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通风队职责1、负责抽采钻孔施工及措施的编制与贯彻。
2、负责抽采钻孔的封孔、联网、巡检、放水和瓦斯抽采主管路的巡查等瓦斯抽采具体工作。
3、负责瓦斯抽采泵站维护、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瓦斯抽采相关参数等原始资料的测定、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各项记录台账。
第十四条其他责任区队职责1、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供电、排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回撤等工作。
2、负责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抽采管路,防止抽采管路损坏。
3、负责协助通风队完成打钻期间煤粉运输工作。
第三章瓦斯抽采一般规定第十五条将瓦斯抽采工作作为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根本性措施。
坚决做到“两不准”、“四同时”、“四优先”。
1、“两不准”是:新开的瓦斯异常区域没有瓦斯抽采管路不准移交;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未竣工不准回采。
2、“四同时”是:在编制近期和长远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计划;在考虑开拓方式、生产布置采掘接替的同时必须考虑给瓦斯抽采工作创造条件;在安排巷道掘进、采煤工作面回采的同时必须安排瓦斯抽采钻孔、钻场和瓦斯抽采管路的敷设等工程;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总结、检查和评比瓦斯抽采工作。
3、“四优先”是:在瓦斯抽采工程与生产工程发生矛盾时,对瓦斯抽采工程要做到工程计划优先,资金使用优先,物资供应优先和劳动力安排优先。
第四章抽采设计第十六条矿井瓦斯抽采应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方法和工艺,并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设计。
第十七条矿井建立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报请永煤公司批准。
第十八条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生产、机电等部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九条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采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二十条抽采钻孔的封孔设计,要说明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长度,材料配比,封孔管直径、管路连接、测气嘴安装、阀门安装等。
抽采钻孔的封孔管径应不小于37.5mm。
抽采钻孔封孔长度均应不小于13m。
第二十一条所有抽采设计、规划未按程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及装备第二十二条备用泵能力应不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第二十三条抽采泵站管路必须安装防爆、防回火装置,并安装阀门控制。
第二十四条抽采系统的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
第六章抽采泵站管理第二十五条抽采泵站必须设有专用调度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按要求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监测系统。
第二十六条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甲烷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第二十七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电话9)报告并启动备用泵(或按应急措施处理)。
第二十八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正常情况下,井下抽采泵每8小时倒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