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620-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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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DL_T_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接地

54. DL_T_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接地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8—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 增加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2) 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3~66kV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3) 补充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4) 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5) 提出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的要求;6) 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7) 参考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准发布后,SDJ8—79和SD119—84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 grounded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DL_T_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_T_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 500kV 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 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 A 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 B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和方法。
平时不带电压,但故障情况下能带电压的电气装置的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 2.17 装置外导电部分 extraneous conductive part
不属电气装置组成部分的导电部分。 2.18 中性线 neutral conductor
与低压系统电源中性点连接用来传输电能的导线。 2.19 保护线 protective conductor 低压系统中为防触电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 a) 线路或设备金属外壳; b) 线路或设备以外的金属部件;
门; i) 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和电缆桥架等; j) 装有避雷线的架空线路杆塔; k) 除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外,其他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 中无避雷线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l) 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气设备; m)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2 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 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2.4 雷电保护接地 lightning protective ground
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 static protective ground 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 grounding electrode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旨在规范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过电压的类型及危害1.1 过电压的定义过电压是指在电力系统中,电压瞬间升高超过正常运行电压的现象。

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和特性,过电压可分为内部过电压和外部过电压两大类。

1.2 内部过电压内部过电压是由系统内部操作或故障引起的,主要包括操作过电压和暂时过电压。

1.2.1 操作过电压操作过电压是由于开关操作、故障切除等引起的电压瞬变。

常见的操作过电压有:开断空载线路过电压合闸空载线路过电压切除空载变压器过电压1.2.2 暂时过电压暂时过电压是由于系统不对称故障或谐振引起的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电压。

常见的暂时过电压有:单相接地故障引起的过电压谐振过电压1.3 外部过电压外部过电压主要由雷电引起,包括直击雷过电压和感应雷过电压。

1.3.1 直击雷过电压直击雷过电压是雷电直接击中电力设备或线路时产生的过电压。

1.3.2 感应雷过电压感应雷过电压是雷电放电时在附近线路或设备上感应产生的过电压。

1.4 过电压的危害过电压会对电力系统的设备和绝缘造成严重危害,主要包括:绝缘击穿设备损坏系统停电人身安全威胁二、过电压保护措施为了防止过电压对电力系统造成危害,DL/T 6201997标准提出了多种过电压保护措施。

2.1 防雷保护2.1.1 避雷针和避雷线避雷针和避雷线是防止直击雷过电压的主要措施。

避雷针通过引雷作用,将雷电引导至地面,保护设备和线路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避雷线则广泛应用于输电线路,形成屏蔽效应,减少雷电直接击中线路的概率。

2.1.2 避雷器避雷器是限制过电压幅值的重要设备,通过非线性电阻特性,将过电压泄放到大地,保护系统绝缘。

常见的避雷器有:氧化锌避雷器碳化硅避雷器2.2 操作过电压保护2.2.1 合闸电阻在高压开关设备中加装合闸电阻,可以有效降低合闸空载线路时的过电压幅值。

最新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最新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 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Overvoltage protection and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DL/T620—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4-21批准1997-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增补了电力系统电阻接地方式,修订了不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电流的阈值;2)对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保护,补充了有效接地系统偶然失地保护和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电动机操作过电压保护及隔离开关操作引起的特快暂态过电压保护等内容,对330kV系统提出新的操作过电压水平要求,修订了限制500kV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的原则和措施等;3)增加了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参数选择的要求;4)增加了变电所内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最大保护距离和SF6GIS变电所的防雷保护方式的内容;5)充实并完善了3kV~500kV交流电气装置绝缘配合的原则和方法,给出架空线路、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和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推荐值。

本标准发布后,SDJ7—79即行废止;SD119—84除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外也予以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附录D、附录E和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陈维江。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3篇)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3篇)

DL_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3篇)文章一:过电压保护的基本原理与分类一、过电压的基本概念过电压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电压瞬间升高,超过设备额定电压的现象。

过电压会对电气设备造成损害,甚至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因此,在交流电气装置中,过电压保护至关重要。

二、过电压保护的分类1. 按照产生原因分类:(1)外部过电压:如雷击、电力系统故障等。

(2)内部过电压:如操作过电压、弧光接地过电压、谐振过电压等。

2. 按照保护原理分类:(1)阻抗保护:利用保护元件的阻抗特性,将过电压限制在设备允许范围内。

(2)电压限制:通过限制电压幅值,保护设备免受过电压损害。

(3)能量转移:将过电压能量转移至其他设备或介质,达到保护目的。

三、过电压保护装置1. 阻容吸收器:利用电容和电阻的阻抗特性,对过电压进行限制。

2. 氧化锌避雷器:具有非线性伏安特性,能在短时间内承受高电压,将过电压限制在设备允许范围内。

3. 检测与控制装置:对系统电压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过电压时及时采取措施。

四、过电压保护的应用实例以某电力系统为例,当发生雷击时,系统电压瞬间升高。

此时,氧化锌避雷器动作,将过电压限制在设备允许范围内,保护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文章二:绝缘配合的原则与方法一、绝缘配合的基本概念绝缘配合是指在交流电气装置中,根据设备的工作电压、环境条件、可靠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和配置绝缘材料及结构,以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和过电压条件下都能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

二、绝缘配合的原则1. 确保安全:在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确保设备在过电压条件下不会发生绝缘击穿。

2. 经济合理:在满足绝缘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 可靠性:绝缘配合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以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三、绝缘配合的方法1. 选择合适的绝缘材料:根据设备的工作电压、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绝缘性能的材料。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 staticp rotectiveg round 为防 止 静 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 groundinge lectrode
埋 人地 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称为接地极。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 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
构件 、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 (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 自然接地极 。
DL/T 621一 1997


本 标 准 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 1979年 1月颁发的 SDJ8 --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 1984 年 3月颁发的SD 119-84000k 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
修订之后提 出的。
本 标 准 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 内容的改变 : 1) 增 加 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 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 ; 2) 修 订 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 ;提出 3^66k V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 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 3) 补 充 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4) 修 订 了杆塔接地装置和 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5) 提 出 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 的要求 ; 6) 增 加 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 7) 参 考 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 准发 布后,SDJ8 -79和 SD 119--84第六章 500k V 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 准 的 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 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 准 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 准 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口。 本标 准 起 草单位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 本标 准 起 草人 :杜澎春。 本 标 准委 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 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 T62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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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年月颁发的和
年月颁发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消弧线圈接
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的接地规定
参考
本标准发布后和第六章
本标准的附录附录附录附录和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
目次前言
名词术语
类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类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范围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和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和保护线
附录人工接地极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
附录
附录接地装置的热稳定校验
附录架空线路杆塔接地电阻的计算
附录中系数
附录土壤和水的电阻率参考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
并简称为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
名词术语
接地
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
工作接地系统接地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
保护接地
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
雷电保护接地
为雷电保护装置
防静电接地
接地极
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钢筋混凝土建
接地线
接地装置
接地网
变电所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

电气规程过电压保护装置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

电气规程过电压保护装置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

电气规程过电压保护装置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9.1 一般要求9.1.1变(配)电所、电力线路的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有关规定。

9.1.2过电压保护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各种避雷器应按本规程第22章《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交接试验。

9.1.3电力系统的过电压保护,除安装防雷保护装置针对大气过电压的作用外,还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铁磁谐振产生的内部过电压的影响。

为防止铁磁谐振的内部过电压,应充分考虑电力网各种可能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方式;改变电力网中感抗和容抗的比值;保证断路器三相同期动作等,以避免形成铁磁谐振的条件。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的电力网中,可选取下列措施防止铁磁谐振过电压:a.选用励磁特性较好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b.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开口三角绕组中,及一次侧中性点对地,一般各装设一个电阻,其电阻值可根据系统参数计算确定;9.1.4电力系统的防雷电过电压保护应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9.2架空电力线路的过电压保护9.2.1 电力线路的过电压保护,采用下列保护方式:a. 110kV及以上线路应沿全线架设避雷线;b. 35kV及以下线路除个别线段(架设在山区多雷地带的线路)外,一般不沿全线架设避雷线;c.避雷线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2的镀锌钢绞线。

9.2.2避雷线对外侧导线的保护角一般采用20°~30°。

装设两根避雷线时,一般采用20°。

杆塔上两根避雷线间的距离,不应超过导线与避雷线间垂直距离的5倍。

9.2.3同级电压线路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讯线路交叉时,两交叉线路导线间或上方线路导线与下方线路避雷线间的垂直距离(当环境温度为40℃时),不应小于表9.1所列数值。

同级电压线路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讯表9.1 线路交叉时的交叉距离单位:m9.2.4 3kV及以上的同级电压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讯线路交叉时,交叉档两端的铁塔(上、下方线路共4基),不论有无避雷线,均应接地;如交叉距离比表9.1所列数值大2m及以上,则交叉档可不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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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620-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Overvoltage protection and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4-21批准 1997-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 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增补了电力系统电阻接地方式,修订了不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电流的阈值;2)对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保护,补充了有效接地系统偶然失地保护和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电动机操作过电压保护及隔离开关操作引起的特快暂态过电压保护等内容,对330kV系统提出新的操作过电压水平要求,修订了限制500kV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的原则和措施等;3)增加了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参数选择的要求;4)增加了变电所内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最大保护距离和SFGIS变电所的防雷保护方式的内容; 65)充实并完善了3kV,500kV交流电气装置绝缘配合的原则和方法,给出架空线路、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和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推荐值。

本标准发布后,SDJ 7—79即行废止;SD119—84除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外也予以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附录D、附录E和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陈维江。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DL/T620-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为3kV,500kV交流系统中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的方法和要求;提供了相对地、相间绝缘耐受电压或平均(50%)放电电压的选择程序,并给出了电气设备通常选用的耐受电压和架空送电线路与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子、空气间隙的推荐值。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电阻接地系统Resistance grounded system系统中至少有一根导线或一点(通常是变压器或发电机的中性线或中性点)经过电阻接地。

注1 高电阻接地的系统设计应符合R?X的准则,以限制由于电弧接地故障产生的瞬态过电0C0压。

一般采用接地故障电流小于10A。

R是系统等值零序电阻,X是系统每相的对地分布容抗。

0C02 低电阻接地的系统为获得快速选择性继电保护所需的足够电流,一般采用接地故障电流为100A,1000A。

对于一般系统,限制瞬态过电压的准则是(R,X)?2。

其中X是系统等值零序感000抗。

2.2 少雷区less thunderstorm region平均年雷暴日数不超过15的地区。

2.3 中雷区middle thunderstorm region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15但不超过40的地区。

多雷区more thunderstorm region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40但不超过90的地区。

2.5 雷电活动特殊强烈地区Thunderstorm activity special strong region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90的地区及根据运行经验雷害特殊严重的地区。

(见GB50343-2004的) 3.13 系统接地方式和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电压3.1 系统接地方式3.1.1 110kV,500kV系统应该采用有效接地方式,即系统在各种条件下应该使零序与正序电抗之比(X/X)为正值并且不大于3,而其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之比(R/X)为正值并且不大于1。

0101110kV及220kV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或经低阻抗接地,部分变压器中性点也可不接地。

330kV及500kV系统中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运行。

3.1.2 3kV,10kV不直接连接发电机的系统和35kV、66kV系统,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应采用不接地方式;当超过下列数值又需在接地故障条件下运行时,应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a)3kV,10kV钢筋混凝土或金属杆塔的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和所有35kV、66kV 系统,10A。

b)3kV,10kV非钢筋混凝土或非金属杆塔的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当电压为:1)3kV和6kV时,30A;2)10kV时,20A。

c)3kV,10kV电缆线路构成的系统,30A。

3.1.3 3kV,20kV具有发电机的系统,发电机内部发生单相接地故障不要求瞬时切机时,如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大于表1所示允许值时,应采用不接地方式;大DL/T 620—1997于该允许值时,应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且故障点残余电流也不得大于该允许值。

消弧线圈可装在厂用变压器中性点上,也可装在发电机中性点上。

表1 发电机接地故障电流允许值发电机额定电发电机额定容发电机额定容电流允许值发电机额定电压电流允许值压量量 A kV A kV MW MW6.3 ?50 4 13.8,15.75 125,200 210.5 50,100 3 18,20 ?300 1 注:对额定电压为13.8kV,15.75kV的氢冷发电机为2.5A。

发电机内部发生单相接地故障要求瞬时切机时,宜采用高电阻接地方式。

电阻器一般接在发电机中性点变压器的二次绕组上。

3.1.4 6kV,35kV主要由电缆线路构成的送、配电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较大时,可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但应考虑供电可靠性要求、故障时瞬态电压、瞬态电流对电气设备的影响、对通信的影响和继电保护技术要求以及本地的运行经验等。

3.1.5 6kV和10kV配电系统以及发电厂厂用电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较小时,为防止谐振、间歇性电弧接地过电压等对设备的损害,可采用高电阻接地方式。

3.1.6 消弧线圈的应用a)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中性点的长时间电压位移不应超过系统标称相电压的15%。

b)消弧线圈接地系统故障点的残余电流不宜超过10A,必要时可将系统分区运行。

消弧线圈宜采用过补偿运行方式。

c)消弧线圈的容量应根据系统5,10年的发展规划确定,并应按下式计算:Un1.35W,IC3 (1) 式中:W——消弧线圈的容量,kVA;I——接地电容电流,A; CU——系统标称电压,kV。

nd)系统中消弧线圈装设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保证系统在任何运行方式下,断开一、二回线路时,大部分不致失去补偿。

2)不宜将多台消弧线圈集中安装在系统中的一处。

3)消弧线圈宜接于YN,d或YN,yn,d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上,也可接在ZN,yn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上。

接于YN,d接线的双绕组或YN,yn,d接线的三绕组变压器中性点上的消弧线圈容量,不应超过变压器三相总容量的50%,并不得大于三绕组变压器的任一绕组的容量。

如需将消弧线圈接于YN,yn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线圈的容量不应超过变压器三相总容量的20%,但不应将消弧圈接于零序磁通经铁芯闭路的YN,yn接线的变压器,如外铁型变压器或三台单相变压器组成的变压器组。

4)如变压器无中性点或中性点未引出,应装设专用接地变压器,其容量应与消弧线圈的容量相配合。

3.2 系统运行中出现于设备绝缘上的电压3.2.1 系统运行中出现于设备绝缘上的电压有:a)正常运行时的工频电压;b)暂时过电压(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c)操作过电压;d)雷电过电压。

3.2.2 相对地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的标么值如下:1.0p.u.,U/3m a)工频过电压的;1.0p.u.,2U/3m b)谐振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的。

注:U为系统最高电压。

m3.2.3 系统最高电压的范围:a)范围?,3.6kV?U?252kV; mb)范围?,U=,252kV。

m4 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保护4.1 暂时过电压(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及保护4.1.1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与系统结构、容量、参数、运行方式以及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特性有关。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除增大绝缘承受电压外,还对选择过电压保护装置有重要影响。

a)系统中的工频过电压一般由线路空载、接地故障和甩负荷等引起。

对范围?的工频过电压,在设计时应结合实际条件加以预测。

根据这类系统的特点,有时需综合考虑这几种因素的影响。

通常可取正常送电状态下甩负荷和在线路受端有单相接地故障情况下甩负荷作为确定系统工频过电压的条件。

对工频过电压应采取措施加以降低。

一般主要采用在线路上安装并联电抗器的措施限制工频过电压。

在线路上架设良导体避雷线降低工频过电压时,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定。

系统的工频过电压水平一般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线路断路器的变电所侧 1.3p.u.线路断路器的线路侧 1.4p.u.b)对范围?中的110kV及220kV系统,工频过电压一般不超过1.3p.u.;3kV,10kV和35kV,1.13p.u.3p.u.66kV系统,一般分别不超过和。

应避免在110kV及220kV有效接地系统中偶然形成局部不接地系统,并产生较高的工频过电压。

对可能形成这种局部系统、低压侧有电源的110kV及220kV变压器不接地的中性点应装设间隙。

因接地故障形成局部不接地系统时该间隙应动作;系统以有效接地方式运行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间隙不应动作。

间隙距离的选择除应满足这两项要求外,还应兼顾雷电过电压下保护变压器中性点标准分级绝缘的要求(参见7.3.5)。

4.1.2 谐振过电压包括线性谐振和非线性(铁磁)谐振过电压,一般因操作或故障引起系统元件参数出现不利组合而产生。

应采取防止措施,避免出现谐振过电压的条件;或用保护装置限制其幅值和持续时间。

a)为防止发电机电感参数周期性变化引起的发电机自励磁(参数谐振)过电压,一般可采取下列防止措施:1)使发电机的容量大于被投入空载线路的充电功率;2)避免发电机带空载线路启动或避免以全电压向空载线路合闸;3)快速励磁自动调节器可限制发电机同步自励过电压。

发电机异步自励过电压,仅能用速动过电压继电保护切机以限制其作用时间。

b)应该采用转子上装设阻尼绕组的水轮发电机,以限制水轮发电机不对称短路或负荷严重不平衡时产生的谐振过电压。

4.1.3 范围?的系统当空载线路上接有并联电抗器,且其零序电抗小于线路零序容抗时,如发生非全相运行状态(分相操动的断路器故障或采用单相重合闸时),由于线间电容的影响,断开相上可能发生谐振过电压。

上述条件下由于并联电抗器铁芯的磁饱和特性,有时在断路器操作产生的过渡过程激发下,可能发生以工频基波为主的铁磁谐振过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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