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规仪器校验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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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量规仪器具有所需之精度以达检测精度的保证。

2.范围:

凡公司内用于检验量规的仪器,无论是公司自有、借用,均属本程序范围。

3.定义:

3.1校正:为一种比较过程,将量测设备的量测参数准确值,藉已

知且更准确的量测系统,得以确定或修定并可追溯至国家标

准。

3.2 内校:由本公司校正实验室执行量具/仪器之校正者为内校。

3.3 外校:量具/仪器或校正母机之校正,无法在厂内更精密之

标准件作校正,而需经国家认可之校正室做校正。

3.4量测仪器验收时准确度及精密度需求的查验:

3.4.1量测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至少应较产品的规格公差或

制程变异的1/10以下以满足测量需求。

3.4.2量测仪器验收时,应有校验合格证明文件,若无此文件至

少应符合校验标准以及校验要求。

4.作业内容:

4.1新购量规仪器

4.1.1使用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单]并签呈经该主管、副总经理

批准后,统一由质管部请购;购买后由供货单位校准,且

记录实际读值及外观功能是否正常,使用时填写[计量设

备台帐]方可领用。

4.1.2本公司所有量规仪器均需登入[计量设备台帐],并于每次

校验作业后,登录于[计量设备台帐]以利管理。

4.2 拟订校验计划:ME部于每年12月中旬拟定年度[计量设备

检定计划表],呈ME部最高主管核准后依计划实施。

4.3校正环境要求:所有量具/仪器于校正过程中,必须管制校正

实验室之校正环境的温度及湿度条件,其要求如下:

(1)温度:20±5℃

(2)湿度:80% 以下

4.4 催校管理:为确保量规仪器之精度,依其使用频率、准确度、

制造商的建议或旧有的记录订立校验计划周期。

4.5收件校验:量规仪器管理人员,依排定的校验计划于前月中旬

发出「校验通知单」至各使用部门。

4.6 校正分类

4.6.1量规仪器依其使用之对象、场所、特性,区分校验。

4.6.2校验又可分为内、外校,量规仪器入厂后由品保及工程人

员一同判定仪器的内、外校校验方式。

4.6.3仪器校正周期参考:(1)国家标准(2)供货商建议周期(3)厂内使用现况而定

4.6.4外校:

4.6.4.1由使用单位将需外校之量测设备送至校正仪校室,

再由量规仪器管理人员汇集厂内仪器送至国家技

术监督局授权的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4.6.4.1.1量规仪器管理人员依量测设备校验周期

表,将厂内、外校的量测设备进行管理,

以维持设备精度。

4.6.4.1.2为考虑到校验单位之工作量,尽量以不影

响厂内工作原则下送校。(花费最短校验

时间)

4.6.4.1.3送校时,应做简易的清洁保养,物品不得

毁损、污秽,长期不用的用电池的设备需

取出电池,并包装完整小心轻放,以免影

响准确度。

4.6.4.1.4校正所使用的标准件,须可追溯至认可的

校正实验室,且可连接至国家标准。

4.6.4.2在接到校正报告后,应审视其结果内容是否符合允

收标准。

4.6.5内校:量测设备如为厂内自行校正时,从事内校工作人员

必须了解、熟悉校验法的规定及校验技术知识,经

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6.6使用单位须于校验日期届满前将待校量测设备送交校正

仪校室,并事先做好简易的保养擦拭,以利作业的进行。

4.6.7量规仪器如逾期未送校,品保单位对该仪器在过期限后所

进行量测的产品有一个追溯的动作。

4.6.8用以校正的标准件,仅能用于校正工作,不可提供用于其

它工作。

4.7 校验结果判定

4.7.1 判定合格

4.7.1.1送外校验之仪器量具的校验报告内容应详细查阅,

如校验报告未判定是否合格,则依[计量设备台帐]

内允收误差作判定;如合格则在[校验报告]上盖合

格章。

4.7.1.2 内校判定合格者,贴上校验合格标签及有效期限、

校验者,通知使用部门领回使用,并由仪器管理人

员记录仪器本次校验之相关资料记录于[计量设备

台帐]内。

4.7.2 不合格处置

4.7.2.1 校验不合格的仪器,仪器管理人员需开具[不合格

通知单]通知暂停使用,并贴上暂停使用标签,并

于送修之后再校验, 若无法修复时,予以降级使用

或报废,见4.8.2.5的报废处理。

4.7.2.2 ME部须评估是否影响已生产之产品品质,若无影

响则不必追查,否则应通知使用部门。

4.7.2.3 仪器在运送中(或移动),不慎掉落或碰撞时,须

再作校正确认有无异常。

4.7.2.4维修:

仪器维修时,使用单位需填具[设备维修申请单]详

填不良内容等,经部门主管确认后送修。

4.7.2.5报废:

报废仪器时必须填具[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使用单

位及品保等权责单位主管判定,仪校人员将其于账

册中注销。

4.8 使用

4.8.1 仪器使用者,必须依照使用说明书使用。

4.8.2 使用者需确保仪器在规定的有效校验期间内才可使用。

4.8.3 长期不使用的仪器,应贴付暂停使用标签,并且在恢复使用前进行检验。

4.8.4 仪器若在校正使用期限内,有损坏或不良的状况发生,即

进入4.8.2之不合格处置程序内。

4.9 登录

5.10.1 登录新购入之量规仪器须经校验人员登录于[计量设

备台帐]。

4.9 盘点

4.9.1 量规仪器之盘点,原则上每年盘点一次。

4.9.2盘点时依据[计量设备台帐]的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会同

使用部门进行盘点。

4.9.3盘点时若发现异常情形,由使用部门主管负责追查原因,

若遗失或报废时,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做帐册之更正。

5.相关文件:

6.1量规仪器使用说明书

6.2量测仪器设备内校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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