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煤矿发生事故时,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偏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偏关县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1)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2)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县人民政府及县属各煤矿企业设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和本企业内煤矿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一)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露天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降低事故损失,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露天煤矿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坍塌、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救治、疏散、物资供应等工作。
4.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措施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确保事故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采取隔离、封锁、疏散等措施,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
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如:灭火、堵漏、通风、排水等。
4. 搭建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 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现场救援,确保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援。
6. 保障事故现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7. 做好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预案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
3.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明确责任。
4.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整改措施落实后,经预案领导小组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应急响应、救援行动、事故调查等环节。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七、预案修订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本矿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2. 修订后的预案经预案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实施。
2024版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一级、二级、三级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现场管理人员初步判断
煤矿生产现场的任何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现场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 步判断,确认异常情况的性质和影响范围。
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要求
如异常情况较为严重或超出现场管理人员处 理能力,应立即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按 照规定的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07
培训演练与评估改进
培训计划和内容安排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 和参与人员。
邀请行业专家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培训 质量和效果。
针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培训课程, 包括理论知识讲解、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
定期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培训效果达到预期 目标。
后期处置工作安排
现场清理
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
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事
故发生。
01
事故调查
02 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 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责任,提 出改进措施。
损失评估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包
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
03
响等。
赔偿处理
04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 故受害者进行赔偿处理,维护社 会稳定。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包括专业救援队伍、辅助 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 速响应。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 特点,配备先进的应急救 援装备,如救援车辆、破 拆工具、生命探测仪等。
各部门职责划分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煤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煤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煤业生产单位,包括矿井、洗煤厂、化工厂等,以及与煤业生产相关的辅助单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煤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公司总经理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成员: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2.1.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本预案;(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4)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2 应急办公室设立煤业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1 应急办公室组成主任:安全总监副主任:安全科科长成员:各生产单位安全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2.2 应急办公室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2)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3)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4)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5)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和调度。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3.1.1 预警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故的可控性,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一级预警(特别重大)、二级预警(重大)、三级预警(较大)、四级预警(一般)。
3.1.2 预警发布当发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异常情况时,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
3.2 应急响应启动3.2.1 一级预警:启动本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韩城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韩城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韩城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韩城市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分类及分级(一)事故分类1. 顶板事故:矿井顶板垮落、片帮等事故;2. 机电事故: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3. 瓦斯事故:矿井瓦斯爆炸、瓦斯窒息等事故;4. 水害事故:矿井透水、涌水等事故;5. 火灾事故:矿井火灾、爆炸等事故;6. 其他事故:其他不属于上述分类的事故。
(二)事故分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一)成立韩城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救援现场指挥部在事故现场设立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救援现场总指挥负责,协调各部门、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措施(一)监测与预警1.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2.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3. 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二)事故应急救援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2. 开展事故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 救援过程中,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崔木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崔木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崔木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崔木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透水、冒顶、瓦斯泄漏、设备故障等。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3)以人为本,生命至上;(4)科学施救,确保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崔木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1.1 指挥长:矿长2.1.2 副指挥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2.1.3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负责人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2)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作战;(3)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4)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3 分级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实行分级响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3.1 一级响应(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如人员被困、重大财产损失等;(2)事故涉及范围广,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事故原因复杂,难以立即查明。
一级响应启动时,应急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2 二级响应(1)发生较大事故,如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等;(2)事故影响范围较大,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二级响应启动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3 三级响应(1)发生一般事故,如人员受伤、较小财产损失等;(2)事故影响范围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级响应启动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2 人员疏散与救援(1)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救治伤员;(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关于煤矿应急预案5篇

关于煤矿应急预案5篇关于煤矿应急预案篇1矿井火灾隐患的危害比较严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井下的环境比较复杂,施救条件有限,给井下火灾事故的抢险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而且火灾事故是属于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发生的,也是经常被忽视的。
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角度必须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下面主要针对我矿井下火灾事故如何采取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加强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提高对火灾事故严重性的认识,同时制定井下火灾隐患及其预防措施,为了预防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规范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管理特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安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井下火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煤矿和社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灾害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一)主动报告灾情原则。
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向煤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矿井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
(二)快速反应原则。
接到事故通知后,本矿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抢救,通知矿山救护队、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迅速抢险原则。
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本矿参加救灾抢险的人员要配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性透水事故后首先考虑到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防止烟流逆转,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点原则。
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示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适用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预案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依法依规,责任到人,严格追究事故责任;4. 预案实施与实际相结合,不断优化、完善。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各机构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和检查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调度。
(3)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设备抢修、灭火、排除险情等。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伤员救治、转运和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交通保障、通讯保障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队伍。
2. 根据事故类型、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
3.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4. 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及社会救援力量的沟通协调,形成救援合力。
六、应急措施1. 人员搜救: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对被困人员展开搜救。
2. 灭火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
3. 排除险情: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 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 后勤保障:确保救援物资、设备、车辆等供应充足,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七、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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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全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增强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煤矿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 号)、《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 】84 号)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九江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煤矿开采中瓦斯、煤尘、水灾、火灾、顶板等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1 、造成或可能造成2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以下的煤矿一般事故。
2、乡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煤矿事故灾难。
(四)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控制煤矿一般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乡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区域煤矿一般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煤矿一般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行政村为主,乡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村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一般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6 、我乡煤矿基本概况及风险分析。
XX 乡有煤矿1 个,名称为马鞍山煤矿,位于源口村上肖,年生产能力4 万吨,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狠抓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煤矿应急救援工作。
存在主要危险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瓦斯、煤尘爆炸、顶板事故、爆破管理、透水、起重伤害、触电、火灾、机械运输、高空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部门职责(一)组织体系1 、乡政府成立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监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交警中队、劳动保障所、民政办、财政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供电所、工会等单位领导组成,单位同志为应急梯队。
2、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3、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现场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有关专家和救护队伍负责人等组成12 个工作小组。
(二)相关机构、单位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预备梯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组领导下,具体承办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负责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检查督促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煤矿一般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组组长,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乡政府各成员单位职责(1)协调组:由分管工业的领导任组长,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委托组织一般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交警中队队长任副组长,指导、协调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抢险物资运输的畅通的安全,防止其他突发事件。
(3 )事故抢险救援组:由安监所所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配合组织救护队及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工作。
(4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所长任组长,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
(5 )群众工作组:由综治办主任任组长,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及群众,保持事故发生地群众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 )综合接待组:由乡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煤矿企业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事故调查及工作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
(7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院长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协调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救助治疗和防疫工作。
(8 )信息发布组:由乡宣传干事任组长,电视台长、工会干事任副组长,主要对事故抢险信息发布工作,收集、跟踪、组织境内舆论引导,稳定社会秩序。
(9 )通讯保障组:由电信所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保障事故煤矿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
(10 )事故调查组: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安监所所长、工会主席、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任副组长,主要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和控制事故煤矿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详实情况等。
(11 )善后处理组:由乡长任组长,民政所所长、司法所长、劳动保障所所长任副组长,负责对事故后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处置方案并指挥整改,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灾后抚恤,生活救助,家属安抚等。
(12 )专家组:由乡科技副乡长任组长,负责煤矿辅助救护队长及聘请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应急救援处置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提高抢险救援效率。
(13 )电力供应组:供电所所长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供电单位保障事故抢险所需电力供应。
4、事故发生地行政村职责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现场施救、现场警戒、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单位职责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
6、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领导小组协调,并说明需要增援的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三、预防与预警当接到可能导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方案,各工作组要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次生事故发生。
(一)危险源控制乡煤管站对所辖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相关人员科学地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制止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强化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站监测监控联网系统,扩大监控项目和范围,完善检测设施和报警功能,提高监测能力;负责调查、掌握全乡煤矿安全状况,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数据库,做好安全信息和风险分析工作。
全乡煤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
加强各项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按国家要求安装完善井下“三条线”的建设,保证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维护;控制井下火源,使用矿用阻燃材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时发现各类灾害征兆,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二)预警行动当接到可能导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方案,各工作组要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次生事故发生。
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三)信息报告及处置各煤矿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主体。
各煤矿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按《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报告时间煤矿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乡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4631118 ),不得超过一小时。
(2 )报告程序及内容煤矿发生事故时,及时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市安监局、乡政府——应急办——市政府。
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
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事故类别、发生的地点、时间、遇险人数及遇险人员基本情况、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采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
四、预警级别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序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1 级:可能造成30 人以上的人员伤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I);2 级:可能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伤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II );3 级:可能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伤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III );4 级:可能造成3 人以下伤亡者或3 人以上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IV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煤矿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