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工程规费费率汇总

各公路工程规费费率汇总
各公路工程规费费率汇总

规费

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省:

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

省(豫交计〔2008〕38号)

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的我来补充一下

养老:20%

医疗:7%(生育:1%)

工伤:1%

失业:2%

住房公积金:5%

合计:35%

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

以上数据是定额站公布的

市(渝交委路〔2008〕31号)

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

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省浙交〔2008〕85号

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

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

项目组成费率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

工伤保险 1.50%

失业保险 2.00%

住房公积金8%

合计38%

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规费。具体取定标准见表4。此项费用标准今后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省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法规、规定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布,抄报省交通厅备案。

表4 规费费率表

说明:

(1)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造价文件的编制按上表费率计算,实际缴纳金额按有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计缴;

(3)招标投标中,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3、规费40%: 养老保险按20%,失业保险按2%,医疗保险按6.5%,住房公积金按10%,工伤保险按1%,生育保险按0.5%,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计算费用。

的规费标准

养老保险费:20%

失业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7%(含生育保险1%)

住房公积金:12%

工伤保险费1%

:

⑴规费

a.养老保险费:《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7修正)》计取费率为20%计算;

b.失业保险费:按《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计取费率为2%计算;

c.医疗保险费:按《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计取费率为6.5%计算;

d.住房公积金: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最低限计取费率为5%计算;

e.工伤保险费:按《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计取费率为0.5%计算。

合计39

养老保险费 20

失业保险费2 .

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6.6

住房公积金8

工伤保险费2.4

省:

规费费率取定为41.3%,其中:养老保险费21%、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8%(含生育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

规费费率标准为38.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7%,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广西省:

规费费率: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8. 6% (含生育保险费0.6% )、工伤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取10% ,合计规费费率为41.6%。

省交通厅吉交发【2008】22号文件发布

省人工费单价为43.18元/工日

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

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省厅制定《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在2008年7月1日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尚未审批的项目,应按本补充规定执行。已审批的项目不再进行调整。

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原省厅发布的《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吉交定额字[2001]4号)、《关于调整取费等级划分的通知》(吉交发[2003]24号)、《关于在估、概、预算中增加安全施工措施费的通知》(吉交发[2007]29号)同时废止。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省交通厅发布

规费如下:

1、规费

规费包括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2的费率计算。

规费费率表

(%)表2

规费名称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费率20 2 6.7 8.5 1

公路工程规费标准(%)

项目费率标准(%)

养老保险费20

失业保险费 2.5

医疗保险费 6.6

住房公积金8

工伤保险费 1.7

合计38.8

各地区的缴费比例是不同的,我可以给你某地的数据作参考

养老:单位14%,个人8%

医疗:单位5%,个人1%

工伤:根据行业风险认定,三个档次0.6%、1%、2%,单位承担

生育:0.8%,单位承担

失业:2%,(农村户口:单位2%,个人0,;城镇户口:单位1%,个人1%)

公积金不清楚

2.

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各地标准(行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薪酬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薪酬60%的,按60%申报缴费,高

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缴费。一般来说,一个部门、一定时期、统一标准交纳,逐步过渡到社会保险费的交纳金额与职工实际薪金相挂钩等。

3.

缴费比例

由于各地的标准(行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目前执行的常规比例大致情况如下

① 医疗保险费,应缴比例为10%(未含大额医疗保险,即医疗保险互助),其中: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

②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20%(17入统筹金,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③失业保险费,应缴比例为3%,其中,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④工伤保险费,应缴比例1%,由单位缴费。初次认定时,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围来确定工伤保费费率;

⑤生育保险费,应缴比例为0.7%,由单位缴费,个人不需缴费。

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29% 其中: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为8%

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3%其中: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为1%

工伤保险费缴纳比例0.5~1.2% (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0.8% (个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11%其中: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为2%

大病医疗救助个人每月缴费额10元○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

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1.在单位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

,具体五险即: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

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对职工很实惠啊即交一得二便于

自己今后住房方便!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8%

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上海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取费费率 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1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7%。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 表2 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5%。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3)。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社会保险费费率中管理人员部分为5.55%,其余为生产工人部分。 表3 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注: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道工程)费率为31.03%。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4)。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 表4 住房公积金费率表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计量支付规则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量支付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本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量支付规则”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量支付规则”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各章内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补充和修改,编号的基本规则如下: (1)子目号全部使用数字,子目名称所对应的子目号具有唯一性; (2)子目在不同章、节之间调整的,按照调整后所属的章、节重新编排;补充同一级子目的,接续原同级子目号依次增加;补充下一级子目的,自阿拉伯数字“1”始开始依次增加。 (3)补充下一级子目的,首先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划分子目,在已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确定的子目下再补充下一级子目的,则按混凝土(或钢筋、浆砌体等)标号、直径、型号、规格、种类等划分。 (4)名称中具有数字的子目应自上至下由小到大编排。 (5)清单子目名称中列“××以内”的含其本身,列“××…××”范围的含其上限值。 具体划分可参考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中“备注栏”中的说明。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量支付规则”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廷。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全)

————————————————————————————————作者:————————————————————————————————日期:

F清单第100章总则 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 单位 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 101 保险费第101节 101-1 保险费 -a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工程一切险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扣除建筑工程一切 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至 第900章的合计金额 为基数,乘以招标文件 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总额 102 工程管理费第102节 102-1 竣工文件费总额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声像等资料 102-2 施工环保费总额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 的环境污染的一切措施; 2.文物保护; 3.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 方处理; 4.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 染; 5.保护绿色植被; 6.土地资源的保护; 7.现有公用设施的保护 102-3 安全生产费总额1.施工期 2.安全保护措 施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 保险费)至第900章的 合计金额为基数,乘以 1%计算总额 1.一般的安全防护措施; 2.灭火器具配置; 3.危险与放射物品保护; 4.专职安全人员配置、培训 与安全生产演习; 5.有关设备的维护;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docx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一、本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二、本指标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多方 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投资的基础;是开展项目评价、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推行限额设计的参考。 三、本指标共十一册。包括《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桥梁工程》、《第三册给 水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五册防洪堤防工程》、《第六册隧道工程》、《第七册燃气工程》、《第八册集中供热热力网工程》、《第九册路灯工程》、《第十册垃圾处理工程》、《第十一册地铁工程》。 四、本指标分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措施费(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的内容)按比例(见费率取 定表)分别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 场及安装拆除、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编入直接工程费。 综合费用由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设备采购、运输、包装及仓库保管等方 面支出费用的总和。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

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联合 试运转费、生产设备及开办费。 (四)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系指在投资估算阶段不可预见的工程费用。 五、本指标的编制期价格、费率取定: (一)价格取定。人工工资综合单价按北京地区 2004 年 31.03 元/工日;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按北京地区 2004 年价格。 (二)费率取定。 1.将措施费分别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措施费费率见下表。 计费基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分摊比例:其中人工费 8%,材料费 87%,机械费 5%,分别按比例计算。 2.综合费用费率见下表。 计费基数:估算指标直接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按 10%~15%。具体数值由各册根据专业以及国家规定得收费标准测算确定,并在册说明中说明。

各省规费费率

规费 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 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 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 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 养老:20% 医疗:7%(生育:1%) 工伤:1% 失业:2% 住房公积金:5% 合计:35% 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

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 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 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 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 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43%) 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 项目组成费率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50% 工伤保险 1.50% 失业保险 2.00% 住房公积金8% 合计38%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房建工程说明 1.本章房建工程包括建筑基坑、地基与地下防水、混凝土、砖砌体、门窗、地面与楼面、屋面钢结构、抹灰、勾缝、室外及附属设施、暖卫及给排水、电气、收费设施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本章涉及到的总则、清理场地与拆除、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收费设施、地下信道等计量规则见有关章节。 2.2 本章所列工程细目,涉及到正负零以上支架搭设及拆除、模板安装及拆除、垂直起吊材料构件、预埋铁件的除锈、制作安装均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3 本章所列工程项目的涉及到的养护工作,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绿化及环境保护说明 1.本章包括: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人工种乔木、灌木、声屏障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本章绿化工程为植树及中央分隔带及互通立交范围内和服务区、管养工区、收费站、停车场的绿化种植区。 2.2除按图纸施工的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外,其它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3由于承包人的过失、疏忽、或者未及时按设计图纸做好永久性的环境保护工程,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份额外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2.4在公路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绿化工程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是承包人完成绿化工程的附属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不另行计量。 路面工程说明 1.本章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其它面层、透层、粘层、封层、路面排水、路面其它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路面各结构层均按不同厚度分列工程细目,统一按不同厚度相应的顶面面积计算和计量。其超过设计顶面宽度而增加的铺筑体积,作为相应的附属工程内容,不单独计量。 2.2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所需的外掺剂,均含在相应的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 2.3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和(底)基层混合料拌和场站、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的安装、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 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制作安装及缩缝、胀缝的填灌缝材料、高密度橡胶板,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5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用的养护剂、覆盖的麻袋、养护器材等,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6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包括传力杆、拉杆、补强角隅钢筋及结构受力连续钢筋、支架钢筋。 2.7钢筋的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均包含在相应工程的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路基工程说明 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

项目节细 目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内容 一总则第100章 1 保险费第101节 1 保险费 a 建筑工程一切险1.工程一切 险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第三方责任险1.第三方责任险 2 工程管理第102节、第107节 1 竣工文件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2 施工环保费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施工场地硬化 2.控制扬尘 3.降低噪音 4.施工水土保持 5.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 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3 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3节 1 临时道路修建、养 护与拆除(包括原 道路的养护费、交 通维护费) 1.类型 2.性质 3.规格 4.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 的临时道路、桥涵、码头及与此 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护 3.拆除清理 2 临时工程用地1.类型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设计标准的临 时用地图,以亩计 算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房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用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试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临时堆料场、机械设备停放场 等用地

项目节细 目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内容 3 临时供电设施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及拆 除 4 电讯设施提供、维 修及拆除 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电话、传真、网络的安装 2.维护、维修及拆除 4 承包人驻地建设第104节 1 承包人驻地建设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 修建 2.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修建 3.工地试验室修建 4.供水与排污设施、医疗卫生与 消防设施安装 5.维护与拆除

各省工程规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 5、大型施工机械按拆与轨道铺拆费 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7、临时设施费 8、施工机构迁移费9、安全文明施工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规费: 1、社会保险费2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利润 编制基准期价差 税金 工程规费 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

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 〕31号) 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 2008]17号 上海市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 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 黑龙江省 河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山东的规费标准 海南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 贵州省 云南省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清单预算编制适用于本办法,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预算,是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以下简称“标准清单”)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依据工程招标文件、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清单格式的造价文件。 工程量清单预算是项目造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是确定工程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编制和复核,使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应当执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符合公路设计、施工和计价技术规范。 第二章编制方法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当依据计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列,作为编制清单预算的基础。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单价或总额价编制,应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规费、管理、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包含“计量规范”或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所有工程内容费用。 第八条清单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三)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及本办法。 (四)项目招标文件。 (五)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六)我省现行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计日工劳务单价、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机械及设备预算价格等。 (七)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九)其他有关资料

浅析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总投资估算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53217744.html, 浅析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总投资估算 作者:黄青蒋艳荣 来源:《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年第17期 摘要:市政道路工程具有施工阶段性强、工期紧、工序复杂,影响因素多以及点多面广、质量要求高,受自然和施工环境影响大等特点,该影响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最终工程造价,投资估算是拟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估算质量如何,将决定着项目能否纳入投资建设计划。因此分析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总投资估算对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方法 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是指在进行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的过程中,在投资决策阶段,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切实考察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掌握工程的材料信息,以及项目的投资估算指标进行计算的市政道路工程造价。 一、市政道路工程特征分析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为它与城市的生存和发展紧密相连,与城市市民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市政道路工程不仅是城市形象的标志,而且关系到城市的生存和发展。一个城市要生存,要发展,经济要繁荣,市民生活质量要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先行,市政道路建设处于“前提”和“先决”的地位。市政道路工程特征分析如下: (1)地质情况复杂,丰富多变 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相比,它具有线路长,地质情况复杂、丰富多变的特点,也反映出地质处理的多样性的特点。道路工程中雨水、污水排水工程,往往受地质条件影响,如遇现场地下水位高,地质差,就需要采取井点或深井降水措施,待水位降至符合设计条件等,一条数公里长的线路内,会遇到很多种不良地质问题,解决的方法也是各不相同。 (2)准备期短,开工急 道路工程通常由政府出资建设,出于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日常生活的干扰这一目的,对施工周期的要求又十分严格,工程只能提前,不准推后,施工单位往往根据工期,倒排进度计划,难免缺乏周密性。 (3)互相协调,富有特色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工作)内容 概预算项目表相应细目 101-1 保险费 缺 -a 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工程一切险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工程一切险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缺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施工场地砂石化 2.控制扬尘 3.降低噪声 4.施工水土保持 5.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部分列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包括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 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计算。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安全施工措 施、安全用 具及设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施工安全设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总额 软件通用性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安装,操作人员培训, 计算机配置,维护备 份管理 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工作)内容 概预算项目表相应细目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 护与拆除(包括原 道路的养护费) 总额 1.类型 2.性质 3.规格 4.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的临时道路、 桥梁、码头及与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护; 3.拆除清理 一-1、2、3、 6(定额2-3-1 , 7-1-1--4,不含维护费用)以及临时设施费、公路交工前养护费中分列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类型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承包人征用的红外线非永久性用地,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用 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实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临时堆料场、机械设备停放场用地 列入临时设施费 103-3 临时供电设施 一-4(定额7-1-5,不含维修费) -a 设施架设、拆除 总额 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与拆除 -b 设施维修 月 1.规格 2.性质 4.时间 按规定以月为单位 计量 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与拆除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规格 2.性质 5.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电话、传真、网络 等设施的安装; 2.维修与拆除 一-5(定额7-1-5,不含维修费)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07]16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市政建设项目投资,我部制定了《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我部1996年发布的《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

青海省公路工程投资估算项目表

青海省公路工程投资估算项目表 分项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工作内容备注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公路公里建设项目路线总长度(主线长度) 临时工程公路公里 临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利用原有道路、保通便道的总长 临时便道(修建、拆除与维 护) 新建施工便道长度 原有道路的维护与恢复利用原有道路长度 保通便道保通便道长度 保通便道(修建、拆除与维 护) 修建、拆除与维护 保通临时安全设施临时安全设施修建、拆除与维护 临时便桥、便涵座 临时便桥座临时施工汽车便桥修建、拆除与维护临时涵洞座 临时码头座按不同形式分级 其他临时工程总额包括临时电力线路(不包括场外高压供电线路)、其他临时零星工程等 路基工程 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 程及路基防护工程等 扣除主线桥梁、隧道和互通立交的主 线长度,独立桥梁或隧道为引道或接 线长度。 场地清理 挖除旧路面 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 挖除沥青混凝土路面 挖除碎(砾)石路面 拆除旧建筑物、构筑物采用概算定额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 拆除混凝土结构 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 路基挖方

青海省公路工程投资估算项目表 分项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工作内容备注挖土方挖、装、运(远运、弃方) 挖石方挖、装、运(远运、弃方) 路基填方 利用土方填筑填筑、碾压(不含桥涵台背回填) 借土方填筑填筑、碾压(不含桥涵台背回填) 利用石方填筑填筑、碾压 借石方填筑挖、装、运、填筑、碾压 填砂路基 粉煤灰路基 石灰土路基 利用隧道弃渣填筑 结构物台背回填 锥坡填土按不同的填筑材料分级 挡墙墙背回填按不同的填筑材料分级 桥涵台背回填按不同的填筑材料分级 特殊路基处理指需要处理的路基长度 软土地基处理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不良地质路段处治 滑坡路段路基防治处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崩塌及岩堆路段路基防治处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泥石流路段路基防治处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采空区处理处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膨胀土处理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黄土处理按黄土的不同特性及处理方法分级 盐渍土处理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冻土路基处理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风积沙路基处理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水草地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涎流冰按不同的处理方法分级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东建发〔2006〕39号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 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规费费率: 规费名称费率(%) 1 工程排污费 0.26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 3 社会保障费 2.60 4 住房公积金 0.22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 6 安全施工费 1.50 二、有关事项: 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 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 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 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建管字〔2006〕3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与《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配套使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附件: 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

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全)

清单第100章总则 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 单位 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 101 保险费第101节 101-1 保险费 -a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工程一切险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扣除建筑工程一切 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至 第900章的合计金额 为基数,乘以招标文件 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总额 102 工程管理费第102节 102-1 竣工文件费总额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声像等资料 102-2 施工环保费总额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 的环境污染的一切措施; 2.文物保护; 3.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 方处理; 4.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 染; 5.保护绿色植被; 6.土地资源的保护; 7.现有公用设施的保护 102-3 安全生产费总额1.施工期 2.安全保护措 施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 保险费)至第900章的 合计金额为基数,乘以 1%计算总额 1.一般的安全防护措施; 2.灭火器具配置; 3.危险与放射物品保护; 4.专职安全人员配置、培训 与安全生产演习; 5.有关设备的维护; 6.安全标志的设置

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 单位 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 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 估价) 总额 1.施工期; 2.安装运行 按业主估定,以总额计 算 1.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 劳务; 2.计算机配置、维护、备 份管理; 3.网络构筑等一切相关 费用 102-5 新设备、新材料、 新工艺定额测定 费用(暂估价) 总额 1.施工期 2.测定 按业主估定,以总额计 算 1.测定人员的培训、劳 务; 2.为测定所需的器具; 3.测定结论的整理和形 成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费 第103节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 护与拆除费(包括 原道路的养护费、 交通维护费) 总额 1.类型 2.性质 3.规格 4.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 建的临时道路、桥梁、码头 及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的 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 护; 3.拆除清理 103-2 临时占地费总额1.类型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机械设 备停放场用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试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维护及完工后恢复 103-3 临时供电设施费 -a 设施架设、拆除费总额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设备的修建、安装与拆 除; 2.线路架设 -b 设施维修费月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月计量 1.设备的维护、维修 2.保证设备运行的其他工 作 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 单位 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一、本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二、本指标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 是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投资的基础;是开展项目评价、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推行限额设计的参考。 三、本指标共十一册。包括《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桥梁工程》、 《第三册给水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五册防洪堤防工程》、《第六册隧道工程》、《第七册燃气工程》、《第八册集中供热热力网工程》、《第九册路灯工程》、《第十册垃圾处理工程》、《第十一册地铁工程》。 四、本指标分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 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措施费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的内容) 按比例(见费率取定表)分别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二次 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拆除、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 及支架、脚手架编入直接工程费。综合费用由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 成。 (二)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设备采购、运输、包装及 仓库保管等方面支出费用的总和。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

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生产设备及开办费。 (四)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系指在投资估算阶段不可预见的工程费用。 五、本指标的编制期价格、费率取定: (一)价格取定。人工工资综合单价按北京地区 2004 年 31.03 元/工日;材 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按北京地区 2004 年价格。 (二)费率取定。 1.将措施费分别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措施费费率见下 表。 计费基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分摊比例:其中人工费 8%,材料费 87%,机械费 5%,分别按比例计算。 2.综合费用费率见下表。 计费基数:估算指标直接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按 10%~15%。具体数值由各册根据专业以及国家规定得收费标准测算确定,并在册说明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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