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的思考
以体制机制创新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站在全局和时代的高度,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30年实践证明,坚持农村改革发展是慈溪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基础。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慈溪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现代化步伐,更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主线,继续解放思想,加大投入强度,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重点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努力在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严峻挑战、战胜暂时困难、继续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要大力推进扩内需保增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以大工程项目攻坚会战、巩固拓展内外市场、改进服务企业、繁荣城乡消费市场等为重点,增强企业和群众共克时艰的信心和氛围,赢得新的发展优势。
二要大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坚持走效益倍增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以物流、农技、信息等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要大力推进现代产业板块开发。
以稳定和拓展农村劳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依托杭州湾跨海大桥和慈溪滩涂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三大现代产业战略板块和五大特色区块的建设开发。
围绕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基地等功能定位,加快开发建设6万亩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使之成为接轨沪甬的都市农业前沿区、外向农业领航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
四要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供销、农业技术、信用互助、土地流转、农业担保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引领农民和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7•【字号】杭政办[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7〕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为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应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杭州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和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按照《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1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批复》)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国务院《批复》和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国务院《批复》和《总体规划》是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依法治市方略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国务院《批复》和杭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把杭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将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纳入依法治市轨道,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的构建,城乡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规划发挥了重要的指导、调控和布局作用。
但是,应当认识到,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6•【字号】青政字[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09〕31号)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人民政府,各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改善民生、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区五市”),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市场推动、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推进全市村庄实现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由平房向楼房、由村庄向社区“三个转变”,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产业向园区、耕地向规模经营“三个集中”,为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和谐稳定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新建农村住房16.6万户,规划建筑面积约166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2.2万户。
其中,2009年计划新开工建设7.2万户,规划建筑面积约720万平方米;危房改造0.86万户。
(二)建设类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突出抓好六种类型的住房建设:1.城中村改造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1•【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21日)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
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
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

2 着力提 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o
推动 家 庭 经 营 向采 用 先 进 科技 和 生 产手 段 的方 向转 变 , 推 动统 一 经 营 向发 展 农 户 联 合 与合 作 , 成 多 元化 、 层 次 、 形 多
面实施扶贫政策 ,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 自我 发展能力 , 确 保扶 贫开发工作重点 县农 民人均纯 收入 增长 幅度高 于全国
平均水平 。 因地 制 宜 加 大 整村 推进 、 动力 转 移 培训 、 业化 劳 力 , 农 民 提供 多 种 有 效 服务 。 力发 展 农 民专业 合 作 社 , 为 大 深
扶贫、 以工代赈 等各 项扶贫工作 力度 , 快贫 困地 区基 础设 加
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 民集体经济组织 。 有 序开展农 村土地整治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
试 点 范 围 内 ,周 转 指 标 纳 入 年 度 土 地 利 用计 划统 一 管 理 , 农 村 宅 基地 和村 庄 整 理 后 节 约 的土 地 仍 属 农 民 集体 所 有 , 确保
搞好垃圾 、 污水处理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城市 、 工业污染 向农村扩散。 推进农村信息化 , 积极支持农村 电信 和互联 网基础设施建设 , 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健 1 继续抓好扶贫开发 工作 7 坚持农 村开发式扶 贫方针 , 加大投入力度 , 步扩 大扶 逐
质监测 和工程运行管理 , 确保 如期 完成规划任务 。鼓励有条
件 的地 方 推 行 城 乡 区域 供 水 。 适应 农 村 用 电 需求 快 速 增 长 的
书“ 四到户” 扩大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登记试 点范围 , 障 , 保
必 要 的 工作 经 费 。加 强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转 管 理 和 服 务 , 健 全 流 转市 场 , 依 法 自愿有 偿 流转 的基 础 上 发 展 多 种形 式 的 在 适 度 规 模 经 营 。严 格 执 行 农 村 土 地 承包 经 营 纠 纷 调 解 仲裁
11武发[2004]13号-关于积极推进“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
![11武发[2004]13号-关于积极推进“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3fc22630b1c59eef8c7b4d7.png)
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号为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研究,现就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操作,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使其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逐步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以下简称村改居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二、“城中村”的范围和改造工作的步骤“城中村”的范围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至2020 年》(国函〔1997〕11 号)和《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确定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区的147 个行政村和15 个农林单位为“城中村”。
为了分步推进和分类指导“城中村”综合改造,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将我市“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 亩的村,B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或等于0.5 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 亩的村。
“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步骤是:今年先期在主城区规划二环线以内52 个村中选择若干村进行试点,并以此为基础推进A、B 类村的综合改造工作。
MK_14.农房集聚模式初探——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集聚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为例

2000N m A•432529468ÿ农房集聚模式初探——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集聚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为例蒋鸿碧,姜熙,潘宁宁摘要:农房集聚是涉及城市系统各个方面的复杂问题,本文从精明集聚入手,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集聚为例,提出适应沙城、天河、海城三个街道五种农房集聚模式。
关键词:农房集聚建设精明集聚城乡统筹1 背景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但当前面临突出的问题是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滞后,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尤为突出。
由于农村土地、资产、户籍等制度和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的制约,各类要素不能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既严重阻碍了农村发展,也影响了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为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2011年初温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并以农房集聚改造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推动城乡统筹。
农房集聚建设是依据“就地就近、提倡跨域、户为单位、鼓励连片”原则,由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农民到政府规划好的区域联合建房。
一方面,农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能公平地享有宅基地用益物权,又能自愿自由地进入城镇安居乐业,有利于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升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节约出来的土地可以用于解决城镇人口的居住、就业、公共配套等问题,并通过城市化本身产生的级差地租收益,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使公众平等地享受改革红利,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因此,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不同于拆迁安置,而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来推进,以农民进城后安居乐业的实际成效吸引农民进镇入城。
2 基本情况和问题2.1概况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浙江南部唯一的国家级开发区。
其下辖多个园区和垦区,并委托管理沙城、天河、海城、星海四个街道。
由于产业分布情况,农房集聚建设主要集中在沙城、天河、海城三个街道范围。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绍政发[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绍政发〔2010〕32号)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56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按照“坚持规划先行,尊重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创新运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大做强集镇规模,促进各类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整合,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宜居、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新集镇和农村新社区,力争使我市的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规范管理的目标是:1.合理满足农民住房需求。
到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年)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不少于4000户,其中绍兴县500户、诸暨市900户、上虞市700户、嵊州市800户、新昌县900户、越城区100户、袍江新区85户、镜湖新区15户)。
2.基本满足农民正常合理住房改造建设需求。
到2012年,全市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0万户以上(其中绍兴县16900户、诸暨市30000户、上虞市17700户、嵊州市17600户、新昌县10600户、越城区4700户、袍江新区700户、镜湖新区1800户)。
全面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基本完成应拆未拆的旧房,杜绝新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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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的思考
徐伟民
2009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相继出台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等重大举措。
为此,建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抢抓机遇,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投入、最大的力度,实施万户农村住房改造。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住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成效初步显现、预期效果明显。
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改造农村住房5565户;今年实施农村住房改造4932户、完成2656户,预计到年底累计改造农村住房将突破1万户,提前一年实现杭州市“省下达任务翻一番”的目标、超额完成8700户的四年(2009—2012年)农村住房改造任务,获得省、杭州市农村住房改造工作优秀县(市)。
一、主要做法
1.创新思路、政策激励,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
一是实行农村住房改造奖励政策。
制定《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农民集聚加快农村住房改造的政策意见》,按照政策补助三分之一、农民自筹三分之一、帮助银行融资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思路,坚持“节约集约、人口集聚、科学规划、改善民生”的原则,强化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向城镇、中心村集聚。
对自愿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购买商品房、农民公寓的农户奖励5-8万元,对以原宅基地置换新宅基地建房的农户奖励1-3万元,对无宅基地但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购买商品房、农民公寓的奖励1万元,对享受奖励政策的农户每户给予3000元借款利息补助;对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
助、杭州市下山移民的对象仍给予相应的政策补助。
同时,乡镇(街道)也制订了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
目前,第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奖励补助1277户、资金6818.1万元,通过信用联社采取“一户一折”的方式直接奖补到户。
二是提高建设用地复垦补助标准。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幅度提高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3.5万元提高到8万元,整村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建设用地复垦获得指标按60%比例奖励给乡镇(街道),并允许跨乡镇有偿调剂使用;对农户拆除旧房实施复垦的给予适当补偿,通过置换达到节约用地的安置地无偿提供,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由所在乡镇(街道)、村负责配套,补偿、安置及配套等费用在建设用地复垦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2010年,全市完成建设用地复垦1576.9亩,拨付补助资金1.6亿元;2011年实施建设用地复垦3496.3亩。
三是完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政策体系。
在制定《关于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健全完善“1+X”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政策体系,特别是通过中心村培育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洁,助推农村住房改造。
“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重点推进6个中心村,每村统筹安排不少于800万元,其余24个中心村每村统筹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中心村项目建设;完成建设用地复垦1.6万亩。
2011年,全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用地复垦任务,由原来的3000户、1500亩增加到4500户、32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