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红:健全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偿机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解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解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我国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文件之一,于2020年2月10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本文将对《规范》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其中的要求。
《规范》的出台是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民健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提高我国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规范》的制定经过了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外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经验。
《规范》主要包含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与依据、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与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和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效果评估和监测、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各个方面的要求都十分详细具体,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了基本的操作指南。
首先,《规范》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与依据。
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涵盖了健康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和促进、基本卫生服务等方面,确保了公共卫生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
同时,《规范》还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规范》规定了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
公共卫生服务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兼顾治疗,注重综合施策和全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安全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时要遵循这些原则。
再次,《规范》规定了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一方面,规范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明确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能够有效地实施;另一方面,规范还强调了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化管理,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加贴近群众需求的服务。
此外,《规范》还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和保障、效果评估和监测以及质量控制与评价做了具体规定。
财政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

财政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目录一、内容概述 (2)(一)背景介绍 (3)(二)工作目标与意义 (3)二、创建工作概述 (4)(一)创建过程 (6)(二)主要措施 (7)三、财政支持与保障 (8)(一)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9)(二)政策扶持与引导 (10)四、慢性病防治效果评估 (12)(一)慢性病发病率变化 (13)(二)居民健康素养提升 (14)(三)医疗服务水平改善 (15)五、存在问题与挑战 (16)(一)资金不足与分配问题 (17)(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18)(三)居民健康意识有待提高 (19)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20)(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21)(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23)(三)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 (24)七、经验总结与启示 (25)(一)政府主导与多方合作的重要性 (27)(二)科技创新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 (27)(三)持续监测与评估的必要性 (29)八、未来展望 (30)(一)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长期目标 (31)(二)深化财政支持与保障措施 (32)(三)推动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33)一、内容概述本报告主要总结了我市在创建“财政慢性病防治示范区”过程中的主要成效、经验教训以及面临的挑战。
报告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引言阐述创建财政慢性病防治示范区的重要性和背景,简要介绍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实施过程详细记录了项目的启动、规划和实施阶段的过程,包括政策制定、资金筹措、组织架构建立、项目宣传推广等关键环节。
主要成效分析了财政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建立以来取得的成效,如慢性病患病率的下降、慢性病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增强等。
经验和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案例分析和访谈通过精选的案例研究和重要受访者的访谈,提供了具体生动的实践经验和对策分析。
政策建议根据总结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为今后的财政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7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7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1•【文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78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几点修改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医药局、红十字会,现答复如下: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上下同心、全力以赴,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和依据。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现状和制修订进展(一)工作现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框架,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30余部法律法规。
在疫情应对过程中,我委及时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目录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国际国内法律衔接,建立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和公布制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现有的法律体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4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全国人大随即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
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做好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二)修订进展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9部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的立法修法统筹作出部署,并不断加快进程。
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A. 健康教育B. 疫苗接种C. 健康体检D. 老年人健康管理2.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目标是?A.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B.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C. 降低居民医疗费用D.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3. 以下哪个不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A. 0-6岁儿童B. 孕产妇C. 残疾人D. 老年人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以下哪些内容?(多选)A. 健康教育B. 疫苗接种C. 传染病防治D. 慢性病患者管理5. 以下哪个不属于健康教育的内容?A. 健康知识宣传B. 健康生活方式指导C. 健康素养监测D. 疾病治疗6. 以下哪个不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A.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B.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C.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 私立医疗机构7. 以下哪个不属于疫苗接种的服务对象?A. 新生儿B. 学龄前儿童C. 成人D. 老年人8. 以下哪个不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内容?A. 健康体检B. 健康教育C. 慢性病患者管理D. 康复服务9. 以下哪个不是慢性病患者管理的内容?A. 健康教育B. 用药指导C. 健康体检D. 疾病治疗10. 以下哪个不是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内容?A. 孕前检查B. 孕期保健C. 产前检查D. 产后访视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目标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判断对错)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
(判断对错)13. 疫苗接种是自愿的,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种。
(判断对错)14. 健康教育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核心内容。
(判断对错)15.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传染病防治、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内容。
(判断对错)1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10•【文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传染病防控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5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染病诊疗相关医务人员培养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一)关于构建支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卫生课程体系。
1.加强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将预防医学科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
遴选预防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55个。
2018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区、市)启动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指导各地遴选培训基地17个,累计招收培训公共卫生医师248人,着力培养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
2.加强传染病防治相关领域拔尖领军人才培养。
我委一直注重传染病科研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探索适合本专项特点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持续支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传染病专科或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科室,相关成果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2项,聚集、培养一大批领军骨干人才和青年英才。
通过实施科研专项,一批传染病学医学科学家脱颖而出,共入选两院院士7名,众多科研骨干成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科研攻关的中坚力量。
(二)关于提高传染病诊疗相关医务人员薪资待遇。
1.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6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6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66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制度和技术创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加医务人员获得感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广大医务人员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健康卫士”,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展现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和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提高医务人员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对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委历年来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各项保障工作,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人”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将医务人员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从提高薪酬待遇、拓宽发展空间、改善执业环境、减轻工作负担、提升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全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委通过改革职称评审和薪酬制度、完善医疗纠纷处置、精细化管理医患关系等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医务人员考核制度和政策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
同时,通过推动发展“互联网+医疗”、实施分级诊疗、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医疗资源,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为医务人员减轻从业负担。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和薪酬制度。
我委积极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职业规划。
一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强调评审指标要“接地气”,符合工作实际,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8.20•【文号】医保函〔2021〕120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45号(社会管理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医保函〔2021〕120号孙诚谊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也对完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作出安排部署。
国家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各类补充保障制度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作用。
一、关于加快医疗救助制度顶层设计2020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立足基金支撑能力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实际优化调整医保综合保障政策,稳妥做好三重制度外其他补充保障措施并转,逐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
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点与实施路径

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点与实施路径目录一、内容概要 (2)二、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点 (3)1. 政策法规的完善与支持 (4)1.1 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的现状与问题 (5)1.2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的必要性 (6)1.3 支持政策与措施的具体建议 (7)2. 科技创新与应用驱动 (9)2.1 卫生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趋势 (10)2.2 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关键环节 (12)2.3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13)3. 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 (14)3.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分析 (15)3.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策略 (16)3.3 实现医疗资源的均衡布局与共享 (17)三、实施路径 (18)1. 构建完善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9)1.1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20)1.2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 (21)1.3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23)2.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24)2.1 数字化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 (25)2.2 建设智慧医疗与远程医疗体系 (26)2.3 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安全保护 (27)3.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经验与技术 (29)3.1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 (30)3.2 引进先进经验与技术的方式与途径 (31)3.3 促进国际间的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32)四、监督与评估机制建设 (33)1.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35)1.1 评估指标的设置原则与具体内容 (35)1.2 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36)1.3 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的建立 (37)2. 加强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实施效果 (38)一、内容概要本文档旨在深入探讨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点及其有效实施路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在这一背景下,提升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