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为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7〕208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充分调动上下游地区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水环境质量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工作目标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全面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三、主要内容(一)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
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以安徽和浙江两省跨界的街口国控断面作为考核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以国家水十条考核和两省联合监测为依据,测算水质补偿指数(P)。
若0.95〈P≤1,浙江省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给安徽省;若P ≤0.95,浙江省再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给安徽省。
若P﹥1或新安江流域安徽省界内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以生态环境部界定为准),安徽省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给浙江省。
在P≤1的情况下,安徽省2亿元资金纳入总体补偿资金,按照黄山市90%、绩溪县10%的比例分配,用于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工作(具体按照《安徽省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
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进展与优化路径

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进展与优化路径田祥丽,孟春阳*(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江西赣州341000)摘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是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践正在有序推进,但长江干流和支流的省际大规模横向补偿进展缓慢。
为促进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建设,优化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路径,本文梳理了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主要制度文件,并对主要试点实践进行考察,分析其所面临的困境,应明确补偿具体内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监督考评体系,建立发展型横向生态补偿支撑体系以及推动完善流域各部门协调运作机制以进一步促进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横向生态补偿;长江经济带;补偿主体;补偿方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图分类号:D91;X3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2347(2023)02-0088-12收稿日期:2023-03-3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1BFX02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9SFB5019)。
作者简介:田祥丽,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
E-mail:*****************通信作者:孟春阳,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
E-mail:********************引用格式:田祥丽,孟春阳.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进展与优化路径[J].三峡生态环境监测,2023,8(2):88-99.Citation format:TIAN X L,MENG C Y.Implementation progress and optimization path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J].E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Three Gorges ,2023,8(2):88-99.Implementation Progress and Optimization Path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TIAN Xiangli,MENG Chunyang *(Law School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Ganzhou,341000,China )Abstract:Basin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high-quality green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At present,the practice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s is being promoted in an orderly manner,but the progress of large-scale inter-provincial horizontal compensation in the main streams and tributaries of the Yangtze River is slow.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 and optimize the path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Belt basin,this paper composes the main institutional documents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 and examines the main pilot practices to analyze the dilemmas they face,which should clarify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compensation to promote th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 value,establish a sound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system of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establish a developmental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upport system as well as to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ordination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of various basin sectors to further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basin.Key words: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compensation subject;compensation method;ecological product value realizationDOI :10.19478/ki.2096-2347.2023.02.11□生态研究三峡生态环境监测E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Three Gorges2023年6月Jun.2023第8卷第2期V ol.8No.2第8卷第2期89长江经济带作为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的创新示范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重视长江全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这也是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优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生态补偿保护机制

生态补偿保护机制生态补偿保护机制是一种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或其他政策工具来调整和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内化环境保护活动中的外部性,即将生态保护的成本、环境改善的利益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代价纳入到经济活动中,从而鼓励和引导相关方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具体而言,生态补偿机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1. 补偿范围:明确哪些类型的生态保护活动或者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需要进行补偿,例如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修复等。
2. 补偿项目:确定具体的补偿内容,如对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关键区域实施补偿、对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为进行奖励或补偿等。
3. 补偿目标:设立清晰的生态保护目标,确保补偿行为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比如水质达标、碳汇增加、物种多样性恢复等。
4. 补偿主客体:规定补偿的资金流动方向,即谁应当为生态保护支付补偿(受益者或污染者),以及补偿金将流向哪些承担了生态保护成本或受损责任的主体。
5. 补偿标准:根据生态价值评估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制定合理的补偿额度计算标准,以反映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损失或增益。
6. 补偿实施:建立一套完善的补偿资金管理与支付流程,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相应主体,并用于指定的生态保护工作。
7. 监督与效果评价: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效果的监测体系,定期对补偿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验证补偿机制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并据此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在中国,生态补偿机制已经从理论研究阶段发展到了实践应用层面,不仅在地方层面进行了诸多跨地区流域补偿的试点,也在国家层面上推动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系统、高效的生态补偿制度框架。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3.07.10•【字号】渝财环〔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财务制度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环〔2023〕33号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0日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
2018—2021年,我市聚焦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跨区县重要河流,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50号)等要求,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格局,在总结试点成果基础上,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畅通生态价值实现途径为抓手,不断巩固现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调动上下游地区共抓大保护的积极性与协同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实现流域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地区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导致生态功能退化,自然灾害频发。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我国政府提出了生态补偿机制。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
二、生态补偿原则1.公平原则: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合理分配,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利益。
2.效益原则:以提高生态效益为核心,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3.可持续原则: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期稳定运行,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生态补偿标准。
三、生态补偿对象1.生态补偿重点区域:包括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
2.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3.生态补偿受体:包括受损生态环境、受损居民和企业。
四、生态补偿方式1.财政转移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生态补偿重点区域给予资金支持。
2.生态补偿基金: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支持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
3.生态补偿协议: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和责任。
4.生态补偿券:发行生态补偿券,用于兑换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
五、生态补偿标准1.生态补偿标准制定依据:依据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生态功能恢复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
2.生态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
六、生态补偿实施步骤1.申报阶段:各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生态补偿管理部门申报生态补偿项目。
2.审核阶段:生态补偿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3.实施阶段:各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生态补偿协议,开展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
4.监督阶段:生态补偿管理部门对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健全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健全补偿机制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那么,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呢?简单来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激励,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付费”。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地区或个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付出了努力,例如减少了污染排放、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生物多样性等,那么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反之,如果一个地区或个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比如过度开采资源、大量排放污染物等,那么他们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修复和治理费用。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当人们知道自己的保护行为能够带来经济收益时,就会更有动力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一些生态功能重要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通过生态补偿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从而更好地平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此外,生态补偿机制还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然而,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是补偿范围不够全面。
现有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集中在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而对于一些重要的生态系统,如海洋、荒漠等的补偿还相对较少。
此外,对于一些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惩罚力度也不够,导致违法成本较低,难以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二是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是基于一些简单的指标和方法确定的,没有充分考虑到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不同地区的差异。
这就导致了补偿金额可能过高或过低,影响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
三是补偿资金来源单一。
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
这不仅给政府财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也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规模和效果。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林业生态补偿是指在林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目的是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经济补偿,引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生态系统,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林业生态补偿,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
为了保障林业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
这包括明确生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制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可以更好地引导和激励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补偿工作,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供给。
二、科学确定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内容,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
在确定生态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测算和评估,确保生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公正。
同时,还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实现差异化管理。
三、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
为了保障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生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也有利于促进林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
政策法规的支持是生态补偿工作的重要保障。
需要加强对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生态补偿的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为生态补偿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是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重要途径。
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社会各界更好地参与生态补偿工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林业从业者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林业生态补偿是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机制,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加强监测评估,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推动生态补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河南省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河南省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豫财环资〔2022〕85号•【施行日期】202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河南省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环资〔2022〕85号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建立河南省黄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根据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要求,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河南省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7日附件关于建立河南省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为全面建立河南省黄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推进水生态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50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财资环〔2020〕2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各渠道补偿资金,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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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横向补偿类型、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确保补偿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初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合理、运作规范、相互衔接、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1.权责统一,合理补偿。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加快形成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机制。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泉水保护、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促进绿色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着眼于解决当前紧要的实际问题,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落实重点任务(一)重点领域。
1.森林生态保护补偿。
建立完善破坏森林资源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凭证运输制度、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遏制毁林开山和乱占林地行为,杜绝林地非法流失。
继续实施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2.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落实国家、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在济西湿地、黄河玫瑰湖湿地、白云湖湿地等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市级及以上湿地公园推广。
(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3.水流生态保护补偿。
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
实施锦绣川、卧虎山、狼猫山等城乡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补偿和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区域生态保护补偿,重点支持水源涵养林、污染治理、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鼓励村民科学施肥,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农药。
(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开展泉水补给区生态保护补偿。
划定泉水补给区、重点渗漏带以及泉水补给区山体、河流水系生态控制红线。
加强泉水补给区植被保护和水源涵养,加快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育草,合理拦洪蓄水,保持地形地貌。
优先开展泉水补给区重点渗漏带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补偿。
(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治理区生态保护补偿。
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机制,统筹整合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农业开发、森林保护等涉及水土保持各项资金,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挖填土石方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4.耕地生态保护补偿。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
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探索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中安排补助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费用。
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确保市域内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出。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稳步扩大“一高双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面积。
(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二)横向补偿重点类型。
1.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
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县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指标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继续实施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2.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考虑市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所在地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2017年探索建立我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生态补偿费用缴纳、分配及使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市城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3.污水污泥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
充分考虑市级污水污泥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2017年探索建立我市污水污泥集中处置生态补偿费用缴纳、分配及使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污水污泥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推进污水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
(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4.医疗废物异地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
充分考虑市级医疗废物终端处理设施所在地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2017年探索建立我市处置医疗废物异地集中处置生态补偿费用缴纳、分配及使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医疗废物异地集中处置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建,保障利益平衡。
(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三)重点生态区域。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省相关生态红线补偿政策。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偿支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负责)将南部山区等重要生态屏障作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重点区域,结合生态治理、保护、修复,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创新相关资金使用方式,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充分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政策,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实现生态保护和精准脱贫双赢。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会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负责)三、创新体制机制(一)健全配套制度体系。
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根据各领域、各类型、重点区域的特点,以生态产品的产出能力、生态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为基础,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河流湖库水质、森林和耕地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综合生态保护指标考核体系,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横向补偿等方式,逐步增加对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市统计局负责)(二)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支持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费改税,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允许相关收入用于开展有关领域生态保护补偿。
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生态产品收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地税局负责)(三)探索政策协同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政策规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
开展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开展辖区间、河流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
执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等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农业局负责)(四)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
根据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生态资源禀赋优势,探索生态脱贫新方式。
支持引导贫困地区依托当地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点生态项目和资金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发改委负责)四、强化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要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及补偿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制度。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加强联系对接,及时了解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最新政策动向,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向我市倾斜。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举措,细化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市环保、发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
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鼓励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营造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