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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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补贴单位管理制度范文

通讯补贴单位管理制度范文

通讯补贴单位管理制度范文通讯补贴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讯补贴的发放与使用,提高单位通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接受国有财政拨款的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通讯补贴的性质:通讯补贴是单位为了保证工作人员通信工具的正常运行,在单位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其一定金额的费用补助。

第四条通讯补贴的来源:通讯补贴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单位自行安排预算,分配财政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筹集。

第五条通讯补贴的管理原则:公平、合理、严格、规范。

第二章通讯补贴的发放第六条通讯补贴的发放范围:通讯补贴主要包括电话费、上网费、快递费等通讯费用。

第七条发放标准:通讯补贴的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

第八条通讯补贴的发放方式:通讯补贴可以以一次性发放、按月发放、按周期发放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通讯补贴的发放时间:通讯补贴一般在每月工资发放之前发放。

第十条通讯补贴的发放程序:发放通讯补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通讯补贴申请: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注明通讯费用的种类和金额,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通讯补贴审核: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对通讯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通讯补贴审批:通讯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财务人员签字批准,并记录在册。

4.通讯补贴发放:通讯补贴一旦发放,应当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同时在发放记录中进行记录。

通讯补贴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发放。

5.通讯补贴使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和需求,合理使用通讯补贴。

第三章通讯补贴的使用第十一条通讯补贴的使用范围:通讯补贴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与外界进行通讯、邮递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通讯补贴的限制:通讯补贴不得用于私人通讯、个人购物、网络游戏等非工作相关的支出。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规范通讯费补贴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1.员工应填写通讯费补贴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的通讯费用发票或凭证;2.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工的申请,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3.财务部门核实申请的费用,并进行审核;4.财务部门汇总审核通过的申请,并将补贴金额反馈给部门负责人;5.部门负责人将补贴金额通知员工,补贴金额将按月发放至员工工资中。

四、补贴标准与范围1.通讯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2.通讯费包括但不限于方式话费、宽带费、方式费等费用;3.员工需提供具体的通讯费用发票或凭证;4.补贴范围仅限于员工个人使用,不包括家庭或他人使用的通讯费用。

五、补贴申请要求1.员工每月需要填写一次通讯费补贴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相关费用信息;2.员工需提供相关的发票或凭证;3.申请表格需在每月月底前提交至部门负责人。

六、补贴管理责任与义务1.员工有义务如实申报通讯费用;2.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审核员工的申请,并确认其合理性和准确性;3.财务部门有责任核实申请的费用,并进行审核;4.公司有权随时对员工提交的通讯费用进行核实,并有权调整补贴金额;5.员工需妥善保管通讯费用发票或凭证,以备核实之用。

七、违规处理1.如果发现员工恶意虚报通讯费用或提供虚假发票,将取消其通讯费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支付的补贴金额;2.若部门负责人未认真审查员工申请,导致发放补贴资金错误或超标,将追究其相关责任;3.若财务部门未严格审核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资金使用不当或超支,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附件1.通讯费补贴申请表格样本2.相关通讯费用发票或凭证的要求说明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通讯费:指员工个人使用的包括方式费、宽带费、方式费等在内的通讯相关费用。

2.补贴标准:指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的通讯费补贴金额。

通信补助费的发放与管理

通信补助费的发放与管理

通信补助费的发放与管理第一条通信补助费的项目工作手机通话费、住宅电话通话费、BP机服务费。

第二条通信费的补助范围一、工作手机通话费补助范围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因工作需要);机关部门正职及特殊岗位管理人员;基层单位正职;青岛分公司行政副职以上及所辖项目经理部正职。

二、工作住宅电话费补助范围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基层单位正职领导;机关部门正职领导;青岛分公司三总师以上领导及所辖项目经理部正职;特殊岗位管理人员。

三、BP机服务费补助范围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基层单位科(股)长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机关副科以上管理人员及确因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通讯补助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因工作需要,手机通话补助费由公司经理审批。

机关生产经营部门正职及特殊岗位管理人员的手机通话补助费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

机关特殊岗位管理人员的住宅电话通话补助费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

机关部门人员BP机服务补助费由部门书面请示,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基层单位享受BP机服务补助费人员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审批,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机关因工作需要享受BP机服务补助费的管理人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通信补助费补助标准一、手机通话补助费1.公司正职领导每月500元;公司主管生产经营副职每月400元;公司其他副职每月300元。

2.机关生产、经营部门正职每月260元;非生产、经营部门正职每月220元。

3.项目经理部经理(含外埠)按施工面积核定,5万平米以上每月500元,5万平米以下每月400元,外埠高速公路每月500元。

4.党支部书记按本单位行政正职核定标准的80%核发。

二、工作住宅电话通话补助费公司正职领导每月100元;公司主管生产、经营的副职领导每月90元;其他副职每月80元;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每月60元;机关部门、基层单位正职每月50元。

三、享受BP机服务费补助人员每月补助40元。

第五条凡享受通信补助费的人员,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有关部门办理通信补助费变更手续,并从变动的下月执行新的补助标准。

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2篇)

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2篇)

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为员工提供交通和通讯费用的补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的制度。

交通补贴是指为满足员工通勤需求而提供的交通费用补贴,包括公共交通费、驾车费、出租车费等。

通讯补贴是指为员工提供通信服务费用的补贴,包括电话费、网络费等。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的范例:1. 补贴对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补贴标准:根据员工通勤距离和通信需求确定补贴标准,一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3. 补贴发放方式:公司每月将补贴款项按照所定标准直接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或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发放。

4. 补贴申请和认定: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票据或通讯费账单。

5. 补贴报销:员工在获得补贴后,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票据或账单,公司进行核实后报销相关费用。

6. 管理与监督:公司设立相关部门或委派相关人员负责补贴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7. 监督与追责:针对违反补贴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款项。

8. 审计和评估:公司定期进行补贴制度的审计和评估,以不断完善制度,确保补贴的效果和合理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应根据不同的组织和场景进行定制,确保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和组织的财务状况。

同时,制度应充分考虑公平、公正、透明和合法性的原则,有效管理补贴资金,确保补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补贴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补贴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要求和工作地点等因素确定,由公司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财务状况和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补贴预算。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执行和管理。

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篇: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电话费报销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和业务联系,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失误;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控制通讯费用的管理,根据公司当前和未来实际发展的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限额报销,超支自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办法1、话费报销人员要对报销的手机号码需到公司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登记的手机号必须保持畅通。

如有更换,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替换登记,否则公司不给于话费报销。

2、移动电话费用按月结算,不实行累计,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实报实销的除外)。

3、固定(座机)电话的费用报销按照公司要求的包月定额进行支付。

4、5、报销时应提供专用发票,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漫游费用应当给予额外报销,但外出差旅的上网通讯费、彩信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费用一律不给予报销。

6、员工因岗位调整到不同的区域长时间任职,应在到任1个月内,将手机号码更换到新任职区域所在地,否则不予报销手机话费。

7、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从次月起按照新职务标准报销。

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的,从次月起停止报销电话费。

8、实行一人一号报销,不得一人多号重复报销。

二、报销的标准1、公司董事长按照实报实销的制度。

2、公司总经理按照时报实销的制度。

3、部门经理及办公室主任,给予每月 200 话费补贴。

4、一般员工,给予每月 100 话费补贴。

第二篇:交通、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交通、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的交通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相应的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含佳印网销售)人员及项目实施人员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第四条交通、通讯费补贴标准销售人员,项目实施人员的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1、每月10日前由报销人将本人上月交通及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2、报销流程2.1本人在每个月的10号前提交本月交通及通讯消费的正式发票,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

员工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通讯费用补贴的标准以及发放方式。

2通讯费用的定义员工因公务而产生的个人通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费。

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以及各地区地产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4 .基本原则:简化管理;遵守法律。

5 .通讯费用补贴标准
6
0为简化操作,各地区公司均不再采取报销的方式。

当月补贴将随固定工资发放,与其他工资项目一起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员工不再需要提供发票(即使其能够一贯地提供足额的实名发票)。

0在员工入职、离职、病假、事假、产假等特殊情况时,为简化管理,只要在当月正常出勤一天就享有当月的通讯费用补贴。

一天都没有正常出勤的,当月额度作废。

0如果当地税务法规允许,且不增加大量行政工作,地区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以和计财部合作争取一些减免的优惠。

在这一点上不要求各地区公司的统一。

7.其它
0新员工入职尚未定级时可以按照其可能定级中的较低级别的通讯费用标准暂定。

转正定级后即使调整,差额也不再追溯。

0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门将每年度回顾本政策并在需要时调整(额度、发放频率等)。

8,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一、总则
公司设立通讯补贴的目的是对员工因工作关系而产生的通讯费用进行适当的补贴,为规范和统一公司通讯补贴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各城市公司(地产类);其他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二、标准
注:1、通讯补贴标准在“新进人员联络笺”中予以约定;
2、岗位职级调整后,通讯补贴即随之调整;
3、“其他人员”指:公司在编外勤及以外联为主的人员包括:法务、监察审计、计划、前期、市政、出纳、客服、司机、人力资源办理社保人员、招聘人员、办公用品采购人员、工程现场人员及其他无办公电话人员。

三、申请流程
1、入职时按岗位和级别统一约定;
2、当岗位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审批流程同定薪流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申请)。

四、其他说明
1、享受通讯补贴,需先办理集团号;
2、享受通讯补贴人员,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含节假日在内),发现一次通
讯不畅通,予以警告;发现两次以上,取消当月通讯补贴;
3、离职时应将集团号交还公司。

五、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未尽事宜另
行补充。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讨论稿)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

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

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

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

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

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

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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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
行办法
(讨论稿)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
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

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
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

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

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

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
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

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

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

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

公司领导除外。

十四、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二○○一年7月1 日起试行,原《关于BP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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