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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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一、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

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

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二)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

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

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通用指标及功能(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附件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

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

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二)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2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

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

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国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推出通知(doc 29页)

国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推出通知(doc 29页)

国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推出通知(doc 29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2005-03-11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三月十一日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第四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1.纳税总额。

纳税总额是评估纳税人纳税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偿税能力。

2.税收合规率。

税收合规率是评估纳税人合规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
规定。

3.税负水平。

税负水平是评估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公平程度。

4.税收透明度。

税收透明度是评估纳税人纳税行为公开透明程度的一
个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愿意主动披露纳税信息,并积极参
与税收合规活动。

使用纳税评估通用指标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数据分析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得
出纳税人的纳税水平、合规程度、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

2.实地调查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实地调查,了解其纳税情况、纳税行
为和相关税收信息,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税收政策、纳
税义务和税收合规的理解和态度,从而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4.综合评估法。

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法,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评估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总之,纳税评估通用指标是一个用于评估纳税人纳税表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税收合规率、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进
行评估,可以客观地判断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表现,并为相关税务部门提供参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纳税评估增值税消费税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增值税消费税分析指标

流转税司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览表二、消费税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览表二、指标释义(一)纳税评估办法中的增值税特用指标1、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分析依据: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分析方法: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

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并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疑点提示: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

2、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分析依据: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 ÷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分析方法: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

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纳税评估指标及方法

纳税评估指标及方法

增加值增长
增加值下降
等于同业增值率
大于同业增值率
弹性>1
弹性<1
材料消耗率增长 材料消耗率下降
票额大于起征点
价格变
价格未变 同业消耗率增长 同业消耗率下降
异常
消费税分析指标及方法(一)
计征特点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适用税率……①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② 应纳税额= ① + ② … … … … ……③ • 税目繁多,税基不统一,计征简单 • 计税收入可以与增值税建立联带控制
成本费用 主营业务收入
100 %
变动率

两期差额 基期数额
100 %
企业所得税分析指标及方法(十)
逻辑关系举例——利润与资产的关系
• 损益表:期间表 • 资产负债表:时点表 • 资产=负债+权益
•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 资产=负债+资本+(收入—成本费用—税金)
企业所得税分析指标及方法(九)
营业税分析指标结构分解(五)
税源逻辑关系分析
• 计税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 • 扣除率分析 • 收入与资产的变动关系 • 收入与增值的相关关系 • 收入与经营周期的相关关系
营业税分析指标结构分解(六)
税负差异因素分析
• 法定适用税率与测算应交税负 • 入库率的影响 • 扣除率对税负的影响 • 具体指标
增加值增长
增加值下降
等于同业增值率
小于同业增值率
有销售
利润增长
利润下降
材料消耗率增长
材料消耗率下降
弹性>1
弹性下降
异常
税种评估关联性分析(一)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通用指标及功能(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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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一、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

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

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二)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

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

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其中: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四)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当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

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实际产量。

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与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税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分析指标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评估分析。

2.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简称利润税负率)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设定预警值并与预警值对照,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低于预定值,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作进一步分析。

3.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

关注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前后,该指标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4.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将当地同行业同期与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低于标准值视为异常,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运用所得税变动率等相关指标作进一步评估分析。

5.所得税贡献变动率所得税贡献变动率=(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与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6.所得税负担变动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与企业基期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二)评估分析指标的分类与综合运用1.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的分类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时,为便于操作,可将通用指标中涉及所得税评估的指标进行分类并综合运用。

一类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所得税税收负担率、所得税贡献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

二类指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所得税贡献变动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及通用指标中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配比指标。

三类指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营业外收支增减额、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及税前列支费用评估指标。

2.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的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出现异常,应对可能影响异常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各类资产的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分析:(1)一类指标出现异常,要运用二类指标中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分析,并结合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情况进一步分析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2)二类指标出现异常,要运用三类指标中影响的相关项目和指标进行深入审核分析,并结合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情况进一步分析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3)在运用上述三类指标的同时,对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其它指标,也应进行审核分析。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一)综合对比审核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时,除按《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内容审核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师查帐报告中涉及的税收问题是否在纳税申报中作出了正确的反映或说明;2.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是否完整、及时,所涉及的使用费转让是否有合同,收取比例是否合理;3.纳税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是否就其关联交易进行申报,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是否有明显异常;4.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在纳税评估审核分析时,应特别关注下列类型的企业:长期亏损企业;由免税期或减税期进入获利年度后,利润陡降或由赢利变亏损的企业;赢利但利润率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持续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等。

(二)分析指标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同内资企业所得税指标,公式及使用方法略,以下简称同略。

)(1)主营业务收入税收负担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额)×100%。

(2)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同略)2.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同略)3.资本金到位额不得税前列支的利息支出=按规定而未到位资本×借款利率如果注册资本金未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到位,则相应得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4.境外应补所得税发生额如果存在境外应补所得税额不实或者有误等问题,应进一步审核、分析。

5.生产性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划分额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全部收入≥50%;生产性经营收入÷全部收入≥50%。

如果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或非生产性经营收入≥50%时,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享受当年度生产性企业相关的减免税待遇。

6.借款利息分析时应考虑:(1)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间借贷利息支出问题;(2)借款金额是否过大,如果存在关联企业间借款金额过大,考虑借款和权益的比率,分析是否存在资本弱化现象。

7.出口销售毛利率出口销售毛利率=(出口收入-出口成本)÷出口收入×100%。

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如果该指标明显低于可比对象,可能存在关联企业间交易价格偏低,又转移利润的嫌疑,需提示作进一步反避税调查。

8.资产(财产)转让利润率资产(财产)转让利润率=〔资产(财产)转让实际收取的价款-资产(财产)原账面价值-转让费用〕÷资产(财产)原账面价值。

如果该指标小于零,可能存在企业向较低税率的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财产)避税的问题。

9.关联出口销售比例关联出口销售比例=关联出口收入÷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果本指标较大并且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应重点关注。

10.关联采购比率关联采购比率=关联采购额÷全部采购额×100%。

本比值重点分析购销价格,如果关联采购占全部采购额的比值较大时,应对相关纳税人重点关注。

11.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额要特别关注特许权使用费,如果数额较大超过预警值时,应对相关纳税人重点关注。

12.融通资金关联交易额应特别关注筹资企业的负债与权益比例,如果融通资金数额较大,或者可能存在资本弱化问题,应对相关纳税人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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