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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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包括:
一、审核规定: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严格遵循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经验和技术规范。

2、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书进行审核,以确保其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审核时要重点考察用于连接各部分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防雷装置的布置、安装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4、审核内容应包括防雷装置的设计及其安装位置,以及设备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等。

二、竣工验收规定: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防雷装置的使用情况、安装质量、材料质量及安装位置等进行检查。

2、验收时应进行准确测量,以确保防雷装置的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时应检查防雷装置的绝缘强度、电流限制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以及防雷装置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不合理、安装
不当、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其它技术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以确保防雷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新建建筑物防雷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建建筑物防雷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办理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按下述要求到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或大连市雷电防护中心办理申报手续:1、提交报审的图纸资料:①总平面图;②建筑图(一套);③电气图(一套);④采用的防雷产品技术性能资料;⑤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

2、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3、按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交纳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费用。

二、防雷设计审核:1、市雷电防护中心在收到防雷设计图纸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签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建设单位可持审核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

2、防雷设计经审核不符合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审核部门签发《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按《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的意见、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修改完后,按照原审核程序重新报审。

三、防雷装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后,工程施工进度在以下环节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市雷电防护中心,以便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监督、检查。

市雷电防护中心若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下达《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完后,市雷电防护中心进行复查。

1、基础接地,在完成柱、承台、地梁的搭接,浇灌混凝土之前;2、人工接地体,在焊接完成封土之前;3、首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4、各予留接地点焊接完成时;5、封顶,屋面防雷装置焊接完成封装之前;6、已下发《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后。

四、防雷工程竣工总验收:1、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提前三天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向市雷电防护中心提出总验收申请。

市雷电防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总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签发《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报告》及《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合格证书》。

3、经验收后若存在问题,市雷电防护中心下发《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按《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的要求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直至合格后方能签发《合格证书》。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1. 引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是确保建筑物和设备能够有效抵御雷电灾害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2. 工作流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材料准备在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建筑物平面图•设备布置图•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要求•已完成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2.2. 初步审核在初步审核阶段,审查人员将仔细检查建筑物平面图和设备布置图,确保防雷装置的位置和布局合理。

审查人员还会查阅相应的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3. 审核细节在审核细节阶段,审查人员会逐项审查防雷装置设计方案的细节。

他们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2.3.1. 雷电防护等级检查设计方案中所选择的雷电防护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重要性,不同的雷电防护等级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2.3.2. 接地系统设计审查接地系统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接地系统是防雷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质量和设计合理性对系统的性能至关重要。

2.3.3. 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检查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防雷装置的类型和布置是否合理。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设备的布局,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方案,以最大程度地提高防雷能力。

2.3.4. 过电压保护审查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过电压保护装置能够在雷电冲击时提供有效的保护,防止设备损坏。

2.3.5. 安全性考虑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考虑到安全性要求。

例如,是否有合适的接地保护措施,是否考虑到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2.4. 协调与沟通在进行审核过程中,审查人员可能需要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这可能涉及到设计方案的修改和调整,以满足审查的要求。

通过协调与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5. 编写审查报告完成审查之后,审查人员将编写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申请项目: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公章):
吉林省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填表说明
一、送审资料:
1、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总规划平面图;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包括:气象资料、设计依据、计算公式、直击雷防护措施、雷击电磁脉冲防护措施、防雷产品选型等)及图纸(包括:接地平面图、接闪器布置平面图,SPD设计示意图、建筑图、结构图等);
3、其他与防雷建设有关的设计与施工图(水、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SPD安装等)。

4、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工程概算。

6、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二、结构类型填写:
A、砖木;
B、混合;
C、钢筋混凝土;
D、钢结构;
三、使用类别填写:
A1、甲类厂房、仓库B1、教育、医疗、科研、体育馆
C1、高级综合建筑D1、一般综合建筑
A2、乙类厂房、仓库B2、影剧院、会堂、俱乐部、旅游
C2、高层住宅D2、住宅、公寓
A3、丙类仓库B3、金融、商业、宾招、娱乐场所
C3、大型厂房、丙类厂房D3、一般厂房、仓库
A4、油、气罐站(区)、锅炉房B4、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C4、特殊地形建筑物理学D4、其他
四、电源情况填写:
A、架空进线
B、自设变配电室
C、埋地进线
五、土壤情况填写:
A、岩石
B、坚土
C、普通土
D、软土
六、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思想规格装订面册,边同本表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七、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申请表
申请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随着电磁技术的发展,防雷设计变得越来越重要,给新建、改建等建筑物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防雷装置的检查审核工作,是为了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和有效性,防止它们受到过度的损害,以及保证防雷设计质量和安装效果,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在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决:
第一,关于设计问题,审核人员首先要确定建筑物的防雷阻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存在一些缺陷;该防雷阻抗是否足够保障由于设备受到防雷损伤而导致的后续损失。

此外,还要考察作业安全设备是否合理,设备的可靠性也是审核的重点。

第二,关于施工工艺的审核,应该考察施工时是否按照设计图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同时也要审查防雷材料的使用量是否按照规定和设计进行。

第三,关于电气安装的审核,应该检查电气系统的连接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同时也要评估电气系统是否满足保安要求。

最后,应该审核防雷装置的完整性,检查各项工作是否顺利完成,装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防雷系统是否满足建筑物的要求,以及防雷的质量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

上述是在审核防雷装置设计时常见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加以重视,以保证防雷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够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有关审核防雷装置设计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考虑,经过细致的审批和测试,才能对防雷设备质量和安装效果有一个准确的评价。

总之,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重要的是要制定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析不同的问题,确保防雷装置的质量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性,避免灾难的发生,保证该建筑的安全。

防雷装置监测审核与验收第一部分

防雷装置监测审核与验收第一部分

安装在电路上的SPD,其前端应有后备保护装置过电流保护器。如使用熔断器,其值应与主电路上的熔断电流值相配合。即应当根据电涌保护器(SPD)产品手册中推荐的过电流保护器的最大额定值选择。如果额定值大于或等于主电路中的过电流保护器时,则可省去。 SPD如有通过声、光报警或遥信功能的状态指示器,应检查SPD的运行状态和指示器的功能。 连接导体应符合相线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用浅蓝色,保护线用绿/黄双色线的要求。
<12
18
9
RS422/485
<5
6
10
视频线
<6
6.5
11
现场控制
<24
29
5.8.1.1.5 选择电子系统中信息技术设备信号电涌保护器,U值一般应高于系统运行时信号线上的最高工作电压的1.2倍,表5提供了常见电子系统的参考值。 表5 常用电子系统工作电压与SPD额定工作电压的对应关系参考值
01
添加标题
检查安装在配电系统中的SPD的UC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要求。
添加标题
检查安装的电信、信号SPD的UC值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02
03
添加标题
检查SPD安装工艺和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过渡电阻。
SPD运行期间,会因长时间工作或因处在恶劣环境中而老化,也可能因受雷击电涌而引起性能下降、失效等故障。因此需定期进行检查。如测试结果表明SPD劣化,或状态指示指出SPD失效,应及时更换。 泄漏电流Iie的测试 除电压开关型外,SPD在并联接入电网后都会有微安级的电流通过,如果此值偏大,说明SPD性能劣化,应及时更换。可使用防雷元件测试仪或泄漏电流测试表对限压型SPD的Iie值进行静态试验。规定在0.75U1mA下测试。 首先应取下可插拔式SPD的模块或将线路上两端连线拆除,多组SPD应按图2所示连接逐一进行测试。测试仪器使用方法见仪器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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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二、行政许可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三、行政收费依据及标准:本项行政许可不收费。

四、行政许可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丰台区气象局社会管理与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业务咨询电话8383709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设计审核的范围: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和相关电子文档。

3.申请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3)防雷设计说明1份;
(4)防雷、电器相关的设计图纸2套(包括电子版1套);
(5)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1份(若是防雷公司还须提供不同设计人员资格证复印件2份)。

4.提示与强调
(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二)受理
1.受理条件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2.岗位职责
(1)查验申请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

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2)办理受理决定。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法定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受理许可后,将申请材料按规定转审核机构。

(三)审核
1.审核标准:
(1)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2)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岗位职责
审核岗位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审定机构。

(四)决定
1.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2.岗位职责
(1)按照审定标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3)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沟通后,提出书面意见,转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告知申请单位。

3.许可决定
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七、结果公示
审批结果公示网址:北京市气象局www.***********,网上办事-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行政许可信息栏。

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83838213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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