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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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设计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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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结论与展望
对防雷设计规范的总结与评价
01
防雷设计规范的重要性
防雷设计规范对于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减
少雷击灾害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02
防雷设计规范的特点
防雷设计规范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它基
于科学的原理和标准,结合实际应包括防雷装置的设计、材料、施工、性能
等方面。
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应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其正常
03
运转。
03
防雷设计规范详细规定
建筑物防雷分类
1 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或者特别危险的环 境,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具有重要性用途的建筑物或者危险的环境,应 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
防雷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人们通过各种 措施来防止雷电灾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防雷设计规范也在不断发展和 完善,现代的防雷设计规范更加注重科学、合理和经济实 用。
防雷设计规范的重要性和作用
防雷设计规范是防止雷电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有重要意义。
3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具有一般性用途的建筑物或者一般危险的环境 ,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措施要求
外部防雷装置
应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接闪器可采用避雷针 、避雷带或避雷网等;引下线可采用金属导体、钢筋混凝土 中的钢筋等;接地装置可采用自然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等。
内部防雷装置
应包括等电位联结、屏蔽、浪涌保护器等。等电位联结可采 用等电位联结带、等电位联结导体等;屏蔽可采用屏蔽电缆 、屏蔽层等;浪涌保护器可采用电涌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 等。

《防雷装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手册》填写及评定标准

《防雷装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手册》填写及评定标准

《防雷装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手册》填写及评定标准(1)桩基础防雷装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项目01 内容利用系数立项依据检测栏填写方法及数据要求等级评定标准根据GB50057-94第3.3.5条、新建建筑物桩数利用系数a=用作接地体的桩数/建筑一级:利用系数为0.75<a≤1;第3.3.6条和第3.4.3条规定物总桩数二级:利用系数为0.5<a≤0.75;例如:新建建筑物总桩数共120条,若全部用作接地三级:利用系数为0.25<a≤0.50;体,则利用系数为120/120=1;而只用90条桩作接地四级:利用系数为a≤0.25。

体,则利用系数为90/120=0.75;以此类推。

填写时分四个档次:1、0.75、0.50、≤0.25。

同01项同01项同01项填写最深的桩和最浅的桩的深度,单位为米,取小数后一位。

例:深21.5米,浅14.0米。

按要求填写桩直径,单位:米,取小数后两位。

如:d=1.25m 参考项,用于对建筑物基础接地体的质量评价。

参考项,同02项。

02030405 桩深桩直径桩主筋直径利用主筋数填写桩主筋的直径,单位:毫米。

例:螺纹钢Φ20,参考项,同02项。

圆钢φ18。

同02项。

根据GB50057-94第3.3.5条第填写单桩实际被用作基础接地体的主筋数量。

四款及第3.3.6条第三款3.4.3一般为4条,最少不少于2条。

条第一款同05项检测与引下线相接各单桩的主筋接地电阻值,并计算其平衡度:接地电阻平衡度=单桩内各主钢筋中其一接地电阻最大值/另一接地电阻最小值,同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要求平衡度为1,大于1时应加短路环。

06 单桩接地电阻平衡度一级:各桩平衡度均为1;二级:平衡度为1的桩占70%;三级:平衡度为1的桩占50%;四级:平衡度为1的桩少于50%。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项目07 内容立项依据检测栏填写方法及数据要求等级评定标准土壤电阻率Ω·m 根据GB50057-94第3.3.6条、按实测土壤电阻率的数值填写。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1. 引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是确保建筑物和设备能够有效抵御雷电灾害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2. 工作流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材料准备在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建筑物平面图•设备布置图•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要求•已完成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2.2. 初步审核在初步审核阶段,审查人员将仔细检查建筑物平面图和设备布置图,确保防雷装置的位置和布局合理。

审查人员还会查阅相应的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3. 审核细节在审核细节阶段,审查人员会逐项审查防雷装置设计方案的细节。

他们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2.3.1. 雷电防护等级检查设计方案中所选择的雷电防护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重要性,不同的雷电防护等级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2.3.2. 接地系统设计审查接地系统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接地系统是防雷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质量和设计合理性对系统的性能至关重要。

2.3.3. 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检查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防雷装置的类型和布置是否合理。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设备的布局,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方案,以最大程度地提高防雷能力。

2.3.4. 过电压保护审查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过电压保护装置能够在雷电冲击时提供有效的保护,防止设备损坏。

2.3.5. 安全性考虑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考虑到安全性要求。

例如,是否有合适的接地保护措施,是否考虑到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2.4. 协调与沟通在进行审核过程中,审查人员可能需要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这可能涉及到设计方案的修改和调整,以满足审查的要求。

通过协调与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5. 编写审查报告完成审查之后,审查人员将编写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防雷专业的主要审查内容和要求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防雷专业的主要审查内容和要求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防雷专业的主要审查内容和要求[摘要]新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在整个项目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师必须根据各个方面的要求和因素进行初步设计,满足后期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需要,使工程项目具备建设和审批条件;防雷专业在整个建设项目中的占比不是很多,但其在整个项目又具有很重要的安全作用,而且涉及建筑、结构、电气、消防、智能化等各个专业,如果在初步设计阶段考虑不全面、定位不合理,就会造成后期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按照设计施工后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等情况。

这篇论文专门对初步设计中防雷专业的主要审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讲解,使得在评审中能够及时发现初步设计是否满足要求,为工程项目建设合格有效的防雷装置进行保驾护航。

[关键词]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防雷评审主要内容要求前言:1新建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会申请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一次由项目业主、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勘查设计单位和各建筑专业专家等共同参加的综合性的评审会议,在会上,业主会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使用性质、投资等;勘查设计单位会介绍现场勘查情况、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文本和图纸及概算等;各行政主管部门会就根据各自部门分管的部分的提出相关的行政要求,各建筑专业专家会对项目建设的各个专业设计及其各要素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并进行讨论,并对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当地的一些规定提出必须或建议修改意见;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评审会议上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初步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突出项目特点,修改和补充到位,使得勘察设计能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重大技术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合理,设计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需要,概算编制能遵照国家、省及地区现行规定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建设和审批条件。

防雷专业在整个建设项目中的占比不是很多,但是其在整个项目又具有很重要的安全作用,牵涉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在建(构)筑、结构、电气、消防、智能化等各个专业都涉及其中,尤其是弱电系统设备经常被雷击损坏,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2016年规范标准信息02(地方标准)

2016年规范标准信息02(地方标准)

模板3.1-1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清单(地方标准规范清单)编号:JZBXB 002-2015编制:西北公司科技部批准:发布日期: 2015年 3 月 25 日使用说明1、《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清单》(地方标准规范清单)本次发布为2015年版。

自2015年3月25日起实行,至2016年3月24日自行废止,到期后另行发布新版。

使用中如有新的规范出版,以补充形式及时发布。

2、本次清单分列了陕西地区、内蒙地区、宁夏地区常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受控项目80项;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程情况,编制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有效清单,及时购置新规范并做好作废规范的回收或作废工作。

3、由于本《清单》涉及的地区较多,收集范围广,难免会存在一些错误或过期信息,有发现者请及时与公司科技部联系。

联系人:魏云萍,联系电话:(029)62898564。

目录1 地方规范标准(80项) (1)1.1 陕西地区规范标准(39项) (1)1.2 内蒙地区规范标准(12项).......................... (2)1.3 宁夏地区规范标准(29项)........................................ (2)1 地方规范标准(80 项)1.1 陕西地区规范标准(39 项)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号1 DBJ25-24-04 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2 DBJ61-58-2011 施工现场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3 DBJ61-60-2011 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 DBJ61-63-2011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5 DBJ61-64-2011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6 DBJ61-65-201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 DBJ61-66-2011 陕西地区移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标准8 DBJ61-67-2011 陕北地区移民自建住房技术规范9 DBJ61/T 29-2005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0 DBJ61/T 30-2005砌体工程施工工工艺标准11 DBJ61/T 31-2005砼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2 DBJ61/T 32-2005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3 DBJ61/T 33-2005木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4 DBJ61/T 34-2005屋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5 DBJ61/T 35-2005地下工程防水施工工艺标准16 DBJ61/T 36-2005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7 DBJ61/T 37-2005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8 DBJ61/T 38-2005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9 DBJ61/T 39-2005通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0 DBJ61/T 40-2005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1 DBJ61/T 41-2005 电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2 DBJ61/T 42-2005 智能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3 DBJ61/T 47-2014 地铁盾构隧道预制管片施工及验收标准24 DBJ61/T 75-2013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范25 DBJ61/T 76-2013农村基础设施技术规范26 DBJ61/T 77-2013西安市汽车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27 DBJ61/T 79-2014轨道交通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施工及验收标准28 DBJ61/T 80-2014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29 DBJ61/T 81-2014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30 DBJ61/T 82-201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规范31 DBJ61/T 83-2014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32 DBJ61/T 84-201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程33 DBJ61/T 85-2014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34 DBJ61/T 86-2014 泡沫混凝土板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35 DBJ61/T 88-2014 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6 DBJ61/T 89-2014 轻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技术规程37 DBJ61/T 90-2014 彩钢夹芯板临时建筑防火技术规程38 DBJ61/T 92-2014 建筑滑移隔震技术规范39 DBJ61/T 93-2014 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内蒙地区规范标准(12 项)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1 DB15/T441-2008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土建工程2 DBJ03/35—2008内蒙古居住建筑设计节能标准3 DBJ03/27—201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 DB15/353—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5 DB15/427-2005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6 DB15/T435-2006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风吹雪雪害防治技术7 DB15/T474-2011 强夯置换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8 DB15/T473-2011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堑边坡设计规范9 DB15/T654-2013 公路波纹钢管(板)桥涵设计施工规范10 DB15/T696-2014 网围栏钢立柱设计技术评价规范11 DB15/T712-2014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12 DB15/T713-2014 盐渍土地区公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1.3 宁夏地区规范标准(29 项)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1 宁02J01-12 02J系列建筑标准设计2 DBJ28/053-2008 钢结构轻型建筑体系技术导则3 DBJ64/054-2009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4 DB64/048-2003 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5 DB64/266-201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6 DB64/T428-2011 民用建筑设置燃气锅炉房设计防火标准7 DB64/483-2007 宁夏住宅区通讯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8 DB64/T484-2007 宁夏平原城镇绿地植物景观种植设计规程9 DB64/T485-2007 宁夏平原城镇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程10 DB64/T496-2007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11 DB64/T498-2007 外墙复合轻质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12 DB64/521-2013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3 DB64/558-2009 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14 DB64/663-2010 EPS空心模块轻钢结构建筑节能体系应用技术规程15 DB64/665-2007 EPS模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16 DB64/680-2007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17 DB64/T688-2011 成品住宅套内装修标准18 DB64/T689-2011 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技术规程19 DB64/696-2011 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规程20 DB64/697-2011 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21 DB64/707-2011 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变压式排气道应用技术规程22 DB64/785-2012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23 DB64/786-2012 EPS模块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应用技术规程24 DB64/787-2012 EPS模块框(钢)架结构工业建筑节能体系技术规程25 DB64/T795-2012 民用建筑并网光伏发电应用技术规程26 DB64/T954-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7 DB64/T996-2014 抹灰石膏应用技术规程28 宁06J15 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市内装修墙面29 宁04J14-1 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

防雷法律法规


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防雷 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 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 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 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 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 一次。
中国气象局令 第11号《防雷 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对雷电防护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 竣工验收制度。禁止无证设计、 施工、检测或不具备资质等级的 单位和个人承接雷电防护工程。 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和验收合 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 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和验收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防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 禁止无证设计、施工、检测或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承接雷电防护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进行检测。
《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六条:《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规定的建(构)筑物,生 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广播电视设 施,电力设施以及公共场所易遭 受雷击的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 置,并定期检测。
《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七条 气象主管部门负责 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 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防雷装置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建设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将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 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 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 备相应的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 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甘肃省气象条例》第二十四 条“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雷电灾害 的防御管理工作;参与防雷防静 电建筑物、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 工验收;定期对防雷防静电安全 设施进行检测。禁止使用未经检 测和检测不合格的防雷防静电设 施。”

土木工程知识点-工程中的防雷措施及技术要求

土木工程知识点-工程中的防雷措施及技术要求为加强和规范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国家、省已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一系列加强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科学防雷提出了明确要求。

雷电预警周期短、难度大,而瞬间影响剧烈、灾害十分严重。

因此,防雷减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事先采取工程性技术措施,科学有效设防,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

科学防雷的工程性措施主要包括:1.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安装防雷装置;2.已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测维护;3.重要设施建设应当事先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防雷装置是一个综合系统,其基本组成包括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两部分。

外部防雷措施主要包括接闪装置、引下线、屏蔽、接地装置等;内部防雷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线、等电位连接、屏蔽(隔离)、安装浪涌保护器(SPD)等。

外部防雷工程技术措施主要起防直击雷作用;内部防雷工程技术措施主要起防雷电感应作用;采取综合防雷措施才能确保防雷安全。

科学有效的防雷工程性措施,不仅应当考虑防雷对象所处地理、地质、土壤、气候条件和周边环境,也必须充分考虑防雷对象自身情况(包括建筑高度、面积、用途等等)。

因此,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是进行雷电防护的基础,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进行分类。

新建工程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投入成本并从源头确保防雷安全。

新建工程防雷装置由防雷工程专业单位设计、施工,可保证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新建工程防雷装置通过防雷专业机构设计技术评价、施工跟踪检测和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可以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否则事后整改投入成本高、施工难度大,甚至留下无法弥补的永久性安全隐患。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服〔2015〕242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正文:----------------------------------------------------------------------------------------------------------------------------------------------------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服〔2015〕242号省气象局: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闽气函〔2015〕143号)收悉,为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现就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为重要专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降低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等3项收费标准,具体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防雷技术检测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

本复函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允许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收费标准之内适当下浮。

三、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相关检测服务时,对检测不合格经整改后一次性复检合格的不再另行收费;复检仍不合格的需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项目对应标准的50%收取。

四、根据《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气办发〔2015〕22号)规定,取消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为减轻企业负担,凡属企业自愿委托开展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其收费按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格)为基数计费。

对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保障性住房、社会福利院、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公益事业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按本复函规定收费标准不高于80%收取。

五、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实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于每年4月底前将全省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收费情况汇总后报送我局。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QX-T 06—2009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前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6)4 雷电电流参数 (13)4.1 雷击电流的组成 (13)4.2 一般建设项目雷击电流的选择 (14)4.3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建设项目和爆炸危险环境项目雷击电流 (15)5 防雷区 (15)5.1 防雷区的划分 (15)5.2 防雷区等电位 (15)5.3 防雷分区实例 (16)6 建筑物防雷类别 (16)6.1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原则 (17)6.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为: (17)6.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7)6.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7)7 电子系统防护等级 (17)7.1 电子系统防护等级划分原则 (17)7.2 依据系统雷击风险评估值确定防护等级 (17)7.3 依据系统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防护等级 (18)8 接地装置 (18)8.1接地装置的一般规定 (18)8.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18)8.3自然接地装置 (18)8.4接地装置电阻测试端子 (20)8.5接地装置安全距离 (21)8.6接地装置安全距离 (21)8.7人工接地装置 (21)8.8接地装置连接 (23)8.9高层建筑核心筒防雷 (23)9引下线 (23)10均压环 (24)11接闪器 (26)11.1接闪器的一般规定 (26)11.2 接闪器的要求 (28)12玻璃幕墙 (30)13等电位连接 (30)13.1防雷区等电位连接 (30)13.2总等电位及辅助等电位的连接 (31)13.3电子系统等电位连接 (42)14电涌保护器(SPD ) (44)14.1电源SPD的一般要求 (44)14.2 信号SPD (51)15 电子系统 (53)15.1 电子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53)15.2 电子系统及其管线安全距离 (53)15.3 电子系统管线敷设 (54)15.4 电子系统的接地形式 (55)15.5 电子系统静电及磁场干扰 (55)16 综合布线系统 (55)17 路灯 (56)18 汽车加油(气)站(库) (56)19移动基站 (58)19.1移动通信基站供电系统 (58)19.2铁塔的防雷与接地 (58)19.3天馈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8)19.4移动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 (58)19.5接地线系统 (59)19.6接地电阻 (59)20桥梁 (59)20.1桥梁直击雷防护 (59)20.2桥梁等电位连接和防雷电感应 (59)20.3大桥附属设施(收费站)防雷 (60)21轨道交通 (60)21.1轨道交通系统建筑物的直击雷 (60)21.2通信设备接地 (60)21.3地下交通系统防雷装置 (60)21.4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 (61)22变电站 (61)附录A(资料性附录) 冲击接地电阻(Ri)与工频接地电阻(R—)换算系数(A)的查算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土壤电阻率(ρ}与接地极有效长度(L e)对照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建筑物内磁场强度的计算···············································附录D(资料性附录)格栅形磁场屏蔽体内部磁场强度·······································附录F(资料性附录)建筑物内环路中的感应电压及电流的计算····························附录C1(资料性附录)网格材料、宽度与磁场强度的关系曲线·····························附录H(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前言本标准主要采用了GB 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T 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18802.12—2006/IEC 61643—12:200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21714.1—2009/IEC 62305—1:2006《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GB/T 21714.2—2008/IEC 62305—2:2006《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 21714.3—2008/IEC 62305—3:2006《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21714.4—2008/IEC 62305—4:2006《雷电防护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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