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食品法律法..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食品标签法规的实施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食品的成分 、营养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同时,这些法规也促进了美国食品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 了产业的竞争力。
02
环保法规
清洁水法
总结词
该法案旨在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详细描述
清洁水法是美国最重要的环保法规之一,旨在保护水资源免受污染和破坏。该法案规定了排放到水体中的污染 物的种类和浓度,以及排放标准。此外,清洁水法还要求工业设施、市政设施等在处理废水时必须符合相关标 准,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该法案的实施对保护美国的水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
保护等方面。
建立了电信用户投诉机制,对 电信服务的质量和收费问题进
行监督和处理。
05
其他重要法规
贸易法规
贸易法规是美国政府在国际贸易方面 进行管理、监督和调节的重要依据, 主要涉及关税、进口限制、反倾销、
反补贴、贸易救济等方面。
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FTA)也是贸易法规的重要组成部 分,这些协定对商品进出口、投资、
知识产权法规的执行对于保障知 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技术 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美国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垄断行为而制定的法 律。
主要涉及禁止非法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不正当竞争等方 面,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的执行对于防止企业通过垄断行为损害市场竞争、提高消费者 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物质处理法规
危险物质处理法规(HAZMAT)是美国国土安全部依据《危 险物质处理法案》所颁布的法规,其目的是确保危险物质在 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美国食品安全法监管与责任

美国食品安全法监管与责任在美国,食品安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规,并规定了相关的监管和责任。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食品安全法的监管机制以及相关的责任。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的监管机制美国食品安全法的监管机制主要涉及两个主要的机构,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
这两个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食品服务业的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
1.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是负责监管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机构。
该机构负责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监督和监测,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FDA通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方法和监管政策,确保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2.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负责监管和执行与肉类、家禽及其制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
该机构负责对肉类加工厂、家禽生产厂和其他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FSIS还负责检测和监控肉类和禽肉的安全性,确保其不带有患病动物的残留物和其他有害物质。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责任分工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美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分工。
不同的参与者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中担负着不同的责任。
1. 生产者的责任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负有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义务。
生产者应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他们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保证原材料的安全性,采取预防性措施控制食品的污染。
2. 经销商和零售商的责任经销商和零售商在食品供应链中发挥着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
他们需要严格选择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经销商和零售商要负责对食品进行储存、运输和陈列,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机制产不是一开始就完善。
期间也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美国对食品安全法律的完善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私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时期,美国的经济处于自由竞争时期,国家只是扮演一个消极的“守夜人”的角色.在对待食品安全上也是这种态度.因此,这段时期内的食品安全法律是很少的,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具体措施。
当然,当时的社会也很少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私人垄断的出现,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食品市场出现了大量的伪造,假冒、甚至有毒的食品。
政府的消极性已经不能有效地控制这种局面了。
于是美国于1906 年颁布了《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
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美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在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出现的食品市场的违法行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止。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至今,美国实施的基本政策是全面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也是如此,为弥补1906 年颁布的《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的不足。
美国国会于1938 年制定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该部法律明确了美国食品安全法律的体制、法律的部门等。
随后美国还相继制订了《公共卫生服务法》、《安全饮水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等.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至此就已经非常的完备了。
当然,美国的食品安全做得非常好仅靠完善的几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比较好的监管机制.美国对食品安全法律的监管体制与我国相似,也是多部门监管: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监绝大部分的食品,即除肉类、禽类以外的国内生产的食品.也负责除肉类、禽类以外的进口到美国的食品。
FDA 负责用于食品的化工原料的许可证(农药除外)。
虽然FDA权力很大,但监管人数却非常少,因为它不是主要实行执行任务的机构,它只是通过颁布食品标准的方式进行监管;国内和进口肉、禽产品的安全监管任务就交给了农业部及其下属局即食品安全检验局.动物植物的疫病监测由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局负责;环保局负责制定食物中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和对用于庄稼的农药进行审批。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二、主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FDA的组成部门及职能: • (3)设备安全和放射线保护健康中心(CDRH)
•确保新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 •在世界各地有两万多家企业生产从血糖监测仪到人 工心脏瓣膜等超过八万种各种类型的医疗器械。这 些产品都是同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因而该中心同 时还监管全国范围内的售后服务等。对于一些象微 波炉、电视机、移动电话等能产生放射线的产品, 该中心也确定了一些相应的安全标准。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二、主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EPA对食品安全的责职: •(1)建立安全饮用水标准; •(2)管理有毒物和废物,预防其进入环境; •(3)检测、预防饮用水质量及污染途径; •(4)建立杀虫剂在食品中的限量水平; •(5)制定农药、环境化合物的限量及法规。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一、美国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特征:
•4.强化生产源头控制。 •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和标准等级制度严格控制和管 理进入市场的农产品; •食品企业要通过三项认证,即管理上要通过 ISO9000认证,安全卫生要通过HACCP认证,而环保 上要通过ISO14000认证。
•二、主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4.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CDC) •该中心管辖范围为所有食品。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是美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基本法。
另外,还有《联邦肉检验法》(FMIA),《禽肉制品检验法》(PPIA),《蛋制品检验法》(EPIA),《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等法律。
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根据联邦法规规定,所有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与美国国内产品相同的标准。
进口食品必须纯清、完整并且食用安全,在卫生条件下生产;禁止在美国销售或进口掺假或标签错误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
关于掺假,在美国联邦法中将其定义为:有毒、不卫生、含有有害物质的食品均称为掺假食品,如加入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着色剂或农、兽药的食品,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或在不卫生条件下生产的食品,或由病畜、死畜加工成的产品,或辐照超标的食品,或食品有效成分缺少、被替代的食品,或为增加重量体积而添加其他物质的食品等均被认为是掺假食品。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框架美国宪法规定,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政府的执法、立法和司法三部门负责。
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国会颁布立法部门制定的法规,委托执法部门强行执法或修订法规来贯彻实施法规,司法部门对强制执法行动、监管工作或一些政策法规产生的争端给出公正的裁决。
在美国,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有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FSIS)、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部(APHIS)、环境保护机构(EPA),以及地方和州政府食品安全机构等,另外海关部门定期检查、留样监测进口食品。
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局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动植物健康检验局负责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卫生部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的食品范围是除FSI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负责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在国际间愈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食品出口国之一,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则既关系到美国国内食品行业,又对全球食品贸易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背景美国食品安全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FSMA)于2011年通过,是美国最重要的一项食品安全法律。
该法律的制定背景在于美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美国发生了数起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丑闻和大规模食品召回事件,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担忧。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1. 食品企业责任:美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性控制、安全计划的制定、进行产品追溯等。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进口食品安全:为了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美国食品安全法对外国食品企业进入美国市场设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例如,进口食品企业必须提供符合美国标准的食品安全计划,且必须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3. 食品检测与监测:美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全面的食品检测与监测体系,以及对食品企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
通过提高食品检测的力度和频率,可以更有效地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4. 消费者教育与参与:美国食品安全法鼓励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参与。
消费者可以通过了解食品标签、识别食品召回信息等方式,增强对自身食品安全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三、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影响1. 对美国食品企业的影响: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督促食品企业重新审视和改进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监控,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这对于改善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环境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对全球食品贸易的影响:由于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食品出口国之一,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影响着全球食品贸易。
美国食品卫生与安全法律法规

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因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 ,消费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06
案例分析
案例一:沙门氏菌污染事件
总结词
沙门氏菌污染事件是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对公 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详细描述
2010年,美国发生了沙门氏菌污染事件,源头位于美 国俄勒冈州的一家鸡蛋生产厂。由于工厂卫生条件恶 劣,导致大量鸡蛋被沙门氏菌污染。最终,该事件导 致了近200人患病,多名患者因此死亡。
食品卫生与安全监管体系
联邦层面的监管机构
要点一
食品安全与营养部门(FNS)
FNS是美国联邦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部门,其职责 包括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对进口食品进 行监管,以及提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要点二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FDA是美国联邦政府负责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 器械等产品监管的机构,其职责包括确保食品的安全 性、合法性,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管,以及对食品加工 、生产和进口企业进行注册和管理等。
企业停业整顿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与安全法规的企业,监管 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以纠正其违法行 为。
吊销执照
对于多次违反食品卫生与安全法规的企业, 监管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禁止其继续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如果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企业需 要承担赔偿责任。
07
结论与展望
当前食品卫生与安全法规的不足之处
01
食品召回制度执行不力
尽管美国已经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厂家对
召回通知置若罔闻,导致问题食品继续流通,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039. 非用做人类食品的蛋和蛋制品;检查;改变性质或以其它 方式确定(Eggs and egg products not intended for use as human food; inspection; denaturing or otherwise identifying) §1040. 记录要求;要求保持记录的人员;公开范围;记录的使用 (Recordkeeping requirements; persons required to maintain records; scope of disclosure; access to records) §1041. 强制性条款(Enforcement provisions)
Sec. 465. 禽肉及其他产品进入官方机构的限制
Sec. 466. 禽肉产品的进口
Sec. 467. 禽肉检查服务
Sec. 467a. 行政拘留;期限;待定的司法诉讼,政府当局的通知;释放 Sec. 467b. 扣押和定罪 Sec. 467c. 联邦法院关于强制诉讼和其它类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限制; 美国为原告;传唤 Sec. 467d. 管理和实施;处罚条款的适用性;调查的进行;法院的职权 和司法权 Sec. 467e. 非联邦管辖范围内的联邦监管事项;关于企业标志,标签, 包装和配料检查服务的附加或不同要求的禁止;记录和相关要求;用于人类 食品的掺假、误标和出口商品分销的共同管辖;其他事项 Sec. 467f.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应用 Sec. 468. 禽肉检查费用;加班费用 Sec. 469. 拨款授权 Sec. 471. 安全肉类和禽肉检查小组 Sec. 472. 为小型企业洲际船运运送经联邦和州政府机构检查的禽肉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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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质量保护法》 1996 年美国国会一致通过了《食品质量保 护法》,该法对应用于所有食品的全部杀 虫剂制定了一个单一的、以健康为基础的 标准,为婴儿和儿童提供了特殊的保护, 对安全性提高的杀虫剂进行快速批准,要 求定期对杀虫剂的注册和容许量进行重新 评估,以确保杀虫剂注册的数据不过时。
5.《公共卫生服务法》 美国国会于1994 年通过的《公共卫生服务法》, 又称《美国检疫法》,是美国关于防范传染病的 联邦法律,该法明确了严重传染病的界定程序, 制定传染病控制条例,规定检疫官员的职责,同 时对来自特定地区的人员、货物、有关检疫站、 检疫场所与港口,民航与民航飞机的检疫等均做 出了详尽规定,此外还对战争时期的特殊检疫进 行了规范。它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制定 防止传染病传播方面的法规,并向州和地方政府 相应机构提供有关传染病法规的协助。
2.美国的七大食品安全法律
现行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主要由《联邦食品、药品和 化妆品法》(FFDCA)、《联邦肉类检验法》(FACA)、 《禽类检验法》(PPIA)、《蛋类产品检验法》 (EPIA)、《食品质量保障法》(FQPA)、《联邦杀虫 剂、杀真菌剂和灭鼠法》(FIFRA)和《公众卫生服务法》 (PPESA)七部法律组成。大部分食品安全法的精髓来 自1938 年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根据这些 法律,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并授权监管机构进 行监管的权力及明确相互之间的权限。在食品药品的安全 控制上,要求企业在新产品上市之前须通过食品和药物管 理局的审评,以控制风险。
2.《联邦肉类检查法》、《禽类食品检验法》、《蛋类产品 检验法》 这3 部法律规定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 职责主要是规范肉、禽、蛋类制品,确保销售给消费者的 肉类、禽类和蛋类产品是合乎卫生的、不掺假的,并进行 正确的标记、标识和包装。肉类、禽类和蛋类产品只有在 盖有美国农业部的检验合格标记后,才允许销售和运输。 此外,还要求向美国出口肉类、禽类和蛋类产品的国家必 须具有等同于美国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这种等同性要求 不仅仅针对各国的检验体系,而且也包括在该体系中生产 的产品质量的等同性。
2.美国国会目前正在审议多项食品及药品进口管理法案, 内容包括: ( 1)销售成本增加, 凡申请输美的食品及药物均须进行评估收费。( 2) 罚款提高, 输美食品如果违反安全规定, 厂商及进口商的民事罚款, 个 人将增至10 万美元, 公司将增加至50万美元。( 3) FDA被授权可以强 制性对违规产品进行回收与销毁。( 4)所有输美食品的检验标准与美 国同类食品相同, 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准入境。( 5)进口商如自愿取得 FDA 认可的海外代理认证机构所出具证明, 可以自由进入美国各港口; 若未取得认证者, 其产品只能从FDA设有检验室的港口进入美国。( 6) FDA 将在2年内实施������ 绿色通道( G reen lane), 方便已取得FDA安 全认证厂商的产品快速通关。( 7)产品必须实施原产地标示( Country o fO rigin Labeling, COOL) , 并清楚标示于产品包装上。这对非法渔 获物不符合人道与环保制造产品的公开销售有阻止作用。( 8)所有使 用一氧化碳的生产者在商品包装上必须清楚标示������ 消费者注意, 本 产品使用CO 来保色, 请勿只靠颜色或使用日期, 来判断产品的新鲜度。
1.《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 该法是美国食品安全法律的核心,它为美国食品安全的管 理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框架。它要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管辖除肉、禽和部分蛋类以外的国产和进口食品 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此外还包括对新型动物药品、 加药饲料和所有可能成为食品成分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许 可和监督。该法禁止销售须经FDA 批准而未获得批准的 食品、未获得相应报告的食品和拒绝对规定设施进行检查 的厂家生产的食品。该法还禁止销售由于不洁贮藏条件而 引起的含有令人厌恶的或污物的食品。该法对卫生的要求 还规定禁止出售带有病毒的产品,并要求食品必须在卫生 设施良好的房间中生产。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1.建立统领全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2.加强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 • 3.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6.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对我国的影 响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表明, 食品安全的问题发展到今天,已远远超 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 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发达国家与发展 中国家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有时甚至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 题:因劣质食品引发的食源性疾病有时可能涉及许多国家,食品贸易的 全球化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也增加了食源性致病菌传播的机会。 如 何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 费建立在可持续的科学技术基础上,组织和管理好一个安全、健康的 人类食物链,不仅需要科学研究、政策支持、法律法规建设,而且必 须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顺应市场规律的经营策略:食品安全问题, 需要科学家、企业家、管理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也需要从行政、 法制、教育、传媒等不同角度,提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素质,排除自 然、社会、技术因素中的有害负面影响,并着眼于未来世界食品贸易 前景,整治整个食物链上的各个环节,保证提供给社会的食品越来越 安全。
第三阶段是由小治到大治阶段,时间是在1900年代早期。 由于食品行业的强烈反对《 食品、药品法》 和《肉类制 品监督法》,没有对食品标准问题作出规定。《食品、药 品法》中还有一个所谓的“ 特殊名称附带条款”, 根据 这一条款,食品商在制造传统食品的时候,可以随意加入 别的原料,然后再起一个特别的名称就可以了“。例如, 生产果酱的企业,在果酱中只用少量的水果,却加入大量 的人造果胶、草籽,然后附以漂亮的包装,使用巧妙的广 告, 这样一种新的食品出炉了。这样的低劣食品在1920 年代开始充斥美国市场。1938 年,国会制定了《食品、 药品和化妆品法》。该法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较大 的调整!,扩大了FDA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权力,奠定 了美国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由乱到小治阶段,时间是在1850年到1900年 代初期“。到了1850年中晚期, 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的 迅猛发展,食品贸易由各州而扩展至全国” 在巨额利润 的驱使下,食品市场出现了制伪、掺假、掺毒、欺诈现象。 据说牛奶掺水、咖啡掺炭对当时的纽约老百姓来说是司空 见惯的事。更有甚者,不法奸商在牛奶中加甲醛、 肉类 用硫酸、黄油用硼砂做防腐处理。当时,肉类食品加工厂 里的环境肮脏不堪,生产商在食品中添加大量有毒的防腐 剂和色素。 在公众的重压之下,1900年,国会通过了 《食品、药品法》和《 肉类制品监督法》, 这标志着美 国食品安全监管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极大地遏制了食品 生产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
3.美国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美国建立由总统食 品安全顾问委员会综 合协调,卫生部、农 业部、环境保护署等 多个部门具体负责的 综合性监管体系,分 为联邦监管和各州监 管。
总统
联邦监管 FDA USDA ………. EPA 各州监管 各州管理机构
FDA负责除肉类和禽类产品之外的国产或 进口食品在州与州之间的贸易 USDA下设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国 内生产和进口的肉、禽、蛋制品及相关产 品安全的监管 EPA负责监管农药和饮用水,保护公众健 康,使环境免遭农药污染。 FDA、USDA、EPA是联邦一级负责食品安全 监管的核心机构。
第四阶段是完善与加强阶段,时间是由1950年代到现在。《 食品、 药品和化妆品法》 颁布以后,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此 后出台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都以该法所确立的基本框架为前提, 或者对该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对某种食品的管理专门作出规 定,以应对食品安全领域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美 国终于成为食品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极大地提高了美国人民的健康水 平。另一个积极的后果是:美国食品行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据了极其重 要的地位,它雇用了1400万名员工!并且在相关行业提供了400万个附 加的工作机会,所创造的产值占到了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0%。发展 到今天,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自1950 年代中期, 美国即改进了肉禽屠宰加工厂已实施百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 现代化的“危机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新体系的主要特 点是以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协助厂家及时发现在食品生产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风险,减少病毒侵入食品生产链的机会。911事件后,美 国更是加强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资力度,制定了《动物健康保护 法》,《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应对法》,在法律中规定了一系列 食品防恐的措施,如对国内外食品厂商实施更加严格的注册登记和通 报制度等。
3.《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 它是国会于1947 年通过,它与《食品、药品和化 妆品法》联合赋予国家环境保护署对用于特定作 物的杀虫剂的审批权,并要求环保署规定食品中 最高残留限量(容许量);保证人们在工作中使 用或接触杀虫剂、食品清洁剂和消毒杀菌剂时是 安全的;避免环境中的其他化学物质以及空气和 水中的细菌污染物可能威胁食品供给安全性的物 质。
5.美国坚持食品安全法规的改革
美国近几年食品安全 事件频发,如2006 年 “毒菠菜”事件、 2008 年沙门氏菌污染 番茄等蔬菜事件、 2010 年年初的“花生 酱”事件。美国食品 污染事件每年已由上 世纪90 年代的100起 增加至现在的近350 起,增幅超过两倍。
1.继2008 年修订消费品安全法后,美国国 会今年转移目标,致力于革新食品安全法 规。今年6 月17 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 务委员会通过了《2009 年食品安全加强 法》。该法案将赋予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 局(F D A )更多对食品生产商开展调查、 跟踪和召回不安全食品的执法权力。
美 国 的 食 品
法 律 法 规
1.美国食品安全法制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阶段是自由竞争阶段。 时间是从美国建国到1800 年代早期。 在这段时间里, 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大 规模发展,与食品有关的 商业贸易多限于各州境内。 因此,当时主要由州政府 负责对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进行监督,而联邦政 府则主要负责管理食品的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