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论文

合集下载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论文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论文

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结课论文论文题目:论保护湿地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班级:食品营养与检测1103班学号:20116476姓名:赵延萍论保护湿地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摘要】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

湿地资源和生态功能一旦遭到破坏,不仅影响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危及维系人类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对维护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的湿地保护立法还存在大量缺陷和不足。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家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湿地保护法》,相关的行政部门必须加快完善湿地立法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健全湿地管理体制等。

此外,还应努力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关键词】湿地保护;生态环境;和谐社会;法律保护【正文】湿地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构复杂,对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对于生态平衡的维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在开垦湿地、扩大耕地、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化建设等活动中,我国许多地方的湿地资源和生态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从而对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我们要想建立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而其中更重要的一个环节便是尽快完善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一、湿地概念以及和谐社会的来源1、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现在学术界给湿地下的定义大约有50多种。

这些定义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定义两大类。

①广义的湿地定义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湿地公约》的定义。

《湿地公约》第一条第一款中对湿地做了如下定义:湿地系指天然或人造,长久或暂时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表,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

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

《公约》第二条还指出,湿地可包括邻接湿地的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位于湿地范围的岛屿与低潮时水澡超过6m的海水水体②狭义的定义有很多,其共同之处是把湿地看作是陆地生态系统与水生生态系统的过渡地带(Ecotone-交错群落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论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论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论文一、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

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福建屏南环境污染索赔大案”、“松花江水流域污染”、“太湖蓝澡”、“塔斯曼海轮污染案”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1,大气污染状况。

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

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

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

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

同时,2006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4985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1399万辆),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以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为例,北京市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城乡绿化、植树造林,采取各种措施防沙治沙,并率先在全国实施国IV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V标准),使得北京“蓝天”纪录不断刷新,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改善。

这是北京市投入大量资金、付出了不懈努力的结果。

北京市政府对大气的治理工作可说是一个榜样。

然而,相较于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其它城市却很难复制它的治理模式。

大气污染治理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以小的代价取得合适的效果。

2,水体污染状况。

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

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

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资源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资源法学论文范文一: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

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

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法论文

环境资源法论文

试论提起环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的完善——作者:法学孔德斌摘要:经济迅速发展,环境形势也随之日益严峻。

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环境问题。

关于环境侵权诉讼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环境侵权诉讼模式当中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就包括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

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也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以避免诉权的滥用。

关键词:环境侵权诉讼诉讼主体公益诉讼当今社会,人们科技创新的能力越来越强。

工业革命之后,人们的发展步伐不是简单的一个“急速”就可以形容的了的。

生产制造企业的不断进步推动了第二产业的兴旺发达也促使第三产业蓬勃发展。

这些,都为人类的物质需求以及精神文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另一方面,大量工厂企业的建立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

人们为了发展,为了生产,不仅大肆地掠取煤、石油、土地、森林、水等各种资源,而且又大量的向自然界排放污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

这些引发了极其严峻的环境问题,大自然已经面目全非、破败不堪。

世界各国也越来越注重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类造成的负面影响。

环境问题不仅导致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锐减。

更对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一些环境污染事件直接导致威胁到人们的生命。

比如“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件、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这些污染事故的发生带有突发性,且污染范围大、危害严重。

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危机到人类子孙后代的健康。

所以,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的污染事件和事故,促使人类愈来愈关注环境问题。

当今,人们所严重关切的现代环境问题主要是酸雨、。

臭氧层破坏、全球性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土壤退化加速、淡水资源的枯竭与污染、森林面积急剧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等。

由此,人们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而且发布的《斯德哥尔摩宣言》、《人类环境宣言》、《21世纪议程》等环境保护的国际性文件,从法律的层面上对保护环境予以规定。

环境资源法论文

环境资源法论文

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环境资源法2014级环境工程姓名:学号:2014一、环境资源法概述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称之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它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其所产生的对象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所保护的是人类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环境,目的在于协调人类远环境的关系,使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二是环境资源法要实现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只有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才能完成,人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才能与环境资源发生联系。

三是环境资源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环境资源法作为国家关系环境的重要工具,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并以明确、肯定、普遍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是法律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自由、平等、安全、效益和秩序等内容,环境资源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体现着目的和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整合体,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工具性价值则可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撇开其工具性价值不谈,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最重要最直接的边县形式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观:第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核心——生态价值观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主要体现为生态价值观。

生态价值观以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为社会环境伦理基础,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用现代生态学原理和理论去观察世界、认识周围客体,并以此作为审视自己行为的准则,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认为人类应该同自己的生存环境共同发展和进化,强调人类对后代、社会和自然的道德责任。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简介本文档包含了6篇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最新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和启示,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研究环境法律政策的相关问题。

范文1: "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律政策实施情况,论文指出了环境法律政策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

范文2: "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与实施"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过程以及实施情况。

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环境法律政策立法机制和实施措施,论文分析了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范文3: "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

论文分析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法律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效果。

范文4: "环境法律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该篇论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

通过对多个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的比较,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不足。

范文5: "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问题。

通过对不同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社会参与机制的分析,论文探讨了社会参与对于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以及促进社会参与的途径和方法。

范文6: "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法律政策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如何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环境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效果。

以上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不同角度和方面的论文参考,希望能够对读者的研究提供启示和帮助。

最新环境法论文2200字_最新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最新环境法论文2200字_最新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最新环境法论文2200字_最新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最新环境法论文2200字(一):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中完善环境法体系的对策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是将生态环保融入建设社会文明中,需要生态价值的支持,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加强生态文明法律建设,但法律保障体系及相关制度仍需完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生态民主等原则制定环保措施,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本文对生态文明建设中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进行研究,针对生态环保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提出对策,促进我国生态文明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体系生态文明发展中尊重保护自然为发展前提,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状态。

我国现阶段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法律体系,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必走之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需要运用思想文化,经济制度的等方面内容构建。

如何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环境立法,法律政策等,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公众参与,环境责任等诸多难题,应通过完善立法与司法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保障机制解决。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环保法体系的保障作用生态文明是思想上层建筑产物,环境法制建设是制度层面,二者存在密切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在内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包含于环境法制建设中。

生态文明建设是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法律体系建设通过制定相关规定要求人们遵守达到最终目的。

体现生态要求的环境法应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防止污染等生态特定领域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1]。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为使创制法律制度长久存在,法律必须符合人类发展规律。

多元论主张环境、经济等各种社会元素协调发展。

要遵循自然规律坚持生态文明建设。

法律是被生态文明理念决定,法律实践中被多种因素决定,环境法治建设离不开生态文明指导思想。

建设生态文明体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运用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环境资源法实习论文

环境资源法实习论文

西南林业大学环境资源法实习论文题目:浅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教学院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专业:法学学生姓名:杨永春2010年6月25日目录前言 (2)1.环境公益诉讼概述 (3)1.1 公益与私益 (3)1.2公益诉讼 (4)1.3 环境公益诉讼 (5)2.国外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及启示 (6)2.1 美国 (6)2.2 英国 (7)2.3 法国 (7)2.4 其他国家 (7)2.5启示 (8)3.我国关于环境诉讼法律制度的现状 (8)4.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 (9)5.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可行性 (10)5.1 公众环境权理论的成熟 (10)5.2 从立法层面上看 (11)5.3 从实践层面看 (11)5.4 民众素质的提高和环保团体的发展 (11)6.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构想 (12)6.1取消对原告主体资格的限制,实现诉讼主体多元化 (12)6.2 实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 (12)6.3 立法应体现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机制 (12)结束语 (13)参考文献 (14)浅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摘要:随着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仍在横行,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我们都知道,环境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为此便产生了污染破坏者、受害者、环境主管部门这三者间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且其中的受害者往往不是单个主体,而是大多数人,针对侵害环境公益的行为应该怎样解决呢?这就需要一种创新机制。

在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了遏制环境侵害行为的有效机制。

对此,我国应该借鉴这一通行做法。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前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在排除环境侵害、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等合法权益,,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环境诉讼形式。

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一制度得到不同形式地确认和体现,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体系,如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日本的民众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环境资源法2014级环境工程姓名:学号:2014一、环境资源法概述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称之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它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其所产生的对象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所保护的是人类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环境,目的在于协调人类远环境的关系,使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二是环境资源法要实现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只有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才能完成,人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才能与环境资源发生联系。

三是环境资源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环境资源法作为国家关系环境的重要工具,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并以明确、肯定、普遍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是法律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自由、平等、安全、效益和秩序等内容,环境资源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体现着目的和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整合体,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工具性价值则可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撇开其工具性价值不谈,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最重要最直接的边县形式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观:第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核心——生态价值观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主要体现为生态价值观。

生态价值观以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为社会环境伦理基础,生态文明和生态思维用现代生态学原理和理论去观察世界、认识周围客体,并以此作为审视自己行为的准则,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认为人类应该同自己的生存环境共同发展和进化,强调人类对后代、社会和自然的道德责任。

生态价值观建立在新的环境道德的基础上,认为“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是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要求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界本身,实行尊重大自然的原则,应该设法和自然合谐相处,而不是单纯地让自然只满足我们的需要,更不是征服和破坏自然。

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形式的价值和延续性,维护大自然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从开发利用自然转变到保护、保存自然,在人和自然之间建立起协调关系和伙伴关系。

同时,自然环境是属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谋求自己的利益时要考虑到对别人的责任。

并且,地球既是当代人继承的世界,更重要地也是人类共同的未来世界,是当代人向后代“借用”的,并在无偿地使用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所以必须考虑我们的行为对后代所造成的威。

生态价值观为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协调的生态经济观提供了基础。

可持续发展包括两层基本意思或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发展或发展性;二是可持续或可持续性。

《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的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整体,应该把发展与可持续联系起来看:发展表示前进和进步,因此首先是发展,决不能搞停止和倒退;可持续表示源远流长、永续不断、动态平衡、良性循环,因此要切实保护和改善发展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源泉——环境和资源。

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统一的生态经济观,为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

持续发展的概念,从理论上结束了长期以来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资源相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并明确指出二者应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第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价值观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学术界研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

与环境伦理学产生与发展的时期基本相同,可持续发展战略酝酿于20世纪60至70年代的第一次环境革命,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第二次环境革命。

这种重合并不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因为环境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从不同的理论层面,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下,为解决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而相继产生的。

二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确立保护人类的环境权是可持续环境伦理观中另一个社会道德原则。

所谓环境权,主要是指人类享有的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第三,可持续发展资源价值原则——资源价值观可持续发展思想要求树立新的资源观和价值观:整个环境都是资源,阳光、空气、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环境自净能力等,无论是直接进入还是间接进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要素,实质上都是以不同形式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且都是有价值的商品三、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律理论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使人类对环境与发展的认识进入一个新阶段:建立新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

认识到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转变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由资源型发展模式逐步转变成为技术型发展模式,即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废物排放,从高投入、重污染为特征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向节能降耗、轻污染和环境无害化为特征的集约型、效益型转变,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建立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观念的更新,价值取向的转变,使以污染物末端治理控制和抑制负外部性为核心内容的环境法研究的领域拓展,形成具有一系列的主题创新与理论突破。

环境法学以研究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和管理环境资源的活动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为内容,融合了来自于各个相关学科知识,将当代法学、环境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分析、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环境法的研究之中,以环境整体关联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资源与公共资源管理理论(国家干预、公众参与)为理论基础,形成一个的跨学科、交叉学科的知识框架。

环境法的基本范畴、调整对象、基本价值取向与构造、目的、环境权等环境法的理论核心逐渐建立。

四、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积极意义可持续发展自提出并由理论纲领变为行动纲领以来,对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冲击,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同样面临着这一挑战。

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可持续发展是变革传统发展模式的新理念,各国都对可持续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

其中,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法律是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

可持续发展需要运用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而法律又需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对制度做出最有效的安排和选择。

正如《中国21世纪议程》所指出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定型化、法制化的途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的实施是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付诸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行动中,有关的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占重要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说,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的关系最为直接,二者所追求的目标实质上是相同的。

因此,可持续发展与制度之间具有互动关系。

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不仅要具备对经济增长和发展有效率的条件,还要具备对自然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人类社会现行制度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要求是相悖的,要想依据可持续发展制度为标尺对现行制度进行创新,必须赋予可持续发展一种法律的强制力,于是可持续发展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必然性就显而易见了。

前面说过,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最直接,两者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所以,当可持续发展法律对一国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创新理应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整体创新时,其可能最先表现就是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

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是我国环境基本政策和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定我国环境基本政策和基本原则,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前提,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环境基本政策和基本原则在我国环境资源法中已得到确认。

但从目前我国的环境资源法整体来看,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成熟,还没有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环境遭破坏问题。

因此,对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进行创新势在必行。

五、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重构的影响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未来的共同的发展战略,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政府的普遍赞同。

我国政府在1983年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以后,又积极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确认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并努力通过完善和调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来体现和实施这一战略。

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环境立法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动下,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始推广一些新的法律原则、制度和措施,推动环境法的改革、创新和完善。

促使中国的环境保护战略和污染控制战略发生变革,从而推动我国的环境法系统化根本性变革,逐步形成了以环境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和自然资源管理法为内容的环境法律体系。

结语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步成熟、发展,环境资源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受到可持续发展的强烈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或将环境资源法扩大为可持续发展法,或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指导思想纳入现行环境资源法领域,转变发展展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但是,目前我国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正面临着新的挑战,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也不够健全,还没有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经济的发展是以大量的污染环境和资源开发为代价的,市场主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和环境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恶化。

因此,只有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才能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得以更充分、更全面的体现,从而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而在市场经济下,运用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论架构既符合市场要求,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就更显得尤为重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