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六个典型案例,规避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制警示案例

安全责任制警示案例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
某化工企业因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反应釜超温超压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发生后未立即报告。
案例二:某建筑工地发生坍塌事故
某建筑工地因脚手架坍塌导致3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经调查发现,该建筑工地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发生后未立即报告。
案例三: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某煤矿因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治理不到位导致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经调查发现,该煤矿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发生后未立即报告。
以上案例表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
但是在现实中,还存在着许多安全生产事故。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案例,总结出相关的参考内容,以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水平。
1. 2015年天津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至少165人死亡,798人受伤。
初步调查表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在仓库中存储的危险化学品遭受高温引发爆炸。
参考内容:企业应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运输,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安全监管。
同时,应当规范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2019年九江化工厂爆炸事故2019年3月21日,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渝水区一家化工厂爆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初步调查表明,事故原因是厂区内存放的氮磷肥料库房内积存大量沉着物,引发爆炸。
参考内容:企业应该加强日常的安全巡检和管理,定期对设备和仓库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危险因素的积累。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其遵守操作规程。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对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厂区和设备进行封锁和整治,并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 2020年湖北宜昌消防员死亡事故2020年1月20日,湖北宜昌市一支消防队在扑灭一起火灾事故时,发生破坏性爆炸,导致19名消防员死亡,3人受伤。
初步调查表明,事故原因是消防员在进入火灾现场时,未能意识到可能存在爆炸点。
参考内容:企业和消防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火灾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爆炸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消防员在扑灭火灾时,应当根据火灾特征和环境状况进行细致的观察和判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重大火灾事故,应该加强事后安全监控和评估,总结相关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和安全性。
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工程建设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种管理活动。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案件来学习和参考,下面是一些相关的案例及其启示:案例一:某化工厂火灾事故该化工厂因为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多人死亡和大量财产损失。
启示: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与义务;3.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符合标准;4. 增加应急演练的频率,保证员工能够熟练应对突发情况。
案例二:某矿井事故某矿井因为未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导致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伤亡。
启示:1. 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矿井具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设备;2. 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3. 加强矿工岗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4. 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对矿井的安全监控与检查;5. 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与改进。
案例三:某建筑工地高空坠落事故某建筑工地因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不严格,导致工人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启示:1. 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操作规定与培训;2. 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并加强使用管理;3. 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管,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操作;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案例四:某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某食品加工企业饮用水污染,导致大量食品批次不合格,对企业声誉和财产造成损失。
启示:1. 加强对生产设施和环境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2.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3. 加强对原材料和饮用水的检查和把关;4.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有效地追查食品质量问题的来源和流向。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安全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管与检查。
安全至上的典型案例

安全至上的典型案例
安全至上的典型案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些例子:
1. 某公司重视员工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同时,公司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
2. 某国家重视核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核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核废物的妥善处理。
该国还建立了完善的核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核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3. 某城市重视交通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建立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交通执法力度、推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效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4. 某医疗机构重视医疗安全,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诊疗过程安全可靠。
同时,医疗机构还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医疗技术和安全意识。
这些案例都表明了安全的重要性,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安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期引起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警惕。
1. 矿井透水事故。
在煤矿生产中,透水事故是一种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
2010年,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透水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当天,由于煤矿管理人员对矿井透水情况监测不力,未能及时发现矿井透水迹象,导致了透水事故的发生。
此外,煤矿内部的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也加剧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矿井透水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健全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2. 化工厂爆炸事故。
化工厂是一个高风险的生产领域,化工厂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2015年,某化工厂因操作不当,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大面积的环境污染。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导致了化工原料的泄漏和气体积聚,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化工企业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建筑工地坍塌事故。
建筑工地是一个高危的作业场所,工地坍塌事故时有发生。
2018年,某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残。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了建筑材料的堆放不当和施工工艺的失误,最终引发了工地坍塌事故。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些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警示教育身边事故案例(2篇)

第1篇导语:安全,是生活的基石,是幸福的保障。
然而,在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事故案例,让我们深感痛惜。
今天,让我们通过身边的事故案例,警醒自己,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一、案例一:电动车闯红灯酿事故2019年5月,某市发生一起电动车闯红灯事故。
当天下午,小明(化名)骑电动车行驶至一个路口,由于急于赶路,他选择了闯红灯。
就在这时,一辆小型轿车从右侧驶来,由于视线受阻,未能及时发现小明。
结果,两车发生碰撞,小明受伤严重。
警示: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电动车闯红灯,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我们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
二、案例二:高空作业不慎坠落2020年7月,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空作业坠落事故。
工人小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未佩戴安全带,不慎从高空坠落,造成重伤。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工地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执行不严。
警示:高空作业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安全作业。
三、案例三:火灾事故教训深刻2021年3月,某市一居民小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火灾原因系居民在家中用火不慎,导致火灾蔓延。
事故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损失惨重。
警示:火灾无情,防患于未然。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用火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要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案例四:交通事故致人伤亡2022年4月,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小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行人。
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
警示:疲劳驾驶是交通事故的“杀手”。
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确保驾驶安全。
同时,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警惕,避免悲剧发生。
五、案例五:食品安全事故2023年2月,某市一家餐饮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顾客在食用该店提供的食物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食物受到细菌污染。
警示: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法律]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责典型案例
![[法律]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责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a8630a4f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29.png)
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责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2022年8月20日,江某及家人一行多人至某景区溯溪郊游,但未购买门票。
活动中,江某妻子坠崖身亡,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
江某、江某妻子的亲属认为,江某一行在某旅游公司开发经营的景区开展户外活动,由于景区管理不善、设施常年失修、警示标志缺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且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立案及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某及家人一行未购票私自进入景区,未与经营、管理事发景区的旅游公司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从公安机关勘验记录以及现场查勘情况看,江某妻子的坠亡地点位于溪谷险要、人迹罕至之处,无可通行道路或野路,远离景区正常游览范围。
旅游公司不存在景区设施维护不到位、未设立禁止区域情形。
溯溪系风险性较高的户外活动,活动参与者自身应当充分认识、预判并妥善管控风险。
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已生效。
三、争议焦点及典型意义本案系旅游经营者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不承担责任的典型案例。
旅游纠纷具有民生性强、点多面广、异地发生率高、责任主体多元等特点,需要依法及时有效处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与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依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近年来,溯溪、跳潭、瀑降、漂流等小众野外运动热度飙升,但由于活动区域、形式的特殊性,此类户外活动往往具有较高风险,如果在没有充分准备、缺乏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盲目“打卡”所谓网红线路尤其是野生线路,容易酿成险情。
本案中,人民法院严格公正适用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公共区域管理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助于引导户外活动参与者树牢“个人是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第一责任人”的价值理念,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于明晰安全保障责任边界,促进景区加强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风险过失原则的现实案例

责任风险过失原则的现实案例责任风险过失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中,当责任主体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或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原则。
下面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十个现实案例,用以说明责任风险过失原则的应用情况。
1. 交通事故案例:小明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疏忽大意,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
小明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和损失。
2. 医疗事故案例:医生在进行手术时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并发症或者伤害。
医生应当对操作失误承担责任,并赔偿患者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3. 商品质量事故案例:某电子产品制造商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产品出现安全隐患,造成消费者受伤或财产损失。
制造商应当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4. 环境污染事故案例:某化工企业排放有毒物质超标,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企业应当承担环境污染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操作,导致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施工方应当承担建筑工程事故的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6. 食品安全事故案例:某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过期原料,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
企业应当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7. 网络安全事故案例:某公司的网络系统存在漏洞,导致黑客入侵,盗取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
公司应当承担网络安全事故的责任,并采取措施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8. 儿童溺水事故案例:某游泳馆未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导致儿童在游泳过程中溺水身亡。
游泳馆应当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
9. 电信诈骗案例:某电信公司未有效防范电信诈骗,导致客户被骗财物。
电信公司应当承担诈骗案件的责任,并协助警方追回被骗财物。
10. 建筑物倒塌事故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楼房时使用劣质材料,导致楼房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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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六个典型案例,规避安全责任安全员的工作在外人眼里看着轻松,其实其中压力只有自己清楚!广大安全员朋友,在处理安全隐患问题的时候,还是要把责任二字放在首位。
下面安全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大不同类型事故案例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能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第一点:不该签的字一定不能乱签案例:宋海涛等重大责任事故、不报安全事故案【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蒲刑初字第25号)】2012年12月20日,被告人王某甲于当日持12张空白火工品领料单让安质部安全员被告人王某乙审批申领爆炸物品。
王某乙因领取爆炸物品严重超量,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电话请示被告人马某。
得到被告人马某可以分批领出的指示后,被告人王某乙在空白领料单上签了字。
后因其他原因发生爆炸事故导致8人死亡5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乙作为六分部的安全员,明知超量领取违反相关规定,仍然签字同意,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最终,被告人王某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注:近期多起塔吊倒塌类事故发现资料员代签字被追责)启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安全员,不该签的字一定不能乱签。
即使是请示了领导说可以签,如果你签了,出事了你还是跑不掉!第二点:一定要加强督促、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案例:李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甬镇刑初字第552号】2012年年初,某厂承建某油轮机的电焊、冷作装配、安装等工程,并指派安全员被告人郭某某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作为负责该工程的直接管理者,未督促、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也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被告人郭某某作为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员,未严格督促、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
2012年7月25日8时许,因违章作业发生闪爆,导致3人受伤,其中1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最终,被告人李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郭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启示:说实话,这个就有点难为我们安全员了。
因为即使你做到督促、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也不一定就能保证现场就绝对不出事故。
现场那么大,几个安全员怎么可能全都盯得住?所以不实行全员化安全管理,都是在赌!第三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案例:贾某某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甘肃省民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民刑初字第63号】法院调查取证证实张某某、侯某某有安全员资格,负责煤矿现场监管安全技术工作,二人作为技术和安全方面的直接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排除安全生产设施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在组织整改施工作业中疏于预防监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最终,被告人侯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启示:疏于监管,怎么算严于监管?如果严于监管出事了,是不是还是会被说监管不到位?看看有多少隐患还没有去组织整改的?有多少发现隐患最后让安全员自己整改的?整改责任人到底应该是谁?(详见文章下半部分分析)第四点:坚决制止无证施工案例:黄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浦刑初字第198号】2012年7月,某公司承接某电梯安装工程,后该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被告人黄某某,黄某某组织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李某某等人进行电梯安装。
同年8月6日14时,李某某在安装电梯过程中,被电梯井掉落的平衡块砸中头部后死亡。
被告人黄某某组织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电梯安装,明知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对作业现场疏于安全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被告人陈某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兼安全员,明知施工人员无证施工,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次要管理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最终,被告人黄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陈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启示:无证的人是老板聘用的,最后出事了,安全员也得跟着背锅,因为你明知无证却没有制止。
将来遇见老板安全生产违法,给老板指出来之后老板不听,那安全员你一定要做好记录,留好证据。
第五点:违规操作坚决不干案例:何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1)平刑终字第135号】被告人何某甲为某采石场安全员,负责各采区安全生产工作。
2007年6月15日,作业发生炸药爆炸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甲明知国家关于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作业中严禁采用扩壶爆破的开采方式的规定,对03采区开采安全检查不力,对违规扩壶放炮没有制止,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而且法院还查明,被告人何某甲于2007年9月27日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甲身为采石场安全员,违反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违规生产作业没有制止,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二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何某甲系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最终,被告人何某甲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启示:说实话,这个应该是最悲催的安全员了。
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还在缓刑期间,又出事了,缓刑被撤销。
本来还可以在监狱外边,现在却是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还不能缓刑,只能进监狱服刑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适用缓刑)第六点:有事好好说,千万别冲动案例:侯某某故意伤害案【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铜印刑初字第00007号】安全员付某某是被害人,他在2014年9月18日零点班时,现场检查发现皮带司机侯某某躺在那儿睡觉,他就说侯,侯不听,两人起了争执,被侯某某顺手从巷道拿了一根大约一米长的麻花状钎杆打在付某某左臂肘关节处。
经陕西公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付某某左肘损伤属轻伤二级、九级伤残。
被告人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
启示:这是个安全员被殴打的案例。
安全员在现场经常发现别人的违章,制止别人的违章,有时候还开罚单,难免引起某些人的怨恨。
所以,我们保护别人安全的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啊。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工友们,安全员真的都是为了大家好,遇到安全员指出违章时候,千万别冲动,即使冲动,也千万不能动手……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先看看法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两个职责结合起来,基本就是我们安全员的职责了,大家就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了。
但实际情况呢?问题一:安全隐患的检查是安全员,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也是安全员吗?根据法律规定,安全员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资料中安全员要验收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应由责任工长、生产负责人等其它岗位进行(部分类型安全隐患可由安全员当场整改),因为人、料、机等生产要素掌握在他们手里,安全员你拿什么改?上述法定职责写的是责令整改、监督落实。
实际情况是只要跟安全有关的,就是安全员一条龙的事情,你查出的隐患你要负责抓紧去改。
不然领导要批评:你看你安全管的,一塌糊涂!在你满怀激情的想去消灭隐患保卫人民时,要人人没有,要东西东西要不来,一筹莫展举目无亲时,再给你来一个安全管的一塌糊涂,这酸爽,自己去体会。
希望看到这里的领导们能够自我反思下,如果遇到这样的工作没做好,你安排的合理吗?问题二:安全方案应该由安全员编制吗?看看上述两个职责里面,哪一条写着方案是由安全员编制?还是应了刚刚那句话:只要跟安全有关的东西就是安全员的事情。
技术方案(包括安全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员参与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全员的职责是监督现场按照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监督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如果方案不合理,出现安全事故是要追责方案编制人。
如果未按方案施工,这时也要追责安全员。
如果方案由安全员编制,那么技术负责人的工资可以分一部分给安全员吗?退一万步讲,安全员具备编制专项方案的技术能力吗?非要搞施工的给你设计一套图纸去做设计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吗?当然也有能力稍微强一点的安全员,凭借管理经验和蹩脚的画图技术做出了安全方案,但那不代表那就是他的责任他的工作他的义务。
也有的技术负责人以自己不懂不会为理由,如果这个理由都成立,那不会就可以不做,岂非天方夜谭。
问题三:安全技术交底是技术负责人的事情还是安全员的事情?关于安全技术交底,JGJ59安全检查标准里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实际情况是:跟安全有关的事情,都是安全员的事情!安全员自己写个交底自己喊上工人自己去交底签字,全程无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或土建工程师什么事情。
但是在这一方面,很多国企单位还是很规范的,安全技术交底很多单位都设置了规范的统一版本,然后预留针对性的交底部分由现场管理人员去填写,签字完毕后安全员负责收集归档。
注意:安全员在此过程中只是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进行、旁站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收集归档交底资料。
有幸在正规单位工作的你是幸运的,但还有很多不是。
为什么专业工长、栋号长也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安全全员化管理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国家都在实行一岗双责,我们的施工现场也是如此。
每一个生产岗位的岗位职责里面都是有安全管理责任的。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也是需要由专业工长、栋号长组织开展的,否则安全员纵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挨个班组去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