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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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购置规定:

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

2、使用科室申请后,医院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

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二、验收规定:

1、设备到货后院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

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三、管理规定:

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

资产帐、药械科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

医技人员使用。

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药械科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

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

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

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药械科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

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医院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四、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

1、设备到位后,由药械科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交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

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

5、设备如有异常和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药械科进行维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6、如有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者,追查当事人责任。

7、上班时接通电源,下班完毕切断电源,下班关好门窗并落锁,严防丢失和被盗。

五、仪器设备维修规定:

1、定期巡视临床各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如需维修时,各科应填写维修申请单后,报告药械科由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2、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药械科维修人员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3、仪器损坏需要修理者,可按规定将维修申请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维修室修理;不宜搬动者,将申请单报药械科,由药械科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4、各科室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

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

5、各科设备维修费,检测费,原则上由各科室支出。附:大型设备购置程序

在医院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科室提出书面报告,阐明设备购置依据、相关技术、费用预测、效益分析等,药械科寻价后报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按《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办理。同意购买时,药械科负责召集证件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所购设备进行投标,院内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论证、洽谈、议标采购。

医院整体规划-科室书面报告-药械科寻价-上报- 论证T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T议标采购

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购进程序

各科室所需物品要报计划,填写“医院购置器械申请表” 需要更换的由药械科及相关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需增加的器械由主管科室领导批示后,再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购买。

一、更换:各科室填写“医院购置器械申请表”—药械科核查—相关科室确认—主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优质低价采购—交旧领新办理相关手续。

二、增加:各科室填写“医院购置器械申请表”-主管科室

同意—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优质低价采购—办理出

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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