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4〕445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4年11月26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石油公司六项较大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

通过查看工作痕迹和人员访谈的方式:
检查节假日管理制度或方案是否全面宣贯,相关人员是否掌握节假日安全生产要求,
是否建立了节假日管理情况的考核机制,是否明确了对节假日管理情况检查考核的频次,是否明确规定了奖惩事项,是否实施了检查、考核与奖惩。
检查节假日期间禁止高危作业要求的执行情况。
2季节转换期人员不适应的风险
检查夏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测管理情况。
通过查阅检测报告:检查是否委托专业机构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通过查看制度和工作痕迹:检查是否明确各级防雷防静电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是否建立防雷防静电设施日常检查台账,是否将防雷防静电设施日常检查与维护纳入正常管理与考核之中。
检查雷雨季节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极寒天气应对方案,方案中灾情设置是否科学,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了相关培训。
检查自然灾害应对的准备情况。
通过查阅方式:
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制定了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雪灾工作方案;是否确定易受上述灾害影响的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和作业项目,并列出清单;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是否融入岗位职责;是否开展培训和演练并做到岗位人员周知;相应的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是否合理并完好。
检查夏季易燃易爆企业防高温管理情况。
通过查阅制度:
检查企业是否确定高温时段需重点管控的装置、设备设施、作业项目,并列出相应的清单;是否明确了管控要求,并以岗位操作卡等方式让岗位人员周知。
通过查阅工作痕迹和人员访谈: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或工作记录。
通过与实际发生的高温天气对照:检查确认上述要求是否真正落实。
通过查阅制度: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明确了雷雨天禁止的作业项目,需重点防范的场所,并列出相应的清单;检查是否明确了雷雨天重点防范场所的防范措施;检查是否以岗位操作卡等方式让岗位人员周知;检查是否明确了雷雨天气的预警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监督考核
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和考核,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安全生来自计划和方案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能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有。
解释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权对规定中的条款进行解释,并对相关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解释效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与规定本身具有同等 的约束力。
生效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28
目录
• 总则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安全生产奖惩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
01
02
03
定期检查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 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用 品等方面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 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生 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0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0〕287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和配备的安全监督人员(包括聘用其他监督机构中具有安全监督资格的人员,下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企业生产建设和经营进行监督与控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安全监督方式与内容、考核与责任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三)建设单位监督与施工单位监督相结合;(四)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含安全副总监,下同),统一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其任职条件、任免权限与程序、具体职责等,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修订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二)检查、指导、考核企业安全监督工作;(三)协调解决安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负责安全监督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的具体组织,协助人事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认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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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安〔2014〕445号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4年11月26日(此件内部公开发布)—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 4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 5 —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监督本专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防控本专业重点生产安全风险。
,二,对本专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三,协调解决本专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所属企业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梳理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管理环节之间的职能界面,明确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提供资源保障,业务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领域内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条所属企业应当明确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订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本企业各层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定本企业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制定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四,组织运行维护本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库。
— 6 —,五,组织研究、引进和推广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技术。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落实、监督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章危害因素辨识第十二条所属企业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辨识,同时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
在生产作业开始前应当进行动态危害因素辨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结合实际,选用现场观察、工作前安全分析,JSA,、安全检查表,SCL,、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辨识结果应当形成记录。
第十四条危害因素辨识的范围应当涵盖项目设计、施工作业、生产运行、检维修、废弃处置等全过程,包括作业人员与活动、设备设施、物料、工艺技术、作业环境等。
涉及环境影响时,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 7 —第十五条所属企业及下属单位应当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物资采购等直线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危害因素辨识。
第十六条车间,站队,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对岗位设置、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工作区域等进行梳理,确定危害因素辨识基本单元。
按照基本单元,运用适当方法开展危害因素辨识。
基层岗位应当根据作业活动细分操作步骤,针对操作行为和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辨识危害因素。
员工应当参与危害因素辨识活动。
第十七条当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发生改变,或者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危害因素辨识。
第十八条所属企业应当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进行分类登记。
危害因素分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九条所属企业应当结合生产实际和作业条件,参照本办法附件所示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制定本企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进行风险分级,明确本企业生产作业活动中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风险。
所属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
第二十条所属企业应当结合实际,选用工作前安全分析— 8 —,JS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方法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选用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风险评估矩阵,RAM,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分析与评估结果应当形成记录或者报告。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以下要求确定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一,集团公司总部应当对所属企业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对集团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风险。
,二,所属企业应当对二级单位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结合生产作业活动所涉及的业务、重点队种,确定本企业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
,三,所属企业二级单位应当根据车间,站队,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重点领域、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承包商、变更管理、作业许可等方面,确定二级单位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
,四,车间,站队,应当根据辨识出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级,结合每项生产作业活动的生产组织、设备设施和关键作业等方面,确定车间,站队,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
,五,基层岗位应当根据操作活动所涉及的危害因素,确定本岗位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
第二十二条所属企业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 9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二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对于确定为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应当明确风险防控责任,确定分层防控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对风险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
第二十四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岗位培训矩阵,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级管理流程和操作活动中。
第二十五条所属企业应当推广应用作业许可、上锁挂牌、安全目视化、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应急处置卡等风险管理工具,并培训员工掌握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和告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七条所属企业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操作、检查、维护及保养等环节中,应当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关键设备设施进行监测和检验,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措施,登记建档,并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所属企业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组织制定— 10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基层岗位培训矩阵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第三十一条所属企业在风险失控且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实施应急救援。
第三十二条所属企业应当指定人员定期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录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专业分公司应当定期对本专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
第三十五条所属企业应当对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者发现重大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11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所属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风险防控与等级划分方法— 12 —附件风险防控与等级划分方法一、风险防控常用方法,一,常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1,现场观察,是一种通过检视生产作业区域所处地理环境、周边自然条件、场内功能区划分、设施布局、作业环境等来辨识存在危害因素的方法。
开展现场观察的人员应具有较全面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知识,对现场观察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规范整理后填写相应的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2,工作前安全分析,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新工作任务开始前,理论上均应进行完全分析。
若工作任务风险低且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以前做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可不再进行安全分析,但应进行有效性检查,并判断工作环境是否变化及环境变化是否导致工作任务风险和控制措施改变。
3,安全检查表,SCL,,为检查某一系统、设备以及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对检查对象加以剖析和分解,并根据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有关标准规范和事故信息等确定检— 13 —查的项目和要点,以提问的方式将检查项目和要点按系统编制成表,在设计或检查时,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以辨识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