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高考改革政策
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doc

2019年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年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年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更新:2018-12-18 13:41:56面对高考新政考生和家长应该怎么做?这些有可能影响和改变一代学生命运的事情,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弄不清楚的考生和家长势必要吃很多亏。
青海新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呢。
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关于青海新高考改革新政策解读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青海新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启动时间:2019年执行时间:2022年二、青海新高考改革详细要点解读1、实行3+3 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3、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三、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2024青海高考加分方案

2024青海高考加分方案2024年青海高考加分方案随着高考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地纷纷推出加分政策,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2024年,青海省也将实施新的高考加分方案,以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学生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一、优秀学生加分方案针对优秀学生,青海省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励加分项目。
该项目将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加分。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进行确定,排名越高,加分越多。
这一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水平。
二、特殊群体加分方案青海省将继续实施特殊群体加分方案。
特殊群体包括青海省贫困地区学生、农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孤儿等。
这些学生由于家庭环境等原因,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因此,青海省将为这些特殊群体学生提供适当的加分政策,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参加高考,并提高录取机会。
三、社会贡献加分方案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发展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青海省将推出社会贡献加分方案。
该方案将针对学生在社会志愿者活动、科研项目、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加分。
这一措施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四、体育特长加分方案青海省还将继续实施体育特长加分方案。
该方案将重点考察学生在体育方面的特长和成绩。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的成绩进行确定。
这一措施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培养健康的体魄。
五、科技创新加分方案青海省还将推出科技创新加分方案。
该方案将重点考察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表现,包括科研项目的参与和成果等。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的表现进行确定。
这一措施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六、外语能力加分方案青海省将继续推出外语能力加分方案。
该方案将考察学生的英语水平,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国际英语竞赛获奖等。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在相关考试和竞赛中的表现进行确定。
这一措施将鼓励学生发展英语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2024青海高考加分方案

2024青海高考加分方案2024年,青海省将实施新的高考加分方案,旨在为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进一步推动高考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青海高考加分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一、优秀学生加分方案1. 特长生加分:对于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将给予适当加分。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水平和获得的荣誉进行评定。
2. 社会实践加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将获得额外加分。
参与时间和活动质量将作为评定加分的主要依据。
3. 科技创新加分: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展现出色成绩,如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等,将给予适当加分。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学生的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进行评定。
二、地区加分方案1. 考生户籍所在地加分:对于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内农村地区的考生,将给予适当加分。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农村学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参加高考的竞争力。
2. 考生所在县市加分:对于考生所在的县市进行加分,旨在鼓励各地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均衡。
具体加分标准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特殊群体加分方案1. 残疾考生加分:对残疾考生给予适当加分,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残疾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评定。
2. 农民工子女加分:对农民工子女给予适当加分,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参加高考的机会。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评定。
四、高水平运动员加分方案1. 国家级运动员加分:对于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将给予适当加分。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获得的比赛成绩和参赛级别进行评定。
2. 省级运动员加分:对于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将给予适当加分。
具体加分标准将根据获得的比赛成绩和参赛级别进行评定。
五、加分方案的影响1. 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考加分方案将激励学生在学习之余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地区加分方案将促进青海省各地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地区学生的高考竞争力。
青海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方案.doc

2016年青海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方案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青海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四)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doc

2019年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更新:2018-10-15 11:45:10高考改革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那么2019年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有哪些?青海高考改革最新信息解读,本文整理了一些最新的青海高考方面的资讯,可供考生和家长阅读!高考改革及政策消息请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本文资讯仅供参考!2019年青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1.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
2016年启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州)具体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3.推进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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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青海省的高考制度将于2018年全面改革,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内容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近日制定《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和适当调整地方性考试加分项目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省外借读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选科考试须参加我省考试。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实施方案》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新政策解读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新政策解读青海省日前公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青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实施时间表。
关于高考招生部分内容,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农村和贫困地区、农牧区招生计划数必须确保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明确复读生和社会人员可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逐步分开,2023年是转折点高职院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实施高职分类招生,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3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23年成为主渠道。
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四、高考科目由“3+综合”变为“3+3”,外语考两次。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在青海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doc

[原文]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原文以下为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文。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四)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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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考科目由“3+综合”变为“3+3”,外语考两次。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在青海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五、高考招生录取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中学校负责提供写实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由相关高校负责。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情况规范、有序和公开。
六、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固定不变,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2015年开始在三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七、严控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八、从2015年起,自主招生志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单独填报,并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九、省属高校招生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确保本省生源在省属高校招生中占较大比例。
2015年起由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十、探索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
青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时间表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2016年—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
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21年,整体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考生招生制度。
以下为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文: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2016年—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
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21年,整体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考生招生制度。
四、主要改革内容和措施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难题。
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以学区为单位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入学后随机编班。
严禁将社会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改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式。
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改革现行中考招生制度,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同时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优化操作办法。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落实高校面向农牧区的招生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确保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落实到位。
省属高校继续实施面向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和行业需求的专项招生计划。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4.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
2016年启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5.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具体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6.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实施高职分类招生,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7.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省外借读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选科考试须参加我省考试。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8.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机制。
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提供写实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由相关高校负责。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情况规范、有序和公开。
9.改进高考招生录取方式。
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2015年开始在三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0.规范高考加分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和适当调整地方性考试加分项目。
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
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
11.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凡申请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学—7—生,都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学生推荐材料。
从2015年起,高考成绩公布后,县级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入选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12.完善省属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省属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程序和选考科目要求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阐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